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构主义理论及其对中德关系研究的运用
第一节 从建构主义视角分析外交政策
一 关于建构主义的简述
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建构主义的结构观可以溯源到社会学,这种互构性被引入国际关系领域后产生了重要突破,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产生正逢其时。诸多学者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国际关系中代表结构主义,被称作是对冷战结束和种族冲突突出表现的反映,而这些一直以来在国际关系中只能用经典主义理论来解释。然而,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现实主义等经典理论已经日益显示出其在现实解释上的不足。在国际关系的真实世界里,冷战结束和以苏联为首的东欧集团消亡,使国际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让人们反思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解释能力。与此同时,学者专家们开始反思和批判现实主义理论,出现了不同视角研析国际关系的理论流派。基于这些基本前提,在政治学中出现的结构主义萌芽,表现出集体与个人的身份、价值观和价值标准、社会角色,以及政治外交参与者的行为的重要性。
建构主义强调的是观念的重要性。观念则被认为是阐释现实和形成表象的出发点。同样,国家的利益与权力是通过文化和历史观念构成的。建构主义是从20世纪90年代兴起并迅速发展起来的,其核心内容是认同、规范和文化观念。建构主义对国际政治的基本观点进行了全面的重新解读和阐释,主张用社会学的视角看待国际关系。建构主义分析阐释外交政策使用了规范和认同的观念,这为我们提供了解释外交政策变化的全新的视角。这样,从1992年至今,建构主义与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三根支柱,可以说,这是建构主义的一大贡献。
建构主义就方法论而言,从宏观理论的个体主义转向整体主义研究,把规范和认同纳入到国际关系分析中,实现了国际政治理论的“社会学转向”。建构主义重视观念因素对身份形成和利益形成的作用。建构主义认为:第一,规范结构或者观念结构与物质结构同等重要。建构主义认为共有观念、信仰和价值体系具有结构的特征,它们给政治行为体施加强有力的影响,物质资源只有通过国家的共有理解才能获得关于人类行为的意义。第二,国家身份和利益相互建构,具有动态的特点。只有辨认清楚国家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中的身份和利益,我们才能解释国家的行为。而国家身份和利益是由国家的具体实践所创造的观念结构所塑造的。身份强烈地暗示着一组特定的利益或偏好,这种利益对于理解特定的行为体以及特定领域的行为选择具有重要意义。第三,结构与施动者的相互建构。结构建构了施动者的身份和利益,同时,施动者的实践又再造和改变着结构。施动者并非只能对结构做出机械式的反应,通过社会实践,它也能改变旧结构而建构一种新的结构;反过来,新的结构又会影响施动者的社会实践。连接结构与施动者的中介则是实践,实践的力量在于它创造了连接结构和行为体的主体间意义。
按照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的结构建构主义观点,国家身份不是先天预设的,而是在国际社会的互动中产生的。身份产生之后才能界定利益。国家利益随着身份的变化而变化。在不挑战现有国际体系或国际秩序的条件下,只有在适应国际体系的实力结构或适应国际体系的制度结构的情况下,国家利益才能实现。与此相反,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却认为,先有国家身份,然后才有国家利益。在这里,结构建构主义的观点与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完全相悖的。例如,在政治上,当今的德国和第三帝国时期的德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德国,这种不同是两个时期的德国在国际体系中身份的改变所致,两个时期德国的国家利益也截然不同。今日之德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既是拉动欧盟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也是解决地区或国际争端的一支重要力量。观念具有巨大的力量。建构主义强调观念在国际关系理论中的重要作用并对观念因素做出了新的诠释。而在经典国际关系理论中,观念也并非完全不受关注。比如,在现实主义奠基者卡尔的《20年危机(1919~1939)国际关系研究导论》中,他把观念概括为三种实力。他认为,观念包含支配舆论的权力,谁能够支配舆论,谁就有维护或改变人们观念的能力。舆论是一种民意的特殊表现形式,对人的行为和观念能够起到指导性作用,对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其他两种为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支配舆论的力量是观念范畴的事情,是维护或改变人们观念和意愿的能力。
二 建构主义的理论
