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欧洲经货联盟建设历程
纵观欧洲经货联盟的建设历程,有几个重要事件和关键结点,比如欧洲学界耳熟能详的《罗马条约》、《沃纳报告》、欧洲货币体系、《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这些事件镌刻着每一阶段欧洲经货联盟的发展印记,反映了各个阶段欧洲人关于欧洲经货联盟的思考和努力。
一 “欧洲经货联盟”概念的提出与《罗马条约》
从欧盟委员会的官方立场看,“欧洲经货联盟”这个概念的提出远远早于《马约》的签订,甚至远早于《罗马条约》的签订。欧洲单一货币的理念最早是由德国人古斯塔夫·施特雷泽曼(Gustav Stresemann)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所提出。施特雷泽曼曾经短暂担任魏玛共和国总理,长期担任魏玛共和国外交部长,是德国著名外交家。他在没有诉诸武力的情况下,利用外交手段成功地拆散了反德同盟,并极大地缓解了当时非常紧张的法德关系。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胜国(协约国)和战败国(同盟国)签订了《凡尔赛条约》,此后,欧洲出现了许多新国家。众多新国家的出现使原本位于同一帝国经济体系内的市场四分五裂,加剧了欧洲经济的分割,妨碍了欧洲经济发展。1929年9月9日,施特雷泽曼在日内瓦国联会议上提出,“我们需要的欧洲货币在哪里”,言下之意是欧洲需要一个统一的货币来应对日益严重的欧洲经济分割问题。这是欧洲政治家最早关于建设货币联盟的倡议。当然,这个倡议与后来欧洲经货联盟的建设并无直接关系,但最早表达了建设欧洲单一货币的理念。
欧洲货币一体化伴随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在考察早期的欧洲货币合作问题时,应与欧洲经济一体化的早期进程相结合。二战过后,欧洲国家在美国的帮助下进行战后重建,正是这一短暂的阶段为欧洲经济一体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后来的微妙立场不同,在早期欧洲经济一体化上,美国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二战后欧洲经济一体化大概始于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后来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欧洲支付同盟的建立。美国实行马歇尔计划为欧洲各国提供资金和援助,欧洲各国获得马歇尔计划支持的条件是进行互相合作。这种要求和欧洲人自身的意愿也是一致的。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后,欧洲人对互相残杀进行了深刻反思,产生了防止战争、促进欧洲一体化的政治认同。在这种情况下,1948年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成立及1950年欧洲支付同盟组建。欧洲支付同盟以西欧各国贸易和支付的多边化为目标,这为西欧各国的双边贸易提供了便利,促进了这些国家贸易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之后,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继续发展,其中一个重要成果是《罗马条约》,其标志着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最早的支柱是欧洲煤钢共同体,即德、法、意、荷、比、卢六个国家在1951年开始对重要战略物资——煤和钢实行联营。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最初目的还不完全是着眼于经济,而是为了控制各国尤其是德国的工业基础,以防未来再次爆发战争,但煤钢共同体的建设和运行使欧洲各国从合作中尝到了经济利益,比如,市场的扩大使欧洲煤钢企业的规模与技术进步有了快速的发展,资金配置和劳动市场更加高效。在煤钢合作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刺激下,欧洲人开始将合作的触角向其他经济领域延伸,1957年在意大利罗马签署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为《罗马条约》)。《罗马条约》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标志着欧洲经济合作开始进入正轨,有专门的超国家机构进行管理和协调。
