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扫黄打非年鉴(2012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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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2012年“扫黄打非”工作总结

上海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与要求,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以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基础建设,加大对出版物市场的整治力度,坚决封堵违禁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传播淫秽色情和侵权盗版出版物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文化安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顺利召开。

今年以来,市区两级执法部门共出动出版物市场检查人员9.7万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中店档摊点3.8万个次、印刷复制企业2.1万家次,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467万余件,破获2万件以上盗版音像制品大要案件27起,查处网上传播有害信息案件97起,删除、屏蔽网络有害信息1.7万条,有力地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一、深入贯彻落实第二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会议和活动

(一)召开全市“扫黄打非”工作会议,部署全年重点任务

第二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扫黄打非”办随即在上海分会场组织召开上海市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杨振武出席会议,就上海市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2012年上海的“扫黄打非”工作作了重要部署。会后,各区县、各部门迅速将会议精神向各单位主要领导作汇报,认真部署全年“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

8月24日,市委宣传部、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迎接党的十八大、深化‘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部署专项行动的工作。

(二)针对出版物市场重要环节召开专题会议,严密封堵违禁有害出版物

1月16日,市“扫黄打非”办召开上海市出版物进出口监管工作座谈会。

3月12日,市“扫黄打非”办联合市版权局和市文化执法总队召开全市大型电脑数码及手机商城和市场“扫黄打非”工作会议。

6月27~28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办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对上海邮政业开展落实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和加强报刊接办销售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28日上午,检查组到上海市报刊发行局,听取了上海报刊接办情况和销售管理情况的汇报。

通过一系列工作会议和工作检查,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

(三)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和“加入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

4月24日上午,市“扫黄打非”办与市版权局在原卢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了2012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上海分会场活动和“加入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杨振武同志作重要讲话并启动销毁电钮,当场销毁各类非法出版物13.5万件。销毁活动后,与会领导和参会人员共同举行“加入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以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加大“拒绝盗版,助力创新”的宣传力度。

(四)举办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学习班

7月31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举办2012年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学习班。学习传达了全国“扫黄打非”办有关精神,通报了上半年各区县“扫黄打非”工作考评、信息报送情况;总结了上半年全市“扫黄打非”工作;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市“扫黄打非”办主任方世忠对下半年“扫黄打非”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

二、深入推进“扫黄打非”组织机构建设

继续巩固和完善市“扫黄打非”组织机构。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要求,结合上海“扫黄打非”工作实际,增补上海市旅游局为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景点、宾馆等场所的监管;逐步推进市、区县、街镇三级“扫黄打非”工作协调机制与信息互动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扫黄打非”组织机构在最基层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提高在市场第一线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和处置能力。

三、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

(一)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为主线,深化“两个专项行动”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部署,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这一主线,于2012年2月至11月期间在全市深入开展了以整治淫秽色情出版物及低俗信息为重点的“两个专项行动”。

一是上海深化“两个专项行动”得到李长江同志及全国“扫黄打非”督查组的充分肯定。9月18~20日,中共中央委员、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同志一行来沪调研上海深化“两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李长江同志用“三个没有”充分肯定了上海的“扫黄打非”工作,即在上海调研期间没有发现违禁有害出版物,没有发现淫秽光盘,没有在网上发现违禁有害出版物和淫秽出版物。他说,上海能做到确实不容易,但还需要长期抓、反复抓、防止反弹。

在2月、6月、9月和10月,全国“扫黄打非”督查组先后4次对上海“扫黄打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充分肯定了上海在“扫黄打非”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上海的部分印刷企业委托承印制度执行不严、相关部门网络监管能力不足、个别游商摊点销售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认真对待每一次督查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则逐一提出整改方案,立即协调指导相关执法部门予以认真核处,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

二是加强协调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协调文化执法、工商、城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对全市文化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企业展开清查行动,重点对上海书刊交易市场、上海文庙书刊交易市场、文庙旧书交易市场、上海音像城、东方书报亭、福州路图书一条街、机场候机楼、铁路候车楼等出版物批发、零售场所和大学周边、地铁站出入口、繁华街区周边、涉外人员居住区周边的游商摊点及中小型印刷复制企业进行集中清查。

