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民间信仰的研究状况
几千年来,国家统一,历史悠久,文化丰富且传承持续不断,一直是中国的特点之一。在民间,长期以来,人们包容意识上的多元,呈现多种信仰平行、平等、杂处共生的自然发展状态。例如,无神论与儒释道并行,萨满教、巫教活跃在民间,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公开进行宗教活动和传教,而民间信仰则一直夹杂在这些社会信仰模式中间生存和发展着。当然,在历史上任何一个发展阶段,社会也在不断地抵制和清理各种邪教的滋生,担当着人们意识形态的引导和管理的重任。
早期的民间信仰,多是与民俗或是与民间宗教捆绑在一起来认知。民间信仰出现得很早,例如,民间素来相信人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礼尚往来、劳作交易等事项,都与天地鬼神相关,是由各路神仙管控,常常设定一套祭祀仪式来表达人们的敬畏和祈求保佑的心理。周朝形成的礼仪制度,除了规范人们的行为、协调社会秩序外,还是引导人们信仰活动的制约机制。在它的五大分类中,不论是殡礼、婚礼、吉礼、军礼,还是凶礼,包括了对天,对地,对鬼神,对祖先,对各种君臣等级、人际关系等的信仰及其信仰活动的仪式仪规,这也影响着早期民间信仰的形成和存在。中国历史上虽然没有宗教治国的记载,但是,历朝历代的皇上、天子、帝王是信仰鬼神存在的,他们不仅有专门的祭祀场所,如天坛、地坛等,甚至在皇城内、坤宁宫大殿外还立有萨满教所用的楠木神杆;同时,皇宫里有专门的祭祀仪式,有些祭祀仪式有时还会请宗教人士主持和引领活动。如清朝时期,宫廷里请“萨满太太”在坤宁宫举行跳神祭祀活动。不过,即便是在清朝,宫廷里“其他佛、道、喇嘛、关羽乃至日月星辰等等,什么都信”。这表明:第一,那些祭祀仪式和祭祀场所不属于任何一个宗教所有,仅仅是帝王满足信仰需求的场所;第二,帝王也是信神不信教,其行为不仅是民间信仰的表率,而且是对民间信仰形式存在的最直接肯定。可以说,在时间上,民间信仰形成于原始宗教后期、多种不同于原始宗教信仰的信仰内容和信仰形式出现之时,如多神崇拜的出现,祖先崇拜的形成,一神崇拜的确定,等等。但是,早期的民间信仰夹杂在人类早期的宗教信仰中,并没有表现出个性化的信仰特征;同时,它遵守的生活规则依旧是民间习俗,不是宗教生活规则,而它祈求的主要内容反映的是人们生活中的困惑。因此,民间信仰又与民俗混合在一起,没有刻意地区别成为一种独立的信仰现象,也没有专门的民间信仰研究。这一点,从已有的研究著作中可以反映出来,也可以从岩画和民间的祭祀舞蹈中表现出来。如,狩猎中的祭祀,劳动中的祭祀,收获时的祭祀,年节时的祭祀,以及对孕育生命的女性的刻画和崇拜,许多地方和民族中保留的求子活动等。这些都没有宗教的归属,却也表达着人们通过具体的劳动项目,祭天、祭地、祭鬼神的情况。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仅有民间宗教的存在和兴盛,还有社会认同的传播,广泛的世界性宗教也渗透进来,在人们的意识中,民间信仰逐渐从民俗习俗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个人信仰行为,而不再是习俗现象。但是,民间信仰与民间宗教混杂在一起,甚至长时期以来,民间信仰被等同于民间宗教,或者说民间信仰是民间宗教的另一种说法。有些学者甚至认为,民间信仰不是单独存在的意识现象,而与民间宗教同体,或者说就是民间宗教。因此,虽然,民间信仰研究从形成起就与宗教信仰研究的区分较为明确,但是,民间信仰从没有被当作一个独立的信仰模式而成为专门的研究领域,而是与民间宗教研究合并在一起。这样混合在一起的结果是,民间信仰研究被模糊掉了,研究事实上是针对民间宗教的关注,并没有对民间信仰的研究。这种将民间信仰混同于民间宗教的状况曾是长期的、普遍的现象,其原因就在于民间宗教不同于世界宗教,或者不同于国家认可的五大宗教。民间宗教长期深埋于民间民俗之中,而且民间宗教形式多样,名目多样,崇拜偶像多样,规模较小,其自身的宗教解释不确定,或者解释内容庞杂。