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世界主要海洋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经验
随着人们对海洋认识的逐步加深,世界各国政府及国内外学者都意识到了海洋发展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对海洋开发的热潮逐渐涌动。特别是在进入21世纪后,世界范围内的海洋竞争逐渐进入白热化,主要海洋国家纷纷制定海洋发展战略来指导本国海洋经济的发展。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挪威等国家均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出新的海洋发展战略,以促进本国海洋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利用,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 美国:完善的海洋经济政策
位于北美洲中部的美国,东临太平洋,西接大西洋,未与本土相连的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分别位于北美洲西北部和中太平洋北部,海岸线总长为22680公里,居北美地区首位。美国的国土总面积约为983.20万平方公里,海岸线与国土面积比为2.31米/平方公里,人均海岸线长度约为0.074米,在北美地区仅次于加拿大。由于其得天独厚的海洋地理位置,美国是全球陆域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而且其海洋经济的发展水平也位居世界前列。
美国一直非常注重其海洋经济的发展,是最早制定海洋发展战略的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正式提出了“海岸带”与“海洋和海岸综合管理”的概念,并被国际社会采纳,写入了《21世纪议程》。探求海洋世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环境是美国制定海洋发展战略的根本原则。目前美国所制定的海洋政策和海洋管理法规体系是全球最完善和最具科学性的。但美国海洋发展战略及相应海洋政策的制定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的,美国海洋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海洋政策的完善也是经历了一个从开始到成熟的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世纪中叶(海洋发展战略的形成阶段)
20世纪中叶是美国海洋发展战略形成的基本阶段,在此阶段,美国政府针对海洋问题所做出的一系列举措,对美国本身乃至整个世界海洋领域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1945年9月,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了关于美国对邻接海岸公海下大陆架地底及海床的天然资源的管辖权和控制权的《大陆架公告》(又名《杜鲁门公告》)。此公告引发了之后几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召开,并对《大陆架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陆架制度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影响。
1969年,麻省理工学院名誉院长、福特科学基金会会长斯特拉特顿组织的总统海洋科学、工程和资源委员会发布了《美国与海洋》(又名《斯特拉特顿报告》)。该报告共提出了126条建议,为美国制订海洋保护和开发计划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是美国现在所施行的海洋发展战略的基本起源。该报告在美国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为之后美国在世界海洋领域的领先地位提供了保障,并为世界许多海洋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的制定提供了有效指导。1972年,美国颁布了《海岸带管理法》,将其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提出的海洋管理理论运用于实践,使得海岸带综合管理正式成为国家海洋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第二阶段:20世纪下半叶(海洋发展战略的发展阶段)
经过30多年的发展,美国的海洋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人类对海洋的无序开发也为美国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了种种负面影响,这是20世纪60年代制定的海洋发展政策所不能解决的。因此海洋生态环境的治理、海洋资源的持续利用与开发,以及海洋科技的进步逐步得到美国政府的重视,并作为重要部分被列入海洋发展战略中。
1986年,美国提出了“全球海洋科学规划”,认为必须有效地开发利用海洋;1990年,美国发表了《90年代海洋科技发展报告》,强调要发展海洋科技来满足其对海洋不断增长的需求,并保持其在国际海洋科技领域的领导地位;在“98国际海洋年”之后,美国分别于1998年、2000年召开了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并在2000年的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通过了《2000年海洋法令》,成立了由美国总统布什亲自指定的16位专家组成的国家海洋政策委员会,欲对美国新的海洋战略进行重新审议和制定;1999年9月,美国正式提出了“21世纪海洋战略”,确定了美国21世纪海洋战略的核心,为海洋战略的完善提供了原则性指导。
(三)第三阶段:21世纪初(海洋发展战略的成熟阶段)
在2000年美国海洋政策委员会成立后,该委员会于2004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美国海洋政策的《美国海洋政策初步报告(草案)》,并于2004年9月20日正式向总统和国会提交了名为《21世纪海洋蓝图》的国家海洋政策报告。该报告对美国30多年来的海洋政策进行了综合评价,在总结经验及教训的基础上,对执行了30多年的海洋政策和海洋战略进行了完善,并对未来美国海洋事业的发展进行了新的规划。
