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外大都市区的发展历程
一 大都市区的演进机理
自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受经济快速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影响,世界城市化进入加速发展时期,城市化的发展模式也开始发生变化。
一方面,各种经济要素在中心城市已大量集聚到一定程度,开始出现规模不经济的倾向,需要通过扩散来重新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于是城市郊区化迅猛发展,大量的人口、资本和技术流向郊区,郊区城镇的发展不断加快,城市地域不断向四周扩展,原来集中于中心城市的多种经济活动日益分散到郊区,并在郊区具备一定优势的某些中心点形成功能较为完备的新城镇,从而使得城市从原有的单中心格局演变为多中心格局。
另一方面,城市中心区在经过改造和更新之后,拥有更好的环境与景观,使中心区原有的优势得以进一步提升,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等处于产业链高端的产业发展提供了保障,随着这类产业开始在城市中心区集聚发展,城市的功能实现转换和升级,成为经济决策与信息交换的中心,郊区内各中心点由于依赖中心城市的信息和服务,因而继续与中心城市保持密切的联系。
正是在这种聚集和扩散的双向运动推动下,大城市地域迅速扩张,并逐步与周边的小城镇连成一体,由此形成了具有一体化倾向的城市功能地域,也就是大都市区。归纳起来,大都市区的演进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向心集聚为主的城市化阶段。由于极化效应的作用,人口与产业不断向城市聚集,城市规模迅速扩张,造就产业、资本、人口和技术等资源高度集聚的大城市。在西方发达国家,这一阶段大约开始于20世纪初,大城市人口增长在20世纪30年代达到高峰。
第二阶段是集聚与扩散并行的大都市区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于人口及各类经济活动的大量集聚,大城市中心区开始出现用地紧张、环境恶化的趋势,迫使各类经济活动向土地开发潜力较大的郊区扩展,郊区开始出现新的居住区、工业区和购物中心,进入城市郊区化发展阶段。进而,随着部分人口和产业的外迁,大城市中心区实现了职能升级与转换,控制和管理功能进一步向中心区集中,大城市中心区与郊区错位分工、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了大都市区。
第三阶段是以扩散为主的大都市区发展阶段。延续前一阶段的发展趋势,在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发展的助力下,城市空间扩展与人口分散的趋势日益加强,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出现新的变化和重组,在郊区出现新的区域中心——边缘城市,大都市区空间开始向多中心网络式结构发展,大都市区内部的交互联系也更为频繁和紧密。
纵观国外各大都市区的发展历史,其演进机理和历经阶段基本相同,但不同国家之间由于在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基础以及区域发展政策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各国大都市区的发展道路并不完全一致。本文主要就较为典型的美、欧、日等国家和地区的大都市区形成和发展历程进行概述与简要分析。
二 美国大都市区发展历程
大都市区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进入20世纪以后,美国的城市化出现了新的现象,一些规模较大的城市开始超越原有的地域界线向四周扩展,将周围地区纳入城市化轨道,并与中心城市紧密相连,融为一体。为了更科学和客观地衡量城市化水平,需要将这一地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察。因此,美国人口普查局(U. S. Bureau of the Census)在1910年第一次正式采用“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District, MD)这一概念对人口进行统计,它界定大都市区包括一个中心城市(人口需达到10万以上)以及周边10英里范围内的地区,或者超过10英里但与中心城市延绵相接、人口密度达到150人/平方英里的地区。1949年,美国为其将在1950年进行的人口普查制定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大都市区统计标准,规定大都市区包括一个5万或5万以上人口的中心城市及拥有75%以上非农业劳动力的郊县。并将该统计区命名为“标准大都市统计区”(Standard 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 SMSA)。此后,随着大都市区不断发展,其定义与概念在此基础上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于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如联邦政府新住房政策的实施、高速公路网的大规模修建、汽车保有量的持续提高以及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等,美国大城市周边的郊区出现了迅猛发展。随着郊区人口的增多,各类生活性服务业、教育、公共设施乃至金融机构也纷纷拓展到郊区发展。原来高度集中于中心城市的各种经济活动日益分散到郊区,郊区逐步形成功能较为完备的次中心区,使大都市呈现多中心的新型空间格局。虽然郊区范围内的次中心功能日益完备,但由于需要中心城市提供信息和服务,它与大都市区的中心城市仍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经济活动的高端环节仍由中心城市的公司总部来完成。
