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神智
什么是神智?苏非主义认为,神智是源自真主的、关于真主的直接而又神秘的知识,或“真知”。作为一种“知识”,神智完全不同于人由理智而获得、掌握的知识。它既不同于个人的经验或勤奋学习而直接获得的知识,也不是由导师传授的或间接经验所获得的知识。因为这类知识都是世间的知识,它可以通过理解和悟性就能获得,因而并不具有其神圣性。这是说,神智是神圣的知识,它完全不同于世间直接或间接获得的知识。
9世纪时,埃及人祖奴(左农,? —859/860年)主张,人生的目的在于与主合一;达到合一的基本手段则在于,个人借助精神上的陶醉、出神或入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认识真主、获得神智。他认为,神智的核心在于,真主的精神之光对人的心灵的照明。在神智者的心灵凝视、沉思真主,在这一幸运的精神交感时,真主只向他这样的凝视者、沉思者显示自身。因此,净化个人的灵魂,应成为人的生活的真正目的,以此获得神智。当人获得神智时,不是人自身在动,而是真主使之以动;其言其行不过是真主以其口舌、手足,使之以言以行;其见其闻不过是进入其眼耳中的真主之所见所闻,如此等等。在他看来,人越是认识真主,也就在真主中越是丧失人的自我,达到认识者与被认识者、爱者与被爱者的合一,(或者说,认识者-认识-被认识者、爱者-爱-被爱者的合一)从而人主之间的一切隔阂完全消失。
《归真要道》对那些在精神导师指导下,从事“三乘”道路的功修者来说,只要他们能遵循礼仪、清心守戒、克服私欲、净化灵魂,长期、勤奋、刻苦,坚持精神修炼,真主也就会赐予其神智。它说:“主上晓谕奴婢长川凭功课寻近我,然后我喜他。若我喜他时,我是他耳目手舌,然后他凭我听,凭我观,凭我取,凭我言。此吉庆属于清真本然显现特恩。”显然,它关于真主赐予功修者的、凭借真主自我的“耳目手舌”而“凭我听,凭我观,凭我取,凭我言”获得的这类知识,乃真主对功修者的神智恩赐,是常人无法获得、并具有的。
在马注看来,功修者为达到人主合一的人生最终目的,其前提则是获得神智。为获得神智,只有通过认真、勤奋的精神修炼。在功修达到一定程度后,真主因喜悦其功修而使神智自然降临。这是说,功修者之所以能够获得神智,其唯一原因,在于真主对功修者的关爱和仁慈的赐予。获得神智,完全是真主的恩赐。因此,从事精神修炼,则是获得神智不可或缺的基本手段。
神智是纯思辨的。能够获得真主恩赐的,获得神智的基础在于对真主忘我的无限的爱。然而,这不是说,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理智就不再起什么作用了。在苏非看来,理智的真正作用在于,它可以使人认识到,一个真正有理智的人,他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导师的精神指导。只有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个人认真、勤奋的功修,才有可能获得真主的恩赐。也就是说,在功修达到一定的程度后,在他的心间自然涌起的、源自真主的知识,即真主以神智赐予他的内心,从而达到并获得真主的神智。
马注认可《归真要道》的上述说法。他关于神智思想多次引用相关经文说:
天经谕云:“若我喜他时,我是他耳目手舌,然后他凭我听、凭我观、凭我取、凭我言。”(卷之二“真慈”)
若真主之恩慈要到奴辈,照耀之光,即显于命,命即显于心,心即分派与周身。见善如渴,从善如流,然后言为嘉言,行为嘉行。如香出麝,香不可掩;如声出钟,声不可遏。故真主谕云:“我若喜他时,我是他眼、耳、鼻、舌、手。”(卷之九“认己”)
马注的表述揭示了神智思想的本质在于,真主喜悦那些认真、勤奋的功修者,因他们无私、忘我、勤奋的功修,而赐予的神秘知识——神智。这是说,功修者在达到真主认可的程度、状态、境界时,他就能得到真主的眷顾、关爱,他的耳、目、手、舌……的所听、所看、所取、所言……不再是个人的感性的或是精神的活动,其所听、所见、所行、所言,不再是个人俗世的喜怒哀乐,显现为真主无私的恩赐,亦即上述的“凭我听、凭我观、凭我取、凭我言”,从而获得了神智,即“真知”。
