第3章 尘封已久的往事
1.母亲的童年
光绪十五年(1889)农历五月初九,天空中飘着小雨,一户冯姓的农家嫁出了家中唯一一个女儿。
这家的男主人名叫冯金灶,是个本分的庄稼人,小时曾被太平军掳走,在军营中吃了不少的苦,还被他们在脸上刺下了“太平天国”四个字以防逃跑。太平军见他能吃苦,又实在,渐渐对他放松了一些警惕,他便找准机会从军营中逃了出来,一路躲躲藏藏,最后回到了故乡。
回到满目疮痍的故乡,冯金灶打起精神,找出曾属于自家的荒田,开荒种地,打算重建家园。
为了生活,冯金灶还时常帮助其他人家种田,并利用在军营中学到的裁缝手艺赚点钱。他为人忠厚,手艺又好,渐渐在附近的村落中有了点名气,很多人都愿意找他做活,称他金灶官。就这样,冯金灶凭着自己吃苦耐劳的性格和精湛的手艺在故乡落了脚,最后竟然也盖起了间小房,娶了妻,生了子。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孩儿,冯金灶为她取名顺弟。此时,冯家开始过上相对安稳的日子。
冯金灶回乡后便一直有一个心愿:在被烧毁的老宅处重建一座新宅,于是他一有空便去河里挑石头,用来做新房的地基。挑石头是件很辛苦的事,然而对冯金灶来说,最难的并不是挑石头,而是家里没有足够的钱去买木料和砖瓦。想要全家住进新房里,不知还要等多少年。
一转眼,顺弟长成了17岁的大姑娘。在旧时,女子十三四岁便应定亲了,可是冯金灶总担心女儿嫁得不好受委屈,不肯轻易将她许配人家,总想找个老实本分的读书人当女婿。不过,很长时间都没给女儿寻到一个合适的人家。此时的金灶才开始有点着急了。
就在冯金灶后悔自己耽误了女儿的幸福时,上庄的星五嫂找到了他,说有意给顺弟做个媒,向他要顺弟的八字,而她要为顺弟说的人家不是外人,正是她的侄子胡传,人称三先生。
星五嫂说,三先生之前娶的妻子年纪轻轻便病死了,给他留下三儿三女。如今孩子们都长大了,三先生一人在外做官,身边没有个家眷实在不方便,所以请她帮忙寻一户庄稼人的女儿,一来这样人家的姑娘身体会比较硬朗,能够一直陪他到老,二来这样人家的姑娘自小吃得苦,能过日子,也能帮他打理家事。
金灶对星五嫂的提议起初是拒绝的。他知道三先生这个人,虽然有名有望,但已经四十有七,家中的长子长女比自己的女儿还要大上好几岁,他不忍心让女儿嫁到这样的家庭里当后娘。可又听星五嫂劝了他一阵,他却也觉得她说得句句在理。女儿毕竟年龄大了,想找个相当的未婚小伙子太难,三先生是个好人,嫁给他,至少比较放心。
金灶答应星五嫂回去和妻子商量,然而他一开口就遭到了妻子的反对。他的妻子说宁可养女儿一辈子也不让女儿嫁过去。金灶劝不过妻子,最后只得把决定权交给顺弟。
顺弟只在3年前的上庄庙会见过三先生一次,那是一个面容紫黑,有点短须,两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的人,所以她也没敢多看,只听得姑妈在耳边告诉她,三先生在北边做官,那边环境非常艰苦,非常难熬,一般人待上几个月就已经受不了了,可三先生却在那边一待就是几个年头,风吹日晒久了,脸就成了这副模样。
三先生的威望很高,听说他要回家乡过年,上庄的人们都十分紧张。以往的庙会一向非常热闹,商户们都想着法地弄出些新花样引人注意,戏班子也总会尽量挑些热闹的戏去演,支起“台阁”。可是三先生一回来,这些花样都不得以施展,庙会也就显得冷清了许多。三先生的回来也令那些做不正当生意的人格外忐忑,八都的鸦片馆早早就关了门,赌场也都不敢开了,生怕受三先生的处罚。
虽然三先生没有亲自参加庙会,可遵了三先生的意,戏班子还是选了六出“正戏”,也没有搭“台阁”。
庙会过后,三先生出现了,周围的人都自觉地让开了一条路,并且恭敬地称呼他“三先生”。三先生从顺弟身边经过,径直向前走去,他身边的月吉先生因与顺弟的姑妈同路,于是走过来与姑妈打招呼,并与她们同行。
