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史事、人物与外交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史事篇

试论德川幕府末期日本商人资本的扩充

15世纪末至17世纪下半叶,随着海道大通,在追求利润和扩张市场的驱使下,西欧各国盛行重商主义政策,商人和贸易家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迅速扩充了自己的商业资本,大大加速了西欧传统农耕世界之退出历史舞台,为近代西方工业世界的孕育并最终促成其在18、19世纪之新生创造了前提。与西欧各国相比,17世纪初至19世纪中叶,地处亚欧大陆东端的日本,因长期奉行闭关自守的锁国政策,仍停留于传统的农耕世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受到极大的阻碍。正如美国学者约翰·奥查德指出,18世纪的日本只能勉强和16世纪都铎王朝时期的英国相比,日本至少落后于西方国家200年。〔美〕约翰·奥查德:《日本的经济地位》,纽约,1930,第71~72页。转引自〔加拿大〕诺曼《日本维新史》,商务印书馆,1962,第109页。但落后并非没有发展,在德川幕府末期,日本社会的内部发展,已在侵蚀着旧的社会经济体制。这一侵蚀旧的社会经济体制的重要因素,便是商人资本。它以自身的方式和特点发展着、扩充着,并进而影响明治维新前后日本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1600年,德川家康在关原之战中击败军阀联盟,结束长期的封建割据,并于1603年当上“征夷大将军”,设幕府于江户(东京),日本历史从此进入德川幕府统治时期。此时,西欧正处于重商主义的极盛时代,对外贸易的发展,航海和造船事业的繁荣,殖民地的掠夺和开发,使西欧各国经历着由农本而重商的历史性变革。而刚刚实现统一的日本,封建自然经济仍占统治地位。17世纪初,幕府统治者为增加收入,曾鼓励海外贸易,领有朱印状的商船多达350艘,日本商人不仅和中国、朝鲜以及东南亚诸国进行广泛的贸易,而且还与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西方国家有着密切的商业交往,海外贸易一度呈现活跃和繁荣之势。可惜好景不长,幕府统治者担心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基督教的传播,会增强地方大名的实力,促进农民的反封建斗争,从而危及自己的统治。1633~1641年,幕府连续6次颁布“锁国令”,严禁基督教在日本的传播,严格限制日本同外国的商业往来。从第一个“锁国令”颁布起,到19世纪中叶,日本完全处于一个与世隔绝的“锁国时代”。

锁国政策对日本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它阻碍了统一的民族市场的形成,遏制了资本主义因素的成长和资产阶级的发展壮大。但是,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锁国政策当然也不能阻止这一规律发生作用。幕府体制的社会经济基础固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但这一体制得以建立并长期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为其经济前提。正如日本著名史学家井上清所说:“幕府体制存在这样的矛盾,即它虽是以农业和自然经济为其固有基础的封建社会,但它又存在着同它本身互补相容的、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商品经济。”〔日〕井上清:《日本历史》(中册),天津市历史研究所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75,第345页。据日本史学家研究,早在16世纪,日本就开始出现分散的手工工场和集中的手工工场。〔日〕秋山谦藏:《日本中世纪史》第2卷,东京,1936,第216~217页。转引自伊文成、马家骏主编《明治维新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87,第107~108页。到德川幕府末期,日本商品经济的发展更加显著。

商业性农业的兴起,是德川幕府末期日本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表现。自古以来,日本人民以种植水稻为主的农业维持生计。17~18世纪,日本农业生产技术有了明显的进步,生产工具的改进、各种肥料的使用、耕作方法的进步、新田的不断开发、农作物品种的增加,使日本农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单位面积产量也有所提高。农业的发展,为更多的农产剩余作为商品投入市场提供了可能。幕府曾下令禁止农民种植除大米以外的各种经济作物,但仅仅靠种植大米所获得的剩余产品毕竟有限。为了满足自己经济生活的需要,农民冲破重重阻力,总要在田边地角、房前屋后、荒山野坡种植一些经济作物。由于市场和交换的扩大,社会对经济作物的需求量日益增长。客观现实迫使幕府统治者不得不放宽政策,由禁止种植经济作物转向默认甚至采取鼓励政策。这样,到德川幕府末期,桑、茶、楮、漆和红花、蓝靛、麻(即“四木三草”)以及棉花、油菜、烟草、大豆、甘蔗等经济作物在全国普遍种植起来。而且,这些经济作物主要是为了出售而种植的,它标志着日本商业性农业的兴起。