单一货币或者货币联盟等概念并未在《罗马条约》中出现,但提到了货币合作问题。《罗马条约》第六款规定,成员国应和欧共体一道紧密协调经济政策,以实现条约规定的目标,而且欧共体还须不带歧视地对成员国的内外金融稳定进行关注。另外,《罗马条约》还有多个条款要求成员国的经济与货币政策应保证国际收支平衡,维持币值稳定。比如,第104-107条款都对此有明确表述。第105条款要求各成员国相关部门和中央银行要加强政策协调,以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维持市场对成员国货币币值稳定的信心。第105条款还提出要建设货币委员会对货币领域的合作进行监督实施。货币委员会的职责是:监测和评估成员国、共同体和支付同盟的货币金融状况;及时向欧共体委员会和欧共体理事会报告成员国、共同体和支付同盟的货币金融状况;在欧共体委员会、欧共体理事会的要求下或者独立就货币金融状况提出建议。货币委员会的代表分别由各成员国和欧洲委员会派出2名代表组成。另外,从欧共体委员会来看,其内部也设立了货币和金融问题总司,负责货币协调事务。
在《罗马条约》签订之后,为具体落实条款规定,货币委员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1962年,货币委员会发布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货币政策工具》的研究报告,对各成员国货币政策的理念、使用和有效性进行了研究,对再融资政策、公开市场操作和外汇储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在《罗马条约》之后,各种加强货币合作的提议纷纷出现,但都未得到官方层面的认真研究和讨论。
总体而言,《罗马条约》中关于货币领域合作的要求主要是为建设关税同盟服务,为区内自由贸易提高便利,并没有对建设货币联盟规定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表。即使如此,《罗马条约》也为后来欧洲货币联盟的诞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 海牙欧共体首脑峰会、《沃纳报告》与蛇形浮动汇率机制
1969年,欧洲经货联盟建设开始出现在欧共体委员会的讨论议题中。1969年,《贝耶报告》(Barre Report)提出,需要更广泛的经济政策协调和货币合作。同年,欧共体在荷兰海牙举行成员国政府首脑峰会,讨论欧洲经货联盟建设问题,并责成委员会在1970年提供一份欧洲经货联盟建设的报告。
欧洲经货联盟建设之所以能够成为欧共体广泛讨论的一个重要议题与60年代欧洲经济形势发展息息相关。一方面是欧共体成员国维持汇率体系稳定的难度增加。60年代,特里芬难题日益显现,即由于美元与黄金挂钩,而其他国家的货币与美元挂钩,美元虽然取得了国际核心货币的地位,但是各国为了发展国际贸易,必须用美元作为结算与储备货币,这样就会导致流出美国的货币在海外不断沉淀,对美国来说就会发生长期贸易逆差;而美元作为国际货币核心的前提是必须保持美元币值稳定与坚挺,这又要求美国必须是一个长期贸易顺差国。这两个要求互相矛盾,因此是一个悖论。美国在60年代后半期采取的货币扩张政策引发了通货膨胀和贸易赤字,产生了其他国家对美元的信心危机,美元贬值更使布雷顿森林体系受到冲击。欧共体成员国不得不拿出更多的精力去维护汇率体系的稳定。
另一方面是欧共体内部成员国间维持汇率平衡的成本也开始增加。随着关税同盟的建立与完善,欧共体内部贸易发展十分迅速,欧共体内部出口贸易占整体出口贸易的比重大幅上升。这使得欧共体成员国经济相互的依赖程度大大提高,单个成员国经济政策的溢出效应明显增加。欧共体内部贸易不平衡也开始出现,德国马克迅速升值,而法国法郎出现较大幅度贬值。欧共体内部贸易赤字国面临越来越严重的支付难题,其外汇储备在保持本币汇率稳定的过程中很快花光,引发货币危机。这不仅引发了一系列国际收支难题和汇率动荡,还较大地冲击了欧洲共同农业政策的物价体系。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贸易模式开始受到影响。这种情况要求欧共体成员国必须在货币领域加强合作,完善金融救助机制。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欧共体委员会连续发布了着眼于解决经济合作困境的三份备忘录,其中,较有影响的是第三份备忘录《贝耶报告》,报告明确提出除了更广泛的经济政策协调外还需要加强货币合作。此后,关于货币合作议题的讨论更加深入,欧共体首脑海牙峰会更是提出就建设欧洲经货联盟进行规划。
1970年,卢森堡首相沃纳根据欧共体委员会的要求,领导一个专家团队就建设欧洲经货联盟进行研究,提交了一份得到各方基本认可的规划蓝本,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沃纳报告》。《沃纳报告》提出从1971年初到1973年底作为建设经货联盟的起始阶段,以稳定汇率为目标,建立规则,逐步缩小各成员国货币汇率波动幅度,准备建立货币储备基金,并加强有关货币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协调。在起始阶段结束后,视具体情况进一步推进经货联盟的建设,预计在十年内完成经货联盟的建设。
《沃纳报告》明确提出要通过分步推进的方式建成一个经货联盟,内容非常详细,从指导原则、时间规划、政策工具运用和评估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描述。它强调了对未来经货联盟建设极具启发意义的几个要点:
