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空中楼阁”
现在我想知道,达尔文先生是否不辞辛苦考虑过消耗掉所有原始库存泛子的时间……在我看来,如果他略微简单思索一下,就肯定不会再梦想什么“泛生论”了。
——亚历山大·威尔福德·霍尔(Alexander Wilford Hall),1880年
达尔文在科学领域勇于探索的精神在于,他并不排斥类人猿是人类祖先的观点。但是由于达尔文需要证实自身理论内在逻辑的完整性,因此他在科学诚信上感到强烈的紧迫感。而遗传学是其中一个亟须完善的“巨大空白”。
达尔文意识到,遗传学理论并不从属于进化论,它的重要性无可替代。对于加拉帕戈斯群岛上某种经过自然选择的蜡嘴雀变异体来说,两种看似矛盾的现象实际上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首先,“正常”短喙雀必须能偶尔产生蜡嘴样变异体,也可以将它们称为异类(达尔文认为此类现象就是“突变”,这个形象的描述令人联想到自然界风云变幻的多样性。达尔文觉得,推动进化的关键在于大自然的幽默感,而并非源自其内在的使命感)。其次,一旦变异体产生,蜡嘴雀必须能将相同的性状传递给它的后代,并且在传代的时候维持变异稳定。假设上述两点中有任何一点无法满足,例如繁殖或者遗传过程中无法产生变异体或者传递变异性状,那么大自然将深陷泥潭而无法自拔,并且最终导致进化链条中断。如果达尔文的理论成立,那么遗传机制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恒定性与变化性、稳定性与变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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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对于这种具有相互制约特征的遗传机制展开了长时间的思考。在达尔文活跃的那个时代,18世纪法国生物学家让—巴蒂斯特·拉马克(Jean-Baptiste Lamarck)提出的遗传学机制是最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理论。根据拉马克的观点,遗传性状从亲代传递给子代的方式与消息或故事散播的方式相同,即这些过程都是通过传授来完成的。拉马克认为动物通过强化或弱化某些特定性状以适应周围环境,“这种影响与其作用时间成正比”。被迫以硬粒种为食的雀类通过“强化”其喙以适应环境。随着时代变迁,这种雀类就成为具有坚硬钳状喙的新物种。此类性状将通过遗传传给雀类的子代,而在其亲代预先适应硬粒种的基础上,它们的喙也会变得坚硬。按照相似的逻辑,羚羊为了觅食必须伸长脖子才能够到高处的树叶。根据拉马克提出的“用进废退”观点,这些羚羊的颈部会尽量伸展并拉长,而且它们的子代也将保持长颈的性状,因此产生了长颈鹿(请注意拉马克理论与毕达哥拉斯遗传理论的相似之处,前者认为机体向精子提供指令,后者认为精子从所有器官收集信息)。
拉马克理论的魅力在于它描述了一个令人信服的进化过程:所有的动物都在逐渐适应环境,然后它们会沿着进化的阶梯缓慢趋向完善。进化与适应彼此相互融合成为一个连续的整体:适应环境是进化的基础。该理论并非靠直觉产生,它的内容既适合神创论,同时也非常符合生物学家的研究现状。尽管神创论认为所有动物最初均由上帝创造,但是它们在错综复杂的自然界中仍有逐渐完善的机会,神圣的存在之链依然在发挥着作用。总而言之,上述观点的作用甚至变得更为突出:人类作为所有哺乳动物中最完美的代表位于适应性长链的末端,具有顺应环境以及直立行走的特点。
拉马克理论认为,羚羊的祖先在某种循序渐进的自然力(饥荒)的作用下产生了长颈变异体,但是达尔文认为长颈鹿的祖先并非那些伸长脖子且戴着颈部支架的羚羊。他坚持用遗传机制来解释问题:最早出现的长颈羚羊来自何方?
