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报告(2015)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四 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处理

根据《公约》有关条款以及执理会的决定、1999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和201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2012年4月29日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规定,中国继续推动并协助日本政府开展处理日遗化武相关工作。

日遗化武销毁情况。2015年,中方监督、协助日方继续实施了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作业和武汉市、石家庄市日遗化武移动式销毁作业,全年共销毁日遗化武1690枚(件),其中哈尔巴岭销毁938枚(件),石家庄市销毁609枚(件),武汉市销毁143枚(件)。

日遗化武挖掘回收与确认调查工作。2015年,中方监督、协助日方对太原市、敦化市、珲春市、佳木斯市、尚志市、宁安市、肥城市、沈阳市、武汉市等地新发现或保管的疑似日遗化武进行了13次挖掘回收和确认调查作业,共确认并回收日遗化武1808枚(件)。

日遗化武运输工作。2015年3月8日至4月3日,日方委托中方将长沙市、岳阳市、宜昌市、武汉市临时托管库内的137枚(件)日遗化武及17桶污染物运抵武汉市新洲区日遗化武销毁设施现场。2015年4月24~26日,日方委托中方将宜昌市及武汉市江夏区保管的8枚带引信日遗化武运输至武汉市日遗化武销毁现场。2015年5月15日至6月22日,日方委托中方将暂存于天津市日遗化武临时托管库内的594枚日遗化武及133桶污染物运至石家庄市日遗化武销毁设施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