(1)成员国的政治决心对建设经货联盟具有决定意义,并且确保欧共体的稳定对建设经货联盟也非常重要。
(2)共同体内部的经济政策应该统一决策,决策主体应该是一个不受成员国影响的超国家经济决策机构。这需要非常深入的政治合作,并且意味着,从长远来看,如果没有政治联盟的建设,经货联盟建设就不会成功。
(3)经货联盟的具体运行应由两个超国家机构负责。一个是负责共同体层面的经济政策的机构,另一个是负责共同体层面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体系。这两大系统机构均应向欧洲议会负责。
(4)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互相协调、互相配合是非常必要的。这两大政策在共同体层面的整合需要同时进行,两大政策的互相配合有助于加强和巩固经货联盟的建设。对这一点,欧共体成员国存在不同看法。以德国为代表的成员国坚持应以经济政策的协调为优先,然后才是货币政策协调;以法国为代表的成员国坚持应以货币合作为优先。最后,《沃纳报告》对两方面的主张进行了弥合,要求两者同时进行。实际上,欧元产生遵循了货币合作优先的路径,但导致了严重的问题,欧债危机对欧洲经货联盟产生了严重的冲击。
(5)在向经货联盟过渡的过程中,需要出台经济政策指导大纲来协调各成员国的货币和信贷的短期经济政策、财政和预算政策、结构调整政策、金融市场一体化、汇率政策。
(6)建设一个欧共体层面的货币合作基金对加强成员国货币合作非常重要,是作为建设最后中央银行的重要准备。
虽然《沃纳报告》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得到完全实施,比如政治联盟的建设意味着主权的转移,即使现在这也无法完全实现,但上面的几点对后来欧洲经货联盟的真正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沿着《沃纳报告》的规划方向,欧洲人加强了对汇率浮动的控制,迈出了实践的第一步,即引入蛇形浮动汇率机制(Snake in the tunnel)。
当时的背景是,由于大量贸易赤字和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美国无法维持美元币值稳定,宣布终止美元与黄金挂钩的汇兑关系,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引发欧洲货币体系的混乱,从而对欧共体共同农业政策的定价体系产生严重的冲击。为了控制成员国的货币汇率波动,欧共体理事会于1972年启动了共同体内部的汇率协调机制,实行可调整的中心汇率制——蛇形浮动汇率机制。该机制提出了对后来的欧洲货币体系影响深远的中心汇率规定:各成员国货币对美元汇率的浮动幅度不超过中心汇率± 2.25%,由于这个幅度对稳定共同农业政策价格体系来讲仍然过大,欧共体各成员国对货币汇率之间的波动幅度又进行了限制,即成员国货币间的汇率波动幅度不超过中心汇率±1.125%。当然,中心汇率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根据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发展状况、对外贸易及国际收支状况情况加以调整。欧洲人在1973年又成立了欧洲货币合作基金(European Monetary Cooperation Fund),旨在维持汇率蛇形浮动范围,在外汇市场对成员国货币进行干预,为成员国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提供结算。同时,还设立了欧洲货币计价单位(European unit of account),但是这种计价单位主要用于欧共体官方机构之间的结算,并没有在市场层面应用。
蛇形浮动汇率机制是迈向欧洲经货联盟的具体尝试,但这个尝试很快就失败了。由于美元的持续贬值和石油危机的冲击,欧洲经济持续低迷,国际货币危机此起彼伏。如果危机冲击短暂而且较小,欧共体成员国还有空间协调各自的经济、汇率政策,在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的帮助下渡过难关。现实与此相反,货币危机使得欧洲货币汇率调整应接不暇。在危机面前,欧共体各成员国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根本无法顾及汇率波动范围与他国政策的协调。虽然有些国家在加入,但有些国家不得不离开,法国的离开正式标志着蛇形浮动汇率机制的失败。最后,只剩下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丹麦继续执行蛇形浮动汇率机制,形成了所谓的“马克区”。1979年,欧洲货币体系取代了蛇形浮动汇率机制。
在六七十年代欧洲经货联盟建设的实践过程中,相关货币联盟理论得到了发展,其中最有名的是以蒙代尔为代表的最优货币区理论。蒙代尔也因提出最优货币区理论被称为“欧元之父”。蒙代尔非常重视非对称冲击,他认为,如果非对称冲击产生的影响不能控制,那就最好保持汇率浮动。基于此,他提出了判断最优货币区的重要标准,也就是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标准。之后,麦金农、凯南、英格拉姆分别提出了经济开放度、产品多样性和金融一体化程度等最优货币区的判断标准。
