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亚细亚生产方式与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形成
在马克思看来,“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认识自然是如此,认识社会也同样如此。所以,在19世纪50年代,当马克思完成了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后,便把研究的视野转向东方社会,剖析东方社会的社会结构,探讨东方社会的未来发展道路,并在改造资产阶级“东方学”的基础上创立了自己独特的东方社会理论。
一 探寻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理论源流
东方和西方首先是一对地理的、空间的概念,然后才衍生出经济的、政治的各种内涵。作为经济的、政治的概念的东方和西方,与作为地理的、空间的概念的东方和西方,虽然有重合之处,但其指向是全然不同的。前者是欧洲中心主义的产物,带有明显的西方文化优越性色彩。在这点上,亚里士多德的话最为直言不讳:“野蛮民族比希腊民族为富于奴性;亚洲蛮族又比欧洲蛮族为富于奴性,所以他们常常忍受专制统治而不起来叛乱。”
随着“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资本主义世界凭借先进的生产力开始了向全世界的扩张,东方社会原先的闭关自守状态被西方资本主义的坚船利炮所打破。航海业的发达、东印度与中国市场的发现、美洲以及大洋洲的殖民化等,使18世纪成为令人惊叹的“商业的世纪”。这一时期西方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启蒙时代的法国、英国和德国的思想家,包括法国的启蒙学者、英国的经济学家和德国古典哲学家,他们看待东方的视野日益开阔。他们对东方社会的研究成果为马克思观察东方、建构东方社会理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料,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形成的主要理论来源。
自西方文艺复兴以来,启蒙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和18世纪西方思想界的主要特征。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启蒙思想家,相信理性的至上权威,为了和宗教神学的“天启”原则相对抗,他们纷纷从西方传教士,由旅行家从东方发回的报告、信札、游记及他们编译的东方典籍中吸取思想营养。他们之所以大量利用中国“礼仪之邦”的素材,为的是说明许多符合基督教标准的行为,并不需要经过宗教的启示也可以做到。德国汉学家利奇温在描述这一时期启蒙学者对中国的关注热情时写道:“1700年是过渡的一年,欧洲学术界的情感,甚至在文学界方面转向移注中国。当时有人说,‘自此之后,群疑冰释’,各人对此既悠久而又明智、在宗教和智慧方面同样出色的民族,不得不赞羡不止。”在这些哲学家、启蒙学者中,有几个人的名字不得不提。第一位是德国的莱布尼兹,早在1689年他就与长期在中国传教的耶稣会教士闵明我(Claudio Fiuippo Grimaldi)认识,随后又结识了其他几位在中国的传教士,如白晋(J. Bouvert)和利高比(Charles Le Gobien)等人,并与他们保持了长期的通信联系,由此了解了大量有关中国的资讯。莱布尼兹认为,中国“在人口和治国方面,还远超欧洲。中国具有(在某些方面令人钦佩的)的公共道德,并与哲学理论尤其是自然哲学相贯通,又因历史悠久而令人羡慕”。中国的皇帝尊敬天地,圣人之学普遍受到社会尊重,虽然西方的理论及思辨之学(数学、天文学、逻辑学等)优于中国,但中国的实用哲学和政治道德却比西方先进,因此处于东西两端的文明可以相互接触,互生裨益,这实在是出于天意。第二位是法国哲学家伏尔泰。伏尔泰是法国启蒙学者中着力研究和推崇中国文化的主要代表之一。他赞美中国文化的言辞俯拾皆是,认为哲学家要知道世上之事,必先要注视东方;东方给西方人提供了“一个新的精神和物质的世界”。伏尔泰对中国民族历史的可信度、理性宗教和世俗生活的兼容性、多姿多彩的工艺,以及中华帝国的政治制度、管治文化等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称颂。第三位是法国哲学家尼古拉斯-安东尼·布朗热,他出版了《东方专制主义起源研究》一书,对爱尔维修提出的“东方专制主义”概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他力图揭示东方专制主义的根源。此后,另一位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依据地理环境决定论,详细讨论了为什么专制政体是东方社会最合适的政体类型。
马克思对18世纪法国、德国的启蒙学者的著作还是非常熟悉的,而且这些著作对他思考东方社会问题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也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在深入探讨东方社会的内在结构时,马克思就沿用了启蒙学者最早使用的“东方专制主义”这个概念,试图对东方社会独特的社会政治结构进行理论上的阐释。
当启蒙时代的哲学家纷纷利用东方特别是中国的思想资源来抗衡宗教神学,阐发启蒙精神时,与他们同时代的经济学家也不甘示弱,开始从古代中国经世济国的实践与典籍中挖掘思想资源,以建构他们的经济理论。其中最为典型的代表就是法国的重农学派,这个学派几乎所有的重要的观点,如自然秩序学说中的道德秩序和有机论、通过普及教育来贯彻自然法则,以及由开明专制导出自由放任的原则等,都可以在他们对中国文化的研究和阐释中找到明显的痕迹,以至于重农学派的创始人魁奈被誉为“欧洲的孔夫子”,其代表性著作《中国的专制制度》被认为是重农学派吸取中国思想文化的代表作。《中国的专制制度》一书涉猎了中国经济、政治、社会、伦理等诸多领域,分别讨论了中国的基本法、实在法、租税、政府管理、法律与自然原则等问题,认为中国几乎包罗了散居在世界各地人们所能发现的所有物产,是世界上胜过欧洲的最文明的国家。在魁奈看来,中国人同欧洲人一样,具有相同的智慧、相同的理解力和相同的多样性。在魁奈看来,中华帝国的政治制度和道德制度非常完美,其基础是对自然法则的认识,政治学与伦理学合二为一,古代经典“四书五经”将宗教、国家统治和实在法融为一体,政府的各项决策必须经过皇帝的御准才具有法律效力;通过科举制度选拔官员,每个官吏都有学问,管理的职责是听取人民的呼声和训导人民,用人的回避制度和对贪官实施重刑保证了官员的清廉。魁奈还对中国的财产继承法、税赋制度以及重农倾向等进行了研究,认为中华帝国奉自然规律为圭臬,保证了疆土完整和国家的稳定。从表面上看,魁奈对中国的过分溢美之词或许是由他收集资料的片面性造成的,但从实质上讲,魁奈这样说其实是出于某种政治的需要,他希望通过确立中国这样的模范样板,把分崩离析的法国帝制置于一个崭新的健全的自然法律的基础上。马克思对法国的重农学派的经济理论进行过深入的研究,他的《剩余价值论》第一册一开始论述的就是重农学派。从马克思对法国重农学派的研究与评价中不难看出,马克思在研究东方社会的过程中吸收了许多法国重农学派关于中国古代经济观点的思想。
