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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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政府参与创业投资、弥补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工具。鉴于创业型中小企业具有经营不确定性、信息严重不对称、缺少硬资产和历史经营记录等特征,传统金融机构在解决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存在“理性歧视”,但是这种“理性歧视”为创业投资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在无须进行硬资产抵押,也无须用历史经营记录来说明未来的情况下,创业投资创造了一种“合理预期的高收益和合理控制的高风险”机制。基于这一机制,从理论上来说,创业投资的对象应该是那些处于高成长阶段、具有独特性且管理素质较高的未上市中小企业。这就是说,即便是创业投资,对处于高成长阶段之前的早期创业型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也无法满足。然而,由于创业型小企业的竞争优势是“在高不确定性领域,靠绝对低成本取得相对高的收益”,成熟大企业的竞争取胜之道则在于“在低不确定性领域,靠高投入取得规模收益”,故早期创业型企业对于一个国家建立创新型经济至关重要。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风险共担、政府让利等途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早期创业型企业便成为各国政府争相仿效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国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始于20世纪末,最早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以及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地方政府设立的地方性引导基金。2009年,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主管的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正式启动。经过几年的实践,截至2013年底,该计划联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在全国范围内已参股设立了141只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资金总规模达到390亿元,吸纳社会资本约250亿元,对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创业型早期企业、扶持创新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基金的顾问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笔者有幸全程参与了该计划的启动及运作过程,并多次受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委托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的相关方面进行研究,研究内容包括引导模式、联合投资、尽职调查与风险防控、子基金管理评价、监管机制、退出机制、相关法律等。本丛书是对这一系列研究成果的总结,计划出版五本著作,即《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模式》《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联合投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的尽职调查与风险防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管理评价方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法律规制》。鉴于目前国内尚缺乏对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进行深入研究的系列专著,相信这套丛书的出版不仅有助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的各参与方更清晰地了解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逻辑和实务操作要领,而且有助于各参与方明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其参股子基金的有效运作打下必要的知识与技能基础。

本丛书的出版直接受益于国家发改委委托笔者所做的各项横向和纵向课题研究以及相关领导对出版著作的理解与支持。在此,特向国家发改委顾大伟先生、徐建平先生、石一女士、霍福鹏先生等领导表示感谢。同时,也要感谢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各位领导和朋友,他们是白明辉先生、刘廷儒先生、刘伟先生、刘维平先生、刘彦斌先生、杨建东先生、赵威先生、林深女士、董川先生、孙一鸣女士、钟晓龙先生等。对于他们的支持,我将永远铭记在心。

本丛书也是北京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建设项目——知识管理及技术经济平台建设项目的成果之一。本丛书的出版得到了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葛新权院长的热心帮助与指导。作为我的领导和良师,葛院长对我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之余投身政府与企业咨询顾问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没有这种理解和支持,这套丛书恐怕无法与读者见面,在此深表感谢。

李建良

2015年9月14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