顺弟当时14岁,脸蛋圆圆的,还有点雀斑,看起来并不是很漂亮。然而她脑后拖着的那条长及地面的辫子却引起了月吉先生的注意。月吉先生只看了一眼,便连称顺弟是贵相,又问这孩子是否已许了人家。顺弟听到后立刻害羞地拉着弟弟逃走了。
顺弟对三先生的印象,便只有那一身威严。她从小受到严格的家教,从来没有想要做官太太的念头。可是一想到自己嫁过去能帮衬家里,家里的新房就有指望了。于是,她抬头看了父母一眼,便红着脸低下头,说自己愿听父母做主,又说男人47岁也不算太大。
顺弟的母亲以为女儿因为想当官太太才同意这门婚事,心里有些生气,她不愿让女儿嫁给别人当续弦,于是故意在庚帖上写错了顺弟的生日和时辰,递给了星五嫂。星五嫂又将顺弟的庚帖拿给了月吉先生。
顺弟的母亲没想到,月吉先生曾给顺弟算过八字,并且记住了她的八字,所以一眼便发现庚帖上写的生辰是错的。月吉先生更正了庚帖上的错误,又将两人的八字排在一起,刚好相合。于是告诉星五嫂,这个姑娘配得上三先生,可尽快请冯家开礼单,准备下聘。
3天后,星五嫂到冯家表明来意,并对冯金灶夫妇说了事情经过。冯家夫妇见事已至此,只好同意并下了礼单,之后又将3月12日定为迎娶之日。婚礼是按照乡村习俗办的,婚后不久,三先生拜见过岳父岳母后,便带着顺弟去河南上任了。
2.早期的胡家
三先生本名胡传,字铁花,号钝夫。胡传原名胡守珊,故一字守三,后来便被人们称为三先生,是民国著名学者胡适之父。胡家祖籍安徽绩溪上庄,以卖茶为生,是徽商之家。徽商是中国历史“三大商帮”之一,以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本性受世人尊敬。自古徽商都非常讲道义、重诚信,胡家也是这样的一户人家。在对子女的教育上,胡家也秉承了徽商的传统,教育子女要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不得喜好奢靡荒淫,要多读书,提高个人文化素养。
到胡传这一辈时,胡家全部的开销都来源于两个茶店。这两家店中,一家开在上海黄浦江对岸,是早年间由胡传的太爷开起来的,另一家也开在上海,由胡传的父亲胡奎熙所开。为了照顾生意,胡奎熙经常往来于安徽和上海。
胡传身为家中的长子,很早便开始帮父亲分担业务,他的五叔星五先生见他自幼聪慧,勤奋好学,于是向他父亲提议,将他送到外面读书,免得耽误了他的前程。胡奎熙听过五弟的提议,觉得此言有理,便在胡传17岁那年将他带去了上海。
到上海的第二年,胡适通过了上海县试。第三年,他又通过了松江府试。胡传20岁那年,太平天国军队攻进了绩溪县,胡传带着全家开始了5年的逃难生涯,他的第一位妻子就是在这次战乱中殉节的。1864年,战乱得以平息,胡传又开始准备考试。1866年,25岁的胡传终于考中了秀才,遗憾的是在这之后,他接连参加了几次省试,却没有一次考中。
1868年,胡传入上海龙门书院就读,学习经史。在此期间,他发现自己一直所学的东西不适用于治世,于是转变了学习方向,将大部分的精力用于学习经世致用之学和古代军事地理。
走出龙门书院后,胡传在家乡做了11年教书先生,其间再次娶妻。胡传的第二任妻子先后为他生了三儿三女,随着家中人口越来越多,一家人的生活也越来越拮据。于是胡传向一位亲戚借了一笔旅费,决定北上京城谋份差事。
胡传没能在京城找到差事,幸而他在京城有两位亲友,在他们的介绍下,他决定继续向北,去边境试一试。胡传怀揣一份介绍书走了整整42天,终于到达北方,找到了朝廷派去处理边境事务的钦差大臣吴大澂,并自告奋勇与其一起去解决中俄边界纠纷。吴大澂问胡传为何有此请求,胡传说,自己对古代军事地理颇有兴趣,希望借此机会对北方的地理进行研究。吴大澂同意了胡传的请求。