从以上的分析看出,70年代蛇形浮动汇率机制运行并不成功,《沃纳报告》被彻底抛弃,但不可否认的是,蛇形浮动汇率机制为后来货币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 欧洲货币体系
虽然蛇形浮动汇率机制失败了,但后来在德国和法国的共同努力下,欧共体又开始了汇率浮动机制的新尝试,即欧洲货币体系(The European Monetary System, EMS)。启动欧洲货币体系的原因非常简单,欧共体成员国间货币汇率频繁地大幅度波动影响了欧共体内部的凝聚、区内贸易和投资以及欧共体与其他贸易伙伴的关系。比如,德国马克对美元的大幅升值引发了德国对其出口、国内就业的严重担心。
欧洲货币体系建立在固定但可调整的汇率安排的基础上。最初,除英国以外的欧共体所有成员国都加入了欧洲货币体系。欧洲货币体系坚持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汇率体系的中心汇率以埃居(European Currency Unit, ECU)为衡量单位。埃居是一种可调整的欧洲货币单位,在欧共体各国经济实力的基础上加权计算后形成的一种篮子货币。埃居起到了四个方面的作用:首先,在汇率机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埃居突破了欧洲货币计价单位(European unit of account)的功能限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许多国家的政府和企业在发放贷款时以埃居进行标价,而且公众在银行的存款也可以以埃居计值;再次,埃居在欧洲内部作为计价手段和结算手段;最后,埃居是欧元的雏形,为欧元的发行提供了经验。二是成员国货币之间保持相对固定的汇率,允许成员国货币汇率围绕中心汇率波动,波动的幅度是± 2.25%(意大利里拉除外,允许意大利里拉有± 6%的波动幅度)。若经双方同意,中心汇率可以调整。当一国的货币汇率波动幅度超过规定的范围时,该成员国中央银行有责任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另外,还建立了欧洲货币基金。欧洲货币基金是以欧洲货币合作基金为基础扩大而来的,目的是支持成员国对外汇市场的干预,促进内部汇率体系的稳定,协调各成员国中央银行间的信贷,逐步集中成员国的外汇储备。
汇率机制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开始阶段(1979~1983年)。汇率机制刚开始运行的时候,并不稳定,存在着频繁的大幅度的重新安排。虽然汇率机制最初被设计成为一个对称的体系,但它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却很像一个目标(货币)区,马克在该区内起着关键货币的作用。在初期,进行汇率的重新安排是为了抵消成本和价格的差异。这些安排一般说来并没有国内的稳定措施相配套。然而,Gros和Thygesen(1998)却发现在这个阶段有一些进展,特别是如果同实行蛇形浮动汇率机制的经历相比较的话。汇率重新安排更显示出是一项共同的责任,而且对防止严重的错误安排是充分有效的。
比较平静的中间阶段(1983~1987年)。汇率机制的第二阶段始于1983年3月法国政府决定改变其政策后。法国政府这一次没有采用会导致资本大量外流的膨胀性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刺激国内需求的策略,而是选择对德国马克保持稳定汇率的措施。虽然汇率有几次重新调整,但其调整的频率和幅度比前一阶段要小得多。汇率的调整也比对德国的累计通货膨胀的差异要小一些,从而引起真实汇率的变动。在第二阶段中,运行环境发生了变化,就是用马克对在汇率波动的界限上进行的(强制性)干预转化为(自愿的)界限以内的干预,并且适时地调高利率,这一点或多或少地在1987年9月签署的《巴塞尔—尼堡协议》(Basel-Nyborg Agreement)中得到了确认。这个协议标志着一个“新汇率机制”的启动,所有成员国都被鼓励保证更坚定地选择“硬通货”。在这方面,信用便利会及时发放,而且可以用于波动界限内的汇市干预。各国也就在汇率机制操作时,对如何运用各种工具达成一致。特别是应该更积极地利用利率差异这项工具。在该阶段上,另一个重要的制度变化是,大多数国家取消了对资本流动的限制,而人们普遍认为这些资本流动的限制措施至少可以临时防止投机的冲击。
无汇率重新安排的阶段(1987~1992年)。从1987年到1992年期间,一连串的货币贬值风潮终于平息下来,汇率机制的中心汇率和波动区间都被认为是非常稳定可靠的。除了1990年1月意大利里拉从宽幅波动进入窄幅波动时出现贬值以外,没有出现其他汇率的重新安排。汇率机制的第三阶段也以新成员的加入为标志:1989年6月西班牙、1990年10月英国,以及1992年4月葡萄牙先后加入汇率机制。这些新加盟的国家的货币汇率都可以在± 6%的范围内波动。在此期间,各国货币的汇率看上去是固定的。然而事实证明这是幻觉。
