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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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主要结论与建议

按照国际上通常使用的统计口径,本章估算了中国雇员劳动报酬份额的实际变动状况。结合就业格局的变化,我们还具体测算了中国工薪劳动者总体工资水平及其变化状况,探讨了不同工薪劳动者工资水平变化的相对差异,并得到了这样一些认识和看法。

第一,当按雇员劳动报酬衡量劳动报酬份额时,中国劳动报酬份额绝对水平确实很低,但这主要是就业雇员化程度低所决定的。如果就业雇员化程度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则中国劳动报酬份额也将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劳动报酬份额过低现象将不复存在。而且,雇员劳动报酬份额低并不能被直接解读为工资水平低,总体工资水平变化还必须结合就业格局变化才能得以厘清。

第二,当使用雇员劳动报酬衡量劳动报酬份额时,即使在工资水平不增长的情况下,劳动报酬份额也应该随着雇员就业比例的上升而增加。从这个角度观察,中国确实存在严重的收入分配问题,主要表现为在雇员就业比例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劳动报酬份额保持相对稳定,导致工薪劳动者实际工资水平下降,收入分配格局不利于劳动者。

第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薪劳动者的总体工资水平经历了下降、上升、再下降的过程,目前的下降趋势始于2003年,而在2003年之前的大部分时间里,工薪劳动者基本上保持了相对合理的工资水平。事实上,改革开放初期,很多学者曾关心和讨论过“工资侵蚀利润”问题(戴园晨、黎汉明,1988;唐宗焜,1992),这意味着当时面临的不是工资水平过低而是过高问题。现在的状况则正好反转,是劳动者工资增长缓慢和“利润侵蚀工资”的问题。

第四,在总体工资水平增长缓慢的情况下,工薪劳动者不同类型群体的工资水平变化也出现了分化:越是低收入劳动者工资增长越慢,越是高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增长越快,劳动力市场上工资收入出现了“两极化”现象。

总的来看,劳动者总体工资水平增长缓慢尤其是低收入劳动者工资增长缓慢是当前面临的严重问题,如何实现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是改善当前收入分配状况的关键。

从根本上讲,工薪劳动者工资水平主要由劳动力市场上劳动供求关系决定,工资增长缓慢的关键原因仍然来自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实国情。在这种情况下,要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就必须积极扩大就业,只有当劳动力资源变得更为稀缺的情况下,工资增长才会具有坚实基础。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就业非农化程度。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农业部门的就业比重依然很大(2014年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为29.57%,人数为2.27亿),是非正规就业的最大来源。农业部门就业人数不继续减少,就业雇员化程度和正规化程度就无法继续提高,总体工资水平提高就缺乏客观基础。同时,我们还必须加快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不断提高就业雇员化和正规化程度。转移到非农业部门的劳动者如果无法找到合适工作,就只能选择从事个体性质的自雇工作,这样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并不会带来工薪收入水平的提高。

当然,实现劳动报酬合理增长还需要制度安排,需要政府发挥作用,需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体制机制。对此,可以考虑这样几方面的措施: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制度上保障低工资劳动者分享经济增长的权利;二是加强劳动保护,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加强劳动监督力度,完善保障工资增长的三方协调机制;三是推行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增强劳动者在工资决定中的话语权。总的来看,中国当前市场环境总体上对资本有利,各地大都采取各种吸引内外资的优惠政策,劳动者特别是中低收入劳动者在劳动权利受到损害之后,往往得不到较好保护,这就迫切需要培养有利于劳动者的公平市场环境,推行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增强劳动者在工资决定中的话语权,这实际上也是从机制上保证工资合理增长的关键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