胡传肯吃苦,跟着兵士们“夜则宿岸侧,以斧伐薪,群烧火以自暖,凿冰取水以饮,烘干粮以食,各卧爬犁中。冷不可耐,则各出所带高粱酒饮而暖之,或向火以待旦”,从不报怨。
1882年,胡传被派往宁古塔与珲春交界的原始大山进行地理和人口考察。山中风雪交加,环境恶劣,地形复杂,胡传认真观察和记录山中的每一个细节,结合他所拥有的丰富的地理学知识,写下了调查笔记《十三道嘎牙河纪略》,交给吴大澂。此事之后,吴大澂更加看重他,于是找了个机会特别向朝廷保荐胡传,称此人“有体有用,实足为国家干济之材,不仅备一方牧令之选”。于是,胡传得到了候补知县的职位。
胡传很珍惜这个机会,是以做官期间任劳任怨,一心为国。他为人正直,又有智慧,负责东宁三岔口招民垦荒之事时,他了解农民的生活现状,懂得农民的心理,于是推行了免收垦民一年押荒钱的政策。政策一出,不但当地的农民争相参与,就连乌苏里江以东的土人和山东、辽南没有土地的农民也都特意赶来。
胡传还在他所撰写的《东北三省海防札记》中提出了在东北地区开枪炮之禁,实行全民皆兵、征收盐税补充军饷开支不足等多条政策。政策变好了,来此定居的人也越来越多,大量的外来人口也让原本荒凉的区域有了人烟,被开垦的荒地数量骤增。渐渐地,原来的荒地变成了农田和村落,集市也发展起来了。
一次,胡传与一队人去山中考察,意外地在大森林中迷了路。他们被困在森林中3天,身上的粮食都吃光了。就在大家即将绝望的时候,胡传提出顺溪流而寻路,理由是大多数溪流最后都会流到森林外面,沿着溪流而走,就有很大机会能够走出森林。胡传在前面走,其他人在后面跟,最后,他们果然走出了森林。
胡传在东北任职长达四年五个月,后因母亲过世,才匆匆赶回故里。为母守丧期满后,胡传又去投奔吴大澂。吴大澂将胡传派往海南岛考察民情,以便日后作为开发海岛的借鉴。胡传接下任务,对海南岛周围地理特征、气候、风土人情等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和记录,这些资料为后来的地理学者们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1888年,郑州一带的黄河决口,胡传听闻吴大澂被派往郑州任河道总督,立刻前去帮忙。河道治理结束后,吴大澂再次向朝廷保举胡传,使胡传成为直隶州候补知州,一有空缺,立即上任。
胡传的仕途越发顺利,家庭生活却没有那么幸运。他的第二任妻子玉环早在他37岁那年就病逝了,留下的六个孩子自他离开后一直交给亲戚照顾。如今,他的生活渐渐稳定,他决定续弦,并嘱咐家人,这一次一定要找一个庄稼人家的女子。
1889年,47岁的胡传娶了伯母为他选中的农家女顺弟。婚后,由于任期未满,胡传便带着新婚的妻子回了河南。结婚第二年,胡传的任期满了,需要由朝廷抽签进行新的分配。抽签的结果为江苏候补,于是胡传又带着妻子去了江苏等了两年,最后终于等到了一个上海“淞沪厘卡总巡”的职位。也是在同年,顺弟为他生了一个儿子。胡传的子辈都是“嗣”字辈,于是胡传为这个小儿子起名为嗣糜。这个孩子就是后来著名的学者和诗人胡适。
刚嫁入胡家时,顺弟的日子很不好过。对于孩子们的苛刻,顺弟一直容忍着。直到离开这个复杂的大家庭,过上三口之家的生活,顺弟的心里才渐渐感到了轻松。胡传虽然平日严肃,但对她却很好。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曾这样描述母亲随父亲去上海后的生活:“她脱离了大家庭的痛苦,我父亲又很爱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认字读书,这几年的生活是很快乐的。”
经过几次迁职,胡传的名字在官场中已颇有威望。1892年,朝廷决定将胡传调往台湾,任“全台营务处总巡”,这一去就是4年。4年里,胡传与顺弟聚少离多,与胡适相处的时间也变得少了。
