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文化的界定
作为人类语言中使用最频繁同时意义也最为含混不清的概念,“文化”与每个人的存在息息相关。我们生活在文化的世界里,我们时刻处于文化的包围之中。然而熟知非真知,并不是每个人都对自身所处的文化有相当的自觉。“文化”的意义和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许多学者都对此阐述过自己独到的理解,但迄今为止,对于这个概念本身,人们并没有形成普遍的、共识的定义。在阐明“文化价值观”概念之前,我们有必要首先廓清“文化”的含义。
1.1.1 文化的定义和内涵
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血脉和灵魂。从历史上看,文化的形成,与特定民族的长期的社会实践密不可分。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不同的民族积淀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传承了不同的习惯、习俗,形成了各具特色、千差万别的文化。文化一旦形成,反过来对社会实践具有指导和规范意义。文化对社会实践的指导和规范是在多个层次进行的,具体说来,包含人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中的认知方式、思维模式、价值意识、信念信仰、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等。从一个民族的群体精神记忆的角度看,文化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形成的内在的集体遗传基因,是一个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从“文化”概念的使用来看,“文化”一词被广泛运用于哲学、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文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之中。但是,不同学科对于“文化”的理解和考察往往是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展开的,对于不同的面向和维度往往各有侧重。在不同的语言语境中,文化有不同的含义;在不同的时代下,人们对文化的理解又不尽相同。历史上,许多学者都曾对文化概念给出过自己的理解和定义。当我们对文化的概念和内涵做哲学式的反思时,会发现真正给文化下一个能够被普遍接受的精确的定义是极其困难的。虽然历史上许多学者都有过这方面的尝试,但是,在目前已经给出的众多定义中,仍然没有一个能够被人们普遍接受,我们甚至很难找到一个“最小公倍数”。因此,对大多数文化研究者而言,最难以回避的一个尴尬可能是,我们对文化问题研究的越多,对文化的内涵很可能反而了解的越少。
事实上,无论给“文化”勾勒出什么样的图景,都无法包罗目前人们赋予“文化”的全部含义。对文化概念来说,并不存在一个现成的、给定的、固定的定义。文化的概念和意义是人所规定和赋予的。在本质层面,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界定文化,文化概念本身所表达的都是人们的现实实践活动,这一现实的实践活动是由具体的主体在现实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随着人们的意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变化,人们对文化的理解也在不断地拓展、深化。
因此,为“文化”下一个精准的定义,也许未必是“文化深入研究的最佳通道”。与其为文化概念下一个精确的定义,不如从最基本的语义上入手,通过对思想史上有代表性的文化定义的梳理,从文化概念的使用方式上认识有关文化论域的理论幅度,回溯中西思想史上有代表性文化定义的丰富内涵,汲取前人积淀的思想成果和理论资源,并在此基础上,确立文化概念在现代语境中的理论定位和时代内涵,从而在学理层面为确立文化价值观概念并阐释其内在理路奠定基础。
“文”,本义是文身,有纹理的含义。《周易· 系辞下》曰“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记》载“五色成文而不乱。”《说文解字》称:“文,错画也,象交叉。”“文”最初是一个象形文字,意指各色交错的纹理。在随后的演进过程中,“文”进一步演化出若干层引申义。第一层是表达文物典籍和礼乐制度的含义。面对春秋末年“礼崩乐坏”的局面,孔子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第二层含义是与“质”“实”相对的,表达装饰、人为修养的含义。《论语·雍也》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第三层有美、善、德行之义。比如,《礼记·乐记》中云“礼减而进,以进为文”,这里的“文”,有“善”的含义;郑玄注“文犹美也,善也”,表达的也是“文”的这一层含义。
“化”最初的含义是“教化”,用来表达“变化”“生成”和“造化”的含义,最初用来指事物的形态或性质的变动。《易·系辞下》曰:“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礼记·中庸》称:“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老子》中有:“圣人之言曰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等等。
在中国的历史典籍中,“文”与“化”很早就一起连用。“文治教化”和“人文化成”是文化最初的连用形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易经·贲卦》中有:“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在这里,“文”是“纹理”的进一步延伸和扩展。“人文”连用,表达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里,“自然”与“人文”和谐统一的构成了人类的生活,“文治教化”和“人文化城”的思想已经相当明确,这是中国人对“文化”概念的最初理解。