为及时掌握各区县“扫黄打非”部门深化“两个专项行动”的工作落实情况,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动出击,联合市公安、工商、城管、文化执法等成员单位抽出专人组建“扫黄打非”3个督查组赴全市各区县,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出版物市场的“扫黄打非”督导检查,及时提出督导、整改意见。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以网上、网下封堵查缴淫秽色情、违禁出版物及有害信息为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并严格落实24小时举报受理制度,组织专人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同时,组织市“扫黄打非”督察员队伍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日部分休息时间对全市17个区县出版物市场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了明察暗访,通过查访了解市场情况,以点带面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所在区县限期整改。

三是积极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全国“扫黄打非”督办案件。市“扫黄打非”办指导协调文化执法、工商、城管、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切实加大对全国“扫黄打非”督办案件的侦办力度,对掌握的线索深挖彻查、追根寻源,并充分发挥“扫黄打非”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深化两个专项行动中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快速高效、精确打击的工作格局。专项行动以来上海共完成全国“扫黄打非”重点督办案件2件、督办案件(举报材料转送单)21件。

(二)开展清查整顿印刷、光盘复制企业专项行动

市“扫黄打非”办联合市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部门对上海新索音乐有限公司等3家光盘复制企业进行清查,重点检查了企业近两年承接光盘复制业务、生产设备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的情况。同时,在上海书城会议室召开出版物市场光盘清查情况通报会,要求强化对印刷行业与音像制品复制行业的管理,确保不发生印制违禁非法出版物的问题;音像制品销售单位依法经营,严把音像制品进货关,明确各单位法人的责任。

(三)在全市商务楼宇开展违禁、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集中清查行动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督查组在沪督查反馈情况和上海商务楼宇很多的情况,市“扫黄打非”办组织各区县开展对全市商务楼宇销售、派发违禁、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集中清查行动,落实和明确商务楼宇物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区县“扫黄打非”各项工作考评的针对性,逐步完善各项考评指标,上海市“扫黄打非”办组织“扫黄打非”督察员以巡查违禁、淫秽色情出版物为重点目标,在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对全市出版物市场展开不间断地明察暗访工作,通过“看市场”来了解、掌握各区县“扫黄打非”工作的开展情况,以点带面发现问题逐一落实区县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从掌握的暗访信息来看,今年以来全市“扫黄打非”督察员共查访到195家门店、406处游商摊贩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情况,通知各区县、各执法部门取缔游商地摊52处,查缴非法音像制品5.2万余张,非法图书573册。

五、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今年以来,市“扫黄打非”办共编发《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简报》50期、《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专报》14期,向全国“扫黄打非”网报送信息144条,被采用125条,形成从全国到市、区(县)“扫黄打非”工作重要情况专事专报,紧急事件及时传达,日常信息互传互动的工作机制。

在深化“两个专项行动”期间,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对2起已办结的非法复制淫秽视频案及贩卖淫秽光盘案,通过东方网、解放牛网等网络媒体和《新闻晚报》等纸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震慑、打击了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在全社会形成人民群众认同、支持“扫黄打非”工作的浓厚氛围。

领导讲话

在2012年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上海分会场的讲话(摘要)

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 杨振武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2012年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上海分会场活动和“加入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现场即将销毁各类盗版、走私音像制品,盗版计算机软件及电子出版物13.5万件。

每年4月,上海都积极落实全国统一举行的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和“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在全社会形成认同、支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良好氛围。今天在这里举行上海分会场活动,再次重申了中央和上海市委、市政府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活动的一贯立场,充分展示了我们“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成果,同时也进一步震慑了还在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

上海市委、市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工作,今年以来,上海“扫黄打非”战线的同志们先后针对出版物市场、光盘复制企业和商务楼宇开展了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清查行动,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万人次,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26万件,其中侵权盗版出版物118万件,破获2万张以上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大案要案8起。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既定部署,继续加大对侵权盗版出版物活动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推进“扫黄打非”及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深入开展。

今天,我们还同时启动主题为“拒绝盗版,助力创新”的“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此项活动由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自2008年来已连续开展了4年,在社会各界都取得了非常好的反响。今年上海的活动,我们将通过“加入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在中小学校、影剧院、书店、大型广场和社区张贴宣传海报,向群众派发绿书签,在部分指定大型书店举行为期一周的绿书签优惠购书活动等形式来开展。希望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使全社会“拒绝盗版,助力创新”的氛围更为浓厚,使“扫黄打非”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努力营造绿色、健康的文化环境。

同志们,上海市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在即,党的十八大也将在下半年召开,我们要坚决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坚持不懈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围绕2012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切实将“扫黄打非”工作引向深入,努力夺取“扫黄打非”工作的新胜利!