3.父亲的离世
胡传刚一到达台湾,便被安排了繁重的公务。首先,他被派去协助台湾巡抚视察全岛的军务。他用了6个月将台湾全岛的军事防御仔仔细细视察了一遍,从恒春到沪尾,再到台东、花莲、宜兰,就连最远的外岛澎湖都去过了。他每日都仔细地记录了军事防御的情况、将士情况、操行成果等。兵士们枪法生疏、军队久不训练、武器落后等情况都让他感到很担忧。
在《台湾日记与禀启》中,胡传指出,想要保护台湾岛的安定,一定要加强军队的训练。他还指出,台湾的地理位置和地形使它具有易攻难守的特点,所以只靠在陆地驻守是不够的,必须要加强水路防御,购买炮舰,并且训练一支出色的水军。胡传将这些建议上报给他的上级,上级对此非常重视,称赞他有军事头脑。
在《台湾日记与禀启》中,胡传还提出爱民的主张:“淡、新东境,内山新旧设防各堡,全不顾山川形势是否便利,军营声援是否联络,专务保守茶寮、田寮、脑寮,为自私自利之计。无论尺土寸地,一户一民,均须设兵保护,国家无此兵力,无此政体。无论此等零星单弱之防勇,断断不能堵御凶番出草杀人。”
1893年,胡传当上了台东直隶知州,兼领台东后山军务。同年3月,他将胡适母子接到身边,又过上了三口之家的日子。
顺弟本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农家女,胡传教她认字时,会用楷体将字写在一张张正方形的红纸上,然后一个个教她认读。胡适降生后,胡传便把以前教顺弟识字的纸再拿出来教胡适认,顺弟则在一旁一边做助教,一边温习。胡传忙得顾不上教儿子识字的时候,顺弟便学着他的样子,拿纸直接教胡适认。离开台湾时,顺弟认识的字已经大约有1000个,胡适认识的字也有700多个了。
清朝末年,日本展开了对中国蓄谋已久的侵略活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正式爆发,兵力上悬殊的差距使清政府一败涂地。胡传为了妻儿的安全,派人将他们送回绩溪家中,自己则留在了台湾,率领将士们抵抗外敌。
1895年,清政府派出李鸿章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马关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下达了台湾所有文武官员都必须撤离台湾的命令。
胡传所守的位置为台东后山,电报不通,粮饷断绝,以至于直到1895年4月27日,他才接到撤离台湾的命令。此时的胡传已染上了严重的脚气病,双腿浮肿,左脚不能走路,行动非常不便,本应尽快到安静之处就医休养。然而他经过台南时,却遇到了被台湾人民推为抗日统帅的原台南守将总兵刘永福,被其拉住不肯放行。
刘永福看重胡传的军事才能,求他留下一同抗日,胡传不好推辞,于是暂且停止撤离,协助刘永福进行军事规划。然而,他的病一天比一天严重,由左脚不能行动发展为双脚都不能行动,刘永福见状,知道无法再留他,便允许他回去了。
胡传在同行人员的搀扶下终于登上了回家的船。一路上,他的病情越来越重,手也不能动了。最终,他还是没能撑到回家。船到厦门之后,他便病故了,享年55岁。
胡传病逝的消息传到家中时,胡适还很年幼,只有3岁零8个月,所以他对于父亲的死讯记得并不是很清。他只是隐约地记得母亲在听到父亲的死讯时突然整个人向后仰,连同坐着的椅子一起倒了过去,一时间,满屋子都是悲恸欲绝的哭声。那一年,顺弟刚刚23岁。
胡传在写给顺弟的遗嘱中说,糜儿天资颇聪明,应该令他读书。胡传也给胡适留了一张字条,上面嘱咐他长大后要努力读书。等到胡适长大一些,顺弟将字条拿给他看,告诉他这是他父亲亲手写给他的,胡适读过后,深受鼓舞。
