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围绕处理天皇和天皇制问题的博弈
内容提要:1943年3月,美国在掌握了太平洋战争主动权之后,开始制定对战后日本的处理方针政策。尽管国务院和军方的政策出发点有所不同,但基于维护美国国家利益的基本考虑,在适时结束战争、减少美军伤亡和确保单独占领日本等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形成题为《远东的政治军事问题:日本天皇的处置》的政策文件,确定将天皇作为停战和实现占领的工具保留下来。1944年7月,深感太平洋战争大势已去,唯恐赤色革命危及“国体”的日本统治集团开始考虑“国体护持”问题。1945年7月,盟国发表《波茨坦公告》,“国体”问题愈加急切。8月10日,御前会议作出决定,以保留天皇“统治大权”为唯一条件,向盟国乞降。美日达成默契,1945年8月15日裕仁下达《终战诏书》,日军放下武器。战后,美国单独占领日本,推行非军国主义化的民主改革。围绕着修改《帝国宪法》,东久迩内阁在保留天皇大权的前提下,主动修宪;币原内阁执行五大改革指令,但松本修正案表明完全依赖日本政府难以达到目的。“盟总”介入,与币原内阁合作,推进修宪过程。1946年11月,《日本国宪法》颁布,天皇失去大权,成为日本国和国民统合的象征。
关键词:太平洋战争 美国对日政策 天皇 日本国宪法
战后美日关系重建的基本前提,是美日停战。反法西斯盟国长期的武力打击直接导致了日本战争机器难以运转下去,但如何解决“国体”问题,则是战争机器熄火的关键所在。在日本战败投降前夕,美日围绕着如何处理天皇和天皇制问题展开博弈;美军单独占领日本后,双方在美国居高临下、日本小心应对的态势下,继续展开博弈。本文涉及的问题包括:日本统治集团如何提出“国体护持”问题;美国出于何种考虑制定相应政策,运用局部妥协与坚持大原则的手段,实现了适时结束战争,将日本揽于掌中的战略目的;美日博弈的结果产生了哪些历史影响等问题。
一 “国体护持”问题的提出及盟国的对应
1944年7月4日,日军兵败英帕尔;9日,美军攻占塞班岛,突破日本的绝对国防圈。重臣会议要求追究东条英机的责任,准备走马换将。在天皇裕仁的默许下,近卫文麿、木户幸一等天皇侧近人物与伏见宫、东久迩宫、高松宫等皇族成员联络军部,加紧走马换将的幕后运作。近卫为防止赤色革命危害“国体”,主张尽快撤换东条,在发言中首次提及“国体”问题。
进入1945年,日军在太平洋战场愈加难以招架美军的凌厉攻势。在莱特湾空海大战中,日军拼光了海空军的最后老本。1月9日,美军在吕宋岛登陆。18日,日本最高战争指导会议通过《今后必须采取的战争指导大纲》,决定准备即将来临的“本土决战”;25日,又通过《决战非常措施要纲》,强化军需生产和防卫态势。2月3日,美军攻占马尼拉,对东京、大阪等大城市的战略轰炸日趋频繁。日本统治集团深感统治危机的来临,2月14日,近卫向裕仁呈交了《上奏文》,老调重弹,强调“从国体护持的原则出发,值得忧虑的与其是战败,不如说是伴随战败发生的共产革命”。将“护持国体”,提高到国策高度。6月初,美军在冲绳之战中的胜局已定。6月8日,裕仁出席最高战争指导会议,落实“本土决战”方针,着重讨论了“民心动向”等问题,哀叹国民“未充分昂扬敢斗奉公精神”,知识精英“焦灼不安,期待和平”,警惕“一些野心分子乘此形势,蠢蠢欲动,以图变革”。7月26日,盟国以美英中三国的名义公布《波茨坦公告》,提出盟国促令日本的首个条件,即:“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盖吾人坚持非将负责之穷兵黩武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可能。”公告并未明确点明此处的“威权及势力”是天皇或是军部,力图含混的表述有助于促使日本的投降。7月28日,首相铃木贯太郎向记者发表谈话,故作强硬地抹杀《波茨坦公告》,宣称为“护持国体”而继续向战争迈进。
至1945年8月,中国军民抗击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已进入第14个年头,持久战对日本造成巨大的消耗。美国立体化的优势武装力量还对日军逐个给予毁灭性打击,日军在连战连败的“玉碎”中节节败退。8月6日美国的第一颗原子弹轰击广岛,瞬间毁灭了这个战略据点。8月8日,苏联对日宣战,150万苏军兵分三路,攻入中国东北和朝鲜半岛,横扫关东军。面临灭顶之灾的日本统治集团顿时慌了手脚。