西汉以后,“文”与“化”连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文化”逐渐演化为一个词。在中国传统语境中,“文”一般与“武”相对。《说远·指武》曰:“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夫下愚不移,纯德之所不能化,而后武力加焉。”西汉刘向在此表达的就是“文”与“武”的相对。王融在《三月三日曲水诗序》中也有类似的使用:“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束皙在《补亡诗》中有“文化内辑,武功外悠”。从这些语句中,我们可以体察到古人强调文化在风尚风俗层面对人的“教化”意义。
在西方的语境中,“文化”一词,源于拉丁文“cultura”。“文化”一词在英语中是“culture”,最初为动词,有“耕种”“耕耘”“培植”“照料”的含义。相对而言,古罗马人最初对文化的理解侧重于物质或生物性的意义,而希腊人更侧重于科学、教育、哲学等具有思辨意义的理解。在中世纪时期,人们对文化的理解,基本上沿袭了古希腊的精神,但却逐渐被神学遮蔽。启蒙时期,禁锢于神学之中的文化被解放了出来,人们开始在哲学层面关注和探讨文化问题,并赋予文化以更多的意义和内涵,出现了很多有代表性的文化定义。在康德的文化定义中,文化所蕴含的是一种“能力”。可以看出,康德对文化的定义,突出了文化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随着文化人类学的兴起,素有“人类学之父”之称的爱德华·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对文化的定义引起了大家的重视,并被广泛接受。他指出,在民族学意义上,文化是一种“复合体”。这里的“复合体”,既包括知识、信仰、艺术,还包括道德、法律、风俗。同时,这里的“复合体”,也包括人们所能掌握和接受的“才能和习惯”。
在这之后,随着学科的不断细化,许多有着不同学术旨趣和学科背景的学者对文化概念提出了自己的定义。1952年,美国学者克鲁伯和克拉克对文化定义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在他们的合著《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探讨》一书中,他们对文化的定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考察。从他们的研究结果来看,仅从1871年到1951年的80年间里,不同学科下的文化定义就有164种之多。
文化概念本身极具复杂性,加之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混乱性,以及不同的学术趣旨和学科背景间的不可通约性,某一学科的定义很难被其他学科所认同。面对各种学科的愈发细化,不同学科对于文化的理解角度各有不同,对文化的定义也多种多样,给出一个让所有人都能接受的严格精确的定义,越来越不可能。
文化定义上的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于文化内涵的把握。从哲学角度来看,定义只是人们理解和把握文化的一种思维方式。理解和把握文化的内涵,至少需要注意和明确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须以辩证思维看待文化。文化作为人类长期历史积淀的存在方式,其形成和发展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文化的发展和嬗变与历史条件的影响和限制紧密相关。辩证思维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各种文化关系、处理各种文化矛盾的指导方法。尤其是在文化普遍主义和文化特殊主义尖锐对立的今天,从发展的角度,以辩证思维看待二者的冲突是化解二者矛盾的前提条件。
第二,须用实践观点理解文化。从人与动物之间的差异性的角度来看,实践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关键因素。正是在实践活动中,人们产生了属于自身的文化。在这个意义上,文化的本质是实践的。理解文化的实践性,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方面,文化的实践性体现了人与动物的区别。在自然面前,动物的存在是自发的存在,动物无论怎样活动,都无法摆脱自然的束缚和限制,都只是自然的一部分。而对人类来说,实践活动将人与自然区分开来。通过实践活动,人类不断超越和摆脱自然的束缚和限制。正是在这样的“超越”和“摆脱”中,人类通过实践活动创造了自身的文化。另一方面,文化的实践性体现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在实践活动中,人类不仅能够适应自然,还能改造自然。从人类走出自然的那刻起,人类改造自然的脚步就从未停歇。正是在对自然的不断改造实践中,人类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不断发展,人类的文化也应运而生。
第三,须从人的角度考察文化。文化的本质是“人化”。文化的产生离不开主体——人的活动。人类生活在其本质意义上是文化的。一方面,人是文化的主体,是文化存在的前提条件。人是文化的创造者,文化是人所创造的存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另一方面,人创造出的文化反过来又影响和塑造人。在更深层的意义上,文化是人的存在方式。从人与动物的区别上看,两者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人能够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文化。“作为一种高出于动物生命活动的手段”,文化“证实了人的本质力量,证实了人在自然界的自觉位置,证实了人能创造出特殊的精神价值和意义”。文化对人的影响和塑造是广泛而深刻的。一方面,文化培育人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另一方面,文化塑造人对真、善、美的理解和取向。此外,人还是文化的目的。在终极意义上,文化既有影响和塑造人的一面,同时还有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实现人的意义和价值的一面。
