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积极发挥社会保障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具有重要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国际经验表明,社会保障对缩小收入差距具有显著作用,其甚至大于税收的作用,因而成为许多国家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中国已基本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重点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却在不断扩大,截止到2011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这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和争论。2011年和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课题“中国社会保障发展与收入分配状况”项目组在全国10余个省(区、市)进行了入户调查。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一 社会保障收支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不断上升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核算出2011年18项社会保障收支分别为28402亿元和21100亿元,年底累计结存资金31119亿元,分别占当年GDP总量的6.02%、4.47%和6.61%。如果把政府用于教育、卫生和住房保障的资金计算在内,广义的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为10.12%,刚好超过一成。这个比例比10年前几乎翻了一番。
二 社会保障支出成为政府财政支出增幅最大、增速最快的项目之一
2011年18项社会保障收入中,财政性投入总量为7555.34亿元,占18项社会保障收入资金总量的26.60%。把社会保障收支中非财政投入部分增加到政府当年收入之中,把重复计算的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去掉,可以看出社会保障支出占到2011年财政支出(122792.62亿元)的17.18%。把政府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8.4%)、教育事业(5.8%)、卫生事业(3.1%)、住房保障(3.2%)的支出加在一起,占到当年财政支出总和的20.5%。如果进一步把社会保险基金中支出的单位和个人缴费计算在内(总量为47714.77亿元),广义的社会保障支出占到2011年全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与纳入预算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和(136471.15亿元)的34.96%,比重已经超过1/3。党的十六大以来,财政用于广义的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
三 社会保障收入成为城乡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制度是狭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部分,其收入和支出分别占18项社会保障资金的92%和90%。我们主要调查了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及其待遇情况。调查资料显示,社会保险待遇已经成为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2012年,个人社会保险待遇占全年收入的比重达到14.5%,其中农业户口为12%、非农业户口为18%。在四川、江苏、湖南、黑龙江、山西、海南六个省份中,个人社会保障收入比重最高的为黑龙江,占27.4%,四川和海南分别为20.5%和20.8%,也超过了20%。说明部分省份城乡居民个人收入的1/5甚至1/4以上是来自社会保障资金,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社会保障。特别是退休职工,社会保障收入已经占到其平均收入的43%。
四 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开始发挥缓解和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积极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对低收入者给予救助、面向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缴费与待遇不完全挂钩及待遇均等增长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低收入者的现金、实物及服务收益。同时,中高收入者在缴费环节上相对作出了较大贡献。这种“削高补低”的制度安排,使社会保障成为调节居民收入差别的调节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基尼系数。我们在陕西宝鸡的调查显示,社会保障缩小了基尼系数。经过社会保障收入转移之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从0.44下降到0.42,其中,城市居民从0.43下降到0.34,农村居民从0.40下降到0.39。2012年,在对多省调查后显示,社会保险收入使全国居民收入差距下降了4个基尼点,其中使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下降了7个基尼点,使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下降了1个基尼点。当然,由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收入差距较大,社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了“逆调节”作用。社会保障收入转移使城乡收入比由原来的1.85倍增长到了2.28倍。2012年的全部调查数据显示,社会保险收入使基尼系数下降了6个百分点,对缩小收入差距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 不同居民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公平性及满意度的评价分歧较大
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在建设过程中,除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外,很多制度建立不久或者刚刚开始建立。不同群体参加不同的保障制度,各种制度之间的待遇差别比较大、有效衔接不够。导致人们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评价呈现多元化,很多观点差异很大甚至相互对立。比如,很多人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总体上对收入差距的缓解效果不大(认为有作用的在20%以下)。同时,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评价比较分散,40.5%的人认为很公平或比较公平,22.6%的人认为不公平或很不公平。被调查居民对社会保障制度满意率为44%,不满意率为21.2%。这些认识分歧说明,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调节利益分配的机制,但要想让所有人都认同这些制度及其作用,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六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对消灭贫穷、实现发展成果共享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1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49年建成中等发达的现代化国家。同时提出消灭贫穷、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对实现上述目标意义重大。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国家财力的提高,要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同时要增强社会保障投入的公平性。目前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保险待遇或转移性收入,已经成为中国城乡居民特别是退休人员、老年人收入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对缓解收入差距已经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不应该忽视当前阶段社会保障对城乡收入差距体现出的一定“逆调节”的问题。这与我国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和城乡分设社会保障制度有关,与采取分人群设计、分部门管理、分地区实施的方式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关。下一步必须考虑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问题,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统筹,为实现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保障所有公民公平地享有社会保障权利而努力。这其实也是提高社会保险制度公平性的根本举措。另外,必须加强社会保障专业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和整体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工作的满意度。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但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