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年鉴(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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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环保部

【能源环保部领导名录】

副部长(主持工作):刘丙臣

副部长:穆怀明

(王大帅)

【综述】

2013年3月,能源环保部与能源环保产业事业部机构及职责分开,分别设置“首钢总公司能源环保部”和“首钢总公司能源环保产业事业部”。首钢总公司能源环保部是首钢集团能源环保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能源环保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落实首钢集团能源环保专业管理制度、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协调首钢集团各单位开展节能环保专业工作,编制实施集团节能、环保管理中长期规划、计划,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完成情况。负责集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组织建设单位开展重大项目办理环评工作,组织编制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负责集团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检查和控制管理,环保治理项目的专业管理,组织开展环境污染调查、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消减措施,编制污染治理项目计划,参与项目方案论证和竣工验收。负责集团动力能源的归口管理,组织重大能源问题平衡、协调,组织跟踪、研究新能源应用、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监测、检查集团节能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节能指标完成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处理超标排放及污染事故。负责环保补助资金、节能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安全防护管理,集团节能、环保等专业数据统计分析及数据、报表汇总。首钢总公司能源环保部设环保管理处和能源管理处两个职能部门和节能监测站、环境监测中心两个实体单位,员工46人,其中有研究生4人,大学本科学历27人,大学专科及以下15人;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8人。

(王大帅)

【节能管理】

2013年,能源环保部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动能源利用方式的转变,构筑科学、经济的用能格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首钢钢铁业完成重点节能项目18项,年节约标煤5.49万吨。首钢总公司万元产值能耗0.614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率22.77%,节约能源97.74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期间国家目标总进度的60.25%,完成进度计划并获得北京市的肯定。4月,首钢总公司被评为北京市节能先进集体,获得北京市财政奖励资金20万元。

(王大帅)

【环保管理】

能源环保部组织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梳理首钢集团亟须解决的环保问题32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年已解决15项。开展专项检查,杜绝违法行为。实施脱硫、除尘等环境污染治理项目5项,投入治理资金1.85亿元,年削减烟粉尘750吨,二氧化硫1273吨,化学需氧量2154吨,氨氮212吨。与北京轻工所合作研究焦化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开展生物试验,为首钢后续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积累经验和技术。落实国家、地方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强化环保监察,采取防控措施,应对北京市雾霾重度污染天气。强化新、扩、改建等建设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完工投运。迁钢结构调整项目、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等6个项目分获政府环保部门试生产批复;冷轧公司的汽车用板落料压力成型线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检查,查堵漏洞,防范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提升首钢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王大帅)

【服务平台建设】

能源环保部以服务基地为导向,搭建管理与技术对接洽商平台、政策研究与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平台、节能新机制研究利用平台、集团内外节能先进经验学习交流平台。2012年度全国重点大型耗能钢铁生产设备节能降耗对标竞赛中,京唐公司1号5500立方米高炉获得“冠军炉”称号,矿业公司7号360平方米烧结机、迁钢公司2号2650立方米高炉、4号210吨转炉获得“优胜炉”称号。首钢电力厂脱硫运行费项目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获得2012年度北京市污染减排奖励资金1118.8万元,房地产公司二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获得北京市锅炉补助资金1000万元。

(王大帅)

【碳排放权交易】

能源环保部按照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整体安排,参与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管理等制度性文件的研讨,编制《2009~2012年首钢总公司二氧化碳历史排放报告》并通过第三方核查和专家组审核,获得有利于集团发展的既有设施碳排放配额。研究《中国钢铁行业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政策文件,建立首钢集团内部碳排放工作管理网络,制定《首钢总公司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指导、规范集团内部碳排放交易管理。

(王大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