值得指出的是,虽然启蒙思想家出于各种目的,在研究和评价东方社会特别是中国时没有吝啬溢美之词,但真正从整体上分析东方社会特别是中国与印度的经济类型的西方学者,是18~19世纪英国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穆勒、理查·琼斯等人,他们的理论成果直接成为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思想来源。
我们不妨看一下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中是如何揭示东方社会的经济结构的。首先,亚当·斯密认为,行政机构是否干预经济事务是亚洲国家经济与欧洲国家经济相区别的第一个标志。在亚洲国家,国家行政机构干预经济事务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在中国,在亚洲其他若干国家,修建公路及维持通航水道这两大任务,都是由行政当局担当。”欧洲国家则不然。其次,亚当·斯密指出,政府的产业扶持政策是亚洲国家经济与欧洲国家经济相区别的第二个标志。亚洲国家的经济政策比较有利于农业,而不利于制造业和贸易,而欧洲国家则正好相反。再次,亚当·斯密表明,君主收入来源的不同是亚洲国家经济与欧洲国家经济相区别的第三个标志。“中印各国君主的收入,几乎都是以土地税和地租为唯一源泉。”这就迫使亚洲国家君主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到土地状况、物产以及与其市场相关的道路和航路上面,而欧洲国家的君主由于不那么依赖土地税和地租,因而也不需要过于关注土地和道路问题。最后,亚当·斯密还提出,土地所有制的不同是亚洲国家经济与欧洲国家经济相区别的第四个标志。在欧洲国家,土地税和地租是严格区分的,土地税上缴君主,而地租则归地主所有;而在亚洲国家,土地税和地租都由君主征收,君主和土地之间既有公共关系,也有私人关系。换言之,东方君主以私人的身份向农民征收地租,又以公共的身份名义向臣民征收税金。
詹姆士·穆勒认为,亚细亚式的政府体制是与欧洲封建主义不同的一种体制。以印度为例,其特殊性在于,一是村社制度存在了数千年,成为维系社会稳定的纽带;二是政府调拨地租是东方专制主义的基础;三是由上述两种因素导致的社会发展的停滞性。詹姆士·穆勒一方面认为,亚细亚的社会制度要有所突破,社会要取得进步,必须引进外来的因素(如英国);另一方面又主张保留政府调拨地租的制度,否则,私有财产权在印度的出现必然导致一个非生产的土地贵族阶层的产生。对这一观点,马克思评论说:“这不过是产业资本家仇视土地所有者的一种公开表现而已,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土地所有者只是整个资产阶级生产进程中一个无用的累赘。”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属于子承父业的那一类人,同属于自由主义经济学阵营。在他看来,东方社会是依据狩猎采集的原始状态——畜牧游牧、驯养动物的状态——固定从事农业的状态的路径前进的,最后进入了停滞状态。而西方社会则是依据古罗马的农奴制状态——中世纪的屈辱状态——现代状态的路径前进的。显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只是抓住了一些现象,而没有触及社会发展的本质。
理查·琼斯被视为对马克思创建东方社会理论影响最大的人之一。在理查·琼斯看来,东方帝国的政府对土地的垄断是东方专制主义形成的根源。从土地集中所有制这个基点出发,理查·琼斯对劳动者的社会分配特别是劳动基金(即劳动者所消费的收入总量)进行了比较分析。他认为劳动基金可分为三类,因而也形成了三类不同的人群:一是劳动者自己生产并由自己消费的收入,这些人主要是农民,是自给自足的非雇佣劳动者,他们构成了亚洲社会的主要人口;二是非农业劳动者的收入,他们靠花费这些收入来维持劳动,主要是领薪金的服务人员,包括仆人、手工业者以及庞大的军队;三是真正的资本,靠这种资本维持收入的是雇佣工人,在英国,许多人靠这种基金生活,而在亚洲却只有很少这样的人。理查·琼斯由此发现了东方农业社会与西方工业社会的差别。在理查·琼斯看来,亚细亚的专制制度的发展前途,在于采取措施促进土地贵族的生长。而俄国的经验也表明,贵族政体在遏止俄国专制制度方面是比较成功的。这些见解对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的形成产生了一定影响。
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开始研究经济学和历史学。在深入研究东方社会的经济结构时,马克思研读了詹姆士·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理查·琼斯的《政治经济学演讲导论》,以及詹姆士·穆勒的《不列颠印度史》等。马克思借用了理查·琼斯的“亚细亚社会”的概念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东方社会”的概念,首次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概念,并认为土地公有、农村公社、专制制度三位一体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这就表明,马克思接受了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以及关于东方社会的许多资料与论断,英国古典经济学也成为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重要来源之一。