从8月9日上午10时30分开始,战争最高指导会议成员,就投降条件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11时零2分,美国的第二颗原子弹又在长崎上空炸响。与会者愈加惊恐万状。首相铃木贯太郎、外相东乡茂德、海相米内光政强调在“护持国体”的唯一条件下,接受投降。陆相阿南唯几、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和海军军令部长丰田等坚持在“护持国体”,即投降“条件不涉及变更日本皇室在国法上的地位”之外,还要加上“驻外的日本军队自主收拢后复员”“战犯由日本政府处理”“保证不进行占领”等多个条件。至下午2时30分至10时,首相铃木等人的“唯一条件论”派和阿南等人的“多个条件论”派的争论仍在继续,无法形成一致意见,了无结果。即使枢密院议长平沼骐一郎支持铃木的主张,也难以抑制阿南们的嚣张气焰,铃木只得请求天皇裕仁的“圣断”。
深夜11时30分,御前会议在皇宫御文库的地下防空掩体中举行。外相东乡再次强调了“唯一条件论”派的主张,即“自主撤军”和“处理战犯”等条件并非继续战争的“绝对条件”,“但皇室乃绝对问题——此乃将来民族发展之基础,也就是应该把要求都集中到这里来”。海相米内立即表示支持。陆相阿南、参谋总长梅津继续坚持“多条件论”派的立场,并对“国内战斗意志昂扬”的“本土决战”前景,做出了“足以给敌人相当打击自信”的乐观估计。在激烈的争吵过后,8月10日凌晨2时30分,裕仁做出了“采纳外相方案”的表态。理由是:“老是在听说有获得胜利的自信,但至今计划和实际行动并不一致。按照陆相所说,九十九里滨工事可以在8月中旬竣工,但并未完成;新建了师团,但没有发给他们足够武器。因此,看不出对机械力量占据优势的美英军队的胜算何在。”基于现实的考虑,裕仁决定“虽然不忍心令朕之股肱军人交出武器,朕之大臣作为战犯而被引渡,但基于大局考虑,朕决定仿效明治天皇在三国干涉还辽时决断之例,忍难忍之忍,解救人民于悲惨结局之中,并为人类之幸福而下此决心”。“唯一条件论”派的立场得到天皇的肯定,“多个条件论”派受挫,但他们并不打算坐以待毙,并以继续战争派的新姿态开展幕后活动。
循此“圣断”,8月10日早晨7时15分,外相东乡分别紧急电告驻瑞士公使加藤和驻瑞典公使冈本,立即与美中英苏四国政府的外交代表取得联系,接受中美英三国于7月26日发布的《波茨坦公告》,但附加的说明是:“帝国政府在使了解公告的条件中不包括变更天皇统治国家大权要求之下,接受公告。”同日上午11时15分至12时45分,外相东乡与苏联驻日大使马利克举行了会谈。东乡再次希望苏联政府充分理解“天皇在日本的地位与日本国民不可分离,基于这种有关皇族地位的考虑,理解日方此一立场是绝对的。相信联合国政府不难对此理解并接受,从迅速实现世界和平的立场考虑,希望明确表明态度以结束战争”。马利克表示个人无权表态,但答应将日本政府的请求报告苏联政府。同日,陆相阿南发布《布告》,继续鼓吹“七生报国”,要求“全国官兵应人人体现楠木正成的精神和北条时宗的战斗之魂,为击灭骄敌而勇往直前”。然而,大势所趋之下,阿南们“勇往直前”的叫嚣,既是“大日本帝国”弥留之际的呓语,也表明为结束战争画上句号,绝非简单易行。
日本政府于8月10日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投降的消息,通过无线电波传遍了世界各地,欢呼声顿时响彻盟国的城乡。特别是在抗战时间最长、牺牲最大、抵抗最惨烈的中国,重庆和延安等地的军民彻夜未眠,大街小巷挤满了庆祝胜利的人群。但与此同时,日本政府也提出了接受中美英敦促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的前提条件——“国体护持”问题。这样,交战双方如何在处理天皇、天皇制的问题上,找到彼此妥协的办法,成为尽快结束战争的关键问题。
从同盟国和日本战争指导集团的往来电文看,“护持国体”也确实成为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唯一条件”。8月10日华盛顿时间上午7时33分,美国收到了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所附加的“唯一条件”电文。美国总统杜鲁门召集国务卿贝尔纳斯、陆军部长史汀生、海军部长福雷斯特尔等,研究如何回复日本的答复电文。在这个过程中,怎样处置天皇的问题,引起激烈的争论。最后,由贝尔纳斯起草了答复电文。其中,谈到由天皇签署投降书,关于日方所提出的“国体”问题,美方的答复是“自投降之日起,天皇及日本政府统治国家的权力,置于盟军最高司令官的限制之下,由其采取实施投降条款的必须措施”,在敦促天皇授权日本政府和大本营在《波茨坦公告》的投降条款签字、下令日本军队停止战斗、向盟军交出武器,日本政府在投降后立即将盟军战俘和被扣押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区后,对天皇制归宿的表态是:“日本国政府的最后形式,将依照《波茨坦公告》,由日本国民自由表述的意愿决定之。”
