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不掺岁月之风尘
今天又下雨了,秋天一下雨,就感觉特别的冷,风吹过来都想拢拢自己的衣袖。
我撑着油纸伞走在人群稀少的大街上,手不停的转动着伞柄,雨水顺着边沿被甩的远远的,然后没入雨水里,踩在脚下,我没有目的行走着,眼神也没有光彩。
在家呆得闷的慌,而且娘亲总是让我学刺绣,三从四德之类的,不要说学了,就连想我都觉得头痛。
娘亲总是说,以后四皇子如果娶了我,我整天就会打打杀杀的,成何体统。
那些个大家闺秀那个不是绣的一手好刺绣,那个不是文文弱弱的,男子最爱这般女子了,让人有保护欲,像我这种的桀骜难驯的,到时候四皇子不要我了,怕也没有那个名贵子弟愿意娶我。
在家被她叨唠的烦了,就跑出来了。
这几天阿殇也不知道忙什么,神龙不见尾的,也不知道那个梅花印查出些什么来没,都不给我报个信儿。
我走到一个亭子里将伞收了起来,甩了甩伞上的雨水,下摆裙子湿了半截我也没去管它,抬首便看到一个风度翩翩的白衣少年托腮沉思,似不染流年之烟火,不掺岁月之风尘。
“嘿!”我轻声走到他的后背,想吓吓他,结果那人早知道我的到来,只是不想揭穿我的恶作剧罢了。
“别闹。”赫连殇半侧身伸手将我拉到他身旁坐下,眉眼微弯,嘴角上扬,有些宠溺,他看着我的衣服有些微湿便用内力将我衣服烘干。
“我那里有闹啊,我是看你一个人坐在这里发呆,怕有危险你不知道,所以想试试你而已。”我不满他这样说,撇撇嘴,有些小女孩的脾气,不过我任由阿殇用内力替我烘干衣服。
赫连殇好笑的摇摇头,却也不作答。
“你一个人在这里思索什么?上次的梅花烙印有线索了吗?”见他不回话,我也只好无趣的找别的话题,好像每次都是我在说他在听。
“我过几天要走了,在想怎么跟你告别,有点舍不得你。”轻笑,答非所问,赫连殇刮了下我的鼻子,很无奈的说道。
其实他也不知道今天出门会遇到我,原本是想在亭子里躲会雨,等雨停了再去找我的,没想到两个人会不期而遇。
“你要去哪里,去干嘛?有没有危险呀?我能不能跟着去?”我听见阿殇这般说,有些紧张,一连说了几个问题,连眼神都带着焦虑。
赫连殇眼里溢满了笑意,将我手拉着,有些逗弄我的意思道:“这还没嫁于我,就这般紧张,以后嫁我可还了得?”
听见这话,我的脸爆红,连忙抽出自己的手,低着头,让我舞刀弄枪的面不改色,但是对赫连殇的挑逗,我多少还是有些不适应。
“谁说要嫁给你了,你都没有三书六礼媒聘周全,还有十里红妆铺路,我怎能这般轻易委身于你?”我厚着脸皮说出自己的要求,其实我知晓阿殇的情况,即使礼不周,聘不全,我也不会怪罪于他。
“不会让你委屈的,我定给你举世无双的婚礼,那时我会让城中的家家户户挂上红绸。”阿殇摸了摸我的头,再次给出承诺,其实那些我都不在意,我在意的从来只有他一个人的看法。
不对,不是考虑阿殇的去那里的问题吗,怎么现在扯到嫁娶上了?
“你别借机扯开话题,我问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我瞪了阿殇一眼,他总能轻易带动我的情绪。
“我去一趟西州,那里爆发了瘟疫,朝廷要派人过去慰问,那些人不敢去,怕有去无回,只得我前去。”阿殇也无奈。
怕我多想,拉着我给我讲了一堆那边的人文,地理趋势。
说他此次去也是想将西州收复,既然答应去,自然是不怕瘟疫的,可能是我太专注听他讲话,雨停了我都不知晓,他拉着我走到茶楼里,然后边品着茶,边听他讲述。
他不想我跟着他一起去西州,那边的情况他还没有掌握完全,他可以去冒险,并不想我也跟着一起去冒险。
未出阁的女子在街上跟男子在街上拉拉扯扯是不成体统的,奈何对方身份是皇子,即使有人想议论,也不敢开口,议论皇家的事,那是要杀头的,不过我和阿殇的事是人尽皆知,大多数都有祝福之意。
如果碰见阿殇帮助过的人,都会上前来打声招呼。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真想阿殇生于平凡人家,没有那么多的尔虞我诈,也没有那么多危险的事宜要做,只想他平安喜乐,可惜,这些都只能成对下辈子的祈望吧。
几天之后阿殇趁天蒙蒙亮时便带一队人马赶赴西州,走时并没有通知于我,怕是不想与我面对离别吧。
我换了一身男装,头发用红丝带束了起来,显得干净利落有精神。
收拾好行李,给爹娘留了书信,偷偷从后门溜了出去,后门的大树旁,我早备了一匹快马,速度快的话,应该可以在半路与他会合。
阿殇并没有告诉我那天走,还好我提前撬开了叶绯色的嘴,要不然当真要与他错开了时间走。
当阿殇在官道的亭子里见着我时,眼里闪着微光,颇为无奈,知是躲不掉我,也就顺着我的意,带着我一起。
开始还劝我离开,后来见我没有走的意思,再也没说什么。
阿殇带的人都是朝廷给分发的,大多数人都不认识我,也都对我的身份有疑惑但也不敢多问,上位者的事情谁敢多问。
“到了西州,不可随意走动,切记不要离我太远。”阿殇显然拿我没办法,一遍又一遍的嘱咐,估计头都要被我气痛了。
我怕等会阿殇又会啰嗦一遍,只得答应,真是的,我又不是小孩子,用不着这么嘱咐吧?
午后的阳光洋洋洒洒,显得没那么冷清,怕队里有人会安插眼线,我跟阿殇也没过多说一些事情。
阿殇吩咐下副队长路上事宜,便和我骑着快马将士兵甩的远远的,三天的路程,愣是两天就到了,我的屁股都快要被马颠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