马克思的哲学生涯始自青年黑格尔派,因此马克思受黑格尔哲学影响甚大。在历史哲学领域,黑格尔基于其辩证的思维方法和世界历史的宏大背景提出的东方理论,比之于启蒙学者和英国经济学家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因而也对马克思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一方面,黑格尔将东方历史纳入其以绝对精神为动力的世界历史理论内进行解释。在黑格尔看来,绝对理念或世界精神乃世界历史的本质,世界历史不过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逻辑过程。正是由于绝对精神的作用,各个国家、民族不论其历史与现状如何,都必然走上世界历史的共同道路。在黑格尔看来,作为绝对精神体现的世界历史,其发展方向大体经历了与太阳行程相同的路线,即太阳升起于东方,降落于西方,世界历史也是从东方向西方发展的。具体地说,世界历史首先是从东方(包括中国、印度、波斯等)开始,这是世界历史的青年时期;然后转移到西方的希腊、罗马等,这是世界历史的壮年时期;最后在日耳曼(主要指法国、德国、英国)走向其成熟阶段,走到历史的终结。既然世界历史的发展是以绝对精神为基础的自由意识的进展,那么,自由意识的程度不同,不仅决定着世界历史的自然划分,而且制约着不同国家、民族的政治制度:在东方表现为专制政体,在希腊、罗马表现为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在日耳曼则表现为君主政体。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充满诗意地写道,历史“有一个决定的 ‘东方’,就是亚细亚。那个外界的物质的太阳便在这里升起,而在西方沉没,那个自觉的太阳也是在这里升起,散播着一种更为高贵的光明”。同时,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的这一发展过程不仅与太阳的运行路线相同,而且与人的生命历程类似,即东方是人类历史的幼年时代,希腊是人类历史的青年时代,罗马是人类历史的壮年时代,日耳曼则是人类历史的老年时代,这是人类历史的成熟时期和顶峰。因为历史的老年不同于人生的老年,“自然界的‘老年时代’是衰弱不振的;但是 ‘精神’的 ‘老年时代’却是充满成熟和力量,这时期它和自己又重新回到统一,但是 ‘以精神’的身份重新回到统一”。黑格尔的论述别有深意,他想用这种历史发展图式将日耳曼民族置于其他民族之上,证明日耳曼世界是世界历史的顶峰。为此,黑格尔还别出心裁地将世界上的民族分为世界历史民族和非世界历史民族,认为一个民族在世界历史中只能创造一次新纪元,而这个能创造历史新纪元的民族就是“世界历史民族”,是在世界历史的某个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民族,“具有绝对权力成为世界历史目前发展阶段的担当者,对它的这种权力来说,其他各民族的精神都是无权的,这些民族连同过了它们时代的那些民族,在世界历史中都已不再算数了。”总之,在黑格尔看来,世界历史的进步主要是通过那些体现绝对精神的世界历史民族来实现的,世界历史就是一部世界历史民族不断更替的历史。每个世界历史民族都会经历发展(生长)、繁荣、衰落(灭亡)三个时期。
不难看出,黑格尔在讨论东方社会时提出了几个值得注意的观点。其一,东方民族虽然是世界历史的起点,但不属于世界历史民族之列。黑格尔在谈到世界历史的进程时,虽然提及中国、印度这些东方民族,但他并不认为这些民族属于“历史性民族”之列,因为在他看来,在中国和印度,精神还完全沉没于“物质”(自然)之中,完全没有关于自由的意识。“中国和印度可以说还在世界历史的局外,而且是预期着、等待着若干因素的结合,然后才能得到活泼生动的进步。”他断言东方各国的历史命运必然是“受制于欧洲人”。其二,所有亚洲国家都属于专制政体,因而是暴君政治的舞台。黑格尔把专制政体分为无限制的专制政体和有限制的专制政体,前者以印度为代表,后者以中国为典型。在他看来,印度是“一种没有一个原则、没有什么道德和宗教规律的专制政体,在那里,那种最专横的、邪恶的、堕落的专制政治横行无忌。”由于印度既缺乏个人的自我意识,也缺乏社会的道德意识,更缺乏明确的、由重大事件构成的历史记载,处处受到狂热和迷信的支配,所以,印度缺乏形成真正统治的政治条件,从而导致无止境的、反复无常的暴政。中国却是一种有限制的专制政体,实现的是一种主观道德上的专制主义,因为在中国,专制主义受到“人民道德”的约束。换言之,所有的中国人在皇帝面前一律平等,但又没有任何个体的自由可言,所以其统治的形式必然是一种“东方的”专制主义。黑格尔在做了这样一番似是而非的论证后,就断定专制政体是适合东方世界的一种形态。其三,中国作为一个父权制的国家,其家庭和国家具有相同的治理结构。在黑格尔看来,当部落首领既是君主又是家长时,这个国家实际上还没有从它原先的部落中分离出来,最初的国家形态既是对作为国家机构的确认,也是对国家统治者作为一家之主的确认。当一个人成为国家首脑时,不仅意味着他掌握了国家的全部管理权力,而且意味着他对臣民实现家长式管理的义务。中国传统文化提倡统治者“爱民如子”,就是要求君主、官员把臣、民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这表明,黑格尔已经注意到在中国人的全部人际关系中,家长和子女的关系是一种最基本的关系,而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都处于一种“单向度的”发展状态。这里的内在关系是指君主和臣民之间的个人关系,外在关系则是指国家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在黑格尔眼里,中国的法律是权利和道德相结合的法律,这种法律对臣民的要求,既有内在性的要求,即做到忠诚和顺从,也有规范臣民行为的外在律令的要求。黑格尔认为这种东方特色的法律制度的本质是淹没了人的个性,使国家失去活力而沦为“化石”:“在东方国家,其内部没有固定的东西,凡是巩固的东西都已成为化石了;只有在他的对外运动中,它才有生气,而这种运动也会成为原始的怒吼与破坏,它的内部安静是一种私生活的安静,在衰弱疲惫中的沉陷。”可见,黑格尔对东方社会特别是对中国的许多观点,其实是语焉不详、论证混乱而且充满了西方中心主义的偏见。
马克思的思想历程起步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古典哲学,他对东方社会的关注和研究也同样受到黑格尔的问题意识、思维模式和研究结论的影响。马克思早年在考察世界历史以及与此有关的东方社会问题时,大多是从黑格尔提出的问题出发,并从黑格尔历史哲学与现实历史矛盾的分析入手,提出了“东方从属于西方”的论断,断言“西方式”“欧洲式”的道路是东方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例如,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马克思写道:“像亚洲的专制制度那样,政治国家只是一个人的独断独行,换句话说,政治国家同物质国家一样,都是奴隶。”这显然是对黑格尔东方观的吸收。同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一样,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也成为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最直接的理论来源。
二 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东方社会理论的创立