马注虽然没有像境外以前的著名苏非那样,表述达到神智一般性的情景究竟如何,但是,他的表述仍然是以不同形式,再现“库德西圣训”的神智思想。
据该圣训,它说:“我的奴仆亲近我,比之他遵奉我为之规范的崇拜礼仪,更能取悦于我。我的奴仆以其忘己之爱,而无限地亲近我,直到我爱他。当我爱他时,我是他听之听、看之看、做之手、行之足。”马注所述虽然与“库德西圣训”的具体说法有所不同,但其基本含义则大致相同。
马注受到苏非主义的影响,显然并不限于上述几个方面。在神爱思想方面,马注关于“故经云:‘凭我的主,认我的主。’又云:‘若不是主喜人行在人喜主之先,何人敢遽言喜主?'”关于“一弓两稍”(也就是他所说的“歌白稿腮”)思想等都有所涉及。
王岱舆著述《清真大学》、《正教真诠》时,并没有提出写作的依据或参考用书。与之不同的是,马注在不同卷次中,有的则列出了写作的依据。这一点,与张中极其相似。马注写作主要依据的有《天经总志》、《格论》、《圣赞》、《天经辩难》和《圣纪》等伊斯兰教著作。其中,究竟有哪些与苏非主义有关,或是苏非主义著作,限于笔者无法读到此类著作,难以说清。
刘智写作《天方性理》、《天方典礼》过程中,所列出的六部苏非著作,不知马注由于何种原因,一本也没有提及。事实上,从《清真指南》相关卷次的内容来看,如上述,“天命”一节关于糖的譬喻,可以在《归真要道》中找到类似的譬喻,关于“人生有五时三会”之说,同样可以在《归真要道》中找到类似的说法;“格物”一节关于人有七层心矿的阐述,同于《归真要道》相关卷次的内容。可见,《归真要道》是他的参考用书之一。可惜的是,马注在《清真指南》中没有提及《归真要道》,甚至没有提及它的波斯文本《米尔萨德》。至于他究竟为何如此,笔者对此拟不作无益的揣测。
如上所述,伊斯兰教在中国有教门之称。苏非传教士来华宣教布道后,不仅苏非著作在穆斯林的某些知识分子中流传,甚至被确定为经堂教育的读本,而且西北地区有的宗教从业人员追随传教士,继而影响一部分教民,形成道门而有别于他们以前所隶属的教门。他们奉道门的创立者为教主,甚至对教主行君臣跪拜礼;他们认为教主乃引导自身到达真主的引路人,从而极其遵奉(有的崇拜)教主,在过世教主的生辰忌日则举办隆重的祭祀活动(尔埋里),参拜其墓庐——拱北(或麻札)。同样的,道门重视自身的道统(教权传承系谱);道门的信奉者为了求得与主的交往、合一,都有不同形式的宗教功修。严格说来,道门之中似乎已有相关的分工。就是说,道门的追随者、信奉者并非人人都在从事精神修炼,只有道门的教主(或主持人)及其相关成员、教主的门人弟子(道门道统的那些传承人,或是那些有望做传承人的门人弟子),以及那些虔诚信奉者,才从事精神修炼。对于一般追随者、信奉者,特别是那些贫困的追随者、信奉者而言,他们为养家糊口、日常生活奔忙,无暇顾及频繁的功修。现实生活中,民间在践行方面已经反映出这一没有明文规定的类似分工。
同样应该提出的是,马注生活的滇南地区,已经出现了不同于上述道门(应归于“遵法派”)的“格兰岱”(或“革烂得”,似应归于“非遵法派”)。可能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马注回避了对相关的包括功修问题在内的践行内容的表述。其后,这可能对马复初的思想有一定影响。
应该说,就苏非主义对伊斯兰教信众的影响而言,不是有无的问题,而是所受影响的深浅程度究竟如何、究竟多少的问题。在受到苏非主义影响之后,在实践其教义主张、礼仪禁戒及其相关的生活方式方面,同样不是什么有无的问题,而是所受影响的深浅程度究竟如何、究竟多少的问题。道理很简单,因为自从伊斯兰教权威安萨里将苏非主义引入正统信仰,并使之相融合后,它已内在于伊斯兰教之中,成为伊斯兰教的官方信仰,并为其后越来越多的乌里玛(宗教学者)所认可、接受。这已成为无可辩驳的史实。在中国,王岱舆是如此,马注也是如此。他们的著述有着或多或少的苏非主义的痕迹,是极其自然的事;反过来说,如果在他们的著述中,没有这方面的影响,才是不可思议的、无法理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