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愤怒的波士顿
1765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印花税法案》在北美殖民地掀起轩然大波,各殖民地的抗税风潮迫使议会在1766年3月取消了《印花税法案》。可是,这并不表示英国已经放弃了在殖民地征税的企图。毕竟,欠下的那一大堆战争债务总是要还,不向富裕的北美要钱,又能找谁要呢?再说,《印花税法案》铩羽而归,让英国议会觉得很没面子。堂堂的英帝国难道还斗不过殖民地那几个暴民吗?
于是,在1767年,吃了一堑却没长一智的英国议会,通过了一套新的税法,称为《汤森法案》,是以财政大臣查尔斯·汤森的名字命名的。《汤森法案》比《食糖法》和《印花税法案》更进了一步,规定对北美进口的一系列产品征收海关税,包括纸、油漆、铅、玻璃、茶……这都是北美不生产而且只能从英国进口的产品。
《汤森法案》有三个目的:其一,增加收入,就是捞钱。其二,告诉殖民地人,到底谁是老大,确立英国议会至高无上的地位。只要英国议会想征税,它就能征税,殖民地议会必须服从。其三,建立美洲海关总署,统一管理殖民地海关,打击走私。也不知道英国人咋想的,这个海关总署居然设在闹得最凶的波士顿,还真有点找死的意思。
跟糖税和印花税一样,《汤森法案》中所有产品的税率都很低,也就几分钱几毛钱的事。它想先确立议会的权威,然后再慢慢提高税率。从波士顿人在《印花税法案》实施期间的表现上,你用脚趾头都想得出他们对《汤森法案》的反应。刚送走了“印花小姐”,这回她的七大姑八大姨全来了,还让不让人活了?英国议会怎么这么不长记性?告诉他们多少遍“无代表,不交税”,转脸儿就忘了不成?
1767年的波士顿,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愤怒”。在愤怒的人群中有一个人,他比所有的人都更愤怒。这个人的名字叫塞缪尔·亚当斯。
很多人认为,美国革命是由三支火把点燃的,他们是性格、背景、经历完全不同的三个人。没有他们,革命仍然会发生,但绝不会这么猛烈,这么迅速,这么精彩。他们的智慧、勇气和热情把海水变成了火焰,把“暴乱”变成了“革命”。塞缪尔·亚当斯就是那第一支火把。
塞缪尔·亚当斯,1722年生于马萨诸塞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家庭。他的父亲,老塞缪尔·亚当斯,与妻子玛丽共生了12个孩子,却只有3个活过了3岁。老亚当斯是个成功的商人,专门制作造啤酒用的麦芽。亚当斯家住在波士顿的一所大房子里,过着中产阶级的舒适生活。
亚当斯一家是非常虔诚的清教徒,他们严格地遵守着清教的道德准则。老亚当斯是教会的执事,也就是教会中的领袖人物,深得大家的爱戴。他不但热心教会的事务,对政治也很热衷。他是波士顿城镇会议的一员,后来又当选为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议员。晚上,他家经常有政治沙龙,大家在一起谈天说地,指点江山。小塞缪尔·亚当斯就在这种很浓的政治气氛中长大,他对政治的强烈兴趣也就不足为奇了。
另外,他对自己的清教徒背景感到很骄傲。他的祖先是最早来到马萨诸塞湾定居的清教徒之一,他们都是品德高尚、志趣高远的“上帝的选民”。他觉得,自己只有发愤图强,才不会辱没祖宗的梦想。像其他几位重要的“建国国父”一样,他一生对清教价值的执着追求为未来那个年轻的国家注入了强大的凝聚力和高水准的道德观。
1736年,14岁的塞缪尔·亚当斯进入哈佛学院。四年后,他获得学士学位,后又继续深造,于1743年获硕士学位。当时的哈佛跟个神学院差不多,大部分学生都研究神学。他父亲也希望他将来能从事教会的工作。可是,他却发现自己对政治越来越感兴趣。亚当斯特别擅长写政治论文,下笔如有神,一会儿工夫就是一篇。他写道:“(殖民地)社区有权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抗更高的权威。”显然这已经为他在美国革命中的言论埋下了伏笔。
亚当斯在哈佛攻读硕士学位的时候,一个大变故让他的家受到沉重的打击。他父亲参与创办的房地产银行因得罪权贵而被英国政府查封,因此负债累累。亚当斯的中产阶级生活被打乱了,他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衣食无忧。这件事的影响伴随亚当斯的终生,时刻提醒他,英国对殖民地的横加干涉将会毁掉殖民地的未来。亚当斯对革命的热情多半是源于这种让他痛彻肺腑的个人经历。
