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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族冲突管理的概念与要素分析
一个健康的民族不会意识到自己的民族性,就像一个健康的人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身体一样。但是,一旦你破坏了一个民族的民族性,那么这个民族所考虑的唯一事情就是如何恢复它。
——萧伯纳
“民族”这一概念本为社会学概念,是对具有特定的语言、地域与文化(宗教)认同的社会群体的概念化,本身就是一种安德森所谓的“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ies)。但是,当“民族”概念与“自决权”或“国家”联合使用时,其就由一个描述性的社会学概念上升为一个规范性的政治学概念。
民族多样性是人类社会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当今世界,绝大多数的国家都不是单一民族的国家。在国家内部,不同的民族在人口规模、资源占有、居住区域以及历史沿革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性。通常情况是,在一个国家里,由一个或少数几个民族群体占主导地位,被称为主体民族,而其他的民族则处于从属地位,被称为少数民族。今天,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民族关系主要是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或被称之为社会主流群体与次群体(subsidiarity)、“主导文化”群体与“亚文化”群体之间的关系。对于一个主权国家来说,内部民族关系是否和谐是考察其社会整合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民族冲突是民族关系的一种极端形态。如果把历史截成不同的时间断面,可以发现不同的民族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都处在不对称的发展水平中,不同民族群体为稀缺性资源而展开持续的争夺,如土地人口、宗教信仰、血缘融合等。伴随着西方的殖民扩张,“民族国家”这一“全球规范”在世界扩散。民族矛盾的内涵与表征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国际政治秩序的构建充满了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