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毛泽东关于人民概念的界定
概念是理论的基石。在一个理论体系中,没有科学的或者至少是明确的基本概念,尤其是核心概念,这个理论体系必然是混乱不堪的、互相冲突的、前后矛盾的,甚至它根本就建立不起来。因此,概念永远先于理论,当概念模糊时,理论也就不切实际了;在没有概念时,理论自然更是无从谈起。研究毛泽东的思想,尤其是他的人民观,理性思维方面的任务首先就是必须把握毛泽东关于人民的概念。
一 中外人民概念的基本演进
关于人民在历史发展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执政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存在不同的观点。
(一)西方政治理论中的人民概念
19世纪末期,西方的一些国家中就已经出现了较为系统的群众理论。西方学者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群众。
一是把群众视为多人组成的集合体,将其阶级性的一面忽略掉了。如莫斯科维奇认为,群众并非指平民、穷人、无产阶级或者公众等,也并不是与一些贵族等敌对的群体,而是指拥有同样的目标,并且为了实现该目标所组合在一起的群体(超越阶级)。因此,在他看来,群众就是“大众社会”(mass society), “大众社会”是指一种既有大量人口,但在其社会结构和经济形态上又相当松散和不定型的社会。
二是在价值评判上,传统的西方政治理论对群众多是采取恐惧、蔑视和贬低的态度。在一些西方学者眼中,群众总是跟无序性、破坏性、素质低下、需要教育和引导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伯克在《论法国革命》一书中,将法国古老传统的崩溃归结为一种新的、革命的民众权力的冲击,对“大众”概念持一种消极态度。
1980年之后,国外的一些学者才开始对群众概念有一个正确的、积极的认识和评价。20世纪末期,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对这一概念进行客观的思索,但还是未能消除其负面的影响,而且随着工业化、全球化、民主化、信息化浪潮的到来,“群众”概念进一步个性化、世俗化、功能化、组织化。
(二)中国语境下的人民概念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在统治者眼中,人民只不过是一种工具,其主要的功能便是充当劳动工具,即使统治者能够体会人民的疾苦,人民也难以摆脱沦为弱势群体的厄运。对此毛泽东深刻指出:“不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古代还是现在,剥削阶级的生活都离不了老百姓。他们讲‘爱民’是为了剥削,为了从老百姓身上榨取东西,这同喂牛差不多。喂牛做什么?牛除耕田之外,还有一种用场,就是能挤奶。剥削阶级的‘爱民’同爱牛差不多。”
1840年前后,西方政治思想开始涌入中国。此后,人民概念在中国社会不断得到丰富。
一方面的变化是,至1919年,民主、自由、宪政等资产阶级思想传入中国。经过清末立宪运动,人民逐渐由具有“平民”的含义过渡为具有宪法内涵的“国民”“公民”的意蕴。
另一方面的变化是,五四运动爆发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极大传播,人民概念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人民不再只是指一国“公民”或“国民”,而是被视作一种历史范畴,指向了穷苦的劳动大众,而这种不同主要由阶级成分和这一时期的革命内容来决定,这就使得一部分人先天地成为与人民相对的敌人,成为革命的反面与阻力。
总之,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产生之前,对人民群众的作用的评价总是唯心的,人民群众往往被看作历史发展的无用的、惰性的因素,是历史发展中被动的没有创造力的部分,最多是伟大人物实现社会理想的工具。
二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人民的认识
马克思与恩格斯以唯物主义为基础,对人民群众在促进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了客观的、全面的分析,进而提出了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论断。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人民的认识
因为革命的需求,马克思恩格斯对于“人民群众”这一定义进行了阶级性的改造。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从唯物论观点出发,对“人民群众”进行了客观分析,指出这一概念是一个具有哲学性的概念,并指出只有人民群众才能创造历史。马克思恩格斯比较集中地论述群众观点是在《神圣家族》这一著作中,主要是在批判鲍威尔群众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马克思认为,群众是具有两面性的,他们一方面是卑贱的,另一方面是高尚的。但鲍威尔只看到了群众卑贱的一面,即“思想懒惰”、“表面性”和“自满”,他不是去寻找产生这种不平等现象的根源,而是对群众的这种卑贱性加以道义上的指责,鲍威尔的错误在于放大了群众消极的否定的方面,而没有看到群众积极的肯定的方面,因而具有片面性。
其次,“人民群众”概念在所指的对象上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一概念所指的对象往往是那些工人阶级。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首个无产阶级的政党时,就曾明确指出这个党与工人阶级之间所存在的关系,那就是这个党是推动工人阶级实现其事业的领导者;而工人阶级必须以这个党作为依托,是这个党能够体现其领导性的阶级基础。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从革命的需要出发,把人民群众与工人阶级两个概念有机统一起来。一方面,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工人阶级在反抗资产阶级的斗争中未能依靠无组织的力量获得胜利,所以,此时出现的无产阶级政党的主要任务,便是将工人群众集合起来,并为他们指明方向,从而体现出其领导性。另一方面,无产阶级政党必须依靠工人阶级的原因是,在当时的阶段,除了无产阶级以外的其他一切阶级,都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走向衰败,只有无产阶级才是随着工业发展而产生并壮大的,它们是革命的最坚定的阶级。