短暂而急剧动荡的危机阶段(1992~1993年)。汇率机制在第四阶段是十分动荡的。向货币联盟平稳过渡的希望,曾经起过稳定预期从而稳定汇率机制运行的作用,却因为丹麦对《马约》进行全民公决的结果而受到怀疑。1992年8月,英镑汇率几乎跌到汇率机制规定的最低限,而意大利里拉更是狂泻至底线以下。最终,这两种货币都退出了汇率机制。除了荷兰盾,其他所有成员国的货币在这一阶段都受到了贬值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波动幅度被迫调整到± 15%(除德国马克和荷兰盾一直保持着+2.25%),各国汇率才逐渐稳定下来。
平静恢复阶段(1993~1997年)。汇率机制发展到第五阶段,成员国又一次增加。1995年1月奥地利加入汇率机制。1996年11月意大利里拉重新回到汇率机制。芬兰、希腊也先后加入。在此阶段,欧盟各国把汇率机制当作向货币联盟平稳过渡的保障,尽力防止各自货币与中心汇率出现大的偏离。汇率机制发展到这一阶段,大多数国家的货币都十分接近其中心汇率。1997年6月欧洲理事会在阿姆斯特丹举行会议,用新的汇率机制Ⅱ取代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ERM)。1998年5月,欧洲货币联盟成员国双边汇率正式确定,标志着欧洲货币体系不再发挥作用。
欧洲货币体系对减少成员国货币汇率波动作用明显,汇率机制的可调整再加上政治合作意愿促进了成员国经济趋同,取得了长期持续的货币稳定性。欧洲货币体系运行之初虽出现了一系列困难,但它并没有走向崩溃,而是不断壮大,接纳新成员,其功能日趋完善,埃居的使用范围也不断扩大。以维护欧洲地区货币汇率稳定为目标的欧洲货币体系,在其近20年的运行中,在协调成员国货币政策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欧共体对货币市场的干预能力及成员国经济周期的同步性都有所增强,尤其是其运转的前10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共同体内部货币之间汇率波动明显减少,各成员国中央银行从该机制中掌握了有效协调货币政策和管理汇率的方法,为各成员国走向货币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 重启欧洲经货联盟议题的《德洛尔报告》
随着1985年单一市场计划的实行,一个事实愈加清晰,在相对较高的货币转换成本存在以及汇率波动不确定性(尽管已经相对较小)的情况下,欧共体内部市场融合的潜力不可能被完全激发。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也认识到蒙代尔不可能三角(Impossible triangle)的正确性。一个国家不可能同时实现资本流动自由、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汇率的稳定性。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只能拥有其中两项,而不能同时拥有三项。如果一个国家既想允许资本流动,又要求拥有独立的货币政策,那么就难以保持汇率稳定。如果要求汇率稳定和资本流动,就必须放弃独立的货币政策。这也使得大家对欧洲经货联盟的建设重拾信心。但是,第二次石油危机的爆发和将建设内部市场功能作为政治优先领域使欧共体将一体化重点放在了单一市场计划,分散了对欧洲经货联盟建设的关注。直到1988年6月的汉诺威首脑峰会,关于欧洲经货联盟的讨论才又开始了。
同时期,欧共体经济状况已经逐渐满足建立统一货币区的重要标准——即实现了资本自由流动。另外的一些经济条件也已经在1987年生效的《单一欧洲法令》中进行了明确,比如税收协调和公平竞争。建设经货联盟的一些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对经货联盟进行实在的制度设计比较成熟了。欧洲人开始讨论欧洲中央银行系统怎么组织,如何保持过渡时期的经济和货币稳定性等议题,着手解决如何避免中央银行为政府财政埋单、不对公共债务进行救助以及过渡的财政赤字程序实施等具体问题。
不可忽视的是,在80年代末,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东欧国家纷纷脱离社会主义阵营,两德统一问题显现。欧共体成员国面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重大政治变局。在面临巨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欧共体成员国的政治凝聚力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使得欧洲一体化的动力更加充足。
1989年4月,以欧共体委员会主席雅克·德洛尔(J. Delors)为首的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建设欧洲经货联盟的《德洛尔报告》。各成员国对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一致认可。《德洛尔报告》提出了永久性固定成员国货币汇率,在实施经货联盟前加强经济趋同、价格稳定和财政纪律的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建议。