胡适11岁时,家中只剩下二哥和三哥。胡适的二哥和三哥是一对双胞胎,二哥大一点,如今胡家的经济大权掌握在他的手中,胡适母子需要用钱时,都要必须向他申请,看他的脸色。按照胡传的遗嘱,胡适应该上学了,可是胡适的二哥并不情愿在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身上花钱,所以胡适母子不主动提出,他也假装不知道。
一天,顺弟终于忍不住,对胡适的二哥和三哥说:“糜今年11岁了。你老子叫他念书。你们看看他念书念得出吗?”胡适的三哥听了,冷笑了一声说:“哼,念书!”他二哥当时没说什么,只是冷着脸不作声。但是两年后,他还是同意让胡适去上学了。
4.学堂“新人物”
胡适13岁时才正式去学堂读书,但事实上,他的母亲一直都十分重视对他的教育。不满3岁时,胡适跟着父母学认字,学得很快。被母亲从台湾带回到家乡时,胡适虽然只有3岁零几个月大,却已认识近1000字了。他的母亲见他如此好学,又有天赋,便将他送到了他四叔的学堂里。刚入学堂时,由于个子太小,他总要很吃力才能爬到高凳上坐好。
胡适的四叔公介如先生开了个学堂,学生只有两名,一名是胡适,另一名是四叔公的儿子嗣秫,比胡适大几岁。嗣秫比较贪玩,只要父亲不在身边,他便会偷偷跑出去玩。恰好介如先生是个绅董,平时事情较多,时常被人邀走,很少留在学堂里,他的母亲又对他非常溺爱,从来不管他,所以大多数时间他都在外面玩,只留胡适一人在学堂里。
介如先生会在每天出门之前给两个孩子“上一进书”,让他们自己读,就像现在学校里的自习课一样。这样的课嗣秫是没有兴趣的,往往介如先生前脚刚出门,嗣秫便后脚溜出了学堂,不知去哪里玩了。天快黑时,介如先生会回来一趟,检查孩子们的功课,在孩子们习字的纸上圈点一番,等到放学再离开。介如先生给他们留的自习内容很简单,即使只是突击看一会儿,被检查时也几乎不会出现纰漏。嗣秫找准了时间,每天都是约莫着父亲快回来了才返回学堂,装模作样地温一会儿书。胡适倒是比较有耐性,在学堂里一坐就是一天,直到天黑。
后来,介如先生被调去颍州府阜阳县做训导,不能再继续经营学堂,便将学堂交给了族史禹臣先生。自此之后,学堂才有了些正规学堂的样子,学生也多了起来。
学堂里最先增加的3名学生中,有两名是守瓒叔的儿子嗣昭和嗣逵。嗣昭大胡适两三岁,也是个聪明的孩子,若是用心读书,定能读得不错。可他却偏偏不愿意去学堂,一有机会就要逃学。逃学之后,家是不能回的,于是嗣昭便将自己藏进麦田或稻田,既可以稍微挡一些风寒,也可以免得一下子就被找到。
起初,胡适不明白嗣昭哥哥为什么宁可跑到外面挨冻挨饿也不肯读书,直到长大之后,胡适才明白,嗣昭哥哥会逃学,其原因之一是他所生长的环境造就了他一口浓重的地方口音,使他每次念书时都因改不了口音而被先生责罚,不是吃戒方,就是被弹得头上都是包,这就难怪他不愿意去上学了。许是因为有过这些经历,胡适在日后从事教育事业时,才更明白传统教学的弊端。
嗣昭不愿意上学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学堂里的课程太枯燥,他不愿意接受死板枯燥的教育,不喜欢每天坐在固定的座位上读着没有韵律的“之乎者也”。其他学生也是一样,他们想知道自己每天念的背的文章是什么意思,可先生却又因为学金太低,懒得给他们解释文章的意思。久而久之,学生们越来越不喜欢学习了。
禹臣先生对待学生比较严格,常常让年龄最大的嗣秫去把逃学的学生找回来。逃学的孩子回到学堂后,是一定会被先生毒打的,然而即便如此,他们也还是会逃学。他们逃得越凶,先生就打得越厉害。先生打得越厉害,他们就逃得越凶。如此成了恶性循环,先生自己却浑然不觉,从不去思考如何能让学生们心甘情愿地回到学堂里。
