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家机构
约旦国家机构主要包括国王、议会、内阁和法院,国王拥有最高权力。内阁由大臣会议组成,代理国王行使国家最高行政和管理权力。议会实行两院制,分参、众两院。法院为司法机构,分民事法庭、特别法院和宗教法庭三类。
一 国王
国王是国家元首。根据约旦宪法第三章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国王主要拥有以下权力和特权:批准、颁布法律;担任陆海空军总司令;批准宪法修正案;宣战、缔结和约;批准条约、协议;发布命令举行众议院的选举;召集国民议会会议,举行就职典礼,推迟国民议会会议、中止国民议会会议;解散国民议会;解散参议院或取消某个参议员的议员资格;任命、罢免首相,接受其辞职;任命大臣,根据首相建议罢免大臣或接受其辞职;任命参议员、从参议员中选择任命参议长、接受参议员的辞职;任命、罢免法官、省长和安曼市长;下令印制钱币;依照特别法律,有权实行大赦或发布减刑令;决定死刑之判决等。
国王实行世袭制。宪法规定,王位必须传于阿卜杜拉·本·侯赛因的直系男性子孙。1965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实行长子继承制,但同时也规定,国王也可以选择其兄弟作为继承人。如国王没有男性后裔,则应传位给其最年长的兄弟。
关于约旦历任国王。自1921年至今,约旦总共有4任国王(详见表2-1)。
表2-1 约旦历任国王
二 议会与法院
1.参议院与众议院
约旦宪法第25条规定,立法权赋予国民议会和国王。国民议会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众议院由选举产生,参议院一半议员由国王任命。
约旦立法委员会成立于1929年。历经5届立法委员会后,1947年改称约旦国民议会,约旦首届国民议会成立于1947年10月20日,首届众议院由选举产生。1978~1984年设全国协商委员会,代行众议院职权。1984年侯赛因国王召集中断的第9届众议院议员组成第10届议会。1989年组成第11届议会。1993年进行了首次多党制议会选举,产生第12届议会。1997年、2003年分别选举产生第13、14届众议院。第17届众议院于2013年由选举产生,现任众议长萨阿德·苏鲁尔(Saad Hayel Al~Srur)。
约旦议会的工作程序。如2014年8月,约旦上议院金融与经济委员会表决通过了《公共—私营合伙法》。根据约旦宪法,约旦议会是立法机构,设上议院和下议院。法律草案首先提交下议院审查,下议院表决同意后,提交上议院讨论并表决;上议院通过该法案后,提请国王批准。
众议院(也称下议院)由普选产生,议员150人,凡年满19岁的男女公民均可参加选举。议长每年由议员秘密选举产生,议员任期4年,均可连任。2009年11月,根据约旦议会选举法,在120个众议院议席中,设有12个女性专属席位,9个基督教徒专属席位和3个少数民族专属席位。
参议院(也称上议院)议员全部由国王从年龄40岁以上的知名人士中任命,人数不超过众议院的一半。议长任期2年,议员任期4年,均可连任。2013年10月25日新一届参议院成立,共有参议员75名,现任参议长阿卜杜勒·拉乌夫·拉瓦比德(Abdur~Rauf S. Rawabdeh)。
2.司法
约旦宪法规定,实行司法独立,法官只对法律负责。宪法第99条规定,法院分三类:民事法庭、宗教法庭和特别法院。
民事法庭负责审理有关民事和刑事案件,有权对任何人进行民事或刑事的判决,包括起诉政府的案件。民事法庭包括地方法庭、初审法庭、上诉法庭、高等行政法庭和最高法庭。约旦的民法体系大致以《拿破仑法典》为基础。
宗教法庭包括沙里亚法庭(伊斯兰教法法庭)、其他宗教裁判所如基督教裁判所。宗教法庭分初审和上诉法庭,只负责裁决涉及个人法的案件,如结婚、离婚、遗产继承、孩子监护等。法律规定,涉及不同宗教信仰当事人的案件,由普通法庭来裁决。