建构主义者认为,国际政治的现实是通过建构来决定的。建构主义首先是一种精神的存在论,以此为出发点,认为社会世界首先是由参与者的社会实践构成;其次是由身份认同和利益构成;最后,双方的构成是由参与者和结构组成。建构主义批评新现实主义的理性原则,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不是物质性的,而是以文化为核心的社会结构。它通过考察国际体系的社会含义和国家的文化属性,通过分析国家身份,来理解国家利益和外交行为。建构主义强调,一方面,国家身份决定国家利益及其外交政策;另一方面,国家的外交行为又影响、重塑国家身份。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国际关系理论界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现实主义理论追求的目标就是获取权力,国际关系的权力关系是由不同国家所拥有的物质资源的多少、大小、分配方式、结构特点和目标所决定的。国家利益是外交政策的核心标准。现实主义者假定国家是国际社会最主要的行为体,国家是理性的,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因此国家行为的特征是“自助”。利益是物质的、给定的、自私的,他们反对用法理、道义以及意识形态确定国家利益的做法。现实主义大师摩根索在其现实主义的经典作品《国家间政治》一书中把利益确认为权力,国家就是争夺权力、维护权力和显示权力。而建构主义认为国际关系并非现实主义理论所认为的是一个“物质的世界”,而是一个“社会世界”,从本体论而言,建构主义主要关注的是社会本体论。建构主义认为,拥有物质内涵的权力和利益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主要是观念在起作用。物质不会自动产生任何社会结构,行为主体只有在某种观念支配下运用物质力量才能产生社会关系和社会机构。
所以,建构主义以规范和认同为出发点,认为现实是行为体建构的结果。行为体不同的互动实践会导致不同的规范和认同。规范和认同附着于行为体,具有主体间性和体系结构性。这种结构不仅约束行为体的行为,而且还可以改变行为体的身份。从研究社会互动切入政治行为,用建构主义来解释国家对外政策就更有说服力。
建构主义在方法论上用社会学的方法取代了经典理论采取的经济学方法,其基本原则是理念主义和整体主义。它把国际关系体系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强调国际体系文化对国家身份和利益的建构作用,认为国际体系的观念结构建构了国家的身份和利益。
新自由主义认为,观念可以起到因果作用,观念还是指导行动的路线图。在认同这种观点的基础上,建构主义更突出了观念的建构作用:第一,在行为体身份已经确定的情况下,观念引导行为体选择何种政策,采取何种行动。观念与物质性因素并列作为行为的原因;第二,观念可以建构行为体的身份,从而确定行为体的利益。因而,观念就不仅仅是因果关系中的原因因素,而且是建构关系中的建构因素。
建构主义把国际体系看作是观念分配,观念分配源自观念的互动。某种观念所营造的舆论氛围会对行为体的行为产生影响。例如,美国在世界上公开宣称伊拉克是“邪恶轴心”国家,这种观念的传播和扩散,导致了美国与伊拉克之间的敌意,最终造成地区关系紧张,引发了伊拉克战争。
按照建构主义的观点,既然观念影响国际体系中行为体的行为,那么一个国家在制定对外政策时,既要确定自己的想法,也要考虑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如果能得到大多数国家的认同,那么采取行动就会得到拥护,反之则会受到反对和谴责。美国对伊战争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在伊斯兰世界所燃起的怒火,印证了建构主义所强调的观念建构。事实证明,美国的所作所为如果得不到伊拉克民众和伊斯兰国家的认同,人们会普遍认为美国是侵略者而不是解放者,美国就不得人心,付出的代价就会很大。
三 德国的建构主义研究
建构主义可以追根溯源到涂尔干和韦伯,1989年由美国学者奥努夫(Nicholas Onuf)提出。祖籍德国的美国学者温特于1999年出版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被认为是建构主义创立的标志性著作。他在书中提到,共同观念构建了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而这种观念不是天生固有的;是共同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决定着人类的相互关系。前一条原则表现的是“整体主义”,而后一条原则表现的是“理念主义”。他认为,物质性原因是由观念建构的,研究观念需要弄清楚两个问题:观念在多大程度上建构物质性原因,如何充分理解观念的作用。这体现了“理念主义”的原则和“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建构主义所指的观念是共有观念,也就是文化。当一种观念成为共有观念的时候,它的力量就是巨大的。温特首先采用了韦伯的国家观,即国家是组织行为体,国家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建构而成的,可以把身份、利益、意图等人的特性适当地加在国家身上。“国家利益”是国家的内在动机。利益与身份有关,每一种身份都有与之相关的需求和客观利益。行为体对这些需求和利益的认识又构建了驱动行为的主观利益。国家对这些需求的理解往往是偏向自我利益的,这就使国家具有竞争性的、“现实主义”的政治特征,但不能就此认为国家的天性是自私的。
(一)德国的建构主义渊源
虽然把建构主义思想科学化的是美国,但是建构主义的根基其实在欧洲。“国际政治理论的‘社会学转向’概念主要是针对美国的国际关系理论语境来说的,因为以往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最主要特色在于它的物质本体论和科学方法论。而在欧洲,国际关系学中的社会学思想和方法有很深的传统,并且构成了欧洲国际关系理论与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的一个重要区别。”可以说,欧洲学派是建构主义的一支核心力量,尤其不能忽视的是受哈贝马斯沟通理性思想影响的德国学派,其代表人物主要有克拉托齐维尔(Friedrich Kratochwil)和里斯(Thomas Risse)等。鉴于国际关系两大主流理论——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在解释统一后的德国外交走向问题上缺乏全面的说服力,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建构主义逐渐崛起,并对德国外交理论界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德国建构主义研究与对外政策