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公布了《美国海洋行动计划》。该计划围绕6个主题、88个行动展开;2007年1月,美国海洋政策委员会发布了报告《美国海洋行动计划最新进展》,简要地描述了海洋行动计划中每个行动的进展情况。报告认为,88个行动中77个行动的目标已经达到,而4个大行动的目标也基本完成。尚余的11个行动中,有1个正在调整,另外10个在按计划开展。同时,报告新增加4个与海洋行动计划有关的行动。此外,美国政府机构海洋科学委员会在2007年1月26日发布了报告《绘制美国未来十年海洋科学发展路线——海洋科学研究优先领域和实施战略》,列举了6个主题共计20项优先研究内容和近期四大优先研究领域。
美国的《21世纪海洋蓝图》和《美国海洋行动计划》是自1969年《美国与海洋》之后,对美国海洋经济发展影响最深的举措。它们改变了20世纪以来美国一直坚守的海洋发展政策,对海洋发展战略的完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对全世界海洋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 加拿大:绝对的海岸线优势
位于北美洲的加拿大,东临大西洋,西接太平洋,北靠北极海,三面环海,有着约2万公里的海岸线和第二大的大陆架。加拿大的国土总面积约为998.5万平方公里,海岸线与国土面积比为2米/平方公里,人均海岸线长度约为0.593米,居世界第二位。加拿大延伸出来的一部分海岸线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加拿大北极群岛,其大部分大城市都处于沿海地区,约23%的人口生活在沿海地带。
自古以来,加拿大就是海上贸易大国,国际国内运输都以海上运输为主,并且其渔业、水产养殖业、海洋旅游业等海洋产业都很发达,其漫长的海岸线为加拿大人提供了丰富的海洋资源以及各种便利的生活条件。尽管加拿大政府自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关注海洋的发展,但其海洋发展战略的制定是从20世纪末开始的。
1997年,加拿大政府通过《海洋法》的颁布和实施,授权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组织并督促加拿大海洋战略的制定。据此,“北冰洋波弗特海综合管理规范计划”“大西洋东斯科舍陆架综合管理计划”“太平洋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中部海岸计划”三个加拿大沿海地区的管理计划出台了。2002年,《加拿大海洋战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目前加拿大发展海洋经济、进行海洋管理的根本指南。其海洋管理工作的要点可以概括为:在海洋综合管理中坚持生态系统的方法;重视现代科学知识和传统生态知识;坚持综合管理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为主原则;把现行的各种各样的海洋管理方法改为相互配合的综合管理方法;在发扬海洋机关相互协作精神的同时,加强其责任心和运营能力;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海洋经济的潜能;加强四种协调,即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各级政府的协调、政府与产业界的协调以及政府、产业界和广大公众的协调。
进入21世纪后,加拿大为了实施海洋发展战略,其海洋工作的重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北极海洋战略计划框架的制订。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北极冰雪逐渐融化,北极成为环北极国家以及许多非环北极国家争相开发、利用的热土。加拿大政府觊觎北极海洋能源的意图非常明显,已针对北极的开发宣布了“建造新的北极航海巡逻艇计划”“深水港计划”“沿西北通道的冰冷天气训练中心计划”。加拿大与多个环北极国家之间在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等方面的矛盾是当前加拿大实施北极战略的主要阻碍。
第二,海洋环境、海洋生物的多样性、海运和海事的安全问题。近年来加拿大的海洋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海洋生物受到各种各样的威胁;而作为加拿大海洋经济支柱产业的海洋运输业,每年有超过十万艘船只、360万吨货物运输量。因此,目前海洋环境、海洋生物多样性、海运和海事安全问题仍是加拿大海洋工作的重点,其中解决大西洋西北海岸的过度捕捞问题尤为关键。
第三,海洋的综合计划和管理。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应对海岸带综合管理、政府海洋职能、海洋法律法规,尤其是针对包括普拉森舍湾、大西洋浅滩、圣劳伦斯湾、波弗特海、北太平洋沿岸在内的五大管理规划优先领域的海洋综合管理问题是接下来加拿大海洋工作的重点。
第四,国际上的海洋地位。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海洋地位直接决定着其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因此,加拿大非常注重其在国际海洋管理方面、在全球论坛上的领导作用。如何进行国际海洋合作、发挥其在国际海洋社会中的管理职能,也是其海洋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 澳大利亚:世界第一的海洋产业贡献率
澳大利亚位于南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由澳大利亚大陆和塔斯马尼亚岛等岛屿和海外领土组成。它东濒太平洋的珊瑚海和塔斯曼海,西、北、南三面临印度洋及其边缘海,境内有卡奔塔利亚湾、大澳大利亚湾、托雷斯海峡、巴斯海峡、珊瑚海、塔斯曼海、帝汶海七大主要海湾、海峡和海洋,海岸线长约2.01万公里。国土面积为774.1万平方公里,比整个西欧大一半,占大洋洲的绝大部分,是全球国土面积第六大的国家且近40%的国土位于南回归线以北。海岸线与国土面积比约2.6米/平方公里,人均海岸线长度约为0.957米,居世界第一位。澳大利亚物产非常丰富,是南半球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是全球第四大农业出口国,也是多种矿产出口量全球第一的国家。