在商业性农业兴起的基础上,日本农业生产发展出现了地域分工。例如,“淡县(四国)成为靛蓝的供应地,濑户县(大阪地区)专门供应棉花,讃岐县(四国)——甘蔗,上野县和下野县——亚麻”。〔苏联〕波梁斯基:《外国经济史》(资本主义时代),北京大学经济系经济学说史教研室译,三联书店,1963,第200页。近江、美浓、河内、越后、伊势等地,主要生产油菜子。商业性农业最为发达的地区是以大阪和京都为中心,包括山城、大和、河内、和泉、摄津五国的畿内,特别是大阪,逐渐发展为全国的经济中心。据《明治10年全国生产表》,畿内五国的普通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产值,在农产品总值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74.2%和25.8%;而从全国的情况来看,这两者所占的比例分别为83.4%和16.6%。参见伊文成、马家骏主编《明治维新史》,第98~99页。其中,河内、和泉、摄津三国,主要粮食作物大米也开始出现商品化趋势。

商业性农业的兴起,促进了农村手工业的发展。自18世纪中叶始,商业资本日益深入农村,手工工场逐渐增多。到19世纪初,在丝织、陶器、酿酒、造纸、采矿、冶金等部门,先后出现了集中的工场手工业,幕府和各藩为了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也陆续兴办一些官办的手工工场。据统计,1854年,全国雇用10人以上的手工工场约300所,1867年达400多所。手工工场的发展,反过来促进了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和地区经济的专业分工,从而加速了商品交换和交通运输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繁荣。19世纪中期,江户、京都、大阪已成为全国性的商业活动中心,江户人口已超过100万,大阪人口达50万。

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商业资本的扩充开辟了途径。我们将德川幕府末期日本商人分为四种类型,据此可以大致了解日本商人扩充的具体方式和特点。

一类是专为封建大名和武士服务的御用大商人。居住在城市里的大名和武士,必须出售以大米为主的各种年贡换取货币后,才能购买其他生活用品。为了便于这种交换,许多大名便在江户、大阪、大津、长崎、敦贺等城市设置了“藏屋敷”(仓库),主要由富商和高利贷者充任的“藏役人”、“藏元”、“挂屋”等人主管。他们凭借自己的特殊职位,不仅在替大名出售年贡时可以收取一部分的酬金,而且可以利用垄断大米主要来源的方式,囤积居奇,任涨米价,牟取暴利。此外,幕府末期,各藩为解决财政困难,普遍实行藩营专卖制度。据统计,当时实行专卖的藩达51个,专卖物品达30种以上。而执掌专卖大权的往往是各藩城市大商人以及兼营商业的地主,他们利用垄断特权,任意压低收购价格,积累了大量财富。

二类是“株仲间”的特权大商人。德川幕府时代,大阪是日本国内物资集散的中心市场,各地重要物资先由商行运往大阪,再经该地商行转运各地。这些商行向幕府交纳一定的营业税(“冥加金”)和特许费,便取得了垄断某些产品的营业特权,称为“株”,享受这种特权的商人所组成的团体,则称为“株仲间”。1833年,大阪的株仲间有98个;1839年,江户的株仲间有68个,〔日〕野村兼太郎:《日本经济史》,有斐阁,1954,第177页。转引自伊文成、马家骏主编《明治维新史》,第81~82页。其中以大阪的“二十四组问屋”(二十四户批发行)和江户的“十组问屋”最著名。株仲间的特权大商人,营业范围广,规模大。虽然他们主要为将军、大名和武士等封建统治阶级消费生活服务,但由于掌握了营业特权,垄断了许多产品的经营,因而得以随意抬高物价,转眼之间,便可赚取巨大的商业利润。

三类是农村商人。农村商人是商品货币关系伸入农村的产物。随着商业性农业的兴起和手工业分工的发展,以大阪为中心的全国商品市场逐渐形成,作为农村小商品生产者和城市大批发商的中间环节的农村商人,便应运而生。他们用自己的资金或来自城市大批发商的贷款,在产地把产品集中起来,然后再转销给城市大批发商,以赚取一部分商业利润。他们成了事实上的包买主,“把小手工业者同成品市场的联系切断了”。《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328页。为了赚取更大的利润,他们进一步切断小生产者同原料市场的联系,把生产者置于自己的直接支配下,组织起资本主义家庭劳动。按照列宁的论述,这种商品资本如果再进一步,就变成了工业资本。因此,农村商人普遍采取资本主义家庭劳动的经营方式,是德川幕府末期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少量农村商人是由从事商业性农业和手工业活动中逐渐积累资金的农民上升而来的。

