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当前改革梗阻的主要表现形式
自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以来,改革正在各个层面渐次铺开,多个领域取得突破和进展,特别是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抱有期待的问题,政府及时出台了相关改革举措,一些领域的改革效应开始释放,为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实现良好开局奠定了基础。总的来看,改革势头较好。但在一些地方和部分领域,改革在实践操作中也出现不少困难和障碍,“中梗阻”“天花板”“等绕拖”等难题亦不同程度地浮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形式化”和“任务化”倾向,局部利益和部门体制分割对改革推进形成了障碍。具体而言,改革政策梗阻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种现象。
(一)“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替换性执行
替换性执行是指当需要执行的改革政策与负责执行的部门存在利益冲突时,执行部门有可能制订出与上级改革政策目标表面一致、实际相悖的执行措施。这是政策执行者主观反对改革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如2011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取消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收费,但一些地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部分收费另立名目,改为罚款或转嫁为关联单位维修费。
(二)搞“土政策”的附加性执行
附加性执行指在改革政策执行中,执行部门附加原目标没有的内容,使政策对象、范围、目标和力度超出原有要求,导致政策扩大化。而所谓“土政策”就是打着贯彻上级政策要结合实际的旗号,根据自身利益需要各行其是、谋取私利,甚至在中央改革政策之外“大胆创新”,造成审批事项边减边增、事与愿违。例如,“易租宝”等互联网金融公司出事后,一些地方擅自停止所有互联网金融企业审批,导致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陷入停滞。
(三)“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的选择性执行
选择性执行是指改革政策执行部门对上级或中央的政策指令进行过滤,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执行,甚至在传达和执行过程中对政策内容有意曲解,以本地区或部门的特殊性为借口做出不同解释。例如中央反复调研和论证过的改革细则,部长司长都通过了,到处长那里却要再“研究研究”;简政放权的刚性目标已然“约法三章”,但一些含金量高的审批改革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中央的好政策、好措施“看得见、摸不着”。
(四)“阳奉阴违”的象征性执行
象征性执行是指改革政策执行中虎头蛇尾、前紧后松、敷衍塞责、延宕推脱的现象。政策执行过程中,只做表面文章,制订象征性的执行措施,没有具体措施。一些部门或人员相互推诿扯皮,表面上大张旗鼓,暗地里拒不执行;一些领导干部“会上叫得响,落实不到位”,上面发个文件,他也“照葫芦画瓢”发个文件,当一次“复印机”,上面开个大会,他也开个大会,重复一遍上面的精神,当一次“留声机”。
(五)“变形、走样”的片面性执行
片面性执行是指由于改革政策执行者业务素质低、认识水平低,对政策价值或作用缺乏正确认知,对政策目标、原则和措施缺乏准确理解,使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形、走样”。一些领导干部善于以“点上”工作代替“面上”工作,只抓几个改革“闪光点”,搞几个“样板工程”做做样子,“闪光点”之外的工作常常难以落实。这样的改革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六)“左顾右盼”的观望式执行
观望式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改革政策执行主体总是被动坐观,观上面的招数,等新政策出台;观上面的态度,看是不是来硬的;观左右行动,看是不是动真的。在国企改革领域,有的地方说得多、做得少,以“等等国家的顶层设计”为由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至今还未全部完成,很多事业单位以“行政机关公车改革尚未完成”为由观望等待。改革进程出现“上焦、中温、下凉”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