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药炮制
1.切制
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其厚度规格如下:
(1)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
(2)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
(3)块:8~12mm的方块。
(4)丝:细丝2~3mm,宽丝5~10mm。
2.炮炙
(1)炒法:需炒制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火力应均匀,不断翻动。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① 单炒(清炒):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② 麸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10~15kg。
③ 砂炒:取洁净河砂置炒制容器内,用武火加热至滑利状态时,投入待炮炙品,不断翻动,炒至表面鼓起、酥脆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筛去河砂,放凉。河砂以掩埋待炮炙品为度。
(2)炙法:是将待炮炙品与液体辅料共同拌润,并炒至一定程度的方法。
① 酒炙:取待炮炙品,加黄酒拌匀,闷透,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黄酒10~20kg。
② 醋炙:取待炮炙品,加醋拌匀,闷透,置炒制容器内,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醋炙时,用米醋。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米醋20kg。
③ 盐炙:取待炮炙品,加盐水拌匀,闷透,置炒制容器内,以文火加热,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盐炙时,用食盐,应先加适量水溶解后,滤过,备用。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食盐2kg。
④ 姜炙:姜炙时,应先将生姜洗净,捣烂,加水适量,压榨取汁,姜渣再加水适量重复压榨一次,合并汁液,即为“姜汁”。姜汁与生姜的比例为1﹕1。取待炮炙品,加姜汁拌匀,置锅内,用文火炒至姜汁被吸,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晾干。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生姜10kg。
⑤ 蜜炙:蜜炙时,应先将炼蜜加适量沸水稀释后,加入待炮炙品中拌匀,闷透,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蜜炙时,用炼蜜。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炼蜜25kg。
⑥ 油炙:羊脂油炙时,先将羊脂油置锅内加热溶化后去渣,加入待炮炙品拌匀,用文火炒至油被吸尽,表面光亮时,摊开,放凉。
(3)制炭:制炭时应“存性”,并防止灰化,更要避免复燃。
① 炒炭:取待炮炙品,置热锅内,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内部焦褐色或至规定程度时,喷淋清水少许,熄灭火星,取出,晾干。
② 煅炭:取待炮炙品,置煅锅内,密封,加热至所需程度,放凉,取出。
(4)煅:煅制时应注意煅透,使酥脆易碎。
① 明煅:取待炮炙品,砸成小块,置适宜的容器内,煅至酥脆或红透时,取出,放凉,碾碎。
② 煅淬:将待炮炙品煅至红透时,立即投入规定的液体辅料中,淬酥(若不酥,可反复煅淬至酥),取出,干燥,打碎或研粉。
(5)蒸:取待炮炙品,大小分档,加清水或液体辅料拌匀、润透,置适宜的蒸制容器内,用蒸汽加热至规定程度,取出,稍晾,拌回蒸液,再晾至六成干,切片或段,干燥。
(6)煮:取待炮炙品大小分档,加清水或规定的辅料共煮透,至切开内无白心时,取出,晾至六成干,切片,干燥。
(7)炖:取待炮炙品,加入液体辅料,置适宜的容器内,密闭,隔水或用蒸汽加热炖透,或炖至辅料完全被吸尽时,放凉,取出,晾至六成干,切片,干燥。
(8)煨:取待炮炙品用面皮或湿纸包裹,或用吸油纸均匀地隔层分放,进行加热处理;或将其与麸皮同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取出,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50kg。
3.其他
(1):取待炮制品投入沸水中,翻动片刻,捞出。有的种子类药材,至种皮由皱缩至舒展、易搓去时,捞出,放入冷水中,除去种皮,晒干。
(2)制霜(去油成霜):除另有规定外,取待炮制品碾碎如泥,经微热,压榨除去大部分油脂,含油量符合要求后,取残渣研制成符合规定的松散粉末。
(3)水飞:取待炮制品,置容器内,加适量水共研成糊状,再加水,搅拌,倾出混悬液。残渣再按上法反复操作数次,合并混悬液,静置,分取沉淀,干燥,研散。
(4)发芽:取待炮制品,置容器内,加适量水浸泡后,取出,在适宜的湿度和温度下使其发芽至规定程度,晒干或低温干燥。一般芽长不超过1cm。
(5)发酵:取待炮制品加规定的辅料拌匀后,制成一定形状,置适宜的湿度和温度下,使微生物生长至其中酶含量达到规定程度,晒干或低温干燥。注意发酵过程中,发现有黄曲霉菌,应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