约旦全体穆斯林的宗教领袖被称为约旦哈希姆王国大穆夫蒂,大穆夫蒂的官邸设在首都安曼,伊斯兰事务部主管宗教事务和圣地。
特别法院包括国家安全法院、军事法院、警察法院、重大刑事案法院、海关法院。国家安全法院的法官由军人和文职人员出任。法院可对军人和平民进行审判,其裁决的案件包括触犯国家安全、贩毒等。当事人有权对裁决结果向高级法院上诉。
宪法第102条和《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在接受调查和审讯期间有权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律师有权出席审讯,除非调查属于机密或紧急情况。《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被拘留者在被捕后48小时内、接受审讯前,有聘请辩护律师之权利。
三 内阁与地方机构
1.政府主要部门与成员
国王也是约旦哈希姆王国的行政首脑。宪法第26条规定,行政权赋予国王,国王通过任命首相及内阁大臣来体现行政权威,行使其行政权力。国王先任命首相,再由首相去组织内阁,内阁大臣须由国王任命。然后,首相及其内阁在众议院通过信任投票后正式上任。若未能在众议院通过信任投票,首相及其内阁必须辞职,众议院亦可单独否决某个大臣的任命。内阁组成后须在一个月内向议会提交执政纲领,获得通过后才可上任。
约旦所有内阁事务的行政管理权赋予首相及内阁。2013年3月30日约旦新一届政府成立,同年8月21日进行调整,共有27个部门,阁员27名,主要包括首相兼国防大臣阿卜杜拉·恩苏尔(Abdullah Ensour)、高教与科研大臣艾敏·马哈茂德(Amin Mahoud)、外交与侨务大臣纳赛尔·朱达(Nasser Judeh)、内政大臣侯赛因·马贾利(Hussein Majali)、工业、贸易与供给大臣哈提姆·哈拉瓦尼(Hatem Al-Halawani)、财政大臣乌梅亚·图甘(Umayya Toukan)、公共部门发展大臣哈利法·哈瓦莱德(Khleif Al-Khawaldeh)、劳工大臣兼旅游与古迹大臣尼戴勒·卡塔明(Nidal Al Qatamin)、计划与国际合作大臣易卜拉欣·赛义夫(Ibrahim Saif)、新闻事务国务大臣穆罕默德·穆曼尼(Mohammad Momani)、社会发展大臣瑞姆·艾布·哈桑(Reem Abu Hassan,女)、能源与矿产大臣穆罕默德·哈米德(Mohammad Hamed)、卫生大臣阿里·赫亚萨特(Ali Hiasat)、宗教基金与伊斯兰事务大臣哈耶勒·达沃德(Hayel Dawood)、文化大臣拉娜·玛姆卡(Lana Mamkegh,女)、交通大臣丽娜·莎比卜(Lina Shbeeb,女)、通讯与信息技术大臣阿扎姆·赛雷德(Azzam Sleit)等。
与立法、司法部门相比,行政机构掌握了国家大部分权力。内阁组成一般具有非党派属性。自1921年4月11日成立以叙利亚民族主义领袖拉希德·塔利阿为首相的第一届政府至2013年8月上任的阿卜杜拉·恩苏尔,约旦换了75届政府首相,这一频率几乎为世界之最。
2.省域地方机构
约旦全国共分12个省:安曼省、伊尔比德省、马安省、扎尔卡省、巴卡省(拜勒加省)、马夫拉克省、卡拉克省、塔菲拉省、马德巴省、杰拉什省、亚喀巴省、阿吉隆省。
约旦每个省下又有若干个次级行政区。各省最高行政长官为省长,由国王通过内阁任命,各省政府在地方上执行内阁的决策,它们是中央政府的延伸,要受内政部监督。
省长由国王任命,而市长则由选举产生(安曼市是唯一的例外,该市市长直接由国王任命)。市长负责城镇的日常事务,对市长工作不满可上诉到市政、农村和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