德国建构主义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就是统一后的德国外交政策的走向。在分析统一后的德国外交走向时主要有三种不同的建构主义流派:“政治文化”派主要从德国反战的独特政治文化角度出发进行分析;“后结构主义”派认为统一后的德国外交是民族认同感形成的过程;“角色分析”派则从对国家角色期待的角度出发来分析,其代表就是由特里尔大学政治系毛尔教授及其领导的课题小组开展的有关“文明力量”的研究。身份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行为体自我或自身持有的,另一是他者持有的或是外者的。这就是说,身份是由内在和外在结构性建构而成的。建构主义理论的核心是身份理论,也就是一个国家诸如价值观、信仰等的身份认同会影响其外交路线。根据建构主义的观念决定身份、身份决定利益的原则,国家的身份决定国家利益的形成,从而导致不同的外交实践。国家的身份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因素,但不是静止不变的常量。身份政治的研究议程要求我们首先观察国家身份和身份定位的变化,然后观察国家因此而产生的利益和基于这种利益的行为。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由共享的规范、主体间的观念和角色身份构成,不同的文化赋予行为体不同的角色。国家的角色和身份是在互动的实践过程中,由社会结构建构形成的,行动者和结构是相互建构的。社会规范不只是规定和限制了行动者的行为,而且还建构了行动者的身份,使行为合法化,并定义了行为体的利益,由此决定了行动者的行为。温特为身份赋予有意图行为体的属性,它可以产生动机和行为特征。国家是可以具有身份和利益的实体。
建构主义对德国统一后的外交政策是这样描述的。建构主义认为,德国的统一是冷战结束的标志性事件之一。冷战结束,苏联东欧集团消亡,冷战的源头已不复存在。德国统一后的力量更加增强,德国有机会再次成为欧洲的大国,其外交政策必然发生变化。德国将采取更加咄咄逼人的外交政策,寻求与其经济实力相称的军事力量和国际政治地位,然而这一情况并未出现。德国的对外行为保持了其政策的连续性,更加注重发展与法国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德法轴心,深化和扩大欧洲一体化,建设欧洲货币联盟和共同的外交与安全政策,维持跨大西洋伙伴关系,改善和发展与美国的关系,这和理性主义理论的预测背道而驰。追寻其深层原因,就要求我们将思路扩展到建构主义,注重观念、身份、认同、文化、价值等社会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按照建构主义的理论逻辑,中德关系是由双方身份认同和国家利益在互动实践中建构的。中德两国在国际体系层面的观念和行为既不完全一致,也不完全矛盾,既有分歧又有交叉,既竞争又合作,彼此理解在某些方面的大国诉求,尊重对方的核心利益;双方都认为,彼此在世界多极化趋势、通过合作和平解决国际危机和冲突、维护世界繁荣与发展等方面存在着广泛的共识。但同时,两国对彼此在国际新秩序中的身份、权力和利益等问题上观点有悖,对某些重大国际问题的是非判断相异。中德两国之间在身份认同上的差异导致两国外交行为的不同。如何使双方理解这种差异十分重要,本研究尝试把身份认同理论转移到中德关系研究中,并拟对中德的文化的异同进行剖析,以此也梳理一下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德国主要流派中关于价值观念的论述和历史沿革。一国外交的价值观念取决于该国的传统文化,更取决于该国所奉行的外交指导理论。建构主义德国流派中的身份认同理论和文明力量理论,是德国外交思想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
四 对建构主义的评价
从产生的时间上看,建构主义学派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也即世界格局发生剧变的时期。理论的形成离不开现实的土壤,因而,相比于20世纪20年代的理想主义、其后50年占主导地位的现实主义及80年代的新自由主义,建构主义学派对于现实问题提供了具有充分说服力的解释途径。理想主义的根源是欧洲文明史的三大支柱——自然法思想、启蒙哲学和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它不关心自身利益,认为理性是人类道德行动的指南,仅以道德作为塑造世界的基石,目的是实现一个更美好的世界。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联盟成立,拟将理想主义的目标变成现实。然而列强争夺权势的现实格局令这种尝试遭遇了失败。此后兴起的现实主义学派以托马斯·霍布斯的国家哲学为基础,认为国家要追求更现实的目标,国际政治和所有其他政治一样旨在争夺权力,国家之间对权力的角逐决定了国家利益。在现实主义者看来,权力和利益是解释国际关系的途径。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在战争和冷战期间,现实主义学派赢得了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主导性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世界形势的变化,基于现实主义而形成的新现实主义理论,扩展了现实主义理论中的矛盾,认为经济资源的分配也是国际关系中的研究议题,在国际体系中,国家自身地位的改善不可避免地会使其他国家受到损害,国际经济关系因此是一种零和博弈。