(二)列宁斯大林对人民概念的贡献
在将西方政治理论中的人民概念由贬义转变成褒义的过程中,列宁发挥了重要作用。列宁丰富、发展了人民概念的内涵,使之与无产阶级政党的革命、执政活动联系起来,并使其由哲学的概念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概念或政治概念,“人民群众”不仅成了工人阶级的代名词,而且成了那个时代“千百万人”的集合体。
列宁在1918年说:“数以千百万计的群众,——哪里有千百万人,哪里才是政治的起点;哪里有千百万人,而不是几千人,哪里才是真正的政治的起点。”列宁还进一步区分了群众、阶级、政党、领袖的关系,并使这四者之间形成一个以党的领导为核心而不断向外延伸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将“群众”概念的内涵由“工人群众”变成“全体被剥削者”(包括工人、农民以及一部分流浪无产者、小资产阶级等)。此外,他的理论非常突出地直接将群众作为积极的、可以利用的社会力量。他的“布尔什维克党—群众”(工人阶级—其他群众)的模式可以简化为“先锋队—群众”,而在这样的模式中,群众主要是一种具有社会性的集合体,是介于存在敌对势力的队伍与先锋队之间的,而其中的先锋队的任务是“教育和启发群众,代表他们的利益,教他们组织起来,指导群众的全部活动”。
在斯大林时代,这一概念所包含的内容得到扩展,逐渐将社会中尽可能多的劳动人民,也就是绝大部分的劳动者都归为人民群众。斯大林还曾经将群众与无产阶级政党之间的关系用“安泰与大地”的关系来进行比喻,他用安泰来比喻共产党,而将人民群众比作大地母亲,共产党之所以这么强壮,主要就是因为其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样的比喻,非常恰当地将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紧密关系表现了出来,形象地说明人民群众是党的领导的力量源泉。
总之,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群众”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狭义上特指工人阶级;一般意义上指全体被剥削者或全体劳动者,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广义上则是指作为哲学概念的“人民群众”,指不同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中的劳动者,他们是创造历史的主体,也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三 毛泽东对人民概念的定义
人民,在毛泽东思想中,是一个经常使用的基本概念。人民这两个字,在毛泽东心里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是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词。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曾经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这个上帝不是别人,就是全中国的人民大众”。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毛泽东曾用许多不同的称谓指代人民,如“人民群众”“群众”“民众”“工农大众”“人民大众”“劳苦大众”等。后来,毛泽东常用“普通劳动者”来代表他所指的“工农基本群众”。毛泽东将人民群众的主体理解为“劳动人民”,即处于社会下层的普通民众。在一段时期里,群众还被具体化为特定的阶级,即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直至今日,在中国,人民一词仍然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词。可以说,这是毛泽东人民思想已渗透到中国人的思维结构深层,沉淀为特定的文化心理的一种表现。
所谓人民,指人类或者平民百姓。前者是自然属性,后者是社会属性。就自然属性而言,人民作为人类区别于动物和植物;就社会属性而言,人民作为平民百姓区别于统治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人民是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
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毛泽东对人民概念的认识不断深化,同时也形成了其独特的人民概念。概括起来说,毛泽东关于人民的概念主要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基本标准。
——质的标准:主要根据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任务、不同阶段的发展方向,毛泽东将人分为人民和敌人。对历史发展起积极促进作用的称为人民;相反,对社会进步起着阻碍和羁绊作用的则为敌人。这种分辨标准主要是根据当时的历史任务而制定的,它决定了毛泽东人民概念的内涵。
——量的标准:与人民概念的内涵相对的是人民概念的外延,即从人口数量层面上进行的一种分类。也就是说,人民在任何时候都是占人口大多数的那部分人。
毛泽东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原则来区分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通过具体的历史分析、阶级分析和策略分析,人民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质和量两个方面实现了有机结合,形成了毛泽东人民概念的思想精髓。
(一)毛泽东思想中人民概念的内涵