胡适没有挨过打,也没有感觉读书有多枯燥难熬,因为他很聪明,而且学习刻苦。他的母亲见他十分好学,便想让他多学些知识,特意付给先生额外的学费,请先生多为他讲解。其他孩子每年的学费只有两元,胡适第一年的学费却是6元,而后每年都在增加,到最后一年时已经达到12元。先生多收了学费,讲起来也格外仔细,大到一句话,小到一个字都为胡适解释得清清楚楚,直到胡适弄懂为止。
在母亲的督促下,胡适每天都是天刚亮便起床,然后穿好衣服去上学。几乎每一天他都是第一个到达学堂的人,甚至比先生还要早。所以他通常会先去先生家取钥匙,开了学堂的门,安静地在学堂里念书。等到先生到了,他将生书背给先生听,之后才回家吃饭。
在清朝,《三字经》《千字文》和《百家姓》被称为蒙学经典,一般的学堂都会从这三部典籍开始教,另让学生们学一些类似《神童诗》的书籍。胡适的识字量已不需要“破蒙”,所以刚入学堂时,介如先生没有让他念这些书,而是直接给了他《孝经》《孟子》《大学》《中庸》等书。后来换了禹臣先生,胡适手中的书便变成了《幼学琼林》《四书》一类的散文书。因为认的字比较多,胡适有时也会帮其他孩子认字,顺便看一看其他孩子手中他没有读过的书。
胡适刚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比其他孩子多学了什么,直到有一个孩子偷看了禹臣先生代笔的家书,却看不懂“父亲大人膝下”六个字是什么意思,去问他时,他才明白自己学到的东西确实比其他孩子多得多,也明白了只念古文却不讲解等于没念过的道理。
后来,胡适的二哥和三哥在上海念了新学堂后,便开始反对“八股文”,并嘱咐家里的先生不要教胡适做八股文,也不要教他策论经义,只要给他讲书就好。可是学堂里教的书越来越难懂,有些文章胡适读了很多遍仍然读不熟,更不要说读懂了。读《盘庚》时,胡适还挨了他自读书以来唯一的一次打。
胡适小的时候也被人起过绰号,叫“糜先生”,因为他小时候从来不和其他孩子一起疯闹,看上去非常稳重端庄,俨然一副文绉绉的教书先生的模样。家乡的老人们见了,觉得这孩子一看就能做学问,便叫他“糜先生”。
胡适不和其他的孩子疯闹,主要因为他的身体过于虚弱。在台湾的时候,他曾连着病过大半年,伤了太多元气。回到家乡时,他虚弱得连高一些的门槛都迈不过,自然更是没有多余的力气跑到外面和邻家的孩子打闹成一片。加之他的母亲对他管教严格,不许他在外面像个野孩子似地到处乱跑乱跳,所以大多时间,胡适都待在家里。
有些大人叫胡适“糜先生”其实带着半开玩笑的意味,可胡适却对这个称呼很认真。自从“糜先生”这个绰号在家乡流传起来之后,他便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认为自己的言行举止一定要有些“先生”的样子。
在人们的印象中,小男孩一向是淘气的,不安分的。幸而胡适生性不是很活泼好动,也没有在幼儿时期养成疯闹的习惯,所以对其他孩子们的游戏并无大兴趣,对于在家中安静读书的生活却很习惯。不过沉稳归沉稳,孩子的心性还是有的。有的时候,胡适走出家门,看到旁边的小孩子在玩掷铜钱一类不那么剧烈的游戏,也会凑到跟前看,或者跟着他们玩。然而他却是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一玩起来便十分投入,对周围的环境不管不顾。但凡有长辈从旁边路过,玩笑地问他“糜先生也掷铜钱吗”,他便会感到非常羞愧,认为自己失了“先生”的身份,而后也就没办法玩得尽兴了。
胡适回忆自己的童年时说,除了读书和写字,他几乎没有做过其他事情。难得的娱乐活动,便是在十一二岁时和同学组过一个戏班子。那时,其他男孩子都喜欢拿着木刀竹枪之类的东西比比画画,扮演大将,胡适却只演文角,从不舞刀弄枪。难得扮演过一次武生,却还是个被人一箭射倒的史文恭。
