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明清时期中原地区的行政区划
河南,简称豫,古称中州,是中原所在、中国中心,位于北纬31°23′~36°22′,东经110°21′~116°39′之间,地处沿海与中西部结合处,东接江苏、山东、安徽,北界河北、山西,西连陕西,南临湖北,呈望北向南、承东启西之势。河南土地面积16.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74%。
一 “天下之中”的地理位置
“中国”一词最早见于1963年陕西省宝鸡市出土的青铜器“何尊”。铭文写道:“唯王初壅宅于成周,复禀王礼福自天,在四月丙戌,王诰宗小子于京室,曰:昔在尔考公氏克文王,肆文王受兹因(命),唯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或,自兹ㄨ民。”大意是说要住在国土的中央,治理人民。文中“中或”即“中国”,是指“中央之域”或“中央之帮”,代指周王朝疆域的中心洛邑,即成周建立之所。从狭义上讲,就成周而言,可直接称为“中国”。因为在中国城市建立初期,所谓“国”是以城圈为限,城圈以内为国中,住在城圈里的人称“国人”,城圈以外为郊,郊已不属于国的范围。从广义上讲,成周被认为处天下之中,为“中土”“土中”“天下之中”。《逸周书·作洛解》说:“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立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十里,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郏山,以为天下之大凑。”同时“乃设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王皆与食。诸受命于周,乃建大社于国中。”由此可见当时作为东都的成周已被认为是政治权力的中心。《史记·刘敬传》也说:“成王即位,周公之属傅相焉,乃营成周洛邑,以此为天下之中也,诸侯四方纳贡职,道里均矣。”另《左传·昭公九年》载周人自谓:“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西土”实为灭商前的周人本土,在今甘肃东部至山西汾水下游之间;“东土”抵海,是周公东征以后最终确立统治权的领土。先是周武王灭商,统一商都以西土地,迨至周成王时,商余民及原本从商的东方夷族反周,周公率兵东征,三年平定。为了巩固对东方的控制,周公筑王城与成周,并以成周作为镇抚东土的陪都。总括此时周人的疆域,夏的中心区域即以成周为中心的地区,介于西土、东土之间,所以被周人认作“天下之中”。
为了在政治上巩固成周天下之中的观念,周公又从天文学意义上加以论证。《周礼·地官·大司徒》载,周公利用立表测影的方法,“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影),以求地中”,“日至之景(影)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土圭是一种测日影的工具。所谓“测土深”就是通过测量土圭显示的日影长短。由夏至时的日影长度为一尺五寸来定义地中,位置在阳城,即今登封一带(今登封嵩山有周公测影台遗址)。《隋书·天文志》载:“昔者周公测影于阳城,以参考历纪”,“先儒皆云:夏至立八尺表于阳城,其影与土圭等。”东汉郑玄在注释中引用郑众的话说:“土圭之长,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适与土圭等,谓之地中。今颍川阳城地为然。”贾公彦疏:“土圭尺有五寸,周公摄政四年,欲求土中而营王城,故以土圭度日景之法测度也。度土之深,深谓日景长短之深也。”由此不难看出阳城为地中的理论为古代众多天文学家、史学家所认可。