对于日本帝国“国体”人格化的天皇究竟应该如何处置,在盟国之间也未形成统一意见。当美国将电文发给中苏英等盟国、征求意见时,英国认为让天皇签署投降书并不策略,建议改由日本天皇授权并保证日本政府与最高统帅签署投降条款,在保留天皇的问题上,同意美国的复电。苏联和中国表态同意美国政府的立场。澳大利亚致电英国,表示反对宽恕天皇,“坚持认为,天皇作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应对日本的侵略行径和战争罪行负责,因此要求废黜他”;随即,又向美国发去电文,强调:“很难找到理由说明裕仁及其同伙跟希特勒及其同伙有所区别”,因此“明确废除天皇制,是破坏日本人把天皇当神崇奉的根本办法”,“天皇制不废除,日本人就不会改变,还将发动对太平洋的侵略,只不过把时间推迟,由后继者来干罢了”,“天皇本人在接受各盟国政府处理时,将跟投降的敌国中的任何一员一样受到同等待遇”。后来,美国以促降时机紧迫为理由,说服澳大利亚接受了其对日答复的立场。这样,保留天皇、实际上是为裕仁开脱战争责任的美国促降方针,成了盟国的共同主张。8月11日,按照美国政府的口径,四大盟国对日本政府提出的不变更“天皇大权”的投降条件“谅解”给出了统一答复,经由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送交瑞士公使馆代办格拉斯里,委托其向日本政府转达。
二 太平洋战争期间美国政府关于处理天皇制的决策过程
美国何以对天皇制最终做出如此选择,这种选择是否与美国对日政策保持了一致性?要弄清这些问题,就有必要回顾太平洋战争期间美国政府关于处理天皇制的决策过程。
1943年3月10日,美军赢得瓜岛之战,夺回太平洋战场主动权的一个月之后,美国战后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的政治问题小委员会在制定处理战后日本的文件中,首次涉及天皇制处理问题,即“一旦美国介入日本国内的政治发展,应该介入到什么程度?保存皇室是否值得赞许?”经过此后两个多月的研究和讨论,5月25日,形成题为《天皇的地位》的正式文件。这个文件以12页的篇幅,谈及天皇的历史、法律、政治、心理及其在宪法上的作用和权限等问题;同时,也列举了关于废黜或者保留天皇制的两种针锋相对的意见。其中,天皇废黜论者认为:为了在将来防止日本的国粹主义和侵略主义抬头,必须剥夺坚持这些主义并利用天皇的神秘性和权威的人再次把持政权的根据,则废黜天皇是最有效的行动。但天皇保留论者坚持认为:“保留皇位,不仅是促进日本国内稳定的手段,而且是盟国推行对日政策、开展各种改革的手段,是具有极高利用价值的潜在资产”;同时还强调在战后开展的改革中天皇可以继续发挥作用,因为“非军国主义的领导人如果在天皇的名义下,运用天皇的权威来论证诸改革,能够比他们更有效果地实现各种改革”。双方争论不休,遂由国务院所属的国家及地区委员会(CAC)和战后计划委员会(PWC)提供处理天皇的多种政策咨询,以供政府选择与决策。
1944年,美军在太平洋战场对日军展开全面反攻。如何处理天皇和天皇制,愈加成为国务院制定对日政策的热门话题。3月21日,PWC在综合各种意见之后,首次提出美国政府关于战后对日政策的基本构想。在处理天皇和天皇制问题上,提出完全中止、部分中止或不中止天皇职权等3种政策建议,并主张对天皇和皇族实行保护性监护,天皇的统治权完全由占领军司令官掌握;同时,还认为“在民政官自己的直接监督下,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日本官僚,也可以将行政运营委托给日本人”,“为了使民政官更容易地利用日本政府的高官,在得到占领当局的承认下,赋予其一定的行政权力,通过天皇或者在天皇的名义下加以行使”;占领军当局“拥有指导、监督日本政府的基本机能与实际运用等两方面的责任”,对美军占领下的日本实行直接统治。
在此建议的基础上,5月9日国务院和陆军部、海军部联合制定了关于战后对日政策的第一个正式文件,通称《赫尔5·9备忘录》。备忘录强调:(1)日本“作为一个整体”而“不应分割”,但必须归还被其掠夺的他国领土;(2)在占领期间日本政府的军事部门应停止活动,但外务、内务、大藏、文部、厚生省等行政机构继续工作;(3)“所有对日作战的主要联合国家应参加对日本的占领”,提供“象征性的占领军队”等3项“基本结论”。备忘录关于天皇制的表述是:强调“日本人几乎狂热地崇拜天皇,从外界试图消灭天皇制很可能归于无效”,“仅仅废黜天皇是不会消灭天皇制的”,因而倾向于赋予天皇部分职权,前提是“日本的最高权力机构都应是盟国军政府”。备忘录强调占领军当局在处理天皇或者与天皇接触时,“应避免给日本天皇不同于其他现世统治者的优遇,避免默认或者支持日本人以为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是不可缺少的存在等观念”;“除了具有妨碍治安之虞的煽动性言行之外,占领军当局应当允许对其他各种问题,对政治问题开展充分自由的讨论”。