从思维发生学的角度来看,马克思创立东方社会理论的历程,大体可以分为早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其焦点都是围绕东方社会性质认定来进行的,其中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一个关键词。
19世纪40年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在西方社会得以完全确立,资本主义发展如火如荼,而这一时期的东方社会,总体上仍处于沉寂、停滞的状态,显示了其特有的稳定性和顽固性。换言之,东方社会的旧的制度并没有瓦解,新的制度也并没有建立,现实斗争的需要,再加上涉猎了不少有关东方的文献,使东方社会发展问题进入了马克思的研究视野。
(一)1853年以前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形成的早期阶段,这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孕育”或“准备”阶段
马克思这一时期的理论成果主要以《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为代表。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的研究尚处于哲学层面,他对东方社会的认知,大多是从古希腊文献、《圣经》以及中世纪传教士、旅行家们的著述、18世纪启蒙时代学者的著作以及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德国古典哲学家的著作中获得的。马克思早期著作涉及东方社会的内容并不多,主要是阐释和展开黑格尔的世界历史理论,为他后来进行东方社会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关注的重点是在研究、阐释和批判地吸收黑格尔世界历史理论的基础上,力图以唯物史观为基础来构建自己的世界历史理论。具体而言,马克思依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原理,认为随着历史成为世界历史,必然带来世界市场的形成和普遍的交往关系,使整个世界日益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需要把非西方社会的发展历程放到整个世界体系中加以考察。因为“那些一向或多或少和历史发展不相称、工业尚停留在手工工场阶段的半野蛮国家,现在已经被迫脱离了它们的闭关自守状态……大工业便把世界各国人民互相联系起来,把所有地方性的小市场联合成为一个世界市场,到处为文明和进步准备好地盘,使各文明国家里发生的一切必然影响到其余各国”。在马克思看来,由于资产阶级开拓了世界市场,因而也“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消灭了以往各民族、各国家相互隔绝与孤立的状态:“因为它使每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各国以往自然形成的闭关自守的状态。”
世界历史理论是马克思早期东方社会研究的思想背景和理论基础。马克思当时认为,资产阶级在开创世界历史的过程中,实际上是“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从而“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因此,马克思在把东方社会发展放置于世界历史进程中进行考察时,其着眼点和关注的重心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马克思认为,随着历史进入世界历史,世界各国都不可避免地被裹挟到世界历史的洪流当中,东方社会最终也会走上和开创世界历史的西方一样的资本主义道路。基于这一立场,马克思在分析英国对印度等国的侵略行径时,一方面对资本主义的侵略行径进行了人道主义的谴责,另一方面又认为这种侵略在客观上“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地工具”,成为历史进步的力量。马克思指出:“英国在印度斯坦造成社会革命完全是被极卑鄙的利益驱使的,在谋取这些利益的方式上也很愚钝。但是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如果亚洲的社会状况没有一个根本的革命,人类能不能完成自己的命运。如果不能,那么,英国不管是干出了多大的罪行,它在造成这个革命的时候毕竟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马克思当时的观点是,古老的东方社会走向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是一个必然的合乎规律的发展过程,英国的入侵只不过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它破坏了东方社会的稳定结构,不自觉地把东方社会卷进了资本主义文明洪流中。
概而言之,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的早期研究,虽然涉及的内容并不多,观点也没有充分地展开,但还是得出了一些基本的观点与结论:马克思对西方主导的世界历史进程给予高度认可,对西方资本主义把东方社会强行纳入世界历史轨道给予积极评价。马克思认为,西方资本主义的环球航行、市场开拓和坚船利炮,对创造世界历史、变革传统的东方社会具有积极作用,并坚信东方社会必然在世界历史的洪流中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
(二)1853~1873年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形成的中期阶段,也是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理论的探索阶段或成型阶段
在这一时期,马克思把关注的目光重点投向古老的东方社会,对东方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理论建构。现在看来,马克思当时的研究兴趣之所以发生重大转变,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19世纪40年代末轰轰烈烈的欧洲无产阶级革命最后失败,欧洲形势一片死寂;二是中国爆发了撼动清政权的太平天国革命,对欧洲产生了很大的震动;三是英国社会上层关于延长东印度公司特权问题的热烈辩论,也吸引了正处于苦闷中的马克思的关注,使他开始了对东方社会情况的系统梳理和深入研究,写出了多篇重要论文,得出了一系列理论成果。其中,亚细亚生产方式是马克思这一时期最重要的理论成果之一,也是马克思构建其东方社会理论一个核心概念,标志着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理论的研究进入一个系统化、体系化的新阶段。