与郊区飞速发展相比较,作为大都市区另一组成部分的中心城市,其人口增长则较为缓慢,但其功能也在发生实质性的提升。要素集聚能带来规模经济效益,但是集聚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导致规模不经济的后果。因此,当中心城市发展达到一定规模,人口和产业将会不可避免地向周边地区扩散和转移。到20世纪60年代,城市问题日益恶化,人口和产业外迁趋势更为明显。美国东北部和中西部的许多大都市区的中心城市人口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但是人口和产业的双转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心城市人口密集、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污染等问题,再加上政府对旧城的改造与更新以及实施支持金融、信息、科技等高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为其从工业经济向服务性经济转换和升级创造了机会,中心城市在制造业出现“空心化”的同时,流通、信息等服务性功能则得到强化。中心城市由此成为信息交换和经济决策中心,汇集了产品设计、生产程序制定、广告、市场营销、金融、保险、会计、法律、公关等高端服务业,就业人口绝大多数从事服务业。20世纪70年代中期,中心城市创造了大量高端服务业就业机会,大批居民又迁往中心城市。1975~1977年,全美有300万人从郊区迁回到中心城市。80年代中后期回流速度加快。据1990年人口统计,美国最大的50个中心城市中有32个在1980年代保持人口增长,百万以上人口的中心城市增加了29个。
中心城市和郊区是大都市区的两个基本组成单位。美国大都市区的发展过程中,郊区与中心城市更替互动,最终实现大都市区整体地位的强化。目前,大都市区已成为美国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和依托,大都市区拥有比非大都市区更加庞大的商品和服务市场,更为专业化的劳动力市场以及更为广泛和高度发展的运输、通信网络,这些竞争优势使大都市区成为美国经济增长和全球化竞争力的引擎。
梳理美国大都市区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大都市区时代和大型大都市区时代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20年至1940年,在这个时期中,大都市区的规模和数量都快速增长。比如1920年,美国仅有58个大都市区,其人口占美国总人口的33.9%;到1940年,大都市区数量已经飞速增加到140个,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则提高到47.6%,也就是说当时美国近一半的人口居住在大都市区范围内。至此,大都市区已成为美国所有地区发展的主要模式和社会生活的主体,所以美国学术界将这一阶段称为“大都市区时代”。第二个阶段从1940年至1990年,其特点是出现大型大都市区快速发展的现象。在50年的跨度中,大都市区数量从140个上升到268个,其人口接近2亿,相当全国总人口的74.8%。其中,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大型大都市区发展速度更快,其数量由11个增加到40个,人口由3490万增加到13290万,在当时大都市区总人口中的比例为67%,占美国总人口的比例由25.5%上升到53.4%。也就是说居住在大型大都区的人口已经超过美国总人口的一半,这是与1920年美国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1970年美国郊区人口超过市区人口一样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转折。到2000年,美国共有317个大都市区,其人口占美国总人口的80.1%,居住在人口百万以上的大型大都市区的人口占美国总人口的比例更达到57%。
三 欧洲大都市区发展历程
伦敦大都市区是世界著名大都市区之一,隶属于工业革命发源地的英国。英国是世界上工业化和城市化起步最早的国家。早在1851年,英国就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城市人口超过50%的国家,1990年其城市人口更是达到75%。但是伦敦大都市区的形成和完善不只有城市化的动力驱动,也受区域规划政策的指导,而且伦敦大都市区的发展建立还基于一定的理论基础。