胡适把童年中最多的时间都用来读书,他一生之中读到的前两篇文章都出自他父亲胡传之手。第一篇是题为《学为人诗》的四言韵文,是胡传生前亲笔所写,其中表明了胡传对做人之道的理解。第二篇是名为《原学》的韵文,讲的是有关哲理的内容。因为内容过于深奥,当时的先生讲解不了,所以胡适只当它们是普通的读本,会念,但不懂。等到他真正懂得其中的道理时,已是成年之后的事了。
5.拜神到无神
11岁时,胡适开始能够自己读古文书。禹臣先生叫他读《纲鉴易知录》,他读了。后来先生又叫他读《御批通鉴辑览》,他也读了。这时他的二哥从新学堂回来,看到他读的书后表示不赞成,建议他读《资治通鉴》,于是他开始接触到中国史,并开始对这方面的书有了兴趣。
《资治通鉴》是北宋著名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带着他的多位助手共同编纂的一部巨著,耗时19年,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涉及朝代最多、涵盖范围最广的编年体通史。全书294卷, 300多万字,另有《考异》《目录》各30卷。
《资治通鉴》中记载了从周威王二十三年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共16年之间的政治、军事、民族关系,以及部分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历代君王、文人、政界要人都争相阅读此书,并皆有巨大收获。
胡适读过这本书后也产生了较深的感触,想以此编一部《历代帝王年号歌诀》。他把想法说给与他只差几岁的近仁叔,得到了近仁叔的支持和鼓励,他很受鼓舞,于是立刻将想法付诸实践。可惜的是,后来这部歌诀遗失了,他也记不得自己当初究竟写了什么。
胡适热衷于阅读《资治通鉴》,一边读,一边从中汲取到很多知识。除了从历史中学到了为人治世之道外,他读此书的最大收获,便是接受了无神论的思想。
封建社会,上到皇帝,下到百姓,几乎人人都相信鬼神之说。平日里,人们遇到佛像或是神像,总要满怀敬畏地拜一拜。谁家若是发生了什么意外的灾难,人们便会认为,一定是这家人冲撞了神明,或是招惹了不干净的东西,才会天降灾祸以示惩罚。自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又听过许多相关的故事,胡适起初对鬼神之说也是相信的,并且时常会对故事中的关于地狱的描写感到恐惧。
司马光在家训中有过关于地狱的言论,他说:“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剉烧舂磨,亦无所施。”胡适曾在朱子的《小学》中读到过这几句话,读完一遍之后,他不由得又连着读了几遍,突然感到头脑中顿时清晰了许多,心里也轻松了许多,于是不再害怕那些被人形容得栩栩如生的惨状了。
司马光的几句话就这样印在了胡适的头脑中,影响了他很多年。当他在《资治通鉴》中读到司马光写的“缜著《神灭论》,以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刀;形之于用,犹刀之于利。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论出,朝野喧哗,难之,终不能屈”时,立刻就有了更深一层的领悟。
范缜的《神灭论》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名篇之一,其主要思想是宣传人的形体和精神具有统一性,“形存则神存,形灭则神灭”,并对魏晋时期的宗教佛学思想进行了大力抨击,呼吁世人不要相信神的存在,不要迷信。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只引用了范缜《神灭论》的一部分,对于胡适来说,这些材料却足以让他彻底不再相信鬼神。之后,他又在《资治通鉴》中读到了范缜与竟陵王萧子良关于“因果”一事的辩论,这些内容更让他放宽了心,不再担心害怕。