《德洛尔报告》一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叙述了欧共体为建设经货联盟所作的努力,分析了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建设展望;第二部分描述了要建成一个什么样的经货联盟;第三部分提出了分三个阶段向经货联盟前进的路径。
第一部分中指出的问题主要有:需要采取更有力的结构改革政策;成员国和欧共体层面的经济政策协调力度不够,需要加强;各个领域的一体化进程并不步调一致,通货膨胀率比较趋同,但财政状况和贸易平衡情况差别仍然较大;决策机构协调权能不够,需要进一步明确权能和使用权力的程序。
第二部分指出了经货联盟的特征和制度设计。货币联盟的主要特征有:作出完全和不可逆转的货币兑换的保证;资本交易彻底自由化和银行等其他金融市场一体化;汇率不再波动以及对汇率平价进行不可取消的锁定;实行单一货币和统一的货币政策。经济联盟的主要特征有:拥有一个劳动力、商品、资本和服务自由流动的单一大市场;旨在加强市场机制的竞争及其他政策;进行结构改革和区域发展的共同政策;可靠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尤其是有严格的预算政策。要使经货联盟顺利运行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框架,尤其是要建立一个超国家的货币机构。
第三部分主要是经货联盟的分阶段实施计划。第一阶段主要是与建立内部大市场的步调保持一致,加强经济与货币政策的协调,进一步推动财政一体化,大力推进结构政策与地区政策,增加执行结构政策与地区政策的基金,以减轻成员国的发展不平衡。货币一体化方面要求清除金融一体化的障碍和加强货币政策的协调合作,允许汇率平价调整但应更加有效。所有欧共体成员国的货币均纳入汇率联合干预机制,而且还要求各国采行同等的汇率可容许波动幅度。此外,还要求清除所有在私人使用欧洲货币单位方面的障碍,讨论建立欧洲储备基金,作为未来的欧洲中央银行雏形。
第二阶段要继续加强结构政策与地区政策,继续充实结构基金。进一步协调经济政策,并提倡运用多数表决原则制定共同体的政策目标。货币一体化方面的具体目标:①要求建立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 ESCB),它不排斥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但最后货币政策的决策权要受欧共体层面中央银行领导;②逐步收缩汇率的可容许波动幅度,仅限于在特殊情况下调整汇率平价;③适当聚集各成员国的部分外汇储备,进行外汇市场干预;④扩大埃居在金融市场尤其是银行间的运用。
第三阶段是结构政策和区域政策的协调进一步加强,对各成员国财政政策作出一些强制性和限制性规定,使共同体负责与其他国家的经济政策协调。货币一体化方面的具体目标有:①随着汇率不再波动以及对汇率平价进行不可撤销的锁定,货币政策的决策和执行权力交给欧洲中央银行体系;②用第三国货币进行外汇市场干预的权力只能由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理事会根据共同体汇率政策作出,干预措施的执行可授权给成员国中央银行或者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执行;③成员国外汇储备将统一集中和管理;④为向单一货币转换做好技术或者规制手段的准备;⑤最后以欧共体单一货币取代各国货币。
可以说,《德洛尔报告》不仅重新将欧洲经货联盟的建设议题拉回人们的视线中,还为欧洲经货联盟的建设作了最充分的制度铺垫。当然,《德洛尔报告》的共识是逐渐凝聚的,报告本身也经过了一些修改,比如,关于经济政策统一还是货币政策统一的优先顺序的争议依然存在,《德洛尔报告》最后也和之前的《沃纳报告》一样,将其安排为平行推进。总体而言,《德洛尔报告》的内容精髓得到了成员国的认可。《德洛尔报告》的出炉及被认可意味着欧共体已经进入实质性经货联盟建设的准备阶段,使人们依稀看到货币联盟建设成功的曙光。
五 导向欧洲经货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在《德洛尔报告》于1989年6月的马德里欧共体首脑峰会上被正式接受的同时,欧共体首脑决定从1990年7月1日启动经货联盟建设的第一阶段。欧共体也着手为新的货币联盟准备法理依据,关于欧洲联盟的政治条约的起草也在同时进行。
1989年12月,欧洲理事会同意发起一个讨论欧洲经货联盟的相关法律条文的政府间会议,计划在1990年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条文准备工作开始于同年6月的经济和财政部长理事会,欧共体货币委员会为会议提供了相关报告。报告关于单一货币政策和单一货币的建议得到了除英国以外的11个成员国的支持。1990年8月,欧共体委员会又提供了一份文件,指出了建设一个真正的经货联盟的四个重要因素:一是货币政策必须由一个新的欧共体机构制定和执行,即欧洲中央银行;二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主要任务是确保价格稳定以及具有不受政府压力的独立性;三是建立在严格预算纪律基础上的紧密趋同的成员国经济政策;四是埃居应该成为未来的欧洲单一货币。1990年12月,关于欧洲经货联盟建设的政府间会议与关于政治联盟建设的政府间会议同时启动。最后,政府间会议普遍认可了委员会提供的一个重要观点,即如果没有一个单一货币,那么经货联盟的建设就不能说全部成功。