2012年4月24日

在第二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海分会场上的讲话(摘要)

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 杨振武

2011年以来,上海市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将“扫黄打非”向街道乡镇延伸,推进了“扫黄打非”工作,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扩大工作覆盖范围,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等多种有效举措,在严厉查堵违禁出版物和有害信息,坚决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大力查处侵权盗版行为,严肃整治非法违规报刊和网络报刊等专项行动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庆祝建党90周年营造了良好氛围。

关于2012年的“扫黄打非”工作,我在这里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真传达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好全年贯彻落实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2012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充分领会云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认识当前“扫黄打非”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中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及时制定2012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务必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加强“扫黄打非”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国家长治久安。当前,国内总体形势良好,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社会舆论健康平稳,人民群众认同支持,这为做好“扫黄打非”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各种文化撞击频繁,社会思想愈加多元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尖锐复杂。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扫黄打非”工作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振奋精神,心无旁骛,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决打击有害出版物和有害信息,坚定不移地把“扫黄打非”工作引向深入。

三、抓好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行动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部署,今年“扫黄打非”工作重点任务是:坚决打击违禁出版物和有害信息;全面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和其他侵权盗版出版物。

围绕重点任务,上海要重点加强邮检、货运进境、进出口渠道的监管,加大对携带违禁出版物进出境旅客的检查力度;要开展打击非法印刷集中治理工作,从严整治盗印境外有害出版物的印刷企业,严格落实承印备案管理制度;要开展净化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集中治理工作,加大对游商地摊、无证照经营者的整治力度,对网上有害信息及时发现、及时屏蔽、及时删除。要开展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行动,对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进行集中整治打击,加强对音像电子、计算机软件经营场所和手机销售维修场所的管理和检查。

四、夯实基础,扎实推进“扫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扫黄打非”工作是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抓手,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文化市场管理的成功模式,是维护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关键手段,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扫黄打非”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担负起这一政治职责。做好此项工作,要抓住三个“重点”。

一是要调整、充实区县“扫黄打非”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近两年,领导岗位人员流动较大,调整和充实“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尤为重要,也是做好2012年“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保障。因为今年我们各个区县都在换届,工作人员、组织机构都有很大的变化,大家要及时把机构充实好,把人员充实好。完善街道、乡镇“扫黄打非”组织机构,做到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扫黄打非”工作网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出版物市场监管和检查的力量。公安、工商、城管、文化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经营销售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销售违禁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的违法犯罪分子。

二是要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监管与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区县、各部门务必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打击违禁有害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出版物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对群众举报要认真受理,重大线索及时立案查办,追根寻源、严查彻究、惩恶务尽,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是要密切部门配合,建立联合封堵机制。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扫黄打非”工作合力。海关等部门要加大对印刷品入境查验力度;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和进出口单位的监管;公安、网宣、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网上信息的监控;铁路、机场、道口、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物流运输、打包托运环节的检查,最大限度地将有害出版物及相关信息封堵在上海的市场之外,确保上海的文化市场繁荣、健康、有序。

2012年1月9日

2012年“扫黄打非”大案要案

上海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上海“情人谷”网络淫秽色情案

2012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上海情人谷同城交友论坛”发布大量涉沪招嫖信息,为嫖客与卖淫人员搭建网络交流平台。获悉此情况后,上海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和上海市公安局领导均予以高度重视,多次批示要求深入经营案件线索,全力侦破此案。由于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在外省市异地操控网上招嫖的情况,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及时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十一局申请挂牌督办。上海市公安部门在对该网站进行技术攻坚,摸清网站运营盈利模式及其团伙人员组织架构后,于6月12日在沪、渝两地开展统一行动,一举抓获涉案人员向天孟、张波等人。