四类是一般的中小商人。他们人数虽多,但资本少,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的普通消费者,除极少数通过发财致富上升为大商人、大高利贷者或农村商人外,绝大多数仅能养家糊口。

德川幕府时代,日本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国家。士农工商,各守本位,世代相传,不得更改。商人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下,“他们被看作是不惜任何方式赚钱的一个非生产的狡猾阶级”而备受歧视。〔加拿大〕诺曼:《日本维新史》,第20页。幕府不仅严格限制商人的经济活动,而且还对商人的生活和其他方面作了种种规定,处处强调商人的卑贱地位。他们的服装式样、鞋的穿着、伞具、婚丧等都由法律规定,他们不能与武士住在一个区域内,不许用和大名相似的名字,甚至法律也不保障他们免于武士之剑的欺凌。例如,德川幕府的行政法典中,便明文规定武士对庶民有格杀勿论的特权。《家康遗训百条》中第45条规定:“庶民不得对武士无礼,对直属臣子或陪臣不敬,否则格杀勿论。”但是,到了德川幕府末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人资本的扩充,日本商人的社会地位以及社会对商人的评价,与过去大不相同了。

首先,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人经济实力的增强,使人们看到了金钱的巨大魅力,因之人们看待商业和商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显著变化。尽管幕府统治者仍把商人置于社会最底层,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已不再普遍视经商赚钱为有伤德教风化的下贱职业,相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羡慕商人,纷纷走上从商之路。

上述观念的变化,一方面是商品货币经济本身发展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与近代西方先进思想文化的传入密切相关。海道大通以后,西学东渐,西方天文历算诸学随海商一并东来。幕府虽锁国禁教,但不可能完全杜绝西方商船的到来。尤其是德川幕府末期,日本已处于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过渡阶段,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非常激烈,这反映在思想意识领域里,便是各种思想和学术流派竞相涌现,形成百家争鸣之局面。其中兰学和兰学学者不愧为一枝独秀,在积极介绍和传播西方先进技术和文化的同时,提出了重商主义要求,对启迪人们思想,推动人们认识的变化,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倡兰学的过程中,不少下级武士就学于兰学家,他们深受兰学家朴素的民主思想和富国强兵主张的影响,广泛接触和了解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他们中的一些佼佼者,在国家面临民族危机的关头,率先投入到救亡图存的斗争中去,成为倒幕维新运动的领导者。

其次,武士加入商人队伍,形成武士变商人,商人变武士,武士兼商人,商人兼武士的局面。过去,“从事手工业和商业被认为是低贱的事,武士是不许从事这类行业的”。〔苏联〕波梁斯基:《外国经济史》(资本主义时代),第198页。如今,“日本武士失去了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每况愈下,于是就把自己的军刀搁起,开始干起普遍的行业了”。〔苏联〕波梁斯基:《外国经济史》(资本主义时代),第207页。他们开始抛弃陈旧的传统观念,有的直接经营商业,有的从事手工业生产,甚至有的成为批发行资本家,建立起手工工场。特别是那些贫困的下级武士,为了摆脱经济困境,或出卖武士称号给商人,或收富商子弟为养子,或同富商大贾联姻,甚至亲自过继给商人作养子。于是,武士厕身于商人之中,商人跻身于武士之列,打破了士农工商各守本位的传统界限,大大提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正如诺曼所说,幕府末期日本商人阶级“逐渐取得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加拿大〕诺曼:《日本维新史》,第56页。

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说:“商人阶级一向是封建制度的破坏者;一旦商人受到尊重而且发达起来,封建制度随即衰败。”〔美〕R.本尼迪克特:《菊与剑》,黄道琳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第46页。日本商人资本的扩充最直接的影响便是加快了幕府封建制度瓦解的步伐。

武士是幕府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而农民交纳的年贡是武士赖以维持寄生生活的经济基础。当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伸入农村时,农民首当其冲。农民的贫困化必然导致武士经济收入的减少,使之陷入日趋贫困的境地。向农民搜刮来的年贡米以货币的形式越来越集中到富商大贾之手,不仅一般武士,就是各藩王(大名)也不得不拜倒在商人和高利贷者的金钱面前。他们以年贡为担保,纷纷向江户、大阪、京都的商人和高利贷者借款,逐渐失去了支撑自己经济命运的能力,而陷入商人和高利贷资本的控制之下。正如太宰春台所说:“今世的诸侯,无论大小……都是对富商卑躬屈膝,以期能向他们借钱,并仰赖江户、京都等地的商人以维生计。”〔日〕太宰春台:《经济录拾遗》,转引伊文成、马家骏主编《明治维新史》,第159页。武士集团的贫困衰落,动摇了幕府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从而加速了幕府封建制度崩溃的过程。