两个政府间会议的成果为1991年12月马斯特里赫特峰会作出了贡献。在马斯特里赫特峰会上,签订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里面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政治联盟的内容;另一部分是一系列对原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修订,也就是经货联盟的内容。政治联盟的内容主要是在欧共体的基础上建立欧洲联盟,加强各成员国在外交、防务和社会等方面共同政策的协调。经货联盟的内容主要有:一是实行单一货币、单一货币政策和建立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二是规定了加入经货联盟的经济上的趋同标准,这些标准涉及通货膨胀率、利率、汇率、政府预算赤字和债务余额等;三是谋划了分三个阶段走向欧洲经货联盟的路线图。
第一阶段(1990年7月至1993年12月)。该阶段的任务先于《马约》生效之前就完成了,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实现资本自由流动和启动趋同过程。
第二阶段(1994年1月至1998年12月)。该阶段的主要目标是为引入欧元和欧洲中央银行的成立做准备。在这个阶段,引入了过渡赤字程序、割断各国财政部通过中央银行直接融资的行为、广泛经济政策大纲和趋同标准等方面的规则。这一时期建立了欧洲中央银行的前身欧洲货币局(European Monetary Institute,简称为EMI)负责协调货币政策。欧洲货币局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成员国中央银行的合作,为引入欧元做准备。在这一阶段,成员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得到提升。
1995年12月,欧盟首脑会议在马德里举行,会议就各国货币向单一货币过渡的具体步骤以及单一货币的名称达成一致意见,并明确了欧盟各国政府实施这一计划的坚定决心。这次会议重申必须严格遵守《马约》规定的加入货币联盟的通货膨胀率、利率、汇率、预算赤字、债务等五项经济趋同指标,确保于1999年1月1日进入经货联盟第三阶段,实行统一货币,并将未来的新货币正式命名为“欧元(EURO)”。
根据欧洲货币局的一个报告,欧洲理事会于1997年6月通过了新汇率机制(汇率机制Ⅱ),欧盟内非欧元区国家与欧元区由此相联系。1998年是决定哪些国家可以首批加入欧洲货币联盟的关键的一年。1998年3月,欧盟财长理事会公布了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货币局的报告,推荐符合经货联盟趋同标准的成员国加入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3月25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11个国家,在通货膨胀率、利率、汇率和预算赤字等方面均已达到《马约》规定的经济趋同标准,符合使用欧元的条件,有资格在1999年1月1日开始实行单一货币。在15个欧盟成员国中,希腊未达到《马约》规定的主要指标,因此不能首批加入欧洲货币联盟。英国虽然已经达到趋同的标准,但由于政治原因,决定暂不加入欧洲货币联盟。丹麦也达到了经济趋同的标准,但是加入与否取决于全民公决的结果,后来的公投否决了这一建议。瑞典未能达到汇率趋同的标准,也没有参加欧洲经货联盟。1998年4月,欧洲议会和各成员国议会审议了这个报告。5月1~3日,在伦敦召开特别首脑会议,决定哪些国家可以首批加入欧洲货币联盟。1日,财长理事会决定推荐哪些国家入盟;2日,欧洲议会召开特别会议考虑财长理事会的推荐结果,下午,各国首脑在财长理事会推荐的基础上决定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11个国家可以成为欧洲货币联盟的成员国;3日,宣布欧洲货币联盟成员国货币的双边兑换率,推荐欧洲中央银行执行董事会成员,引入欧元使用的法律框架。5月11~15日,由欧洲议会确定欧洲中央银行执行董事会的组成。任命从1998年6月1日起生效。1999年1月1日,经货联盟第三阶段正式启动。