而新自由制度主义有选择地继承了理想主义对规范的强调,看重国际制度的作用,希望通过国际规范和国际机制来推动国与国之间的合作。不难发现,这些理论学派之间尽管有对立的一面,但并不能抹杀它们以个体主义作为出发点、关注物质性要素对国际关系影响力的共性。20世纪末兴起的建构主义流派,采取了整体主义的视角,从强调观念的作用着手,为解释国际关系提供了新的可能。经过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的洗礼,人类对于观念、宣传、意识形态、价值观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将观念因素纳入国际关系理论中,吻合了这一发展趋势。在信息技术日益更新、社会日益多元化的世界里,原有的国家国际关系理论在涉及宗教、信仰、价值观等问题时明显力有不逮,为建构主义的兴起提供了机会。
(一)建构主义的内核
建构主义学派尽管是在针对主流理论范式——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论战中兴起和发展的,但它与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关系。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之间既有竞争,又互为补充。复杂的国际政治仅用物质主义来解释是不够的,还需要从理念主义方法视角来分析其形态。新现实主义的核心观念之一是权力,然而权力并不仅仅具有物质属性,而是由物质和观念共同构成的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其中观念具有主体属性,观念的反映才能使物质在权力构成中具有意义。因此,在权力概念中,应当蕴含着“价值”和“力量”这两个核心变量。
建构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之间相互包含,新自由制度主义是非常简约的理论,建构主义中的共有文化在新自由制度主义中有具体的表达和固化——制度和机制。而制度和机制又源自国际行为体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实质上也是一种建构过程。因此,这两大理论范式之间存在着广阔的合作空间。
在建构主义和理想主义之间有重叠的部分,但并不完全一样,温特提出康德文化与理想主义的吻合度很高,但其他两种文化与理想主义相去甚远,国际社会的文化可能会进化到康德文化,也可能退化到霍布斯体系。由此可见,在价值层面上建构主义具有理想主义成分;在方法论和认识论上,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
正是因为建构主义与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理想主义之间存在种种联系和差异,用建构主义分析国际关系便具有其他理论范式分析国际关系所不具有的独特之处。
建构主义承认物质结构,但更强调观念结构,认为国家利益的确定要受到国际规范的制约,遵守国际规范本身就是实现自我利益的需求,这样将国家利益和国际规范结合起来,推动了国际关系伦理化、文明化的进程。目前国际社会的大部分规范都是由西方发达国家所制定和主导,并在世界范围内推行和普及的。从建构主义的视角来看,国际规范由国家间互动造就。那么,在西方发达国家主导规范制定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就面临是否接受、如何接受国际规范的问题。如果不加互动的完全接受,很可能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如果以拒绝的态度回应,在国际相互依赖日渐加深的今天则是不切实际的做法;出于对国际规范和国家利益的考虑,发展中国家需要结合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规范来确定自己的国家利益,并且要积极参与到国际事务中,通过实践活动参与新国际规范的建构过程,从而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
(二)身份建构主义的理论
温特的建构主义理论是体系理论,而江忆恩、勒格罗等学者的理论则在建构主义范畴内建立了关于国家身份形成的建构主义理论。两者之间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之处。中国作为拥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古国,数千年来主导社会秩序的不是制度,也不是民族国家,而是文化,民族是作为一个文明共同体传承而来。从这一点上说,中国人看待社会与看待世界的观念,与建构主义中的文化共同体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用建构主义和身份认同理论来分析中德关系中的观念因素,并不是对国家利益的物质属性予以否定,而是提供一种观念因素的补充,从更完整的层面上来探讨中德关系发展的趋势与可能性。
在中德关系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始终是双边经济的互补性和贸易空间。在德国迈向世界政治大国,中国也在走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两个国家都有可能变成国际社会中富有影响力的实力大国。大国之间的共有文化影响着国际格局和国际社会文化的基调。因此,观念互动和共有文化的建构十分重要。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和德国对彼此身份的认知和各自的自我认知是观念互动的基础。这是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的理论范式无法充分解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