达尔文试图归纳出某个可以与进化论匹配的遗传理论。由于他在实验领域并不具备天赋,因此在这里遇到了关键的技术瓶颈。正如我们所见,孟德尔不仅是一位天生的园艺师,并且他还扮演着植物育种、种子计数以及性状分离的角色;而达尔文则是花园的挖掘者,他肩负着植物分类、标本整理以及分类学家的使命。孟德尔的聪慧表现在实验方面,他会在豌豆中仔细选择亚系进行异花授粉,然后以此来检验假说的真实性。达尔文的才华则表现在自然史范畴,他通过观察自然界的变迁来重塑历史。孟德尔修士是探索实践的榜样,而达尔文牧师则是整合理论的楷模。
但事实证明,观察自然与改造自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从表面上看,自然界中缺乏支持基因存在的证据;而实际上,人们还被迫通过错综复杂的实验来解释遗传过程中离散微粒的作用。由于达尔文无法通过实验手段证验遗传理论,因此他只能从纯理论角度进行推断。达尔文为了弄清楚这个概念花了近两年的时间,他在获得充足的论据之前精神已经濒临崩溃。达尔文认为生物体细胞会产生名为泛子(gemmules)的微粒,而这些含有遗传信息的泛子就存在于亲代体内。当动物或者植物达到生殖年龄时,泛子中的信息将传递至生殖细胞(精子与卵子)。因此,关于机体“状态”的信息将在受精时从亲代传递到子代。如果按照毕达哥拉斯的理论,那么在达尔文的泛子模型中,每个生物体都应该以缩微形式携带构建器官和结构的信息。然而在达尔文收集的动物标本中,遗传信息都是以离散状态存在的。似乎生物体的构建由议会投票决定。手掌分泌的泛子携带着形成新手的指令,而来自耳朵的泛子则传递着产生新耳的密码。
那么如何把这些泛子中来自父母的指令应用到胎儿发育呢?达尔文在此延续了既往的传统观点:来自男女双方的指令在胚胎中相遇的过程非常简单,就像是不同的涂料或者颜料相互混合在一起。大多数生物学家对于此类混合遗传的概念耳熟能详,其实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关于男女特征混合理论的重述。看起来达尔文再次将两个完全不同的生物学理论整合在了一起,他借鉴了毕达哥拉斯的缩微人(泛子)理论和亚里士多德的信息与混合的概念,然后再将它们融合在一起打造成全新的遗传理论。
达尔文将该理论命名为泛生论,意思就是“源自万物”(因为所有器官均贡献泛子)。 1867年,在《物种起源》发表约10年后,达尔文开始着手完成一部名为《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The Variation of Animals and Plants Under Domestication)的新手稿,他在文中对于该遗传观点进行了系统地阐述。就连达尔文自己也承认:“虽然这个假说还不尽如人意,但是对我而言已经如释重负。”他在给好友阿萨·格雷(Asa Gray)的信中写道:“尽管泛生论将被视为一个疯狂的梦想,可是我坚信其中蕴含着伟大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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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提到的“如释重负”并未持续很久,他很快就会从“疯狂的梦想”中惊醒。那年夏季,当《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被编撰成书时,《北英评论》(North British Review)发表了一篇对于达尔文早期作品《物种起源》的述评,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泛生论的质疑,而这也是达尔文此生中遇到的最为严峻的挑战。
该文作者的本意并不是要对达尔文的工作进行批评:他名叫弗利明·詹金(Fleeming Jenkin),是一名来自爱丁堡的数学工程师与发明家,其作品极少涉及生物学内容。詹金聪慧过人但是态度生硬,兴趣爱好非常广泛,涉及语言、电子、机械、数学、物理、化学以及经济等学科。詹金潜心研读过许多名家的作品,包括狄更斯、大仲马、奥斯丁、艾略特、牛顿、马尔萨斯以及拉马克。当时詹金只是偶然看到达尔文的著作,他不仅仔细通读了全文,而且还对其中的暗示进行了论证,很快他就在争论中发现了该理论的致命缺陷。