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的研究随着目标的聚焦和资料的丰富而得以深化,形成了以《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以及一系列关于东方社会的论文为代表的关于东方社会理论的著述。在这一系列论著中,马克思主要侧重于经济学的分析,对东方社会的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和制度特征等提出了一种特殊的社会结构分析方法,并开始将东方社会视为一个与西方社会不同的社会形态来进行研究。
在《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一文中,马克思首次使用了“亚洲式社会”概念,之后正式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以说明东方社会不同于西方社会:一是东方社会的共同特点是土地公有,不存在私有制;二是东方社会存在特殊的社会制度——村社制度;三是东方社会存在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可见,马克思在这一时期提出的东方社会理论,正是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为核心概念建立起来的。马克思认为,亚细亚社会尤其是印度的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以血缘宗法关系为纽带的村社制度和专制制度,不仅落后于时代而且发展缓慢甚至停滞,属于人类社会原生形态的活化石,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则是它的次生形态。“仔细研究一下亚细亚的尤其是印度的公社所有制形式,就会得到证明,从原始的公社所有制的不同形式中,怎样产生它的解体的各种形式。例如,罗马和日耳曼的私人所有制的各种原型,就可以从印度的公社所有制的各种形式中推出来。”
当时,马克思把亚洲的农村公社纳入他的社会发展理论体系中,并把它作为社会发展形态的逻辑起点,换言之,马克思这时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沿着亚细亚所有制、古代所有制、封建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等不同的形态依次演进,他试图用亚细亚生产方式来解决社会形态的发展起点和理论建构的逻辑起点问题,但这种建构也留下了需要继续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与矛盾:一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土地公有制和高度集权的政治国家之间的矛盾;二是作为人类社会原生形态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与西方的奴隶制、封建制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存的矛盾;三是东方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不是沿着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等路径向前发展的问题。
(三)1873~1883年,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形成的后期阶段,也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成熟”阶段,以马克思在这一时期撰写的一系列关于东方社会尤其是俄国社会的手稿、书信、笔记为代表
19世纪70年代以后,马克思对同时代俄国、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学者在历史学、民族学、人类学等专门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了一次系统而又广泛的阅读,并以笔记、书信以及论文的形式整理和概括了他对东方社会的系统见解,形成了他的五大本人类学笔记以及其他大量的摘录与评语。这些笔记、摘录和评语连同马克思1877年给俄国《祖国纪律》杂志编辑部的信,1881年给俄国女革命家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及其草稿,以及1882年马克思、恩格斯合写的《共产党宣言》俄文版第二版序言一起,构成了马克思晚年研究和建构东方社会理论的主要文献。
马克思在这一时期的阅读范围相当广泛,阅读量也很大,是他长期理论建构中一次重要的“充电”,但他这一时期的关注重点是俄国。马克思在1873年研究俄国公社土地占有制的历史时,就阅读了卡拉乔夫的《古代和当代俄国的劳动组合》; 1876年至1878年,马克思阅读了索柯洛夫斯基的《俄国北部农村公社史概要》、哈克斯特豪森的《俄国的土地制度》等;1882年马克思还研读了华莱士的《俄罗斯》等。在广泛阅读的基础上,马克思为大量的关于俄国问题的文章或书撰写的摘要,包括《〈俄国地主和自耕农〉一文摘要》、《〈俄国农民公社〉一书摘要》、《〈摩尔达维亚和瓦拉西亚的俄罗斯人〉一书摘要》、《〈希腊和东正教会〉一书摘要》、《瓦列里安·克拉辛斯基的〈斯拉夫民族宗教史纲〉一书摘要》以及《J. M.尼尔〈东正教史导论〉一书摘要》。与此相关,马克思还阅读了古代南方斯拉夫人社会制度方面的资料以及关于印度和爪哇的原始社会制度方面的资料。在古代斯拉夫方面,马克思留下的摘要有《罗曼·考尔富斯〈萨莫以前的古代斯拉夫人〉一书摘要》《M.乌提舍诺维奇〈南方斯拉夫人的家庭公社〉一书摘要》等。在印度和爪哇的原始制度方面,马克思留下的摘要有:《乔治·坎贝尔〈现代印度〉一书摘要》《J. W. B.莫尼〈爪哇,或怎样治理一个殖民地〉一书摘要》《罗伯特·佩顿〈亚洲君主制原则〉一书摘要》《J. F.罗伊尔〈印度长期停滞不前状况的原因调查〉一书摘要》《托马斯·拉费尔斯〈爪哇史〉一书摘要》《马尔克·威尔克斯〈南印度史纲〉一书摘要》等。可见,马克思为了研究以俄国为主的东方社会问题,阅读量非常庞大。仅就俄国材料而言,马克思在1881年为自己开列的书单就有120多种,而这个书单还没有完全包括他在工作中所使用的文献资料。