第四,须在根本的、总体的层面界定文化。与其他具体学科不同,哲学层面的文化研究,一定不满足于对风俗、习惯、仪式等文化现象的整理和研究。哲学视域中的文化,一定不会停留在总结和梳理文化现象的层面,一定是在最根本的意义上寻求文化的本质规定性,从而为解释文化的发生、发展提供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解释模式。“文化”概念本身是一个总体性或整体性概念。作为从整体层面理解和把握人类自身、外部客观世界以及两者关系的重要范畴,“文化”概念所体现的不是微观视域,而是一种宏观视域。在这种宏观视域下,“文化”所表达和体现的并不是那些简单、个别的“具体事物和现象”,而是民族、国家等总体性层面的人类生活的方式方法和存在样态,从其整体层面来说是指一个民族或整个人类的“全部生活样式系统”。
此外,在日常使用中,“文化”与“文明”两个概念常被混同使用。有必要对两者进行严格的区分。一般来说,“文明”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文明”表达与“野蛮”相对的含义;广义的“文明”主要是指那些“积极的”“有正价值”的“文化”。与“文化”相对中性的含义相比,“文明”更多时候被赋予褒义的内涵。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的解释,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的总和;人类开化状态和社会进步的标志”。文化的产生与人的需求密不可分,但是,个体的需求对于群体来说并不一定是好的。例如,犯罪行为,虽然满足了犯罪者的一定需求,甚至也能体现出一些文化来,但对于群体来说,绝对是消极的、负价值的。与文化相比,“文明”一词更侧重于经历文化样态的演变而形成的积极成果与结晶。
1.1.2 文化的分类和特点
由于“文化”是无所不包、过于宏大的概念,因此,有必要对“文化”概念进行进一步的划分和分类。根据不同的角度和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划分。
一般来说,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的、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总和”。广义的“文化”,是与“自然”相对,无所不包、无所不含的。凡是与人相关、打上人的烙印的都可以称为“文化”,而那些与人无关的,称为“自然”。与“广义文化”相对的是“狭义文化”, “狭义文化”是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从两者的区别可以看出,与广义的文化概念相比,“狭义文化”概念更侧重于“人的精神活动及产品”。在日常使用中,“广义文化”也常被称为“大文化”, “狭义文化”也常被称为“小文化”。
在广义狭义二分的基础上,有学者又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二分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三分法和四分法,即分别加上“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也有学者提出“中文化”的概念,将“中文化”定义为“人类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相比而言,“中文化”主要是指“人们改造主观世界的能力和成果”。在这一划分中,与“中文化”相对应的是经济和政治等。
以上的划分,仍然过于简单和宏大。从时间、空间、主体、内容等角度,我们还可以对文化进行进一步的细化,以展现文化的多维多面。从时间的角度上看,简单来说,文化可以有传统和现代之分。进一步看,我们可将文化划分为原始文化、古代文化、近代文化和现代文化。从空间上划分,文化可以分为东方文化、西方文化等。从主体的角度,文化可以分为个体文化、群体文化、民族文化、国家文化等。从经济形态角度,可分为牧猎文化、渔农业文化、工业文化等。也有学者根据文化的不同形态和表现,将“文化”分为“造型文化”“表现与再现文化”“规范行为文化”“探索与传承文化”四大类。
由于文化具有民族性,人们往往根据不同民族来划分和比较不同的文化。德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斯宾格勒以生物生长过程的观念进行历史研究。在《西方的没落》一书中,他将世界历史分为八种自成体系的文化,即埃及文化、巴比伦文化、印度文化、中国文化、古典的希腊罗马文化、玛雅文化、伊斯兰文化和西欧文化。在他看来,世界历史是由各个文化或文明组成的,每一种文化或文明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经历起源、成熟、衰落和灭亡。
总体来说,对于文化的分块或分层,可以由不同的角度或层次展开。从哲学角度来看,文化的划分不应停留在具体的文化现象层面,而应该透过丰富多彩的文化现象,进一步把握其背后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从文化的外在形态和内在本质相统一的角度来看,文化可以划分为三个层面,分别是文化样态、文化模式和文化精神。三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展现的是文化的不同层面或侧面,可谓一体三面。
“文化样态”是文化存在的具体“模样”和“状态”,是最直观的存在方式,是人们通过直观就能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存在。“文化模式”是纷繁杂多的文化样态背后共同性的组成、结构、关系、性质、特征等,是文化在历史长河中传承和积淀下相对稳定的结构性、制度性的存在方式。“文化精神”是通过文化样态和文化模式所展现出的精神气质和境界品格,是文化所包含的最高层面的精神属性。
相对而言,“文化样态”的存在是现在进行时的,是当下人的当下体验。哪怕是一张老照片、一首老歌、一段历史画面,虽然其本身作为“物的存在”是客观的,是不以主体(观赏者)的存在为转移的,但是,当他们作为“文化的存在”,则是以思维者的当下存在为前提的。如同一本书,他本身存在的物质形式仅仅是一页页纸张和铅字构成的,但是,当有鲜活的生命用思维感知书中的语言,并在头脑中形成有关于书的情节、故事或意境时,书内在的生命力、所体现的文化便通过阅读者的当下感知而存在。
