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学研究(第4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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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共同生存与货币权利:《旧约全书》及古希腊

成书于公元前一千多年的《旧约全书》在西方思想史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对人际相互依赖性非常看重,其核心信条是:“爱你的邻居如爱你自己。”这意味着,信徒不仅要自爱,而且“一个健康的道德必须像考虑自己利益一样地去考虑他人的利益”(斯皮格尔,1999: 2)。公正不仅意味着待所有人以平等的公正,而且对穷人和弱者需待以特别的公正(Boeck, 1994: 36)。收获季节,虔诚的信徒不可将成熟的庄稼悉数全收,不可收集杂散在田野中的谷穗和摘后葡萄园内掉下的葡萄,以将其留给穷人和异乡人(《旧约全书·利未记》19: 9)。

《旧约全书》强调:不要欺压剥削你的近人,用人的工钱不可在你处过夜,留到第二天早晨(《旧约全书·利未记》19: 13);在此,每过七年,应实行豁免(《旧约全书·申命记》15: 1);这第七年叫安息年,在这一年,所有债务将被免除(《旧约全书·申命记》15: 2);奴隶也能获得自由(《旧约全书·申命记》15: 12)。显然,这意味着对穷人的保护。地主的权利还进一步为“第五十年节”制度所限制,众徒被告知不要仅仅为了钱,而简单地将土地出售(《旧约全书·利未记》25: 23),而应该以不超过50年的租期将土地以出租的形式处置(《旧约全书·利未记》25: 10)。这有助于周期性地舒缓由过去之不幸或社会条件所造成的社会紧张。

《出埃及记》和《申命记》中都表述了对犹太人贷款不应取利(借给外邦人的钱是可以取利的)(《旧约全书·申命记》23: 20);如果一件外套被当作贷款质押,这件外套应该在每日黄昏前送还给主人(《旧约全书·申命记》24: 13);寡妇的衣裳不能被用作质押(《旧约全书·申命记》24: 17)。《利未记》(25: 25、35)中还要求对贫困的债务人应有所补偿。这些原则与当时社会的贫富分化日趋严峻密切相关(Baeck, 1994: 32-37)。显然,在《旧约全书》所反映的时代,人们寻求贷款或借款主要是为消费而不是为生产。消费是为了生存,它不像生产能带来收益。通过货币取利的权利,因此而在《旧约全书》中受到了很大的约束。

这种约束货币权利的做法,在现实中也有其对应物。公元前7世纪,早期小亚细亚的吕底亚王国发明了铸币,并迅速将这一制度传入希腊。铸币制度有力地刺激了财富的积累,带来了经济的发展。这意味着私人关系被金钱纽带所取代,小土地所有者和农夫在他们有所需求时,可不再依赖贵族地主那种家长式的慷慨大方。但这也使得很多人陷入债务之中。公元前6世纪早期,梭伦改革缓解了这种大规模债务局面的严重性。梭伦改革的措施包括对所有抵押债务的取消和债务人以自身作担保的其他债务形式的废除;解放那些由于债务而沦为奴隶的人;对土地所有权规模的限制;对除橄榄油之外的货物进行出口的禁止——谷物出口禁止是用以防止谷物私有制和城邦中谷物价格的上涨(斯皮格尔,1999)。

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2016)总共区分了五种类型的政府——由精英统治的理想共同体,以及其他四种不健康的形式:荣誉政治即军士统治;寡头政治或财阀政治即金钱统治;民主政治;专制政治。为了避免出现财富取代德行成为最高利益,为了避免四种不健康政府形式的恶性循环,柏拉图主张:对一个理想社会的统治阶级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不是某一特殊阶级的幸福,而是整个共同体的幸福。作为统治阶级的士兵和哲学家,应当免于私有财产与家庭的负担,以便全身心地将他们的生命投入到公务(习武和统治)中去。在此,他们的孩子需要共同抚养,财产及妇女需要共同拥有。柏拉图主张对理想国的统治者的私人财产予以剥夺,以防止社会腐化。统治阶级如果嗜好金钱与财产,他们必将腐败。而生产阶级就其本性而言必然有此嗜好,于是,他们将不会急于篡夺统治者的位置,因为这会妨碍他们积累财富。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认为公民只应从事与其农场财产相关的农业生产,不得从事手工艺和贸易,因为这些活动刺激了不正当的欲望,使人变得卑贱。柏拉图还认为,公民不得持有金银,但可以持有货币。他们不得以足值货币的形式去积累财富。家庭必需财物与其他财产之和,不得超过最小拥有量价值的4倍。经济上的不平等将主要来自农业管理中节俭与效率的差异,而不是来自贸易、手工艺和投机倒把——这些活动使一部分人发了横财,而另一部分人变得贫穷。柏拉图说,富的人不可能同时是有德之人,对财富的关心应被列于对心灵与身体的关怀之后(柏拉图,2001)。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有五种不同的攫取方式:畜牧、农耕、捕鱼、狩猎,还有抢劫。攫取方式的实践,能够获得自然界提供给人、家庭和城市所需要的、数量有限的真实财富。攫取方式的“自然运用”在功能上与满足需要相关;攫取方式的“非自然运用”,目的在于赚钱,所获取的财富可能是没有限度的。在此,攫取财富变为一种工具或手段,而不是存在于自身当中的最终目的。

合理恰当地运用物品是满足自然的需要,如果出于赚钱的目的来交换物品,就是次要的、不恰当的运用。尽管高利贷仍然被亚里士多德认为是“以自愿开始”的人际交换,而且亚里士多德认为交换之中是存在正义的;用货币来换取连本带利偿还的承诺却被亚里士多德认为是最不自然的:有息借贷是从货币流通本身获得赢利的,这违背了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目的在于方便交易)的自然性质(亚里士多德,2003: 97)。

亚里士多德比较了财产公有和财产私有,认为财产私有相对更有优势。但他同时指出,人们总是想要多而又多的东西,他们的欲望是无限的、永不满足的,无论是废除私有财产,还是把财产均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需要依靠教育和适宜的制度,才能让人们知道如何正确地使用财产。亚里士多德的福利国家是这样的:在这里,人们与其朋友分享对财产的使用,并留出其中一些用于公民共享,这样,通过共享物质资料的办法使幸福普及(斯皮格尔,1999)。

从对货币权利的极端约束来看,古希腊思想家中犬儒主义的奠基人狄奥根尼的主张极为彻底:在他的第50封书信中提到,“爱钱是万恶之源”(斯皮格尔,1999: 29)。他以桶为家,弃绝文明和生活设施。他主张要想达到免于匮乏的目的,不是通过生产商品,而是通过抑制欲望和放弃占有财产。狄奥根尼选择格言“使通货贬值”作为他的座右铭(斯皮格尔,1999: 30),这表示他建议重估一切价值,人应该训练自己以达于一种境界:对于物质的快乐真正不动心,甚至从鄙视这种快乐中得到更大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