1957年2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曾这样定义了人民这个概念:“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毛泽东的这一定义,揭示了人民概念的本质,表明了人民概念的历史性、阶级性,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概念的界定。从毛泽东这个经典定义可以看出,他主要是从政治态度、社会地位两个层面对人民概念进行界定的。
1.政治态度层面
毛泽东认为,所谓人民就是指那些拥护、支持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
除了这种对中国革命和建设起积极促进作用的部分外,人民在外延上还包括那些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不持反对意见同时也不持积极意见的个人和群体,也就是中立的部分。毛泽东通过分析,将这种“不支持、不反对”的“中立人群”也归到人民的范围内。比如,我们可以从毛泽东对小资产阶级内部不同阶层的分析中看出这一点。
毛泽东把小资产阶级分为左中右三个部分。一是生活上比较富足、有余钱剩米的部分。这一部分人在小资产阶级中是占比极小的部分,他们对革命持怀疑的态度,是小资产阶级的右翼。二是在经济上可以自给的部分,但是他们安于现状,对革命持观望中立的态度,这类人占的比重较高,占到小资产阶级的一半。三是生活水平较低且呈下降趋势的一类。这些人是一个数量不小的群体,是小资产阶级的左翼。
对小资产阶级来说,当他们能够看到革命的胜利曙光时,大部分人就会倾向于胜利的一方,进而促使剩余更少一部分人也不得不参与到革命中来,这样就会推动革命向另一个高潮迈进。因此毛泽东认为,对于所有的小资产阶级,不能因为他们数量较少而忽略他们,只要他们能够保持中立或者参与新民主主义革命,就能够成为我们的朋友。所以,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虽然也是资产阶级,却是可以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或者保守中立的”。因此,一切小资产阶级在当时的革命条件下应当成为我们最亲近的朋友。
2.社会地位层面
毛泽东认为,在旧中国,大多数人民都是深受三座大山压迫的人们。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做主,享受民主权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生活而继续奋斗。
从哲学角度看,毛泽东关于人民概念的界定有着具体的、质的规定性:在本质上,人民是指那些促进社会历史进步和发展的人们,他们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发展趋势,代表社会的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是新兴的阶级、阶层和劳动人民。
首先,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涵盖了人类的公平、正义与进步。在封建社会,那些一直受剥削受压迫和行为受到限制的人们属于人民的范畴;抗战时期,人民是指积极抵抗日本的入侵、维护世界正义与秩序的人们;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做主,成了社会的主人,这体现了人类的进步。显而易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人民的角色不断发生变化。
其次,人民是一个并不拘泥于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也并不局限于阶级之间斗争的概念,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是超阶级的一个概念。在特定时期,全国各阶级、阶层的大多数人都属于人民的范畴。比如在民族矛盾迅速激化的条件下,人民的阶级性暂时淡化了,因此人民的范畴大大扩大。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人民这个概念的范畴应当不断扩大。
(二)毛泽东思想中人民概念的外延
马克思认为,只有小农和贫民以及无产者才属于人民的范畴,恩格斯也指出“无产者、小农和城市小资产者”占据西欧主要国家的“人民大多数”。列宁则认为,马克思在使用人民一词时,并没有用它来抹杀各个阶级之间的差别,而是用它来概括那些能够把革命进行到底的一定的成分。
马克思主义传到中国之后,毛泽东结合中国国情对其做了重要的改变:一是淡化了工人阶级与其他群众的区别,突出了党与群众的关系。二是在群众的主体中凸显了下层农民。从马克思到列宁都对农民抱有几分疑虑,但毛泽东充分地肯定农民行为的革命性、正当性,这是毛泽东对人民理论的独创性发展。三是对民族资产阶级进行了具体分析,认为他们属于人民的范畴,这是毛泽东的一大贡献。
在量的规定性方面,毛泽东将人民的外延界定为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们。毛泽东根据不同的阶级、不同阶层、派别和爱国人士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不同态度,对不同时期的人民的概念做了详细的界定,并且在不同时期对人民的范畴做过具体的划分。
国民革命和土地革命时期,在1926年3月发表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毛泽东认为,分清敌友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毛泽东指出:无产阶级包括产业工人、都市苦力和农村雇农。无产阶级的朋友包括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主要指民族资产阶级)的左翼。毛泽东认定,“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至于中产阶级,“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 所以,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一部分民族资产阶级是中国革命的基本力量。