与之不同,“文化模式”并非直接可触可感的存在,而是人类在长时间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反复不断的认识和实践,对种种不同的文化样态的概括和总结,是长时间文化积淀的结果。从历史上看,“文化模式”的形成,与人类早期所处的地理环境密不可分。比如,人类早期的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就是在各自的地理环境中形成的。随着人类的发展,人类的文化模式更为复杂、多样。在更深的层面上,“文化模式”内在构成了人们的生活样态和生存方式。某种“文化模式”一旦形成,就会深刻影响着处于这种“文化模式”下的人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从世界史的角度来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对于各自的“文化模式”的发展是在自发的情况下进行的,在世界范围内不同民族之间的普遍交往之前,人们对于自身的“文化模式”的体认往往是有限的、不自觉的。
与“文化模式”相类似,“文化精神”同样是人类对于文化的自觉认识。不同的是,“文化模式”倾向于组织、结构、关系等具体形式,而“文化精神”是文化模式背后起决定作用的精髓和核心,是长期的文化积淀和历史传承中所形成的带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精神气质、境界和品格。与“文化样态”和“文化模式”不同,“文化精神”是在人们对于前两者的不断自觉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是人们对于自身文化或外来文化的体认。这种体认,受主体的认识能力、信息储备、评价标准等因素的影响。在认识能力低下、信息储备不足、评价标准单一的情况下,人们常常会得出片面、脱离实际的体认,进而得出片面的结论。随着不同文化的交往不断深入,人们的认识能力不断提升,对于各种文化的信息掌握得更为充足,人们的评价标准更为客观、全面,人们对于不同的“文化精神”的体认也更为准确、合理。
对文化的特点的考察,可以从不同层面来进行。既可以在文化学层面,对一个地区或民族的具体的风俗、习惯、仪式、禁忌等丰富多彩的文化现象进行归纳、整理和描述,也可以在文化哲学层面,对文化现象背后的本质规定性和特征进行抽象、概括和总结。在后一层面,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文化的特点。
首先是人为性与为人性。文化的人为性体现在:文化是人的活动的结果。文化是人类在长期历史积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生存方式。在长期的实践和传承中,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文化的为人性有两个方面的具体表现:一方面,文化一旦形成,会在各个方面对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产生深刻的影响和塑造。从人成长的文化氛围的角度来看,每一个人都诞生于一定的文化之中,都在特定的文化氛围中成长成“人”。一个人逐渐成长成“人”的过程,既是这个人的行为方式逐渐稳定的过程,也是这个人的思维方式逐渐固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化像一种无形的力量,在理想目标、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等诸多方面,深刻影响着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另一方面,文化的目的是为人,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人的价值。随着不同文化的交往,以及人类文化自觉意识的不断觉醒,人们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自身文化的局限性。在不断的文化自觉和文化实践中,人逐渐增强自己的超越性和能动性,不断实现自身的价值。如马克思所言,“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随着人的实践经验的不断累积,人的实践能力也不断提升。从文化上看,人类在“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
其次是时间性和空间性。现实中的“文化”一定是历史的、具体的、生动的,一定是在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内展开的。文化的时间性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文化的历史性。文化的发展是时间性的,从发展轨迹上来看,局部上既有直线也有曲线,甚至有断裂或倒退,但从整体上看是螺旋上升的。文化的时间性,是文化传承的基础。文化的空间性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文化的区域性、民族性。文化产生于人类现实的实践活动,而人类现实的实践活动离不开现实的物质条件。作为人类早期最为重要的物质条件,自然环境对人类早期文化的形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在一定意义上,人类早期的实践活动,就是在不断地利用和改造自然环境中进行的。
最后是差异性与共同性。文化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当一个人从一种文化环境突然进入到另一种文化环境时,此时不同文化的差异将明显地体现出来。从文化的产生来看,不同文化经历了长期的历史积淀,形成了各异的特性。一种文化的形成,与这种文化所处的地理地貌、气温气候等诸多因素密不可分。但是,文化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并非全都是差异性,也有共性。在道德品质、价值追求、审美情趣等方面,不同文化的人们往往会有共同的理解和追求。比如,对科学之真的探索、对道德之善的追求、对艺术之美的向往等,都体现出了人之共性、文化之共性。
结合中西方的不同历史语境,我们对文化的定义有一个大致的理解。通过对文化的内涵、分类和特点的梳理,我们对文化概念有了一个整体上的初步把握,这为我们后面探讨文化价值观问题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在“文化价值观”这一概念中,如果说“文化”提供的是“观”的内容和对象,那么,“价值”提供的则是一种思考角度,只有从“价值”的维度来理解和考察“文化”,才能真正把握“文化价值观”概念本身的内涵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