1979年,在澳大利亚政府颁布的“海岸和解书”确立了其对海洋管理的绝对控制权之后,澳大利亚政府就把海洋产业的发展、海洋的综合管理、海洋资源的协调开发、海洋发展战略、相关海洋法案的制定、海洋科技发展作为本国海洋经济的重点。
近年来,澳大利亚的农牧渔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以高速铝壳船和渡轮的设计与建造为主的船舶制造业等产业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较高,整个海洋产业产值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约为8%,居世界第一位。澳大利亚政府也将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本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心,先后出台一系列针对海洋产业发展的支持措施,以保证海洋产业在全球的竞争地位。1997年发布实施的《澳大利亚海洋产业发展战略》,以实现各产业和各部门之间的互动协作为目的,在统一产业部门和政府管辖区内海洋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了具体整合。之后成立的国家海洋办公室负责海洋的统一领导,监督海洋规划的实施,协调各涉海部门之间的矛盾。除此之外,澳大利亚政府在20世纪末还颁布并实施了《澳大利亚海洋政策》《澳大利亚海洋科技计划》两个计划方案,作为海洋产业发展战略的必要补充。其中1998年颁布的《澳大利亚海洋政策》,对可持续利用海洋的原则、海洋综合规划与管理、海洋产业、科学与技术、主要行动五个部分做了详尽的规定。此系列海洋战略措施为规划和管理澳大利亚海洋资源及发展海洋产业提供了一个框架支持和战略依据,是澳大利亚21世纪海洋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
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是澳大利亚21世纪海洋发展战略的重要部分。2010年11月9日,《2010年海洋保护法修正案》正式出台,澳大利亚政府针对向海域排放污染物的问题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此外,澳大利亚的各大州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法案。如2011年11月,新南威尔士州通过了《2011年环境保护法修正案》; 2012年3月7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议会通过了新的《2011年海洋污染法》。这些法案为海洋污染的治理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证。
澳大利亚政府非常重视关于海洋的立法工作,具有比较健全的海洋法律制度,目前澳大利亚国内的600多部与海洋相关的法律为其海洋经济的有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澳大利亚在1994年10月5日确立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地位,更是为其在海域划分、海权争议等领域的权益争取提供了许多便利条件。
此外,澳大利亚政府还非常重视海洋科学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创新,于1999年出台的《澳大利亚海洋科技计划》和2009年出台的《海洋研究与创新战略框架》,为澳大利亚建立协调统一的海洋研究系统提供了制度保障,更为21世纪海洋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 英国:分权式的海洋管理办法
英国本土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部的不列颠群岛,被北海、英吉利海峡、凯尔特海、爱尔兰海和大西洋包围,海岸线总长约1.15万公里,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英国国土面积约为24.40万平方公里,海岸线与国土面积比为46.93米/平方公里,人均海岸线长度为0.185米。
英国近岸海域油气、鱼类等海洋资源非常丰富,其间更是良港密布、地理位置优越,这使得海洋逐渐成为英国的立国之本、经济之源。随着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国对北海油气田的开发,海洋油气业逐渐成为英国最大的海洋产业。近年来,英国更是逐步加大其在海洋新能源发电方面的技术开发力度,并计划从海洋中获取全国1/5的电力能源。
进入21世纪后,除海洋油气开采业外,港口业、海洋航运业、休闲娱乐业和装备制造业逐渐成为英国海洋的支柱产业。近年来,英国的滨海旅游业和海洋设备材料工业的发展比较迅猛,其中海洋设备、游艇建造、巡航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增长速度最快。英国18个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868.06亿英镑,具体海洋产业发展状况如表3-1所示。
表3-1 英国海洋产业情况
注:数据根据英国公共财产公司(The Crown Eatate)2008年公布的《英国海洋经济活动的社会—经济指标》整理而得。参见David Pugh《英国海洋经济活动的社会—经济指标》,《经济资料译丛》2010年第2期,第75—96页。
英国对海洋事务的管理起步较早,但由于它采取的是分权式的海洋管理办法,海洋管理权多分散于专门负责的管理部门,国内缺少统一的海洋管理机构;同样地,尽管英国的海洋法律制度比较健全,但其涉海法律法规多是根据不同用途、分门别类地对具体海洋资源的开发行为制定的,而缺少一部制约各类海洋行为的综合性的法律法规。这种海洋管理及海洋立法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的管理与保护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同时也导致英国本土既无统一负责海洋事务的政府部门,也没有统一的海上执法队伍,对全国海洋资源与产业的统一管理造成了许多的不便。