7月,美国国务院内部继续展开如何对待天皇和天皇制的争论。副国务卿艾奇逊认为,“不管天皇现在对我们如何有用,从长远观点来权衡利弊,他将成为今后一代人最大的危险根源”。CAC在其研究报告中,提出对天皇制和在位天皇裕仁应加以区别对待的政策构想,说“即使军政当局容忍天皇制的存在,是否应强制天皇裕仁退位?”报告书对此问题的结论是:未必让天皇裕仁退位。10月,历来主张保留天皇和天皇制的前驻日大使、远东司司长格鲁发表演说,强调关注那些“无疑会出来收拾残局”的“头脑冷静的日本人”,格鲁特别强调“天皇可能是日本能起稳定作用的唯一力量”。基于美国国家利益的考虑,美国决策当局在保留或者取消天皇及天皇制争论的举棋不定过程中,逐渐形成保留天皇和天皇制的定论。其形成,并非国务院独自运作的结果,而是受到院外势力的制约。
来自军事部门的意见,对保留天皇和天皇制有着直接的影响。在太平洋战争期间,日军的顽强抵抗及其对美军造成的巨大伤亡,促使美国政要在思考结束战争时,不能不想到天皇和天皇制去留的利与弊。特别是1944年5月美军收复阿留申群岛的战役,仅阿图岛一战,美军以阵亡400、受伤1135人的代价,击破日军的拼命抵抗,此战日军“玉碎”2300人,被美军俘虏的日军只有29人。同年6月至7月的塞班岛之战,日军战死23811人,美军战死3426人,受伤13099人。在7月展开的印缅英帕尔战役中,日军的夜袭、圆塔形战法和蜂巢式阵地,令进攻的美军叫苦不迭。在1944年10月展开的菲律宾战役中,连遭败绩的日军出动“神风”特别攻击队,将每架载有250公斤炸药、由飞行员驾驶的零式战斗机变成爆击美国大型军舰的人体炸弹,在10月25日对莱特湾美国舰队发起的第一次攻击中,5架“特攻”机造成美国军舰1沉4伤。至1945年8月,“特攻”机出动2664次,使用飞机2272架,飞行员战死2530余人。这种近乎疯狂的人体炸弹作战方式,令美军感到“非常恐怖,非常危险”,在此后的“10个月里,使得美国的舰船如同面临瘟疫”。12月在西南太平洋结束的莱特战役,日军战死饿毙7万、被俘800余人,给美军造成1.55万人的伤亡。1945年2月19日开始的硫磺岛之役苦战一个月才结束,2.3万日本守军除200人被俘之外,其余全部“玉碎”;6万进攻美军受伤2万余人,阵亡500余人。4月21日,冲绳战役开始,至6月23日结束时,日军伤亡11万人,但美军也付出了登陆陆军部队伤亡3.09万人、水面海军人员伤亡0.97万余人的沉重代价。新任总统杜鲁门承认在冲绳战役中“我军生命的损失极为沉重”;对即将于1945年11月1日展开的对日本本土战斗“奥林匹克行动”,参谋长马歇尔估计“要牺牲五十万美国人的生命”;美英两国参谋长制订的日本本土作战计划预计战争将进行1年以上,“终止日本有组织的抵抗的日期为1946年11月15日”。尽快结束战争以减少美军的伤亡,保留天皇和天皇制以加快日本停战的步伐,成为美国决策当局越来越自然而然的思维逻辑。
在制定对日政策的过程中,美国学者通过研究提出的政策建议,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以《菊与刀》著称于世的文化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受命提交供政府咨询的研究报告,她回忆说:“1944年6月,我奉命研究日本,受托利用我作为一个文化人类学家所能利用的一切技巧来说明日本人是怎样一个民族”,因为“我们是在同一个极其可怕的敌人作战”,“回答我们的敌国日本的许多问题就很重要了”。本尼迪克特利用在美国可能搜集到的各种资料,从研究“战争中的日本人”入手,分析了日本人对道德、义理、善恶、报恩、效忠、人情和责任的理解及其在行动中体现的价值观念,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将日本文化类型归结为“耻辱感文化”。值得注意的是,本尼迪克特用了相当的篇幅,集中研究了日军战斗意志、国民精神与效忠天皇的内在联系。她认为:“近代日本作了各种努力,使‘忠’归属于一人,把它专门奉献给天皇”;“军国主义者以一切可能的方式利用对天皇效忠的号召力”,“正如许多战俘所说的,日本人‘假如有天皇的命令的话,即使只有一支竹枪也会毫不踌躇地进行战斗;若那是天皇的命令,也会同样迅速停止战斗’”;认为不仅天皇对军人有绝对权威,而且“只有天皇的话才能使日本国民承认失败,并安于为重建而生存下去”;“在日本,只有这样的天皇才能起到团结全国人民一心一意为国效劳的作用”。本尼迪克特的研究成果对美日战争期间制定对日政策产生了直接影响,对制定战后对日政策同样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总之,在美国朝野过高估计了日本继续作战能力的情况下,尽快结束战争以减少美军的伤亡,成为保留天皇和天皇制方针的最大依据。