19世纪70年代,西方学术界对史前社会的研究取得了重大突破。摩尔根出版的《古代社会》一书以铁的事实证明氏族组织在史前社会中的决定性作用,原始社会不存在私有制、阶级和国家,这个结论使马克思的思想认识产生了质的飞跃。同时,当时的学术界对东方社会特有的农村公社的研究也取得了新的成果,这也为马克思关注和研究俄国问题带来了很大的便利。这一时期,马克思之所以特别关注对俄国问题的研究,一方面是因为他的《资本论》第一卷的俄文版出版后,在俄国社会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俄国一些持有不同政治主张的学者对《资本论》一书断章取义,按照各自的需要进行理解,使得当时一些与马克思保持密切交往的俄国革命家纷纷给马克思写信,希望他就俄国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表明自己的立场与态度;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马克思当时正在为《资本论》第二卷的撰写进行准备,由于第二卷涉及大量的土地所有制问题,所以,马克思本人也希望通过对俄国村社制度的研究来发现和揭示土地关系在人类早期社会的复杂性,通过对东方社会和人类社会原生态的研究来论证私有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暂时性,以及被新的公有制所代替的必然性。
根据历史资料看,从1877年到1882年,马克思曾三次较为集中地谈论俄国社会的发展道路问题,提出了俄国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设想。1877年11月,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认为:“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1881年3月,马克思还在《致维·伊·查苏里奇的信》中指出:“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可是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1882年1月,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俄文第二版序言中断言:“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马克思晚年对东方社会理论的建构主要是以俄国社会为样本,探讨东方社会不同于西方社会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趋势,大胆提出俄国社会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按照马克思的分析,俄国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所具有的二重性及其内在矛盾,即集体因素和私有因素之间的矛盾,为俄国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两种可能:要么是前者战胜后者,俄国直接进入社会主义;要么是后者战胜前者,俄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在当时的情况下,两种结局都有其可能性。至于俄国究竟选择哪条道路,马克思认为将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但从俄国当时所处的历史环境来看,“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
马克思虽然提出了俄国社会具有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但他认为,“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换言之,俄国要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还得依赖西方和俄国的无产阶级革命。俄国特有的村社制度所面临的威胁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唯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推毁资本主义,才能免去俄国农村公社的灭顶之灾。更重要的是,仅仅依靠俄国无产阶级革命还不够,还必须引起西方无产阶级革命,二者相互补充、相互配合,使无产阶级革命成为“世界历史意义”的存在,俄国公社才有可能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公有制形式。恩格斯后来明确指出:“要处在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的社会来解决只是处在高得多的发展阶段的社会才产生了的和才能产生的问题和冲突,这在历史上是不可能的”,所以他预言俄国实现社会主义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三 马克思晚年“人类学转向”与东方社会理论的深化
卷帙浩繁的“人类学笔记”是研究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重要资料。但在马克思生前,这份“笔记”并没有公开发表。到了1972年,“人类学笔记”才经由美国人类学家劳伦斯·克拉德整理,正式出版面世,迅即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激烈争论,并出现了马克思晚年“人类学转向”一说。19世纪80年代前后,马克思研读了柯瓦列夫斯基、摩尔根、拉伯克、梅恩和菲尔等人关于古代社会、公社土地占有制以及印度、印尼、阿尔及利亚和拉丁美洲等国家与地区的村社材料,写下了四卷巨幅读书笔记。
追寻马克思的思想轨迹,可以看到,对人类学的关注和研究其实是马克思一生理论研究的另一条主线。马克思对人类学的关注始于19世纪50年代,但在19世纪70年代前,人类学取得的进展不大,相关的研究资料较少,加之马克思这一时期主要精力用于《资本论》写作,因而未能系统而深入研究人类学问题。到了19世纪70年代后期,西方人类学者在史前社会的结构及特点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以柯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等为代表的一系列人类学著作相继问世,这不仅引起了马克思的极大兴趣,而且提供了许多资料,促使马克思系统而深入地研究人类学问题。因此可以说,马克思晚年对人类学的研究其实是他终其一生的理论兴趣的延续,是由马克思的学术志趣和社会实践需要所牵引的内在需求和理论逻辑,马克思的思想演变中并没有一个什么“人类学转向”的阶段,只是一个合乎思想发展的逻辑过程。