在佛家思想中,凡事都有因果,种什么因,便会得什么果。对于竟陵王所提出的“人为何有贵贱之分”的疑问,范缜的回答是:“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
范缜以同树所生的花做比喻,虽然有的花因为风拂帘幌而飘进屋里,落在茵席上,有的花则因篱笆的遮挡而掉进粪坑中,但归根结底,它们都来自同一棵树,都是被同样的风吹落,即使它们最终的归宿不同,有贵贱之分,可它们在最初是平等的,相同的,所以完全不存在因果报应之说。
胡适读过这段引言,非常认同范缜的解释。小时候,大人们常以因果报应来吓唬小孩子,以此让他们乖一些,不要犯错,不要做不好的事,还将一些莫须有的故事绘声绘色讲给孩子们听,吓得孩子们小心翼翼,生怕来世变猪变狗。如今,因为知道了没有轮回和因果,他的胆子也就变得大了许多。
胡适会相信“无神论”,有一部分原因也是遗传了他的父亲胡传。胡传在郑州办河工时,发现当地的治河官十分迷信,一见到水蛇蛤蟆就认为它们是河神的化身,急忙举行隆重祭拜。对此,胡传感到很可笑,很荒谬,于是作诗道:“纷纷歌舞赛蛇虫,酒醴牲牢告洁丰。果有神灵来护佑,天寒何故不临工?”
胡适不相信世上存在鬼神之事,可他的母亲仍然相信这些迷信的东西,总是拉着他拜神拜祖。胡适对于母亲是尊重的,不敢当面反驳母亲的做法,告诉她这些事毫无用处,于是每当母亲拉着他去拜祭祖先和神佛时,他也只能满心别扭地跟去,然后在母亲虔诚祈祷时假装用心,实则暗自埋怨。
因为彻底不信了鬼神之说,胡适不但不怕了,有时还会耍点小聪明,想要借此逃避母亲的责罚。13岁那年的元宵节,胡适带着外甥路过外婆家村口,看到有几个泥菩萨,突然提议把泥菩萨扔去茅房。胡适这一提议吓得他的外甥不知所措,跟着他们的长工怕胡适得罪了菩萨,急忙上前阻挡,这一阻挡,胡适更不高兴,于是捡起石头去打泥菩萨。长工看到有人朝他们走来,急忙硬是将胡适拉走了。
当天晚上,胡适陪着家里的客人们喝了一两杯烧酒,喝得有点醉了。他跑到外面,冲着天上喊:“月亮,月亮,下来看灯!”别人家的孩子看他这样,也一起凑热闹,学着他的样子冲天上喊。胡适的母亲听见他这样大喊大叫,一点也不注意形象,就让人出来叫他回家,可是胡适害怕回家后会被训斥,于是拔腿就跑,而且越跑越快。直到他跑不动被母亲追上拉回家时,他还在那里大喊着让月亮下来看灯。
送胡适回家的长工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顺弟,并说胡适现在这样可能是中邪了。胡适觉得好笑,可他突然想到,若是自己说是喝醉,母亲一定会狠狠教训他一番,可若他假装真是鬼神上身,依母亲的性格,应该不会与他计较。于是,他决定假装中邪,以此逃过责罚。打定主意后,胡适越发肆无忌惮,越闹越凶。他的母亲吓坏了,急忙去洗手焚香,对着天空念念有词,无非是些请神明原谅之类的话。胡适则迷迷糊糊躺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胡适见母亲果然没有责罚他,只是口头教训了一场,心里有点得意,以为自己的小计谋得逞了。没想到一个月后,母亲拉上他,带着猪头和香烛纸钱去找那几个泥菩萨还愿。当他被母亲押到泥菩萨面前,跟着母亲又是跪拜,又是道谢的时候,他想笑,却又不敢笑,只能陪着母亲做完这些事,心里难为情极了。即便如此,他也不敢对母亲说出真相,而是到了27岁时才告诉母亲,那次的事是他自导自演的闹剧,根本不是菩萨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