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建设的历程考察
党的纪律建设,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以文件形式和习惯传统传承下来,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有助于调节党内关系,指导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确保党的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纪律建设的探索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完全按照列宁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建立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以制定和修订党章为核心,积极探索党的纪律建设。在建党伊始,党主要围绕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开展工作,将党员干部和靠近党组织的积极分子聚集在党的周围,开展革命斗争工作。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纲领》对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在民主的基础上选举产生,并自觉接受党中央的领导和监督;对党员的入党条件和手续也作了规定“必须承认本党纲领和政策”,经一人介绍,不分种族、不分性别均可成为我党党员,并实行严格的考察期;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员应注意保密自己的身份和党的主张;在宣传方面,明确指出:“一切书籍、日报、标语和传单的出版工作,均受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无论是中央的还是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1]1922年7月16日召开的中共二大,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党章》不仅明确规定了关于党员、组织、会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在第四章纪律方面,提出了九项纪律要求,其内容涉及政治、组织、宣传和党员从业纪律等,同时,还确立了“少数绝对服从多数”的原则,并对违纪的党员做出明确的纪律处分原则,其中就包括“开除党籍”这一项内容。在此后党的三大和四大通过的《党章》,均设“纪律”专章。1927年,党的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首次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科学概念,强调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不应将党的纪律在日常生活中机械地应用”[2],同时,选举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专责的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标志着我们党开启了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强党的纪律和机构建设的历程。
大革命失败以后,中国革命处于低潮,工作的重心渐次地由中心城市向农村转移,在党的主要构成是农民和小资产阶级背景下及大革命失败的阴霾笼罩下,党内出现了“红旗能打多久”的悲观消极倾向。加强党内思想政治教育固然重要,但还需要组织纪律来保障。1928年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教训,要求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各级党组织,严明党的纪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在通过的新《党章》关于纪律方面的第十二章中明确指出:“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上级机关的决议,都应当迅速而且正确的执行”,“不执行上级党部的决议和犯了党内认为有错误的其他过失时,应由相当的党部予以纪律上的处分”。[3]与此同时党领导下的军队纪律建设开始加强,秋收起义失败后,毛泽东率部途经江西永新县三湾村时,将剩余的部队进行了改编,提出了“支部建在连上”的科学论断,从而在实践中确立了军队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1928年4月3日,毛泽东向工农革命军全体指战员,正式颁布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对于加强军队建设和处理军民关系起到了重大的指导作用。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共中央为了防止党内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于1933年出台了《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议》对中央党务委员会及省县监委会的工作职权作了明确的规定:“维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正确地执行铁的纪律,保证党内思想和行动一致,监视党章和党的决议的实行,检查违反党的总路线的各种不正确的倾向和官僚主义及腐化现象”。[4]1938年召开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鉴于张国焘在长征中另立中央的军阀行为,毛泽东重申党的纪律并指出:“(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5]至此,以“四个服从”为核心的组织纪律正式形成,为党的意志和行动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45年在延安召开的党的七大,在通过的《党章》中,首次增加“党纲”、党员的“义务”和“权力”等内容的同时,专列了“党的监察机关”一章。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指出加强纪律方面的建设,为新形势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 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时期党的纪律建设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历史方位发生了深刻的转变,中国共产党由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夺取政权的革命党转变成长期执政的执政党,党的地位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党的细胞即党员干部的思想的重大变化。为此,毛泽东早在新中国成立前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明确警示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两个务必”的思想,可以说这是对执政党党员干部的纪律保障。
1949年,党在全国取得政权后,为了尽快贯彻落实党的政治路线和相关的具体政策措施,必须加强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做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决定》颁布后,从中央到地方县级以上、军队团级以上的各纪律检查委员会相继成立,为在制度上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载体。
1951年4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会议,会议要求必须在党委坚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健全机构设置,加强执政问纪。1953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纪检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党在过渡时期政治路线的贯彻。1955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在分析和总结“高岗、饶漱石反党事件”经验后,要求全党开展纪律巡视工作,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取代先前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监督,以防止类似“高、饶事件”的发生。
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总结执政后经验的基础上,召开了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党是以一切党员都要遵守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没有纪律,党决不能领导国家和人民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6]八大通过的党章表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已经把党的纪律视为取得建设社会主义胜利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鉴于“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纪律和民主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历史教训,邓小平鲜明地指出,要在短时期之内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决定》,对于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严明党的纪律起到了重要作用。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将“党的纪律”列为第七章。这表明党的纪律在党的自身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87年,中纪委向党的十三大报告工作时,明确指出严肃党的纪律,其核心就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根据“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的意见,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将反腐败作为党的建设重点,牢牢扭住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条主线,把纪律放在前面,确保改革开放不断向纵深推进。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党面临的形势更加艰巨复杂,为了更好地解决前进中遇到的问题,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7]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推进和完善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同时,强调“全党同志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8]显然,新世纪新阶段,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特别是政治纪律被摆在了重要的位置。2009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党员干部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要位置。
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公开发表了《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一文,揭开了新时期新阶段党的纪律建设的新篇章。面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突出问题,新一届领导集体表现出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从党和国家安危的高度出发,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课题,针对群众强烈反映的“四风”问题,党中央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扭转“四风”问题和提高党员干部自身党性修养起到了重要作用。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靠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们党有8900多万党员和4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党员数量之庞大,管理任务之艰巨,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9]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纪律做保证,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无法体现。新形势下,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10]
从理论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形势下党的纪律建设在许多重要场合做了一系列论述,提出了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新观点新理念。
首先,把执行党的纪律提到了新的高度。在加强和完善党的纪律体系建设的同时,强化党的执纪能力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11]党员干部必须把党的纪律视为高压线,常怀敬畏之心,始终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其次,提出了严明党的纪律是重点。严明党的纪律,首先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必须从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的章程和规矩开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最关键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领导地位,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最后,指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党的纪律建设要紧扣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必须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从实践上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反腐,在“打虎拍蝇”的同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突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坚持把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把党的纪律建设推向新的征程。
四 结语
党的纪律建设从党一诞生就开始存在,始终伴随着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尽管党的纪律在不同时期侧重点有所不同,但这是由中国国情和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所决定,逐步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经济纪律和保密纪律等,纪律建设的诸方面内容为保持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党的纪律的内容也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在新形势下,回顾党的纪律建设历程,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助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进入新征程,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2]《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三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四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4]《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八卷),中央党史出版社,2000。
[5]《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
[6]《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九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
[7]《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8]《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9]《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