经过1943~1944年的争论和选择,至1945年1月,PWC再次修订美国对日政策报告,并提交给1944年12月设立的国务院和陆海军部协调委员会(SWNCC)审议。军方对处理天皇和天皇制的温暾水式方针颇不以为然。陆军部长助理菲伊斯讥笑报告“从整体上看,这个报告给人以星期天补习学校的不正规之感,因为它没有考虑敌人的本性、过去的行动,也没有预测将来的行动”;副参谋长哈尔少将认为,“不将天皇作为战俘拘押,一切都无从谈起”。经过再次讨论,3月,形成国务院和陆海军部协调委员会的第55号报告,题为《远东的政治军事问题——日本天皇的处置》。此后,这个报告被多次修改。1945年5月8日,在德军于柏林签署无条件《投降书》的当天,总统杜鲁门发表了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声明》,明确了无条件投降的主体是日本的武装力量,而非日本国家,同时强调“无条件投降并不意味着要消灭或是奴役日本民族”。对无条件投降主体的确定,在促成美国政府停止内部争论,加快敦促日本投降的同时,也为天皇避免在投降书上签字的尴尬,并进而为保留天皇和天皇制找到了政策依据。美国政府的上述既定方针,促成了日本投降。
8月14日,外相东乡紧急电告驻瑞士公使加濑,将日本政府接受盟国8月11日答复的决定立即转告中美苏英四国政府,表明天皇将发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的诏书,下令签署公告规定的条款、日军停止战斗、交出武器,发出盟军最高司令官所要求的命令。当天深夜10时50分,裕仁出席了最后一次御前会议,认为同盟国的回复对国体问题抱有相当的好意,再战无益,只有接受同盟国的要求,得以“国体护持”。天皇一锤定音。11时25分,裕仁来到宫内省,录制了《终战诏书》。15日凌晨,妄想继续战争的法西斯少壮派军官夺取录音磁盘的阴谋破产,事态按照天皇“钦定”的终战方向进展。
三 战后改宪过程中的天皇制存废博弈
1945年8月15日中午12时正,东京广播电台播出了裕仁的《终战诏书》。内称:“朕深鉴于世界之大势及帝国之现状,欲采取非常之措施,收拾局面。兹告尔等臣民,朕已饬令帝国政府通告美英中苏四国,愿接受其联合公告。”裕仁解释此一举动的理由是:“战局并未好转,世界大势也不利于我,加之敌方最近使用残虐之炸弹,频频杀伤无辜,残害所及,实难预测,继续交战,不仅会导致我民族的灭亡,而且会破坏人类之文明”;为“得以护持国体”,要求“忠良臣民”“宜举国一家,子孙相传,确信神州之不灭,念任重道远,倾全力于将来之建设,笃信道义,固守志操,誓必发扬国体之精华,不致落后于世界之进运”。在这份通篇并无“投降”二字出现的《终战诏书》中,强调“皇国”的利益、“护持国体”高于一切,只要“国体”得以维护和发扬,就有东山再起,实现复兴的希望。
同日,铃木内阁总辞职。17日,在内大臣木户推荐下,东久迩宫稔彦亲王出任首届皇族内阁的首相,利用天皇的影响力,着手落实日军停战、盟军进驻和签署投降书等事务。20日,派遣全权委员、参谋本部次长河边虎次郎中将飞往马尼拉,从盟军总司令部领取了《投降书》和《一般命令第1号》等文件,为本土受降预作准备。28日,东久迩宫首相会见记者,在公开了“护持国体”“民族团结”“确保安定民生”“言论结社自由”等施政方针的同时,强调“全体国民必须彻底反省忏悔,全体国民的总忏悔乃我国重建的第一步”。“国体护持”居于皇族内阁施政方针的首位,确保天皇的皇位为重中之重。为此,要求“民族团结”,承诺改善民生,在“一亿总忏悔”的名义下,将追究战争责任的水搅浑,掩护天皇逃避战争责任,绵里藏针,全力应对。
同日,盟军先遣部队飞抵神奈川县的厚木机场,盟军最高统帅总司令部(盟总·GHQ)在横滨设立。30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的专机在厚木机场降落。9月2日,盟国在停泊于东京湾的战舰“密苏里号”上举行受降仪式,政府代表重光葵和大本营代表梅津美治郎在《投降书》上签字。在这份文件中,明白无误地规定向盟国投降的主体是“所有日本国军队及在日本国支配下的所有军队的指挥官”,规定“天皇及日本国政府的国家统治权,置于为实施本投降条款并而公认采取了适当措施的盟国最高统帅的限制之下”。作为日本投降仪式的终场节目表演,陆海军航空兵的千余架美国战机轰鸣着飞过签字场所上空,掠过废墟化的日本国土,尽最大可能给在场的人留下美军打击力量坚不可摧的深刻印象,震颤日本人的心灵。
当天傍晚,“盟总”送来天皇听命最高统帅指挥之下、用美军军票取代日本货币、美军军事法庭审理案件等3个布告的抄件,准备在翌日公布。东久迩宫内阁对抹杀日本政府、直接实施美军全面军管的布告“颇感愕然”,急派停战联络中央事务局长冈崎胜男夜闯位于横滨“盟总”宿舍,要求推迟发布;又让冈崎陪同外相重光葵面见麦克阿瑟,表态日本政府保证履行《波茨坦公告》,要求取消上述布告。看到向日本政府施压的下马威举措效果颇佳,麦克阿瑟痛快地取消了让东久迩宫内阁惊慌失措的3个布告。