另外,马克思在晚年专心于研究人类学问题,主要是基于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探求,马克思希望通过对人类学的研究,摸清人类史前社会的基本情况,为其社会发展理论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马克思通过对当时人类学最新成果的深入研究,进一步了解了人类史前社会的组织、结构、特点,补充和完善了他关于史前社会、私有制的起源、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等理论,丰富了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建构,同时也推进了自己的经济学研究。
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对这一系列卷帙浩繁的“笔记”所做的处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一问题。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的遗稿时,发现了“人类学笔记”,他在阅读后认为,有必要利用马克思批语中的许多间接和摩尔根书中某些结论,专门写一本书完整地阐发马克思晚期关于社会发展进程的新思想和新见解。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就是试图在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深入论述史前社会的特征和家庭、私有制、国家的起源。显然,恩格斯从来没有把马克思晚年对人类学的研究看作什么新的“转向”,而是视为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特别是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值得指出的是,马克思晚年对人类学的关注和研究,也是他把经济学和人类学结合起来并转向人类史前社会研究的一个重要尝试,其初衷是为东方社会特别是俄国走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提供理论上的依据。19世纪五六十年代,马克思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对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复杂的机体进行了深刻剖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19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逐步完善,西方无产阶级革命进入沉寂时期,马克思这时把关注的目光转向东方社会,特别是转向对俄国农村公社的研究,是想在西方无产阶级革命进入低潮的情况下,寻找东方社会革命的可能性。马克思大量阅读和深入研究当时的人类学研究新成果,就是通过史前社会研究对接俄国农村公社的现实标本,通过经济学与人类学相结合的研究路径,发现俄国农村公社的本质。
马克思晚年对人类学的系统阅读和研究,是马克思思想历程的重要阶段,产生了许多积极的成果。首先,马克思改变了过去把原始的农村公社当作历史起点的看法,认为“并不是所有的原始公社都是按着同一形式建立起来的。相反,它们有好多种社会结构,这些结构的类型、存在时间的长短彼此都不相同,标志着依次进化的各个阶段”。其次,马克思通过对人类学的研究大致梳理出原始社会的演变进程,即由母系社会到父系家庭公社,再到农村公社,因而农村公社并不是人类历史的起点,而是人类社会由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的重要环节。因为虽然农村公社土地公有,但公社社员开始拥有自己的小块园地和房屋,出现了私有制的萌芽。最后,马克思发现,农村公社的这一特点在东、西方社会皆是如此,不同的是在西方,这种生产方式转向了奴隶制和农奴制;而在东方,这种生产方式则一直延续到19世纪中叶。这就表明,农村公社作为人类社会由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过渡形态,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块活化石,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在马克思看来,东方的农村公社所具有的土地公有和集体劳动的因素,是与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处于同一个时代的,本身就具有被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所裹挟的可能,或者被卷入无产阶级革命的洪流的可能。如果是后者,那么就有可能直接吸收资本主义已经取得的一切成就,大大缩短迈入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
1877年,俄国资产阶级自由派刊物《欧洲通报》杂志在第9期上刊登了一篇尤·加·茹科夫斯基介绍马克思《资本论》的文章《卡尔·马克思和他的“资本论”一书》,强调《资本论》揭示出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说明俄国必然要走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在同一年,俄国《祖国纪事》杂志第10期也登载了俄国民粹派学者尼·康·米海洛夫斯基的一篇名为《卡尔·马克思在尤·茹柯夫斯基先生的法庭上》的“时评”,提出从马克思的《资本论》一书说明马克思并不赞成“俄国人为他们的祖国寻找一条不同于西欧已经走过而且正在走着的发展道路”。对此,马克思做出了强烈的回应。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马克思明确反对把他在《资本论》中“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表示“同意”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观点,即俄国只要“发展它所特有的历史条件,就可以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苦难而取得它的全部成果”。同时,马克思又表示了他的担忧,认为“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马克思表达的关键意思是,俄国要努力抓住“当时历史”所提供的“最好的机会”。