目前英国中央政府负责海洋资源与产业管理的主要机构包括皇家资产管理机构,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商业、企业和管理改革部,海事和海岸警备队等。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以及一些半官方机构也参与了英国海洋事务的管理。而英国的海洋法律法规包括与渔业、油气勘查和开采业有关的法规、与皇室地产有关的法规和与规划有关的法规等,主要包括1949年颁布的《海岸保护法》、1961年颁布的《皇室地产法》、1964年颁布的《大陆架法》、1975年颁布的《海上石油开发法(苏格兰)》、1998年颁布的《石油法》、1971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1971年颁布的《防止石油污染法》、1976年颁布的《渔区法》、1981年颁布的《渔业法》、1987年颁布的《领海法》、1992年颁布的《海洋渔业(野生生物养护)法》、1992年颁布的《海上安全法》、1992年颁布的《海上管道安全法令(北爱尔兰)》、1995年颁布的《商船运输法》、2001年颁布的《渔业法修正案(北爱尔兰)》、2009年颁布的《英国海洋和海岸准入法》等。
此外,英国一直非常重视海洋的科学研究工作。近年来,英国的海洋科学研究与开发投入一直呈逐年增长的趋势。1985年英国海洋研究与开发经费约为19300万英镑,1990年增长了107 %,增至约40000万英镑。1994年该经费约为48650万英镑,比1985年增长了约152%,比1990年增长了近22%。21世纪之初,英国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NERC)和海洋科学技术委员会(USTB)提出了包括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环境预报两大方面的5—10年的海洋科技发展战略。2007年英国启动了名为“2025年海洋”的战略性海洋科学计划,NERC将提供大约1.2亿英镑的科研经费支持该计划。
五 日本:转变后的海权观念
日本是一个四面环海的海洋国家,位于亚欧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北部,西临日本海和东海,北接鄂霍次克海,隔海分别与朝鲜、韩国、中国、俄罗斯、菲律宾等国相望。日本的国土面积仅为37.8万平方公里,领土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四个大岛和3900多个小岛组成,是一个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家。但日本的海岸线与国土面积比为79.37米/平方公里,人均海岸线长度为0.235米,因此,海洋资源对日本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受西方海权思想的影响,日本海洋发展的重点主要是海上军事武装。当时日本的海洋战略思想是:“日本及世界的未来取决于海洋,海洋的关键是制海权,制海权的关键在于海军的强大,海军战略的关键是通过舰队决战击溃敌方。”而正如《明治文化集》上说:“高度重视依托海上力量夺取海洋利益的传统海权观及海洋战略,助推着日本在70余年间走完了从岛国扩张为东亚海上及陆上强国,而后又回归岛国的历程。”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后,日本逐步转变海洋发展战略,除了继续重视海上军事力量及海上安全外,也开始将海洋资源、海洋环保、海洋科技等非军事因素列入海洋发展重点范畴,海洋经济逐渐成为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
随着全球对海洋资源、环境与安全的广泛关注,大多数海洋国家纷纷针对海洋未来的开发和利用制订出21世纪的海洋发展计划。但正如日本财团会长笹川阳平(Yohei Sasakawa)指出的,日本缺乏海洋治理的理念,日本也开始加紧制定国家海洋战略和政策。2005年11月18日,日本出台了《海洋和日本——21世纪海洋政策建议》。其主要内容包括:海洋开发利用与海洋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确保海洋安全;充实海洋科学知识;健全发展海洋产业;海洋综合管理;加强海洋问题研究和国际合作等。2006年4月,日本成立了由防卫、外交、历史、水产、资源、交通、海上执法、环境等多方面专家、学者以及民党、公明党、民主党的参议员和众议员组成的海洋基本法研究会。随后研究会根据《海洋和日本——21世纪海洋政策建议》向安倍晋三提交了《海洋政策大纲——寻求新的海洋立国》《海洋基本法草案》。日本参议院于2007年4月20日通过了这份规范海洋问题的基本法案《海洋基本法》。紧接着,日本于2008年2月8日出台了《海洋基本计划草案》。
目前日本的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的总产值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其中造船业、渔业、海洋油气业和海洋空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业是日本海洋经济的主导产业。日本在1955年超过英国成为世界第一大造船国后,一直保持着全球最高的造船水平。日本每年投入巨额资金和高新技术用来发展海藻等海产品的养殖,其海产品的品种为80多种。目前日本在海洋空间资源的利用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对于日本这样国土面积比较小的国家来说,合理进行海洋空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日本国民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生存空间。日本已经建成了一座面积约为6平方公里的神户人工岛海上城市,并建成了长崎海上机场、神户海上机场、关西海上国际机场,还计划在海上港湾、跨海大桥、海底隧道、海洋能源基地和海洋牧场等方面加强海洋空间的利用。
日本的海洋科研水平,尤其是海洋调查船、深海潜水器以及海洋观测技术一直居世界首位。在海洋机器人方面,日本开发出续航能力达1500公里、装有能承受350个大气压的燃料电池、可以在3500米深海处潜行、足以横渡北冰洋的鱼雷机器人。但与欧美海洋强国相比,日本在海洋技术开发的综合性上稍逊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