商人资本的扩充和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冲破了武士和商人之间不可逾越的等级界限,加深了武士对商人的依赖,使武士与商人逐渐接近,这对以后日本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武士和商人的结合,是德川幕府末期日本社会史上一个极重要的现象。这种结合,是由双方的利益关系决定的。商人征服武士的首要武器是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虽然武士阶级对唯利是图的商人阶级具有先天的轻视心,可是商人的经济力量却挫折了这种轻视心的锋芒,并且使得破产的大名的嘲笑声响得异常空虚无力,甚至于使他们的敬畏之心不禁油然而生”。〔加拿大〕诺曼:《日本维新史》,第51页。昔日过着奢侈豪华的寄生生活的武士们,如今“不依靠商人不能维持生活”,〔日〕获生徂来:《政谈》,转引自伊文成、马家骏主编《明治维新史》,第158页。他们不得不出卖武士称号给商人,以与商人互纳养子、与商人联姻等方式,厕身于商人之列,以苟延残喘。而“这个新兴町人阶级不独在经济上位于最上层,而且他们心胸开阔,发现了知识兴趣的新天地;他们无论在学问上或艺术上都想成为全国知识界的领导者”。〔加拿大〕诺曼:《日本维新史》,第57页注⑤。因此,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西方先进的思想文化的传入而兴起的商人文化,引起了武士阶层的兴趣。这也是促使武士靠近商人的一个重要因素。

最后,从商人的角度来看,他们并不仅仅满足于雄厚的经济实力,他们还热衷于社会地位和权力,他们希望与武士建立良好关系以期挤进统治阶级行列。可见,武士和商人的接近,可谓两相情愿,各得其利。在双方接近的过程中,商人在许多藩的藩政里占据了要津,控制了财政大权。从武士分化出来的资产阶级化的下级武士后来在领导轰轰烈烈的倒幕维新运动时,商人的经济援助对其取得运动的胜利起了重要的作用。诚如诺曼所言:“在推翻幕府和奠定新政权的成就上,不如武士的政治和军事功业那样戏剧化,但具有更深远意义的却是大町人的经济支援,依照本庄荣治郎教授的说法,维新战争中的鸟羽、伏见、江户和会津等历次决定性战役都是依赖町人所提供的资金而获胜的。”〔加拿大〕诺曼:《日本维新史》,第51页。其中以三井援助最大。如果没有三井、鸿池、岩崎、小野和岛田等大商人的慷慨捐献和贷款,刚刚建立起来的明治新政权,就无法解决财政困难,从而着手进行各项重大改革和建设事业。尤其是三井,明治政权建立之始它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财政支柱。明治政府在推行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以“殖产兴业”为核心内容的产业革命过程中,一方面大力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由国家主办“模范工厂”;另一方面又积极鼓励和扶植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从1880年开始,日本政府把除军事工业以外的官办企业,通过现金出售、分期付款、无偿赠与的形式,陆续转让给与政府有密切关系的特权资本家,如三井、三菱、住友、浅野、安田等,他们是在国家政权的直接保护下发展起来的,分别在煤矿、航运、金融、制丝、纺织等部门获得了经营特权,逐渐形成了日本特有的财阀集团——“政商”。这些工业资本集团,构成了近代日本资本主义的核心。可以说,“政商”的形成,是德川幕府末期日本特权大商人、大高利贷者的“变种”,是德川幕府末期日本武士和商人的结合在新的历史时期延续的结果。“政商”同藩阀、官僚有着密切的联系,无论在经济结构还是经营管理制度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封建性质。在其与金融资本逐渐融合而形成垄断资本集团的过程中,保留了浓厚的封建色彩。从德川幕府末期的特权大商人、大高利贷者,到明治维新后“政商”的出现,再到现代垄断组织的产生,我们可以窥见三者之间某种一脉相承的联系,亦可更加明了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日本发展成军事封建帝国主义的必然性。

在前面论述的基础上,下面我们将进一步考察日本商人资本的扩充与日本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某些关系,作为我们的结论。