洛阳距离阳城仅百余里,且长期为不同王朝的政治中心,有“中土”或“土中”之谓不难理解,推而广之,河南地区也就有了“中州”和“中原”之名。《诗经·民劳》中就有“中国,京师也”“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的记载,而当时的“京师”正是东周国都洛邑(今洛阳)。河南不仅是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源地,也是数千年我们这个古老文明国度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所以“中国”一词的外延渐渐扩展成了正统国家的代称。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均自称“中国”“国”指代各诸侯的封地。《孟子》中有“我(齐王)欲中国而授孟子室”之语,这里的“中国”为都城之意。汉朝将其辖域内的中原地带称为“中国”,如《史记·武帝本纪》中有“天下名山八,而三在蛮夷,五在中国”。此后,“中国”一词逐渐演变称为正统王朝的代称,无论是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还是失掉中原的汉族政权,都自称为“中国”而否认对方为“中国”。河南也因为地处“天下之中”,故而在正统人士心中有着特殊地位。陈寅恪先生就曾说过:“洛阳为东汉、魏、晋故都,北朝汉人有认庙不认神的观念,谁能定鼎嵩洛,谁便是文化正统的所在。正统论中也有这样一种说法,谁能得到中原的地方,谁便是正统。如果想被人们认为是文化正统的代表,假定不能并吞南朝,也要定鼎嵩洛。”如此,也难怪“退守南方的汉族政权如东晋、南朝、南宋,一直着意于恢复中原故地,或者迄未放弃扬言恢复中原故地;而入主中原、具备相当实力的胡族政权如前秦、北魏、金以及元、清的初期,既视拥有洛阳为得地理正统乃至文化正统的最大资本,也以一统华夏为政治追求的终极目标。”
总之,天下之中的地理位置使得河南自古就是华夏民族活动的中心区域,各族人民交往的通衢,商品交易的中心,政治角逐的主要场所和兵家必争的重地,这种地理特征不仅为早期人类的发展与居住环境的形成提供了便利,也对以后不同历史时期城镇的盛衰变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 中原地区的行政建制
明代河南的省界大致与今天相同,境内共设8府、1直隶州,下设11属州和96个县,清代基本沿袭了明代的行政区划(见图1-2)。
图1-2 明代河南行政管理层次
1.明代河南疆域
明朝成立之初,各级政权组织均沿袭元朝,在中央设置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洪武元年(1368年)五月,在河南置中书分省,定开封府为北京。同年中书分省改置河南分省,辖域内有怀庆府、卫辉府、彰德府、大名府、广平府、顺德府、河间府、保定府、真定府,此外信阳州升信阳直隶州也为河南分省管辖范畴。洪武二年(1369年),大名府、广平府、顺德府、河间府、保定府、真定府另属北平行省。四月,改分省为河南等处行中书省。洪武四年(1371年),信阳州降散州。洪武九年(1376年),废除行中书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使司,是直属朝廷的一级行政区。布政使司管辖范围大致仍为元代时行省管辖范围。由于行中书省的名称已经成为习惯,所以一般还是称为行省,俗称省。同年湖广布政司荆州府、黄州府、沔阳直隶州转属河南布政使司。洪武十一年(1378年)罢北京。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荆州府、黄州府、汉阳府、沔阳直隶州另属湖广布司。成化十二年(1476年),汝州升汝州直隶州。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归德州升归德府(见图1-3)。
图1-3 明代河南政区