抗日战争时期,1935年12月,毛泽东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中分析认为,中国的工人和农民、小资产阶级是要反对日本侵略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一部分有可能参加斗争,一部分可能中立;地主阶级买办阶级内部有可能发生分裂;人民共和国应该代表工农、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代表反帝反封建的各阶层人民的利益,代表全民族的利益。毛泽东认为:“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
解放战争时期,在与国民党反动派斗争的过程中,毛泽东认为,人民的敌人是指所有支持和变相支持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反之就是属于人民的范畴。1947年2月,在《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一文中,他认为人民具体包括工农等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部分的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及其他爱国分子等。随着中国革命即将胜利,在1949年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认为,在中国人民就是工人、农民以及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毛泽东将赞成、拥护和积极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归入人民的行列;而将反对社会主义建设或者阻碍社会发展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归为敌人的行列。同时他还明确了人民的范畴,1962年1月,在《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指出:“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爱国的知识分子、爱国的资本家和其它爱国的民主人士,在我们人民民主专政下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
从上述各个时期毛泽东对人民的范围的阐述,我们可以分析出,他大致是从职业和阶级两个侧面来划分人民的范围的。
——从职业方面划分,人民分布在各行各业,包括做工的产业工人、都市苦力、小手工业者、务农的贫雇农、自耕农、半自耕农、经营工商业的爱国资本家、小商小贩、店员、小手工业主,从事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的爱国知识分子,还有从军的兵士、居留海外的华侨及其他人。
——从阶级方面划分,人民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四大阶级”及其他阶级中分化出来的人,占社会中大多数的阶级、阶层。尽管毛泽东对人民的范围的划分在各个时期有所变化,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城市小生产者这些劳动阶级,不论在哪个时期,始终是最基本的人民群众,“乃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基本势力”;加上民族资产阶级及其力量,人民就占到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
这个绝大多数到底应占中国人口的多少?毛泽东也运用定量方法做过估计,经常强调人民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比如,毛泽东对此的又一个经典提法是:“什么是人民大众呢?最广大的人民,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后来他又多次讲到中国80%~90%的人口是工人和农民,农民占全国人口的80%,工农兵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在解放战争中,他曾要求新解放区要团结占总人口90%的人,打击面不应超过10%;解放后,他更加强调了中国共产党要站在人民这一边,让人民大众的数量达到95%,努力团结大部分人民的力量,努力缩减坏、反等人口的百分比。
毛泽东的如上分析,都反映了人民力量的不断增强,共产党因为得到这些群众的支持而有着雄厚的群众基础,党应当坚定不移地依靠这个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并为这个总人口的“绝大多数”谋利益。
(三)毛泽东人民概念的特点
在毛泽东人民观中,人民概念占据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并呈现一些独特性。
第一,人民概念具有政治性。人民与公民、国民是不同的概念。人民是个政治概念,具有一定的历史内容和阶级内容,是相对敌人而言的,它反映了一定社会的政治关系。在哲学意义上,人民是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那部分人,占人口的大多数。而公民或国民往往是一个法律概念,指一国中所有具有该国国籍的人,不以其是否对人类进步起作用为定义的依据。人民是个集体概念、整体性概念,是众多人的集合体,个人不能被称为人民,而公民或国民可用于称单个人。
毛泽东根据不同阶级对革命的态度来界定人民,因此对人民概念的分析体现出了强烈的阶级性,这种分析思路一直延续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具体看,人民作为相对于敌人而言的概念,与敌人是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在中国革命时期,剥削阶级占主导地位、统治地位,人民居于矛盾的次要方面;到了社会主义时期,人民夺取了国家政权,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从人民与敌人相互依存的关系来说,人民这个术语有明显的政治倾向性。