9月6日,美军的第8、第6集团军等46万占领部队陆续到达,以雷霆万钧之势迅速控制各战略要地,日本在历史上第一次被外国军队占领全境,日本人面对美国大兵摆出了驯服的姿态。同日,参谋长联席会议授权麦克阿瑟,作为“盟国最高统帅”,拥有的“权力至高无上”,“日皇和日本政府”在其“领导下,被授以治理国家的权力”。7日,“盟总”充实机构,内设参谋部、幕僚部,下设民政、法务、经济科学、天然资源、民间谍报、公共卫生、统计资料、民间通讯局等9个局,通过“盟总”的指令或备忘录,指挥日本政府。11日,“盟总”下令逮捕东条英机等39名首批战犯,造成风声鹤唳的高度压强,日本统治集团在接连出台的下马威面前,惶惶不可终日,被迫选择就范。
9月15日,盟军总司令部迁入日比谷公园附近的第一人寿保险公司办公大楼,麦克阿瑟可以在这里居高临下地俯视距此不远的皇居和住在那里的天皇裕仁,美国宪兵队对皇宫提供掌控性保护。东久迩宫内阁竭力维护天皇的权威,试图以攻为守,变被动为主动,关注在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上维护天皇至高无上的地位。18日,法制局第一部长入江俊郎提出题为《终战与宪法》的报告,在顺应盟国《波茨坦公告》要求的名义下,考虑主动消除或修改《帝国宪法》有关军事制度的条款,以确保“天皇大权”的原则不受触动。为此,法制局召开了数次部长级会议,将《帝国宪法》的条款与《波茨坦公告》的要求对照起来,逐条展开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盟总”接连采取行动,矮化天皇的形象。22日,美国公布了早已下发给麦克阿瑟的《投降后初期对日方针》,强调美国占领日本的终极目标是“保证日本不再成为美国的威胁,不再成为世界安全与和平的威胁”,“支持联合国宪章的理想与原则中所显示的美国的目标”;强调美国“欢迎在对日战争中发挥了领导作用的其他各国军队参加占领”,但“美国之政策应居于支配地位”。在说明“盟总”与日本政府的关系时,强调“日皇和日本政府的权力,须受盟军最高统帅之支配”。美国的对日方针在突出美国国家目标和占领地位的同时,将天皇的权限置于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的指挥之下,使其矮化到几成傀儡的地步。27日,麦克阿瑟在“盟总”会见裕仁,表示他乐意听取最了解日本状况的裕仁的建议。这番言谈与9月3日麦克阿瑟在受降仪式的致辞中谈论和平、宽容、信任、理解一样,再次令裕仁感到宽慰,但在各大报刊发表的会见照片上,矮小的裕仁毕恭毕敬,人高马大的麦克阿瑟踌躇满志。影像上的强烈对比,展示了裕仁的俯首帖耳甘为“盟总”驱使的低姿态。
随着美军完成部署和战后改革的开展,制宪问题提上日程,如何处置天皇和天皇制的问题日益迫切。10月4日,麦克阿瑟召见副总理国务大臣近卫文麿,首次正式提出制宪要求。麦克阿瑟责成近卫主持修改《帝国宪法》,指示修宪时须注入自由主义要素,为此必须扩大选举权,承认妇女参政权和工人的权利。在“盟总”提交给东久迩宫内阁的《备忘录》中,要求开展天皇存留与否的自由讨论、释放政治犯、取消特高思想警察、废除战时的统制法规,实施涉及政治、宗教、思想的自由化。面对“盟总”提出自由讨论天皇存否的要求,以“国体护持”自命的东久迩宫内阁表示无法接受自由讨论天皇存否的要求,5日宣布总辞职,以撂挑子的方式予以软对抗。9日,“盟总”挑选战前推行“协调外交”的币原喜重郎组阁,吉田茂出任外相。日美围绕天皇和天皇制的博弈进入新阶段。
10月11日,麦克阿瑟向前来“盟总”拜会的新首相币原提出宪法自由化和妇女解放、奖励组建工会、教育民主化、撤销秘密审讯的司法制度、经济机构民主化等保障人权的五大改革指令。16日,美国国务院指示“盟总”顾问阿奇逊向日方提出制宪意见,包括通过选举建立日本新政府、保留或取消天皇制、军队主管大臣文官化、取消帷幄上奏权等。
此时,苏联、中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等盟国要求废除天皇制的舆论压力日渐增强,把天皇作为战犯而严加追究其战争责任的呼声响亮,对美日双方均形成压力。25日,币原内阁设置以国务大臣松本蒸治为委员长的宪法问题调查委员会,开始磨磨蹭蹭的调研工作,以应对盟国的压力。26日,单独占领日本的美国作出了表态。经远东小委员会修订的国务院和陆海军部协调委员会第55/6号报告,建议对天皇的处置方针是:(1)“将天皇作为战犯处理,显然不能脱离我们的整个目的”,对天皇应免于追究战争责任。(2)“协助日本人自己建立对国民充分承担责任的民主代议制”。(3)“由日本人自己废黜天皇制,否则就保留天皇制,并必须以与助长建立民主政府的目的保持一致为底线,对天皇制进行根本性的变革”。(4)“确立我国政府对天皇制一致的内部政策”。由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处置天皇和天皇制的政策基本精神,逐渐落实为:在战争结束之前,以模糊的承诺保留天皇和天皇制,从而加快结束战争;在战争结束后,继续保留并利用天皇和天皇制,但必须将其置于盟军最高司令官的支配之下,为推行符合美国利益的改革服务。应该说,无论是保留还是废黜天皇和天皇制,都以维护美国在东北亚和日本的利益为中心。正因为如此,保留派和废黜派最终在美国的国家利益上,找到共同语言,对天皇和天皇制的最终政策,至此尘埃落定。