今河南省大部分在河南布政使司辖境,北至武安,南至信阳,东至永城,西至陕州,“居天下中,其疆域东连淮泗,西抵关陕,南邻荆襄,北距晋赵。自省城东至南直隶、徐州界六百五里,西至陕西西安府,界一千二十里,南至湖广黄府界一千一十里,北至直隶广平府界四百三十里,广一千六百二十五里,袤一千四百四十里”。洪武元年(1368年)置中书分省,治开封府、河南府、汝宁府、归德府;寻归德府降散州。河南布政司之下共设8府、1直隶州、11属州和96个属县三级行政管理机构。各府州县设置情况如下。
(1)开封府。元为汴梁路,洪武元年三月,明军攻克汴梁,五月,改名为开封府,同年八月以应天为南京,改开封为北京,洪武十一年(1378年)罢北京。下辖祥符县、陈留县、杞县、通许县、太康县、尉氏县、洧川县、鄢陵县、扶沟县、中牟县、阳武县、原武县、封丘县、延津县、兰阳县、仪封县、新郑县、商水县、西华县、项城县、沈丘县、临颍县、襄城县、郾城县、长葛县、密县、荥阳县、荥泽县、河阴县、汜水县,共4州30县,府治驻祥符县。
(2)河南府。元为河南路,属河南行省,洪武元年改置河南府,同年属分省。下辖陕州、洛阳县、偃师县、巩县、孟津县、宜阳县、永宁县、新安县、渑池县、登封县、嵩县、卢氏县、灵宝县、阌乡县,共1州13县,府治驻洛阳县。
(3)归德府。元为直隶府,洪武元年属分省,同年降为归德州,改属开封府,弘治十六年归德州,南徙今治,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复升为归德府,属布政司。下辖睢州、商丘县、宁陵县、鹿邑县、夏邑县、永城县、虞城县,共1州6县,府治驻商丘县。
(4)汝宁府。元为直隶府,洪武元年属分省。下辖信阳州、光州、汝阳县、真阳县、上蔡县、新蔡县、西平县、确山县、遂平县、罗山县、光山县、固始县、息县、商城县,共2州12县。
(5)南阳府。元为直隶府,洪武元年属分省。下辖邓州、裕州、南阳县、镇平县、唐县、泌阳县、桐柏县、南召县、内乡县、新野县、淅川县、舞阳县、叶县,共2州11县,府治驻南阳县。
(6)怀庆府。元为怀庆路,洪武元年改置怀庆府,属分省。下辖河内县、济源县、修武县、武陟县、孟县、温县,共6县,府治驻河内县。
(7)卫辉府。元为卫辉路,洪武元年改置卫辉府,同年属分省。下辖汲县、胙城县、新乡县、获嘉县、淇县、辉县,共6县,府治驻汲县。
(8)彰德府。元为彰德路,洪武元年改置彰德府,同年属分省。下辖磁州、安阳县、临漳县(今属河北省)、汤阴县、林县、涉县(今属河北省)、武安县(今属河北省),共1州6县,府治驻安阳县。
(9)汝州直隶州。元属南阳府,洪武元年将梁县省入汝州,成化十二年(1476年)升为直隶州,属布政司。下辖鲁山县、郏县、宝丰县、伊阳县,共4县,府治驻汝州。
此外,而今的濮阳市和南乐、清丰、内黄、浚县、滑县、长垣等县隶属北直隶大名府,范县、台前(明时为山东省寿张县的一部分)等县则隶属山东东昌府管辖。
2.清代河南疆域
清朝建立后,地方政权建设沿袭明制,但又根据形势和需要,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改革。全国地方政权分省、道、府(与之相平行的有直隶州、厅)、县(与之平行的有散州、厅)四级,河南亦是如此(见图1-4)。顺治初年,河南确定为河南省。顺治五年(1648年),设直隶总督,总辖直隶、河南、山东三省,驻大名(清地名,其地域今分属河北、河南两省)。顺治十六年(1659年),南阳府辖下南召县并入南阳县。顺治十八年(1661年),升内秘书院学士刘清泰为河南总督,这是河南专设总督之始。总督以掌管军政为主,兼治民政。康熙初年,将河南总督之职仍改为统辖三省,不久复裁。雍正年间,任命巡抚田文镜、王士俊为河东总督,专管山东、河南两省黄河事务,不久亦省却。此后河南未再设总督之职,只设巡抚,其上亦无总督管辖。雍正二年(1724年),升陈、许、禹、郑、陕、光六州为直隶州。以西华、商水、项城、沈丘四县属陈州;临颍、襄城、郾城、长葛四县属许州;密县、新郑二县属禹州;荥阳、荥泽、河阴、汜水四县属郑州;灵宝、阌乡二县属陕州;光山、固始、息县、商水四县属光州。开封府辖下延津改入卫辉府,原武县改入怀庆府。雍正三年(1725年),直隶大名府辖下内黄县改入彰德府。直隶大名府辖下浚县、滑县改入卫辉府。雍正四年(1726年),彰德府辖下磁州改归直隶广平府,而磁州所属武安、涉县仍隶属彰德府。雍正五年(1727年),取消胙城县建制,省入延津县。至此,河南共设置8府,7直隶州,4散州和97县。