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 提出“文化治理体系”方案,克服文化体制改革中的“社会建设”瓶颈
当前,解决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问题已经成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新途径。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已经呈现一条从“办文化”到“管文化”,又从“管文化”到“治理文化”的逻辑路径。我国传统的文化管理体制是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自己办文化的体制,2003年以来,文化体制改革启动了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但是,管理文化意味着使用一种普遍去差异化的标准以及行政-中心化的系统来规范和管理文化领域的各种活动。这种做法显然很难有效应对文化领域复杂多变的现实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说,从文化管理走向文化治理应成为我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必然趋势和方向。
从具体措施看,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首次提出要“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这是推进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我们认为,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将政府职能转交作为配套政策,今后10年应该将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交、推进国家文化治理的突破口和主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