从哈佛毕业后,为了维持生计,亚当斯试过各种工作。开始,他想当律师,后来又去做生意。结果,他干一行,败一行,任何工作都无法持久。亚当斯的父亲经过那场变故后一直没能恢复元气,贫病交加,于1748年去世。家族的麦芽生意便交到亚当斯手中,本以为他能撑起一片天,可是他根本就不是做生意的料,对赚钱压根儿就不感兴趣,那点老本儿一会儿就让他折腾没了。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亚当斯发现,自己最喜欢也最擅长的还是政治。
1749年,亚当斯与牧师的女儿伊丽莎白·切可利结婚。在他们7年的婚姻中,共生了6个孩子,但只有一儿一女长大成人,其余的全部夭折,最后连妻子也因难产而死。看着自己的孩子、妻子接二连三地死去,亚当斯沮丧到了极点。
但生活的困窘和失妻丧子之痛并没有动摇亚当斯对政治的热情。他积极参与波士顿的政治生活,先在波士顿城镇会议中当上一名职员。他生性外向、豪爽、正直,敢做敢当,特别喜欢交朋友,很快就为自己赢得了声誉。1756年,波士顿城镇会议选他当收税官,亚当斯开始了自己的公职生涯。
收税官的职务给亚当斯带来一定的收入,可是他实在太不会当差了。他去收税时,只要人家面有难色,或诉几声苦,他就不忍心收了。而且他邋里邋遢,非常没有条理。比如,最起码的,你应该把收上来的税钱放在一个口袋,把自己的钱放在另一个口袋,免得混了。但亚当斯偏偏把所有的钱都乱七八糟地放到一起,根本搞不清哪是自己的,哪是收上来的。久而久之,这笔糊涂账越记越乱。幸好他在城镇会议中朋友多,大家相信他的为人,不会太责怪他。可是,税收不全,城镇会议的日常开支渐渐成了问题。最后,亚当斯的政敌把他告上法庭,说他欠税1463英镑。这些人都是波士顿的富人,他们对亚当斯不收或少收穷人的税的做法非常不满,要好好整治他一番。
就在亚当斯被官司搞得焦头烂额时,他的福星出现了。一天,一位衣着华丽、风度翩翩的年轻绅士来到法庭。大家一见到他纷纷行礼致敬。这位绅士用平静、优雅的语气,奉劝他的富人朋友们不要再找亚当斯的麻烦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他果然有面子,富人们撤销了对亚当斯的指控,亚当斯的朋友们也帮他付清了一部分欠款,剩下的由城镇会议当坏账处理了事。反正以后不再让亚当斯当收税官就是了。
这位年轻绅士到底是什么来历呢?他就是波士顿最富的人、“船大王”约翰·汉考克。汉考克生于1737年,比亚当斯小15岁。他出身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大主教。汉考克7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了。他和母亲去跟叔叔、婶婶一起住,从此,他的中产生活就结束了。他的叔叔经营着马萨诸塞最大的运输公司,波士顿港停的船有一半是他家的。叔叔、婶婶似乎拥有世界上所有的财富,可他们缺一样东西——孩子。他们把汉考克当自己的儿子抚养,从小就让他受最好的教育,带他出入上流社会的交际场所。1754年,汉考克毕业于哈佛,成了叔叔的商业伙伴。叔叔去世后,27岁的汉考克继承了巨额财产和船务公司。此时的他,已是波士顿最让人羡慕的“钻石王老五”。
看上去,汉考克和亚当斯完全不是一路人。亚当斯永远都穿着一件皱皱巴巴的深红色外套,也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洗了。这外套不一定特别廉价,但那个松懈的样子,就好像亚当斯每天晚上都穿着它睡觉一样。而汉考克则永远都衣着光鲜,那考究的褶边衬衫、昂贵的丝袜和闪亮的皮鞋,还有那雍容华贵的气质,简直迷死人不偿命。
可是,这位“钻石王老五”除了会赚钱,还有个跟亚当斯同样的爱好:搞政治。就是这点爱好把他们连在了一起。汉考克很佩服亚当斯的为人,也很欣赏他的政治抱负。于是,当他看到亚当斯有难就拔刀相助,交了这个朋友。从此,亚当斯成了汉考克的革命导师,汉考克成了亚当斯的银行账户。有了汉考克这部自动提款机,波士顿的反英斗争既有了动机,又有了本钱。亚当斯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了,汉考克也不再只是个富翁,他像亚当斯一样,变成波士顿的旗帜和象征。后来,汉考克作为大陆会议主席,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了字,成为最著名的“建国国父”之一。
1764年,英国议会通过《食糖法》时,亚当斯在城镇会议中猛烈抨击英国议会。他赞同奥蒂斯的“无代表,不交税”的主张,说:“如果他们可以对我们的贸易征税,那我们的土地,我们的财产,不是都可以征税了吗?这完全侵犯了我们宪章中规定的‘自治’权利。我们是地地道道的英国公民,如果在没有代表的情况下就被征税,那么,我们不是从自由的国民变成附庸的奴隶了吗?”