币原内阁并不打算轻易“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大幅度修改天皇制。12月8日,接替被控战俘而自杀的近卫,负责修改宪法工作的松本蒸治在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提出“改宪4原则”,包括天皇总揽统治权不变、扩大议会议决权、国务大臣对议会负责和保障人民的权利自由。这些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帝国宪法》所规定的“天皇总揽统治权”的天皇主权原则,附加以扩大议会权限和人民自由权利等装饰物。21日,作为日本三大报刊之一的《每日新闻》刊登了《宪法改正草案要纲》,并加以评论说,此一要纲“根本性的缺陷是保留了天皇总揽统治权的条款,应当予以废除”。
修改宪法,是美国在日本实行民主化和非军国主义化改革的重要举措,直接涉及天皇及天皇制的存废问题。否认天皇的神格,则是修改宪法的基本前提。1946年1月1日,按照麦克阿瑟的授意,日本各大报刊登载了天皇裕仁自我否定神格的诏书《人间宣言》,这个宣言由首相币原喜重郎代笔。宣言首先引述了1868年4月明治天皇睦仁宣示的维新纲领《五条誓文》,强调“朕欲自此重新开启国运,则须遵循誓文之宗旨,去除旧来的陋习,长大民意,官民贯彻和平主义,架构富于教养的文化,以图提高民生,建设新日本”。为此,裕仁强调“联结朕与尔等国民之间的纽带,是依据相互信任和敬爱,并非基于神话和传说,也非基于视天皇为现人神、且以为日本国民乃优越于其他民族的民族,并进而拥有支配世界命运的虚构观念”。继而提出“我国民克服当前的困苦,为了振兴产业及文运而勇往直前”,“为增加人类的幸福而做出极大贡献”的“大业”,号召“一年之计在于春,朕欲同朕所信任的国民一心一意、自奋自励,庶几以成就此大业”。麦克阿瑟也在当天发表谈话,对天皇发表《人间宣言》,表示满意和赞赏。双方的配合,可谓默契。以天皇的名义自我否定神格,为破除天皇专权的《帝国宪法》扫除了障碍。
与此同时,松本主导的宪法问题调查委员会并未停止消极抵抗。26日,委员会初步形成改宪要纲,表现了日本政府难以割舍的皇权崇拜和“帝国情结”。要纲对《帝国宪法》共进行了35处修改,但均限制在松本“改宪四原则”的框架内。“帝国”“帝国议会”“枢密院”“臣民”等称谓不变,依然是《帝国宪法》的旧框架。其中,(1)有关天皇的内容多达7处,但天皇的统治地位未受损伤:《帝国宪法》第3条的“天皇神圣不可侵犯”,代之以“天皇乃至尊不可侵犯”;仍拥有经帝国议会常设委员咨询而发布紧急敕令权、依法确定军队编制和常备兵员额度权、宣战或媾和权、经帝国议会协赞的预算和条约批准权、荣典授予权等。(2)臣民服兵役的义务改为负担“役务”、拥有不妨碍安宁秩序的信教自由、不得违法侵害臣民的自由及权利。(3)贵族院改称参议院,议员来自选举或敕任,不能推翻由三分之二众议院议员通过的法律案,国务大臣辅弼天皇、所有国政对帝国议会负责,行政案件的司法权属于法院等。显然,这是一个顽固坚持“国体护持”立场的《帝国宪法》的战后版。29日,币原内阁开始审议讨论松本委员会所提交的各改正草案。
2月1日,《每日新闻》将宪法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改宪要纲曝光,抨击币原内阁改宪的保守性。这篇报道引起“盟总”民政局长惠特尼准将的关注,在同下属讨论后,报告了麦克阿瑟。为确保日本的非军国主义化民主改革按照美国预设的轨道发展,实现美国的目标,防止苏英等盟国的掣肘和日本国内各种宪法草案纷纷出台的干扰,3日,麦克阿瑟向惠特尼提出“修宪3原则”,即(1)“天皇为国家之首部,皇位世袭,天皇执行职务及行使权能须受宪法的制约,并从属于宪法规定的国民基本意志”;(2)“废止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日本作为解决纷争的手段以及维护自身安全的手段,在放弃战争”,“不保有陆海空军,不给日本任何武力的交战权”;(3)“废除一切封建制度”,除皇族之外,所有贵族特权仅限于一代。
4日,惠特尼召集民政局全体会议,要求贯彻麦克阿瑟的“修宪3原则”,尽快完成《日本国宪法》的起草。8日,日本政府将经由松本初拟,再由宪法问题调查委员会委员宫泽俊义修改,最后由松本润色的《宪法修改要纲》呈送“盟总”民政局。13日,对此已做足表面文章,对《帝国宪法》换汤不换药的改宪要纲,“盟总”表态拒绝。同时,将惠特尼起草班子用6天时间完成的宪法草案送交币原内阁。22日,币原内阁决议接受“盟总”的主权在民、天皇象征、放弃战争的改宪原则。3月2日,币原内阁循此原则,制定了宪法草案。4日,向“盟总”提出。5日,经双方审议通过。6日,予以公布。4月22日,币原内阁总辞职。