詹金质疑达尔文的核心问题是:如果遗传性状在传代中彼此之间始终遵循“混合”理论,那么怎样才能阻止变异被杂交迅速稀释呢?詹金写道:“(变异)的数量会被迅速超越,而这种性状将在几代之后彻底消失。”为了举例说明,詹金虚构了某个故事,其内容多少带有那个时代的种族歧视色彩:“如果某位白人因海难流落到一个黑人居住的岛屿……我们这位落难的英雄可能成为国王,他会为了生存杀死很多黑人,并且将妻妾成群,子孙满堂。”
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基因发生相互混合,那么至少从遗传的角度而言,詹金所描述的“白人”将注定遭受厄运。这位白人与黑人妻子的孩子大概会继承他1/2的遗传信息,他的孙子将继承1/4,他的重孙将继承1/8,他孙子的孙子将继承1/16,然后依次类推直到被彻底稀释,而他的遗传物质用不了几代就会消失殆尽。根据达尔文的理论,即使“白人基因”是最优越(“适合”)的遗传物质,可是在经过不断混合后仍将导致其原有性状出现衰退。最终,虽然白人国王比同代人具有更多的后代,并且他的基因也符合适者生存的要求,但是这位孤家寡人的性状很快就会淡出人们的视线。
詹金所述故事的具体情节并不高雅,当然他也有可能是故意舞文弄墨,但是其中的观点不言而喻。如果变异在遗传过程中无法维系,或者说不能让改变的性状“固定”下来,那么所有这些性状最终会在混合作用下消失得无影无踪。除非他们能保证将其性状传给子代,否则无法打破这个怪圈。普洛斯彼罗(Prospero)是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The Tempest)中的男主角,他在与世隔绝的荒岛上征服了怪物卡利班(作者认为怪物是男主角创造出来的),并且放心大胆地让其四处游荡。其实混合遗传就是卡利班自然繁衍的无形枷锁:即使他找到了伴侣,或者准确地说,当卡利班进行交配时,他的遗传特征将迅速消失在正常性状的海洋里。混合的效果与无限稀释相同,而且在这种稀释面前,任何进化信息都将荡然无存。画家有时会把画笔在水中蘸一下稀释颜料,此时水的颜色也会开始变成蓝色或者黄色。但是随着水中稀释的颜料增多,最后它必将变成浑浊的灰色。以后无论再加入何种颜料,它仍将保持凝重的灰色。如果动物界也适用于相同的遗传法则,那么是何种力量保留了变异生物体的独特性状呢?詹金或许会问,为什么达尔文雀没有都逐渐变成灰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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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被詹金的推理深深吸引。他写道:“弗利明·詹金斯(原文如此)给我制造了巨大的麻烦,但是他的观点要比任何其他论文或评论都更具建设意义。”没有人在詹金无可辩驳的逻辑面前还表示质疑,而达尔文为了挽救岌岌可危的进化论,迫切需要一个能够自圆其说的遗传理论。
但是遗传学需要具备何种特征才能解决达尔文的问题呢?如果达尔文的进化论确实成立,那么遗传机制必须拥有某种内在能力,从而保证遗传信息不被稀释或者分散,即便遗传物质发生混合也不会影响其性状。那么必然存在某种信息原子,它具有相互独立、不可溶解以及永久不灭的特点,并且这种微粒可以从父母传递到孩子体内。
那么是否有证据表明遗传物质具有这种稳定性呢?达尔文仔细阅读了自己收藏的大量书籍,他可能从某处被引用的参考文献中得到了启示。这篇晦涩难懂的文章原著者来自布尔诺,是一位鲜为人知的植物学家。该文于1866年发表于某本不知名的杂志,标题为“植物杂交实验”,让人看上去感觉简单明了,这篇由德文撰写的文章中遍布着达尔文最不屑的数学量表。即使如此,达尔文还是认真阅读了这篇文章。在19世纪70年代,他居然熟读了一部有关植物杂交的作品。达尔文在第50、51、53和54页上留下了大量注释,但是不知为什么他跳过了第52页,而该页详细讨论了豌豆杂交的细节。
如果达尔文确实阅读了这篇文章,尤其是在他撰写《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与构思泛生论之时阅读,那么该研究将为理解进化论提供最为关键的意见。他不仅将会为其中蕴含的道理所俘虏,而且还会被这种精巧的设计折服,更会为它强大的说服力所吸引。达尔文敏锐的洞察力将会迅速发现它对于理解进化论的重要意义。他或许兴致盎然地注意到了那位作者也是一位神职人员,他们都曾经历了从神学到生物学的伟大征程,并且在不知不觉中叩开了遗传世界的大门,而这位作者就是奥古斯丁派修士格雷戈尔·约翰·孟德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