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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2015年,全国城乡综合演算的各类民生数据人均值持续稳步增长,2015年居民收入为2000年的5.96倍,总消费为5.51倍,物质生活消费为5.14倍,非物生活消费为6.40倍,积蓄为7.52倍。但居民收入比从46.37%较明显下降至43.94%,居民消费率从35.91%明显下降至31.43%,“十二五”期间略有回升;尤其应注意居民收入年均增长明显低于财政收入年增4.18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明显低于财政支出年增4.59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生活消费、非物生活消费、积蓄地区差全方位不断缩小,居民消费需求(包括总消费及物质生活消费、非物生活消费三个方面)城乡比全面逐步缩小,居民收入、积蓄城乡比缩减不大甚或继续扩大。物质生活消费比重较明显降低4.73个百分点,非物生活消费比重较明显增高4.73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较大“升级”变化;而居民积蓄率从22.57%持续明显升高至28.47%,对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加重。
2000年以来的基数值纵向检测表明,西部民生指数提升最高,中部次之,东北再次之,东部稍低,表明国家区域均衡发展方略已见成效;西藏、陕西、云南、安徽、河南占据前5位。2015年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检测发现,存在差距的原因仍在于各方面协调性、均衡性还不够理想;上海、北京、浙江、辽宁、天津占据前5位。假定全国及各地保持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不再降低,实现各类民生数据历年最小城乡比直至弥合城乡比,人民生活发展指数将更加明显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