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中国古代国家管理制度非常发达。西方有学者认为,秦汉帝国就具有“现代国家”(Modern State)特征。商鞅变法以来的中央集权体制,其在地方上的管理核心是郡县制,而郡县制的核心,则是县级管理体制。赵璐璐博士的这本书就是研究唐代县级管理体制的专著。
研究县级管理体制的重要性,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中央集权体制最终能够正常运转,依赖于县级政府的执行力。只有在县级政府落实了,中央的意志才能得到实现。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观察,一是观察地方对于中央政策的执行力度;二是观察中央政府的变化,如何影响到县级政务运行方式。本书的二、三、四章,之所以按照唐前期、唐代中后期、唐宋之际的时段来划分章目,就是因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及中央管理地方模式的转变,会极大地影响县级政务运行体制。
其次,古人把县官称为“父母官”,因为他们是直接接触老百姓的。县级以下就是胥吏,唐朝人所谓杂任、杂职,就在相当程度上指这些人。这就使得县级政务运作很难像上一层级的政府那样,通过文书传达来实施,而必须是践履型的,必须有一道执行力的传送带,这就为县级政务运作带来许多鲜活的内容。本书在第一章第二节,对杂任、杂职等内容深入讨论,其用意即在于此。
最后,中央的指令往往是理想形态,县域政务运作会展现出实践形态。理想丰满,现实骨感。中央政令是怎么样在生活中“打折”的,这种“折扣”如何由于实际政治军事形势的变化而变化,构成了历史的丰富多彩。唐宋之际,军镇对于县级行政的干预之兴废,就属于此种情况。历史研究只有深入这个“折扣”层面,才能触摸到生活的温度。
过去的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从正史《百官志》或者《职官志》的资料出发,偏重于机构设置、职官执掌的考察。但是,传统律令格式的资料,则会对机构之间的文书传递及其体现出来的政务运行程序有更多的揭示。过去在这方面最贵重的史料是《唐六典》和《唐律疏议》的相关部分,近些年《天圣令》被发掘出来,包含了政务运行机制更丰富的内涵。即使其中许多政令早就存在于《通典》之类的传统史籍中,也因此而更加得到重视和发掘。赵璐璐这部书对《天圣令》的史料给了足够的重视,值得赞赏。
如前所述,毕竟县域政务不是完全靠律令文书展开的,于是,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一些残存文书就成了基层生活的“卷宗”,它反映的才是县域及其下属组织的实态政务运作。我们发现,一些关键问题,赵璐璐都是通过这些资料揭示清楚的。
隋唐时代的国家治理体制,相比于秦汉,有了很大的变化。这是魏晋南北朝制度发展的逻辑结果,也是中央集权体制下,国家治理机制不断探索的结果。在中央,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度,就是汉武帝以来内朝班子与外朝班子的综合性改革的成果。在地方,州郡这一级是去掉各种地方辟署的官员,这不仅是加强中央集权,也是一种务实,裴寂年十四补州郡主簿,你就知道这些职官尸位素餐,多么荒唐;在县级,则是放弃完全按照中央机构设置的六司佐史分工模式,强化县级长官的责任,更是一种务实的改革。
中国的县级行政,十分悠久,是最具中国特色的制度之一,也是具有现代生命力的制度之一。它也具有国际性,比如日本的县制就是中国制度的移植。但是,在今天的中国行政制度中,“县”改“市”,如火如荼,像北京这种地方,已经没有了“县”,而我们的“市”“区”的行政机构,恰恰是近代从日本学来的。这是国际化吗?还是近代以来学习东洋的惯性行为?令人嘘唏!唐朝人务实,县级模仿中央的六司设置后来进行了省并重组,可是我们今日各县的“局”级机构完全对接中央部委,造成人浮于事,冗官冗费。令人感叹!我希望,璐璐博士的这本著作,不仅对于唐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是一种推进,而且能引发主管部门的深思,对中国县域行政体制机制的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张国刚
2017年10月6日 北京清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