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愿景 新战略 新湖南:2017年湖南发展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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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湖南省地方金融服务业短板的对策建议

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梁志峰、唐宇文;课题组成员:谢坚持、李银霞、唐正、田红旗、李学文、黄玮、张诗逸;执笔:田红旗。

金融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既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2010年以来,湖南省金融服务业发展较快,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15年年底,湖南省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地方银行业法人机构总资产、存贷款余额分别是2010年的2.7、2.6、2.4倍;境内上市公司8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10家,湖南股交所挂牌企业1701家;3家证券公司总资产是2010年的3.7倍;保费收入是2010年的1.8倍。但与全国及外省市相比,湖南省金融服务业仍是制约经济发展的四大短板之一,地方金融服务业更是短板中的短板。

一 湖南省地方金融服务业发展短在哪里

1.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规模小,实力不强

2015年年底,湖南省地方银行业法人机构资产总额为1.3万亿元,仅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31%,存款仅占28.2%,贷款仅占22.8%,贷存比低于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13个百分点。与兴业银行相比,湖南省地方银行业法人机构资产总额、存款、贷款分别为兴业银行的24.5%、41.2%和31%,贷存比低17.7个百分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市商业银行规模小。2015年年底,长沙银行和华融湘江银行资产规模分别为2771亿元和2099亿元,二者合计仅为兴业银行的9.2%。二是农信社改制进度较慢。2015年年底,湖南省完成农村信用社改制64家,完成率为57%,而湖北、安徽均已全部完成改制。三是村镇银行数量少。截至2016年2月,湖南省有村镇银行31家,覆盖38个县(市),覆盖面还不到湖南省版图的一半;而中部的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分别有61、66、50、72、62家村镇银行,县域覆盖率均高于湖南省,其中安徽实现县域全覆盖。

2.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滞后

保险公司方面,2015年,湖南省唯一保险法人机构吉祥人寿保费收入13.28亿元,总资产80.23亿元,而同期湖北3家保险法人机构保费收入达279亿元,总资产达792亿元。证券公司方面,湖南省3家证券业法人机构的一些关键业务在湖南呈空心化状态,方正证券、湘财证券外迁态势明显;财富证券总资产不到中信证券的5%。信托投资公司方面,2014年年底,湖南省只有1家信托公司法人机构,资产总额为31亿元,而中部的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均有2家信托公司法人机构,资产总额分别达102.1、130、77.3、93亿元。典当行方面,2015年年底,湖南省有典当行257家、仅占全国的3.2%,注册资本42.77亿元、仅占全国的2.7%,平均注册资本为0.17亿元、比全国平均少0.03亿元,而安徽典当行数量2014年就超过了300家,注册资本过百亿元,平均注册资本超过0.3亿元。

3.新型金融业态弱小

财务公司方面,2014年年底,湖南省财务公司法人机构有3家,分别比山西、安徽、河南、湖北少3、3、1、3家,居中部第5位;资产总额为155亿元,分别比山西、江西、安徽、河南、湖北少528.8、14.4、106、258.8、822亿元,居中部第6位。小额贷款公司方面,2015年年底,湖南省有小贷公司128家,实收资本101.22亿元,贷款余额107.65亿元,分别居全国第24、26、25位,都居中部最后一位;湖南省小贷公司数分别比山西、江西、安徽、河南、湖北少199、330、92、188、155家,实收资本分别比山西、江西、安徽、河南、湖北少104.04亿、275.13亿、131.72亿、117.3亿、227.54亿元,贷款分别比山西、江西、安徽、河南、湖北少91.42亿、317.1亿、156.29亿、120.84亿、239.63亿元。私募投资机构方面,目前,湖南省有私募投资机构302家,居全国第11位、中部第2位,中部的湖北省比湖南省多76家;而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私募投资机构分别达6378、5668、5599、1861、1143家。融资租赁公司方面,2015年6月底,湖南省有融资租赁公司11家,注册资本23.15亿元,而湖北融资租赁公司达到27家,注册资本达125.52亿元。商业保理公司方面,由于政策原因,再加上外地税收优惠政策,在湖南开展业务的华菱集团、中联重科、汉森制药等几家保理公司都是在深圳、天津、北京、上海等地注册。此外,湖南省目前还没有消费金融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

4.政府投融资平台实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2015年年底,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注册资本35.4亿元,总资产457亿元,全资或控股公司25家。虽然湖南财信控股发展势头很好,实力提高较快,但与部分省市金融控股集团相比,差距仍很明显。如2014年年底,重庆渝富集团注册资本达100亿元,资产达1000亿元,拥有52户控参股企业,集团成立以来累计融资超过1400亿元;上海国际集团注册资本达105.6亿元,资产达1659.52亿元,资产管理规模达18011.31亿元,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5.连片特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制约因素较多

湖南省有37个县(市、区)纳入武陵山片区,6个县被纳入罗霄山片区,近年来,金融系统加大了对集中连片地区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收到了一定成效,但金融服务供需矛盾仍比较突出,制约普惠金融发展的因素较多,如金融网点布局不足,网点经营管理成本高,配套服务、信用环境相对较差,因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等。