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陈、许二州为府,郑、禹废为属州。开封府辖下太康、扶沟两县转入陈州府。河南府辖下卢氏县转入陕州直隶州。复置南召县,属南阳府。乾隆六年(1741年),许复为直隶州。乾隆三十年(1765年),郑州辖下河阴县并入荥泽县(见图1-5)。道光十二年(1832年),升南阳府辖下淅川县为淅川厅。光绪三十年(1904年),升郑州为直隶州。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淅川厅升淅川直隶厅。
至清末,河南省共设置9府、5直隶州,1直隶厅、5散州和96县。“东至江苏萧县六百五里;西至陕西潼关县一千三十里;南至湖北黄陂县一千一十里;北至直隶磁州,五百八十里。广千六百三十里,袤千三百九十里。”各府州县设置情况如下。
图1-4 清代河南行政管理层次
图1-5 清代河南政区
(1)开封府。元属汴梁路,明属河南行省,清初为河南省治。下辖禹州、祥符县、陈留县、杞县、通许县、尉氏县、洧川县、鄢陵县、中牟县、封丘县、兰阳县、仪丰县、密县、新郑,共1散州13县,府治在祥符县。
(2)归德府。明属河南行省,清因之。下辖睢州、商丘县、宁陵县、鹿邑县、夏邑县、永城县、虞城县、考城县、柘城县,共1州8县,府治商丘县。
(3)陈州府。清初延明制,为开封属州。雍正二年(1724年),升直隶州。十二年(1734年),升府,并将开封府辖下太康、扶沟两县转入。下辖西华县、商水县、项城县、沈丘县、扶沟县、太康县,共6县。
(4)许州直隶州。清初沿明制,为开封属州。雍正二年(1724年)升,仍所领。十二年(1734年)为府。乾隆六年(1741年),复为直隶州。下辖临颍县、襄城县、郾城县、长葛县,共4县。
(5)郑州直隶州。清初沿明制,属开封府。雍正二年(1724年)升直隶州,领荥阳、荥泽、汜水、河阴4县。十二年(1734年)废直隶州,仍为郑州。乾隆三十年(1765年),省河阴入荥泽。下辖荥阳县、荥泽县、汜水县,共3县。光绪三十年(1904年),再次升为直隶州。
(6)河南府。清初沿明制,领州一,县十三。雍正二年(1724年),陕州升直隶州。灵宝、阌乡、卢氏先后割属。下辖洛阳、偃师、巩义、孟津、宜阳、登封、永宁、新安、渑池、嵩县,共10县。
(7)陕州直隶州。清初沿明制,为河南府属州。雍正二年(1724年)升直隶州。下辖灵宝、阌乡、卢氏县,共3县。
(8)汝州直隶州。沿明制,为河南府直隶州。下辖鲁山、郏县、宝丰、伊阳,共4县。
(9)彰德府。清初沿明制,领州一,县六。雍正中,以直隶大名府属县内黄入彰德府,以磁州改属直隶广平府。下辖安阳县、汤阴县、临漳县、林县、武安县、涉县、内黄县,共7县。
(10)卫辉府。清初沿明制,领县六。雍正朝,将开封府延津县,直隶大名府浚县、滑县划归卫辉府,胙城县并入延津县。乾隆朝,将开封府封丘县、归德府考城县划入。光绪初年,考城仍为归德府辖域。下辖汲县、新乡县、获嘉县、淇县、辉县、延津县、浚县、滑县,共8县。
(11)怀庆府。清初沿明制,领县六。后割开封之原武、阳武来隶。下辖河内县、济源县、修武县、武陟县、孟县、温县、原武县、阳武县,共8县。
(12)南阳府。清初沿明制,领州二,县十一。道光中,淅川升直隶厅。下辖邓州、裕州、南阳县、南召、唐县、泌阳、桐柏、镇平、新野、内乡、舞阳、叶县,共2州10县。
(13)汝宁府。清初沿明制,领州二,县十二。雍正二年(1724年),光州直隶。光山、固始、息、商城割隶。下辖信阳州、汝阳县、上蔡县、确山县、新蔡县、西平县、遂平县、正阳县、罗山县,共1州8县。
(14)光州直隶州。清初沿明制,为汝宁属州。雍正二年(1724年)升直隶州。下辖光山县、固始县、息县、商城县,共4县。
(15)淅川直隶厅。明成化六年(1470年)设置淅川县,隶属南阳府。清沿明制。道光十二年(1832年),淅川县升为淅川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升为淅川直隶厅,直属于河南省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