12月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向天孟、张波、刘铸、胡伦、陆维晋、吴勇、刘阳海、龚存燚触犯介绍卖淫罪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天孟为非法牟利,自2012年1月起在互联网上开设“上海情人谷”黄色网站。被告人向天孟先后从网上搭识被告人龚存燚等人(手下有卖淫女)和多名卖淫女,事先约定卖淫费用和分成比例,在互联网上发布卖淫女信息;并先后雇佣被告人刘铸、陆维晋、胡伦负责以QQ聊天的形式招揽嫖客,专门从事介绍卖淫活动。被告人向天孟为网站的开设和正常运行,先后招募被告人吴勇、刘阳海为该网站租用服务器,负责对网站的日常维护。2012年4月下旬,被告人张波受被告人向天孟指使负责“上海情人谷”网站的网上业务及网站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被告人刘铸、陆维晋、胡伦等人在明知“上海情人谷”网站是从事介绍卖淫的情况下,在网上冒充卖淫女与嫖客代聊,将嫖客性交易的时间、地点、价格等信息告知被告人向天孟和张波,再由被告人向天孟或张波联系卖淫女或者被告人龚存燚等人,安排卖淫女在约定地点与不特定的多名嫖客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被告人吴勇、刘阳海分别于2012年2月、4月为向天孟租用境外服务器并对网站进行维护等。经查证至案发为止,被告人向天孟获利数万元人民币;被告人龚存燚获利数千元人民币。2012年6月12日,被告人向天孟、张波、刘铸、胡伦、陆维晋、吴勇、龚存燚先后在重庆市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刘阳海在本市普陀区长风一村25号602室被公安机关抓获。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向天孟、张波、刘铸、胡伦、陆维晋、吴勇、刘阳海、龚存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开设“上海情人谷”黄色网站,并以发帖、代聊等方式,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介绍卖淫罪,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2013年1月11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触犯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向天孟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波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被告人刘铸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被告人胡伦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陆维晋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被告人吴勇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刘阳海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龚存燚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近年来,网络传播淫秽色情有害信息现象日益增多,“扫黄打非”工作战场也正逐步向互联网转移。在办案过程中,上海市“扫黄打非”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破案迅速、判处坚决,充分显示了上海市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有害信息的能力和决心,进一步净化了互联网出版物市场文化环境。

2012年“扫黄打非”大事记

上海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1月9日,第二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海分会场会议在市政府第一会议室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杨振武作讲话。

1月12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市邮政管理局领导一行深入上海市邮政公司调研“扫黄打非”工作。

1月16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在中国图书进出口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版物进出口监管工作座谈会。

1月19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在上海书城会议室召开出版物市场光盘清查情况通报会。

2月初,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组织出版物市场督察员对全市出版物市场开展督察巡查,确保本市出版物市场繁荣稳定。

2月7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第四督导检查组组长、中宣部出版局副巡视员张凡一行四人,督导检查上海市书刊交易市场和上海音像城。

2月8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召开。全国“扫黄打非”办第四督导检查组组长、中宣部出版局副巡视员张凡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13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了刘云山、蒋建国同志在2012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近期“扫黄打非”工作开展的情况。

3月12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会议室召开全市主要的计算机软件经营场所、手机销售场所负责人会议。

4月24日上午,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上海分会场活动和“加入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在上海市卢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杨振武出席活动并讲话。

5月17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召开虹口区“扫黄打非”工作协调会,对虬江路、周家嘴路等地不法商贩长期违法销售淫秽音像制品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协调虹口区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

6月7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督导检查组第2督导组一行四人由新闻出版总署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副司长毛小茂带队来沪检查“扫黄打非”工作。

6月8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督导检查组第2督导组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召开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专题座谈会,对上海相关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意见。

6月27~28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联合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对上海邮政业开展落实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和加强报刊接办销售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7月31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在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举办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学习班。

8月24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大会议室联合召开迎接党的十八大、深化“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

8月底,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成立三个督查组,督查、指导主要区域对重点环节、重点市场的“扫黄打非”工作。

9月6日,全国深化“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工作第五督查组一行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宋建新带队,来沪检查了上海市书刊交易市场和上海音像城等出版物市场。

9月18日,中共中央委员、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一行六人,到上海书刊交易市场和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客服中心调研指导工作。

9月19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上海衡山宾馆召开上海深化“两个专项行动”座谈会。中共中央委员、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杨振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月22日,全国“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第五督查组组长宋建新副司长一行三人,来沪督查上海开展深化“扫黄打非”“两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10月23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召开。全国“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第五督查组组长宋建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月12日,上海市“扫黄打非”考评工作评审组召开会议,布置对各区县“扫黄打非”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