在实际运用人民这个概念时,毛泽东经常在各种场合从别的意义上加以使用。他经常讲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和拥军爱民、拥政爱民等。前者的主语显然是指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党员和干部;“爱民者”指的是人民军队及每一名军人、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显然,在这种场合下,使用人民一词,就与政治学范畴的人民——从官民、军民、党群、干群等关系上,即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上来理解——略有区别,而成为一个社会学概念了,也就是说,人民概念的内涵没有变,但外延变窄了些,从而进一步丰富了毛泽东思想中许多深层次的东西,更加丰富了毛泽东思想中人民观的内容。
第二,人民概念具有历史性。毛泽东认为,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任务,是划分人民标准的决定性因素。历史条件的变化,必然带来社会矛盾的转换,随之而来的是革命性质的变化,这样在不同时期人民的定义也就不同。例如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革命的主要任务以反封建为主,人民就是那些积极反对地主阶级、投身推翻地主阶级的行动的人。
根据不同的历史阶段所处的不同背景,毛泽东对人民的范畴做出的这种明确的分析,能够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人民的范围,认清主导的力量,从而为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力量,也为制定当时社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比如,在革命时期,毛泽东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将人民的范畴进行了扩展,使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了中国民主革命的性质,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创造性发展;特别是在抗日时期,在一致对外的情况下,他甚至将人民扩大到包括其他抗日爱国的人士阶层,将国民党也看作人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又被归为敌人的行列。这充分体现了毛泽东思想中人民概念的历史性,深刻地反映了中国不同阶级之间的关系变迁。
第三,人民概念具有阶级性。毛泽东认为,当阶级存在的时候,社会中就有人民与敌人之分,当阶级不复存在的时候,人民概念也就会随之消失。在存在阶级剥削的社会,人民一直处于被剥削和被压迫的位置,而随着中国革命的成功,人民从被剥削者的处境中“翻身”,进而当家做主人,上升到处于统治阶级的地位。所以,人民概念最重要的特性就是其阶级性。
另外,毛泽东第一次仔细区分了人民内部不同部分的重要性。他认为,人民中存在主体部分与非主体部分的区别,其中劳动人民(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是人民中的主体部分,是决定中国革命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力量。为此,他指出,“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在政治上非常软弱的和动摇的阶级。但是他们中间的大多数,由于也受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迫害和限制,他们又可以参加人民民主革命,或者对革命守中立。他们是人民大众的一部分,但不是人民大众的主体”。
第四,人民概念具有群众性。人民首先有量的规定性,指的是一个国家中占人口大多数的一部分,因而“人民”经常与“群众”连用,结合成集合性的名词“人民群众”。从这个角度讲,人民的概念是建立在群众性的基础之上的。
一方面,人民是与单个社会成员相对的概念,是指以社会基本成员为主的大部分劳动人民,社会上的成员组合在一起,才能称为人民。单个的人不能被称为群众,只能说这个人是群众中的一员。因此人民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
另一方面,人民是与杰出人物相对应的概念。从政治意义上讲,人民和群众的含义是一致的,是指一切对历史发展起着促进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其不仅仅局限在阶级斗争与统治关系上,而是能够超越阶级斗争,对过去、现在和未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促进作用。
毛泽东认为人民与群众基本是通用的,当然两者也有所区别。群众和人民都较多地适用于政治范畴。群众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政治地位上,群众包括人民大众或居民的大多数,此时在概念上群众与人民一词基本同义,并经常被混同使用;二是指在政治身份上,群众属于“未加入党团的人”,此时在概念上与党员、领导、干部相区别,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对象来使用。比如,我们常说党的优良作风是“密切联系群众”,等等。
总之,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对人民概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从而对中国革命以及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人民概念的历史性特征使它更贴近具体的客观历史,也使毛泽东在处理人民问题时能更贴近历史要求,而其群众性特征成为毛泽东“民众的大联合”、统一战线思想的基础,保证了党能在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充分发动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体现了党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党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