第一,马克思认为,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存在和发展到一定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58,第365页。德川幕府末期,日本虽然尚未实现由农本而重商的历史转折,但随着城市商业和手工工场的兴起,自给自足的农业体制开始松懈,近畿、江户以及西南诸藩一带更加如此。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历史前提。但是,“高利贷和商业所形成的货币资本在转化为工业资本时,曾受到农村封建制和城市行会制度的阻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58,第819页。同样,德川幕府末期日本大商人、大高利贷者,除了受到本身特殊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制约而具有保守性外,幕府的“锁国政策”极大地阻碍了其正常发展。城市商人因城市的城下町化而御用商人化,使商人资本的发展不能以商品经济的自由发展为依归,只能附属于幕府。因而,与欧美国家相比,日本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并没有大规模地直接转化为工业资本,它们“虽有资本的剥削方式,但没有资本的生产方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676页。农村商人为了躲避幕府和各藩禁止雇佣工人的法令,便广泛地采取了组织资本主义家庭劳动的经营方式。这是德川幕府末期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至于一般的中小商人,养家糊口乃其主要目的,除极个别外,想要上升为工业资本家,更是难上加难。由此也就不难理解,终幕府之世,日本始终没有形成强大的资产阶级,这正是日本资本主义无法得到充分发展的缘由。

第二,由于受到德川幕府封建政策的阻碍,农村商人在经营商业、高利贷和资本主义家庭劳动的同时,往往把相当一部分资本投放到土地上,甚至一些工场手工业资本家也这样做。这一方面减弱了工业资本的发展势头,另一方面使日本出现了一个新的社会集团——“新兴地主”。日本史学家有的称之为“地主·资产阶级”,有的称之为“豪农·豪商”或“豪农”,而多数学者认为,“豪农”是地主、资产阶级一身而二任的。作为地主,他们有的雇工自营,即所谓“富农式地主”;有的则逐渐放弃自营,转而把土地出租给佃农,以收取封建地租,成为“寄生地主”。作为资产阶级,他们虽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还十分软弱,但已在不同程度上资产阶级化了。这与中国封建时代“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的社会现象有本质区别。明治维新从根本上改变了日本传统农本经济体制,完成了日本由农本而重商的重大历史转折。由此,日本大力推行“富国强兵”、“殖产兴业”、“文明开化”,于19世纪后期迅速工业化,跨入新兴工业国行列。明治维新后,新兴地主参加到政权中去,虽然他们也投资于工商业,但地税改革适应了他们对土地所有权的要求,新兴地主的势力在农村中继续发展,寄生地主制终获法律认可而确立了牢固的统治地位。寄生地主制的产生和发展,是日本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一个重要特点。明治维新后,与日本工业近代化突飞猛进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广大的农村由于半封建的寄生地主制被政府有意识地保存和发展下来,致使日本农业近代化的速度十分缓慢。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经过农地改革,寄生地主制退出历史舞台,日本农业近代化才最终完成。

第三,在商业资本的积累方式上,日本与欧美国家也不一样。欧美商人主要是通过贸易和掠夺(包括奴隶贸易和殖民掠夺)的方式来积累资本的,而日本却没有这样的机会。明治维新以前日本的特权大商人、大高利贷者是寄生在封建生产方式上的,如前所述,他们或者是充当大封建主的御用商人,为之出售年贡米以及其他年贡物资、藩营专卖物资;或者从幕府那里取得某些商品的垄断经营权,并以封建统治者为主顾;或者经营高利贷,主要放债对象也是大名和武士。靠这些方式积累起来的商业资本,其脆弱性十分明显,主顾的兴衰也就意味着它们的兴衰。因此,从整体上看,日本商人与封建势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对待封建制度的态度上,他们根本不想彻底推翻它。正如日本社会学家泷川政次郎所说:“这个新兴的町人阶级之所以甚至不想推翻武士阶级的原因,就是因为后者是他们的顾客;如果他们摧毁了他们的顾客,即使是一个短时期,他们本身的经济力量所蒙受的打击必然是极其沉重的。”〔日〕泷川政次郎:《日本社会史》,东京,1935,第246~247页。转引自〔加拿大〕诺曼《日本维新史》第54页注①。在这样的基础上产生的日本资产阶级,自然十分软弱,不可能形成强大的阶级队伍。当下级武士领导倒幕运动时,软弱的资产阶级不敢站到反封建斗争的正面舞台上去,而只能在幕后给予经济援助,充当一个配角而已。由此我们便联想到,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保留了较多的封建残余,不能不说与此有关。

(原载《湘潭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