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大汉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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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林啸伏虎

刘禅叹了口气,说道:“其实令弟也没有那么不堪,我之所以将话说重些,只是希望他能够改过自新。眼下他性格弊端尚不大,但长此以往,只会越来越严重。

举止浮夸,刚愎自用虽然对社会没有什么危害,但对国家而言,后患无穷。

如今你们马氏一族的利益,与我父亲紧紧绑在一起,令弟更是马家后辈杰出人才,日后定会受到重用。所以我这么做,也是为父亲的基业,以及你们马家的兴衰荣辱着想。”

马良再次躬身行礼:“多谢公子倾心相告,良铭记在心,回去之后,定会悉心劝导舍弟。”

马良话音刚落,刘禅便听得后方传来一阵马蹄声。

刘禅回头看去,却是关平一行回来了。

个个马上都挂着猎物,看样子收获不小。

刘禅见此,对着马良,蒋琬三人说道:“先前我破坏了几位的宴会,如今我朋友都带着猎物满载而归,即将要举行一场野味盛宴,不知三位可有兴趣参与!”

三人面对刘禅的邀请,自然不会拒绝,对视一眼,齐声说道:“既然公子相邀,那我们就厚颜参与了。”

“请!”

刘禅伸手,邀三人通行。

先前刘禅高谈阔论,马良三人都知刘禅不同寻常,此刻他虽然举止与成年人无异,也都见怪不怪了,跟着刘禅一起向着关平等人走去。

关平等人远远望见刘禅,催马来到刘禅前方不远,这才翻身下马,拿出此行的猎物。

“贤弟你看我猎到了什么?”关平翻身下马,从马上抬下一头黑麂,兴致勃勃的拖来到刘禅身前。

关凤见关平射中一头大麂,不由得拍手赞叹道:“大哥好厉害,过两年凤儿也要跟你一起围猎!”

刘禅见此,也不禁赞叹道:“这畜生可不好猎,居然被你找到了!”

关平点点头:“是啊,这麂生性胆小,稍有点风吹草动便跑了,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射到他,只可惜为了这畜生,没射到其他猎物。”

赵云在一旁赞叹道:“你这一头麂近百斤重,能抵得上旁人射几十只野鸡野兔了。”

“赵叔叔是瞧不起我们吗?”关平身后,关兴,张苞,邓艾三人正巧提着几只山鸡野兔下马,听了赵云的话,关兴便不高兴了。

刘禅看向三人,关兴关平二人大约猎了七八只山鸡野兔,而邓艾的则要少一些,只有三只,野兔身上还有很多箭伤,看来不是一箭命中的。

原本邓艾比关平还要年长两岁,武艺与成长后的林渊差不多,只是他以前家境富裕时,还不到能够打猎的年纪,后来家道中落,更没有打猎的资本。

因此这还是他第一次进行打猎,经验不足,故而获得的猎物,还没有比他年纪要小,但打猎经验却要比丰富的关平,张苞二人多。

只是关平四人回来了,林啸父子却没回来,刘禅不见林啸父子,不由得询问道:“怎么林啸父子没回来!”

说到林啸,关平四人脸上不由得充满了敬佩之色。

关平指了指后方,说道:“那林啸可真厉害啊,贤弟你自己看吧。”

“哦?”刘禅眉头一挑,眺目向远方看去。

却见一群人向着这边赶来,前方林渊牵着两匹马儿,马上载满了猎物,而林啸在后方步行,其背上,居然背着一头吊睛白额大虫。

林啸背着大虫缓慢步行,身边拥簇着许多人,其中刘封,廖化等荆州军中青年将校也在其中。

众人拥簇在林啸身边。

“壮士,这大虫不下千斤(汉一斤合现代半斤左右),我不要肉,分点骨头与我如何?”

“你欺负谁呢,谁不知大虫就骨头和毛皮值钱,壮士,一根大骨,我愿出价一千钱!”

“壮士,这大虫皮我愿出价两万钱,不知你意下如何?”