宗教门类生生灭灭的情况经常发生,特别是民间宗教的宗教规制,如入教成本、祭祀时间、祭祀仪式等约定门槛较低,这与民间信仰的随意性比较贴近,也成为民间信仰方便借用其信仰的神灵鬼怪和游离民间宗教的条件。民间信仰更经常地表现为远离五大宗教而彷徨在民间宗教周围。同时,民间信仰在改革开放以前,并没有今天这样大规模的公众化的表现,在无神论和宗教信仰之间,并无明显的占位。有民间信仰的人,甚至羞于公开个人心理需求,怕被看作迷信者,而个人又不愿意信教,或者长期接受无神论的教育,对于宗教信仰有一定的排斥。因此,以往的民间信仰研究,总是被放置在民间宗教之中进行分析,并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体系,也没有给予研究的对象化位置,甚至不是一个确定的研究目标。这种状况,在国内、国外的民间信仰研究中长期存在,如,有书这样解释民间信仰:“民间信仰是民间代代传承的自然信仰,它是人们通过长期经验领会到的一种应对自然的宗教现象,也被称为民俗信仰,民俗宗教。”甚至到目前为止,民间宗教处于颓势,民间信仰处于兴盛之时,仍然还有学者将它与民间宗教捆绑在一起,不将其作为社会上一种独立的、特殊的意识现象进行研究。
民间信仰与民间宗教的区分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民间信仰与民间宗教易于混淆,尤其是具有一定活动规模的民间信仰,最易与民间宗教混淆。其实,民间宗教有自己特定的崇拜对象、祭祀仪式、神话故事、民间传说、禁忌约束等传承体系,而民间信仰没有这些繁复的内容限制,没有体系的规范,不受禁忌的约束,无信仰界限要求,表现得更为随性、自在。比如,祖先崇拜属于民间宗教,包括对一个民族的祖先或对一个家族、家庭祖先的崇拜,都属于确定崇拜对象、各地大致相似的祭祀模式、可以追溯的崇拜历史、明确的内部等级等宗教信仰的范围。最为可靠的依据是,宗教信仰突出的内容之一是人的来源,而祖先崇拜恰恰是表明和确定具体的一个人、一个家族,甚至一个民族的来源。例如,每年举办大型的祭奠黄帝、炎帝的活动,它是最为容易理解和普遍接受的最近的中华民族来源的认同。但是,有些地方具有规模的民间信仰活动里,也包含有祖先崇拜的内容,但又不完全是祖先崇拜,混杂了一些宗教的偶像崇拜,混杂着地方的民间传说故事,有的还与农历节气结合在一起,用于人们祭祀朝拜。比如河北赵县的龙牌会,既不是拜祖先,也不是拜某一宗教偶像,它很难归属于一个宗教类型,包括很难归属于民间宗教,它就是凭借农历节气演化出来的一种民间信仰,是民间信仰的一个典型案例。
又比如,民间有祭祀灶神的活动,这不是现代的民间信仰,而是传统的民间宗教信仰的内容。它不仅有具体的崇拜对象——灶神,灶王爷同祖先神一样,是家神之一,而且有特定的祭祀场所,是一庙神,即七十二行之一的祖师(见杨堃先生的《灶神考》一文)。它虽然非常普遍地流行于民间,流行于百姓之中,但恰恰因为它是一种民间宗教信仰,因此存在着许多信仰禁忌,限定着人们的行为。比如,规定供奉灶神的位置,敬神的时间,规定人们在供奉灶神的地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等等。而民间信仰并不在意对神灵的热爱与否,也不在意一切与信仰相关的规则和禁忌,虽然也接受对灶神的祭祀,认同它是存在的一方神,但不接受太多的信仰禁忌,不去了解灶神的由来、具体形象、功能、祭祀规定,等等。民间信仰在意的是每次朝拜时(具体朝拜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每次的朝拜行为本身),向神灵陈述什么愿望,朝拜能否给自己带来预期的安慰和可能产生的显灵效果,因此,民间信仰也无法归属到民间宗教里去。民间宗教再民间化也是宗教信仰模式,是以神的意志统领人的意识;民间信仰不是宗教信仰,仅仅是一种自在的以满足个人现实愿望为出发点的信仰模式。
现代民间信仰人群是一个在增长的人群,而且是一个确定存在的人群。作为一个特例的信仰人群,它的大众化趋势和复杂特点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作为一个现代社会中逐渐膨胀、显现在无神与宗教人群之间独立存在的一类人群现象,给予足够的认识,单独地提出民间信仰的研究,就成为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