经过战后首次大选后为期一个月的“政权空白期”,5月22日,自由党总裁吉田茂组阁。经吉田内阁之手,改宪进程画上了句号。7月2日,远东委员会一致通过《日本国宪法》的制宪原则。10月7日,国会通过《日本国宪法》。11月3日,予以正式公布。在新宪法正文起首处设“天皇”一章,规定天皇的法律地位,第一条(天皇的地位·国民主权)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第二条规定“皇位世袭,根据国会议决的皇室典范的规定继承之”;第三条规定“天皇有关国事的一切行为,必须有内阁的建议和承认,由内阁负其责任”;第四条规定“天皇只能行使本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天皇可根据法律规定,对其国事行为进行委任”。新宪法保留了天皇和天皇制,规定天皇为日本国和国民统一的象征,取消了《帝国宪法》赋予天皇的集权地位。新宪法宣布国民主权立宪精神,确立三权分立原则。1947年5月3日,新宪法正式生效。从此,日本进入象征式天皇制框架之下,议会民主相对完整的新时期。
结论
综上所述,美国务实地处理天皇和天皇制,日本政府予以配合的博弈过程可作以下归纳。
第一,美国是决定太平洋战争结局和战后日本国家走向,包括天皇和天皇制的最大制约要素。为适时结束战争,并将天皇变成推行符合美国国家利益改革的工具,美国决策集团最终决定加以保留天皇和天皇制,使得美军以胜利者的姿态单独占领了日本,稳定统治秩序和为战后美日关系重新定位,短期效应显著。从长期效应来看,保留天皇和天皇制,特别是在美国主导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免于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又为帝国旧班底的沉渣泛起,日本右翼势力抬头、否认侵略的历史,提供了精神寄托和为“大日本帝国”翻案的最大理由。自20世纪80年代发生日本文部省篡改历史的教科书事件以来,右翼的鼓噪和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给中国、韩国、朝鲜以及东南亚国家与日本理顺国家关系,制造了难以跨越的外交难题。日本与周边国家的政治纠纷和感情对立,显然有利于美国在东北亚发挥均衡作用,展现其存在的价值和影响力。
第二,在修改宪法的过程中,日本政府,特别是东久迩宫内阁以“国体护持”为己任,为此率先采取主动修改宪法的行动,币原内阁表面上顺从“盟总”修宪的指令、暗中“自主”地制定新瓶装旧酒的松本改宪方案,吉田茂内阁最后完成公布《日本国宪法》的程序。总的看来,战后初期的历届日本政府采取了全面迎合超级大国美国的姿态,背靠世界头号强国,谋取国家的长远利益。显示了自1902年签订《日英同盟条约》,走上背靠世界最强国,乘势武力崛起对外方针的深远影响。甲午战争以来登上世界外交舞台的日本,积累了大国外交经验,善于在逆境中休养生息,变被动为主动,暗中积累东山再起的反弹力。换言之,如果没有日本政府亦步亦趋的配合,战后民主改革,包括天皇制的调整都是难以在短时期内奏效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日本政府参与了《日本国宪法》的制定过程,并非如日本右翼所攻击的完全是美国人强加。与此同时,由美中苏英法荷等12个盟国组成的远东委员会,一致通过制宪三原则,也对制定新宪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对《日本国宪法》,其中包括放弃战争的第九条具有予以评议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从更长远的眼光看问题,美国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求,将天皇置于投降程序之外,按照华盛顿的意图,远东军事法庭也免于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在无形中为否认侵略论调的泛滥埋下了伏线。20世纪60年代经济高速发展期间,“大东亚战争肯定论”应运而生,为“大日本帝国”鸣冤叫屈。80年代“战后政治总决算”的论调甚嚣尘上,否定远东军事法庭清算日本军国主义的正义性,并为90年代“自由主义史观”的泛滥铺路搭桥。在抨击“自虐史观”、“东京国际审判史观”或“共产国际史观”的幌子下,右翼历史学者否定了美国参加对日战争的正当性,乃至美国主导战后非军国主义化、民主化改革的必要性。最终,将使美国通过太平洋战争进入东北亚置于令人怀疑的尴尬境地。因此,从目前看,中国、韩国、朝鲜等东北亚被侵略国家与日本政府关于历史认识的争论,固然是难以达成共识的难题,但这决不意味着争论与美国无关。任由日本右翼势力和军事力量的膨胀恐非美国之福,亦非美日关系与东亚和平之福。
(作者简介:宋成有,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