第三阶段(1999年1月1日至今)。为保证第三阶段按计划实施,在《马约》规定的时间表基础上,又制定了第三阶段分三个步骤实施的计划:第一步,从1999年1月1日到2001年12月31日,成员国各自的货币继续在流通中使用(各国货币之间保持永久固定汇率),欧元并没有流通。在此阶段将锁定各成员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新的政府债券用欧元发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以欧元标价,个人和企业的账户可选用本国货币和欧元计价。第二步,从2002年1月1日起,欧洲中央银行发行单一货币欧元,欧元与各国货币一起流通,欧元逐步取代欧元区各成员国货币。后来的实际情况是,在2月28日欧元区全部成员国货币退出流通。第三步,欧元成为欧洲货币联盟内唯一法定货币。
《马约》在1992年4月得到欧洲议会的通过,5月由各成员国首脑签字认可,但生效过程较为坎坷。条约在各国的批准过程中面临一些困难,丹麦甚至举行了两次全民公投才批准了条约。直到1993年11月1日,《马约》才正式生效。《马约》为欧洲经货联盟的建立制定了明确的路线图,以条约的形式将欧洲导向欧洲经货联盟,因此,《马约》是欧洲货币一体化的重要保障,是欧洲货币一体化道路上最重要的里程碑。
专题一 影响货币联盟成立的成本—收益理论分析
最优货币区理论是指导欧洲货币一体化的核心理论,该理论注重比较成立货币区的收益与成本,以此判断是否应组建统一货币区,只有当组建货币区的成本小于组建货币区的收益时,统一货币区才是欧盟各成员国的首选。欧盟货币政策协调受到最优货币区理论的影响,也坚持了这一成本—收益比较原则,在货币政策协调时追求利益最大化。
最优货币区理论认为加入货币区的收益有:
(1)货币基本职能可以得到更好发挥从而减少交易成本,增强微观经济活力。各成员国在统一货币区内部进行国际贸易时不再需要进行货币兑换是导致交易成本降低的主要原因。有的学者从企业微观的角度分析了如何降低交易成本:一是,在多个国家进行业务往来的跨国公司,其行政和财务管理成本将大大下降。二是,各成员国的企业和其他进行国际结算的单位消除了汇率风险的冲销费用。
(2)汇率不确定性的消除将促进区内各成员国贸易和投资的大幅增长。统一货币区的建立消除了区内各成员国进行区内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货币贬值风险,刺激了各成员国按照利益最大化进行贸易与投资,有利于区内生产要素和资源的自由流动,有利于各种市场要素的最优配置,提高了区内经济效率和活力。
(3)物价稳定性和透明度增强将改善宏观经济环境。区内各国商品用同一种货币定价,会消除暗含在不同货币价格之下的差异,有助于消除消费者的货币幻觉,消费者可以不受货币兑换的约束在区内自由购物。这客观上增强了各国商品的竞争强度,既方便了消费者,又促进了企业效率的提高。
(4)外汇储备成本减少。统一货币区的构建,区内各国的货币退出流通,不再保留对各成员国的外汇,减少了外汇储备成本。
(5)增强国际协调和对话能力。欧元会引起国际资本流动的变化。货币并轨的过程中,欧洲货币联盟各成员国长期利率纷纷下降,从而降低了投资的资金成本,加上汇率风险的消失,市场透明度的增加,均会大大刺激国际投资的增长。加入货币联盟后,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将更加平稳,投资环境亦更具竞争力,从而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流入。区内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作为统一货币欧元的出现会减少过去各成员国货币对美元的弱势地位。
最优货币区理论认为加入货币区的成本主要集中在汇率政策的丧失:如果区内各国发生不对称冲击,那么汇率政策的丧失使各成员国不能采用相应的汇率政策调节失衡的宏观经济,不利于各国经济的调整,甚至会威胁统一货币区的运行。
欧洲委员会以一种动态和长期的观点分析了加入最优货币区的成本与收益,指出随着经济贸易一体化程度的加深,欧盟国家将会逐渐成为一个最优货币区。将其观点由图1-1表示。
图1-1 欧洲委员会对货币一体化的观点
资料来源:转引自〔比〕保罗·德·格劳威著《货币联盟经济学》,汪洋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第77页。
纵轴表示各国家集团之间经济差异化的程度。横轴表示其贸易一体化程度。TT曲线表示当各国贸易一体化程度加深,经济差异化程度会下降,遭受非对称冲击也会下降。最优货币区曲线表示加入货币联盟后,成员国成本与收益相同的经济差异化程度与贸易一体化的点的组合。欧盟15国标识在TT曲线上,同时该点在最优货币区曲线的左边,表示现在的欧盟15国可能还不构成最优货币区。随着贸易一体化的推进,该点会沿着TT曲线向下移动,必将会进入最优货币区区域。根据这一观点,我们可以假设,在欧盟内部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随着时间的变化,货币联盟会有利于欧盟所有的国家,也就是说虽然目前欧元区并不是一个最优货币区,但货币、经济的一体化将使欧元区在“事后”成为最优货币区。从上可以看出,最优货币区的标准具有内生性,就是各国决定加入货币联盟的主观愿望。
客观而言,欧委会的经济理论和分析过程的科学性值得探讨。从中得到的启示是,欧元远不是一个经济意义上的货币,所谓的成本—收益分析本质上只是一个宣传,政治因素对欧洲经货联盟的建设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