6.金融业发展环境不优

一是金融债权维权难。2015年,湖南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损失率41.1%,部分企业恶意逃废债务,银行不良贷款处置面临抵押物处置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全省金融案件结案率和执结率总体呈下滑态势,金融机构慎贷、畏贷情绪加重。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企业对此反应强烈。二是缺乏专项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目前,湖南省金融服务业发展还没有专项规划和支持政策,现有的支持政策散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服务业发展政策中,并且政策支持力度较小,由湖南省企业出资组建的部分金融公司在外省登记注册。

二 大力发展湖南省地方金融服务业的对策建议

湖南省中小企业多、县域经济薄弱,发展地方金融服务业将极大促进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发展。补齐湖南省金融服务业短板,要以发展地方金融服务业为突破口,带动全省金融服务业发展。

1.做好顶层设计,尽快出台支持湖南省金融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

目前,湖南省正在制定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我们建议:一是回归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属性,明确提出将金融服务业打造成湖南省的支柱产业,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低于全国平均值;二是突出长沙市作为全省金融中心的核心地位,将长沙市金融中心建设提升为省级战略,充分利用湖南省文化创意产业和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和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优势,加强省市共建,将长沙打造成为富有核心竞争力的全国文化金融中心、科技金融中心和绿色金融中心;三是突出地方金融服务业作为湖南省金融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既要悉心培育壮大本土金融服务机构,又要敢于不惜重金引进国内外金融服务机构将总部搬至长沙,形成新的本土化力量。

2.加大地方银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长沙银行和华融湘江银行加快发展。积极推动长沙银行和华融湘江银行增资扩股,加快上市步伐;帮助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和公司治理结构,支持长沙银行和华融湘江银行争取更多的金融牌照和资质,扩大业务范围;在外省落地准入、证照办理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协调作用,支持长沙银行和华融湘江银行跨省设立分支机构。二是加快农信社改革。引进省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改制,采取股份溢价发行、清收清欠、置换债务等方式积极化解农信社历史包袱,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积极引导农商行进入“新三板”挂牌融资。三是鼓励省内企业组建或参与组建民营银行,加快推动“三湘银行”组建工作。

3.大力发展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是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各类创投机构。整合资源,加大政府投入,围绕湖南省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设立大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母子基金运作方式,放大投资效应。通过补充资本金、做实注册资金、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支持本土创投领军企业湖南高新创投集团做大做强,将其打造成AAA级创投航母。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各种类型的创投机构和证券公司,推动产业投资基金和创投机构集聚发展。二是支持各类资本在湖南省设立金融租赁、消费金融、资产管理、汽车金融、财务公司、保理等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抓住消费金融公司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的机遇,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建立消费金融公司。三是在审批、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面发挥政府作用,支持财富证券、吉祥人寿等公司增资扩股,补充资本金,推动财富证券、吉祥人寿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推动泰邦财产保险公司的设立工作。四是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控股龙头企业。混业经营已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重庆、上海等地大力发展地方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带动了地方金融业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支持作用明显,财信金控集团作为湖南省唯一的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财信金控集团通过增资、股权多元化以及收购、兼并、对接资本市场等方式增强实力,争取更多的金融牌照,实现“全牌照”经营。五是大力发展期货业。推动省内3家期货公司改革重组,争取设立有色金属、稻谷等期货交割库,组织开发以省内产品为主体的期货交易品种,形成本省重要产品的价格主导权。六是加大政府投入,尽快完成湖南担保投资集团组建工作,健全省市县融资担保组织体系。

4.积极发展普惠金融

一是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湖南省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构建“全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推广“产业引导,金融支持,扶贫资金贴息”的麻阳金融扶贫模式。二是抓住国家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和社区银行的机遇,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各类银行进入社区,支持各类资本在湖南省设立村镇银行,尽快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同时鼓励各大银行在农村集镇、行政村设立自助银行。三是在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区域、业务范围、融资渠道等方面的限制,支持小贷公司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商业模式,鼓励银行、证券、天使、风投等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合作,促进众筹、众创、众包发展,扶持创新创业。五是推动保险下乡,扩大保险范围,发展涉农保险。

5.打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一是高度重视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金融人才引进政策和人才激励政策,采取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在薪酬和绩效激励方面与市场接轨,支持金融企业推出员工持股计划。从国家、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和大型金融机构选拔优秀人才到省直厅局和市州政府任职,或先在湖南省“一核三极”地区试行这一办法。二是大力发展金融中介机构。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代理、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培育知名品牌,为金融市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加强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系建设。目前,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业发展的需要不匹配,市州政府中仅5个市有独立的金融工作部门,其他市州金融工作部门都是市州政府办或财政局的内设机构,绝大多数县级政府没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而山东省市级政府和绝大多数县级政府设立独立的金融工作部门,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建议在湖南省市州政府和有条件的县级政府设立独立的金融工作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四是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全省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与共享,解决征信体系信息资源地区分割、行业分割、部门分割等问题。五是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维护金融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