原来众人跟着林啸,是想买他背着的大虫。

刘封,傅肜等人也跟着林啸,言语之中透露的意思,也是想要买些虎骨,虎骨滋补,对于武将而言,这是最好的药材。

林啸背着重达千斤的大虎,呼吸略微有些急促,他伤势刚刚痊愈,背着这么重的老虎,还有些吃不消。

“快去帮帮他!”刘禅见此,连忙吩咐赵云过去。

“你们保护少主!”赵云点了点头,吩咐卫士保护刘禅,翻身上马自去前方接应林啸。

不过多时,赵云来到林啸身边。

“我来吧!”

见是赵云,林啸点了点头,将大虫交给赵云。

“不是射杀的?”赵云接过大虫,正要放在坐骑上,却见着大虫身上没有伤痕,不由得有些惊讶。

“打死的!”林啸喘了口气,咧嘴一笑。

赵云眼睛一亮,先将大虫放在马背上,扶着大虫防止其从马背上落下来,那夜照玉狮子不需要赵云控制,跟着主人慢悠悠的行走。

“看来你实力恢复的差不多了!”赵云对着林啸说道。

林啸点了点头:“九成九,就差一点,今天喝了这骨头汤,过几天便可一战!”

“太好了!”赵云闻言兴奋不已,眼中满是战意,他在荆州,虽然有关羽张飞可以做对手,但他们却都不是用枪,唯独林啸,是用枪高手,二人比试武艺,更有利于自身枪法的进步。

原本周围拥簇着林啸的人,见赵云来了,纷纷离去,赵云是州牧府的人,林啸跟他关系这么好,这头大虫便是属于州牧府的,自然不会卖给他们了。

不过刘封等人却没有离开,先前本就说好的,待会回来了要去找刘禅。原本还想着打些猎物献给刘禅,不想现在还得沾刘禅的光,蹭一蹭这虎骨大补汤了。

不过多时,赵云一行来到刘禅这边。

马良等人走到大虎旁边,啧啧称奇:“好家伙,早听这山中有一头大虫出没,平日里害死不少无辜猎户的性命,张三将军年前进山围猎都没有找到这大虫的踪迹,不想今日竟然死于壮士之手,也算为民除害了啊。”

一行人纷纷拿下自己此行的猎物,林啸父子除了猎杀到猛虎之外,还猎到一头彰子,几只山鸡野兔。

林啸本就是猎户出身,父子二人当年在曲阿就是以打猎为生,能够猎到这么多猎物也不稀奇。

至于刘封等人,收获也不下,猎杀的大多是羊,鹿等中型野味,至于山鸡,野兔之类的,根本不在他们猎杀的范围之内。

众人将猎物集中到一起,吩咐同行的下人们处理猎物,准备举行一场野味盛宴。

只是林啸猎杀的这头大虫,却让众人眼馋不已。

林啸见众人眼巴巴看着自己猎杀的大虫,有些无奈,对着刘禅说道:“少主,我此行围猎,就是为少主助兴,这头大虫,就由你来分配吧。”

刘禅沉吟一番,说道:“你实力尚未恢复,四根大骨你留着滋补身体,这大虫是你打死的,毛皮保存完好,你也留着吧,以后我向父亲举荐你,到时候你在献给父亲,一来显示自己的勇猛,二来以做晋身之资!”

“多谢少主!”林啸拱手说道。

大骨就是筒骨,大腿连接身体的那根骨头,两头大,中间有洞,富含骨髓,骨胶原蛋白。乃是煲汤最好的材料,林啸要用虎骨滋补身体,须用这大骨最佳。

傅肜等人见刘禅将这大虫身上最宝贝的大骨与毛皮留给了林啸也没有多说什么,谁叫这大虫是林啸猎杀的。并且这大虫肉和其他骨头不是拿出来分享了吗,他们也能得些好处。

随后,下人们便将猎物处理完毕,一行人围坐在草地上开始进行野餐。

山鸡野兔等烤着吃,鹿,羊,獐等取质地上佳的部分,既可煮也可烤,其大骨亦可熬汤。

刘禅此行,各种炊具带的十分齐全,不过多时,草地上边传来阵阵肉香,众人开始享用美食。

不过最惹人注目的,让人垂涎欲滴的,还是那一大锅虎骨汤,哪怕是马良蒋琬等文人,也足足喝了一大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