4年之后,马克思在写给俄国女革命家查苏利奇的回信中,仍然坚持不能把他的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的观点,并明确表示要把他的关于资本主义起源“这一运动的 ‘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马克思写道:“在 ‘资本论’中所做的分析,既不包括赞成俄国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也不包括反对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但是,从我根据自己找到的原始材料所进行的专门研究中,我深信: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可是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由发展的正常条件。”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无论是茹科夫斯基和米海洛夫斯基对马克思《资本论》的解读,还是俄国女革命家查苏利奇对马克思的请教,他们所关心的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述的历史必然性与当时俄国社会发展前景之间有何种关联?这就意味着,马克思需要对与俄国发展前景有关的两个问题表达明确的意见:一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是否适用于所有民族?或者,是否所有民族都注定要走西欧各国所走过的道路?二是当时的俄国社会究竟要走一条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尽管马克思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和给俄国女革命家查苏利奇的回信之间相隔了4年之久,但马克思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却是前后一致的。特别是马克思在给查苏利奇的回信以及随后在马克思、恩格斯合写的《共产党宣言》俄文版第二版序言中,马克思对当时俄国的发展道路问题提出了初步的独特的结论。马克思明确提出,要使俄国农村公社成为“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就“首先必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这一表述与马克思写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所表达的担忧,相互映照,反映出马克思对俄国未来发展的期待和担忧,同时也体现了马克思在为独特的俄国未来发展出谋划策时的踌躇和谨慎。马克思所担心的是,资本主义因素在俄国发展迅速,有可能对俄国独特的村社制度带来很大的破坏;而俄国公社本身所具有的二重性,将使这种破坏效应倍增,最终会威胁俄国公社本身的生存;同时,俄国“国家”和“社会新栋梁”也在“合谋”, “借助集中在它手中的各种社会力量来不断地压迫公社。由于国家的财政搜括而削弱得陷于束手无策境地的公社,成了商人、地主、高利贷者剥削的对象。”
马克思虽然对俄国公社的生存境遇和未来发展表达了担忧,但依然对俄国农村公社的新生抱有殷切的希望。马克思认为,“当时历史”给俄国农村公社的新生提供了最好的“发展的机会”——不仅俄国农村公社是全国范围内的普遍存在,而且这种农村公社还和“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代的东西”, “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更为重要的是,俄国农村公社所面对的“资本主义是处于危机状态”, “不论是在西欧,还是在美国,这种社会制度现在都处于同科学、同人民群众以至同它自己所产生的生产力本身展开斗争的境地”。基于这些理由,马克思大胆提出,俄国农村公社的这种“特殊的历史环境”, “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中来。”
诚然,在马克思看来,他的这种预判也只是一种可能性。如何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马克思的答案是“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他这样写道:“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复兴的因素”。这种论断也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马克思的乐观主义情绪,他希望俄国可能发生的革命引发西方新一轮的无产阶级革命:“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总之,马克思对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的具体研究和预测,特别是他提出的俄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设想,无疑是一个天才的大胆假设。这里,有一个从抽象预测到逻辑论证再到条件设定的思想发展过程,体现了铁的逻辑和方法。然而,马克思关于俄国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设想,并不是所有的东方国家都能实现的社会发展道路,而是仅仅针对俄国的特殊历史条件而做出的大胆预测和结论。马克思就明确把印度排除在这一发展路径之外,因为当时印度的农村公社已成了“外国征服者的猎获物”,失去了新生的可能和机会。
值得指出的是,马克思关于俄国公社制度的研究以及俄国特殊发展道路的设想,既是他晚年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也是他晚年东方社会理论的生长点。不过,尽管晚年马克思为了能够对俄国社会发展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对人类学及相关学科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写下了大量的批注、评语和摘录,而且适时表达了自己的新观点,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把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寄出以诉之于众。4年之后,当马克思给俄国女革命家查苏利奇写回信时,曾经数易其稿。其中,第一稿写了9000多字,第二稿压缩成3000多字,第三稿又改成4000多字,最后寄出的第四稿被他删减成不到600字,这就使许多闪光的思想仍然被保留在复信草稿中而不为人知。这表明,马克思晚年在讨论俄国发展道路的问题上,是非常谨慎和极为严肃的。因为马克思深知,这样的理论阐述不仅需要社会实践的验证,而且关乎俄国革命实践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