波士顿城镇会议接受了亚当斯的主张,成为第一个挑战英国议会权威的组织。亚当斯的话发表在报纸和小册子上,他声名鹊起。1765年,《印花税法案》通过时,各殖民地普遍采纳了亚当斯的言论,坚决抵制印花税。亚当斯认为,印花税不但“违宪”,而且严重妨碍商业贸易的发展。他号召大家抵制英货,以迫使英国议会取消印花税。
1765年8月,一位叫安德鲁·奥利弗的印花税收税官,被做成纸人吊在树上烧,他家和办公室都被砸得稀巴烂。过了没几天,副总督哈金森的家也被愤怒的人群捣毁。马萨诸塞总督认为,这是有组织的暴力行为,而这个组织者就是亚当斯。这个指控没有确凿的证据,到现在历史学家们也难有定论。很多人认为亚当斯就是波士顿“暴徒”的幕后黑手,他通过几个有效的“团队”指挥着“暴徒”们的行为。也有人说亚当斯根本没有介入这些事情。不管怎样,事后亚当斯发表声明,给“暴徒”们撑腰打气倒是真的。但与此同时,亚当斯也认为砸毁官员的家过于暴力,他更支持合法的抗议,比如和平请愿和抵制英货。问题是,脾气暴躁的波士顿人,哪里耐得住性子“和平”请愿呢?
《印花税法案》被取消后,人们还没高兴几天,《汤森法案》就来了。波士顿城镇会议立刻号召殖民地人全面抵制英货。你不是征关税吗?俺不买你的东西还不行吗?但是,亚当斯很清楚,光靠马萨诸塞的力量不足以推翻《汤森法案》。他积极联络其他殖民地,让大家一起抵制英货。到1767年年底,所有的新英格兰殖民地和中大西洋殖民地都参与了抵制英货的运动。本来一盘散沙的北美终于迈出了走向联合的第一步。
如果说,未经殖民地人同意就征税是英国议会犯的第一个错误,那么他们的第二个,也是更致命的错误,就是促成了殖民地的联合。北美13个殖民地中的任何一个都无力单独与英国抗衡。一百六十年来,它们各自为政,做梦都没想过会联合成一个统一的国家。如果英国各个击破,区别对待,有的打,有的拉,应该可以避免或推迟美国革命。可是,议会却对北美殖民地一视同仁,要征税都征税,逼得它们不得不联合行动。等英国终于清醒过来时已经太晚了,它能做的唯一的修补就是通过《魁北克法案》稳住了“养子”加拿大,而那13个“亲生孩子”却“黄鹤一去不复返”了。
亚当斯是殖民地联合的最有力的推动者。《汤森法案》让他认识到,以前靠示威的做法太不够水准,再说,“暴徒”的称呼也不好听,有损波士顿人的形象。换个啥称呼更有煽动性呢?亚当斯灵机一动,就叫“自由之子”吧!又好听,又有正义感。于是,波士顿的“暴徒”们摇身一变,都成了“自由之子”,其他殖民地的反英组织也都改称“自由之子”,亚当斯是波士顿“自由之子”的领袖。1765年9月,他当选为殖民地议会议员。
“自由之子”们除了组织示威游行以外,还通过书信、报纸、小册子互通信息。他们定期聚会,商讨反英策略。“自由之子”喜欢在大树下开会,这些树被称为“自由树”。很快,全美各地都出现了“自由树”。后来,战争爆发后,英军每到一处,第一个要砍的就是“自由树”。他们效率倒是挺高,各地的“自由树”都给砍得差不多了,现在只剩下马里兰等州还保留几棵,供人们参观。
殖民地的爱国女士们也没落下,她们组成“自由之女”,在抵制英货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她们日夜不停地纺纱织布,用殖民地自己的面料做成衣服代替英国服装,她们还找到各种植物的叶子做饮料代替英国茶。与此同时,“自由之子”的成员到处巡查,看谁敢进口英国货就砸店。心明眼亮的“自由之子”和心灵手巧的“自由之女”,使北美殖民地抵制英货的运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几个月下来,英国商人都受不了了,纷纷要求议会取消《汤森法案》。
1768年,马萨诸塞议会给英王发去请愿书,亚当斯和奥蒂斯要求议会把这封请愿书也发送给其他殖民地,同时附带一封亚当斯起草的给各殖民地的公开信,号召其他殖民地与马萨诸塞联合起来,共同抵制《汤森法案》。这封公开信后来被称为“革命之路的重要里程碑”。
马萨诸塞总督弗朗西斯·伯纳德要求殖民地议会收回这封公开信,议会拒绝了。亚当斯说,他们的请愿合法又合理。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又向英王发出一封新的请愿信,要求撤换伯纳德总督。伯纳德一气之下,宣布解散殖民地议会。
殖民地议会与皇家总督剑拔弩张,波士顿已经坐在火山口上。下一步,伯纳德总督将会采取什么措施?波士顿人又会如何反应?请看下一个故事:《血溅波士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