工业革命以后,随着英国经济的发展和海外殖民地的扩张,伦敦人口迅速增长。人口的膨胀导致城市环境的急剧恶化,特别是工人阶级居住区的生活条件十分恶劣。而且,随着城市的不断向外蔓延,交通问题也日益突出。为此,1898年霍华德提出了“田园城市”的设想,以期消除由极化现象所带来的大城市空间发展的不平衡。但直到20世纪初期,伦敦也仅是在郊区象征性地建设了一些田园城市,与此同时新的工业部门的出现使伦敦的人口进一步增加。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期,伦敦的人口已突破800万,建成区面积也是急速增加。为切实有效地控制城市的无限蔓延,伦敦提出了三项具有创造性的规划构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是1938年提出了用“绿带”控制大都市无限蔓延的方案,以引导绿带以外地区的发展,这一概念后来被世界各国城市规划所广泛采用。其次是1944年阿伯克隆比的“大伦敦规划”,这个规划实际上就是大都市区规划,规划根据伦敦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圈层发展模式,在距离伦敦中心半径为48公里的范围内规划建设4个同心圈。再次是1946年英国政府制定的《新城法》,此法将大都市区的新城建设纳入政府计划,并在距离伦敦中心50公里的半径内先后建设了8座新城,建设新城是为了解决城市人口集中、住房条件拥挤、工业发展用地紧缺等问题,实现“既能生活又能工作,内部平衡和自给自足”。1978年《内城法》获得通过,政府开始注重旧城保护和改建。其后,伦敦城市规划以战略规划的高度越来越向“世界城市”目标和区域一体化规划演变,如1994年新的战略规划明确指出伦敦市与东南部地方规划圈之间的关系和发展战略,力图以区域发展的视野构建“新伦敦都市区”。进入21世纪之后,伦敦城市规划更加注重协调空间规划与产业、功能规划的关系,2004年出台的《伦敦规划》成为指导伦敦未来数十年发展的最重要的城市规划文件,该规划重点是研究提出了伦敦的五大分区和五大现代服务业功能区,而且在整个规划框架中,进一步将某些具体区域界定为机遇区域、强化区域和重建区域。需要强调的是,在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政府运用法律手段予以支持起到了重要作用,如《绿带法》《新城法》等,不仅明确了伦敦规划的方向,而且促进了大都市区的形成。
巴黎大都市区的发展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法国开始全面开展区域规划的制定工作,在全国建立了22个经济大区,计划建设8个大都市区,并鼓励把可以促进地区发展的关键性项目放在这些重点地区,大都市区不只完成城市本身的职能,并且在全国国民经济中各自发挥独特的作用。法国在进行区域规划时,还特别制定了若干重点地区的规划,巴黎地区就是重点规划建设的地区之一。从20世纪50年代起,大伦敦规划和新城建设的经验被推广到世界各地,并结合当地情况加以创新,因此法国大巴黎区的建设与大伦敦区建设既有相似之处,又有很多不同点。1965年以前,巴黎郊区化发展较为凌乱,不像伦敦郊区那样明确规划兴建卫星城镇。1965年以后,巴黎也在郊区规划建设城市化中心,目标是将巴黎建成多中心城市。但是与伦敦规划思想所不同的是,巴黎建设的5个新城都是作为整个巴黎的一部分,以寻求市区、郊区社会经济的共同发展。
四 日本大都市圈发展历程
日本城市化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发展于30~40年代,并在“二战”后的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逐步走向成熟。由于日本是一个群岛国家,平原狭窄,面积非常有限。因此,在关东、浓尾、畿内三大平原地区分布着为数众多的城市,是世界上人口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从而为大都市区的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与欧美采用“都市区”的称谓不同的是,日本通常采用“都市圈”这一概念(但二者在形成的动力机制和发展演变阶段方面是基本相同的)。而日本大都市圈的形成除城市化发展的自然驱动外,政府的规划及各项政策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1956年,日本公布的“首都圈整备法”就强调要在东京100公里范围内大规模发展卫星城市。当时日本行政管理厅关于都市圈的定义为:以1日为周期,可以接受城市某一方面功能服务的地域范围,中心城市的人口规模须在10万以上。1960年日本提出了“大都市圈”概念,规定大都市圈中心城市为中央指定市(相当于中国的直辖市),或人口规模在100万以上,并且邻近有50万人以上的城市,外围地区到中心城市的通勤率不小于本身人口的15%,大都市圈之间的物资运输量不得超过总运输量的25%。1965年日本科学技术厅还明确规定“到中心城市就业、上学的依赖程度在3.0%以上和年人口增长率在0.1%以上的地区可纳入大都市圈范围”。日本大都市圈的概念类似西方大都市区但突破了大都市区的地域范围,其直径距离可达300公里,人口可达1000万以上。日本政府根据人口指标把都市圈分为大都市圈(如东京大都市圈、阪神大都市圈和名古屋大都市圈)和地方都市圈,其中地方都市圈又分为地方枢纽都市圈(除东京、大阪、神户、名古屋以外的其他5个政令指定城市)、地方核心都市圈(一般为都道府县行政中心)和地方中心都市圈(小范围的经济中心)。而从20世纪50年代起,日本各地的人口就开始大规模地向东京、阪神和名古屋三大都市圈集中,各大都市圈内部的产业也随日本工业化的推进逐步发展,三大都市圈在日本社会经济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成为日本经济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