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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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概略

把法家称为学派有欠全面,因为其主要代表人物大多对办学、授徒、传播思想并没有多少兴趣,而是热衷于角逐政治权力,以改革变法为己任,走的是一条政治实践的道路。他们的产品是强大的国家,思想理论上的收获是附带的。

我们不妨看看法家的几个人物。管仲长期担任春秋时期齐国的卿(丞相),在他的主持下,齐国迅速繁荣强盛起来,使国君齐桓公得以替代衰微的周天子,数次汇合桀骜不驯的各国诸侯,发号施令,为天下立规矩。战国时期的吴起先是经营魏国河西地区,后到楚国推动改革,促进了河西地区的崛起和楚国的复兴,为当时各国的新政树立了标杆。商鞅的名气更大,他是变法的代名词,他在秦国的作为造就了一个空前强大的国家,而变法所带来的强烈冲击则在整个中国大地上掀起层层波澜,促成了中国向封建形态转型的大势。还有李斯,他的名字是与千古一帝秦始皇联系在一起的,他是中国第一个大一统封建王朝诞生的助产士。不夸张地说,他们个个都是创造历史的俊杰。

一次,子路与孔子谈起了一百多年前的管仲。孔子说,要是没有管仲,你我之辈八成早就沦为夷人和狄人了,我们将披头散发,穿着左边开口的衣服(《论语·宪问》)。那时地处中原的周王朝已经没落,而北边的狄族和南边的夷族却相对强大,如果中原地区没有一个能够号召各诸侯国的领袖,那么华夏就有被灭族的危险。一旦野蛮的夷狄入主中原,习俗就会随之改变:华夏族本来束发,衣衫从右侧开口,而那时将会像蛮族一样,头发随便披散着,衣衫从左边开口。这是一个形象说法,表示文明的倒退。孔子对管仲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说直到他那个时代,百姓还承受着管仲的恩惠。

作为实践者,法家鄙视空谈,强调现实。他们非常实际,思想中看不到一丝一毫的理想痕迹。他们不像儒家那样,以理想人格来改造现实的人,引领社会的进步;也不像道家那样,用自然标准来批判现实,呼唤质朴和真实的回归。法家没有理想,只有目标。目标不是理想。理想永远高出现实,其作用在于导向,为人们的不断追求输送前行的动力;目标则是现实生活的一个组成,完全可以争取到手。

法家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富国强兵。在管仲那里,这个目标实现了,在吴起、商鞅、李斯那里,这个目标也实现了。有人说法家是君主至上者,这么说并没有什么不对,但没有触到实质。其实,法家是真正的国家主义者,在他们那里,国家才是至高无上的,包括君主在内的所有国民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利益,做到了这一点才算做到了“公”。君主无疑是国家的代表,但他绝不等于国家,所以君主也有一个“去私”问题。

在这个意义上,大家都是富国强兵的工具。既然是工具,就谈不上什么尊严。对于君主,法家谈的是势,也就是权位和威力——令人害怕的东西,怕一个人不等于这个人有尊严,只能说明他有力量。法家并不要求臣子发自内心地敬重、忠于君主,因为臣子根本做不到这一点,他们个个有自己的小算盘,诡诈多变,所以君主只能用带有阴谋意味的术来对付他们。至于民众,更谈不上人的尊严了,他们目光短浅,唯利是图,天生就是做坏事的坯子,只配享用强制性的法和严酷的惩罚。

法家对人的评价不高。关于人性,他们用的是这样的字眼儿:“欲生而恶死”(《管子·形势解》),说白了就是贪生怕死;“利之则来,害之则去”(同上),意思是见到利益就争,遇到祸害就躲;“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商君书·算地》),说的是饿了就要吃,累了就要睡,苦了就要寻求欢乐,屈辱了就要追求荣耀;“非名之,则利之”(《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意思是,人的作为不是为了名就是为了利,等等。这些说法综合起来就是人性是自私自利的。后人把这种见解概括为人性恶,将其列为儒家人性善的观点的对立面。

也有儒家弟子承认人性中具有恶的一面。如韩非的老师荀子、西汉大儒董仲舒、理学大师朱熹,可见人性恶并不是法家的专利。法家的独到之处在于,把恶视为人的本性(本质),而上面几位儒家学者则把恶看成是次生的东西。所谓本性,就是永恒不变的性质。这就是说,在法家那里,人的自私自利不可能被克服,如果这个性质被改变了,人就不是人了。以此为依据,法家提出了“以法治国”“重罚轻赏”,用强力抑制恶的人性,从而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由于人性是恶的,法家对儒家以德治国的主张嗤之以鼻。道德作为善,只能鼓励善良的人做善事,对于恶人没有任何作用。所以他们反对实施仁政,韩非甚至说,什么时候君主不讲仁爱,臣民不讲尽忠,国家强大的日子就到来了(《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为什么?因为这意味着一切都开始围绕利益这个主轴来运转,而每个人实现自己利益的行动就会形成促进国家强盛的合力。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法家讲人性,有着鲜明的目的性,紧紧扣住富国强兵这个主题;换句话说,法家是从政治角度来观测人性的。处理利益关系本来就是政治的最重要内容,因此法家把人性看成自私自利也就不足为奇了。

道德与利益哪个力量更大?这是一个问题。对此孔子是分开讲的。对于以理想人格来要求自己的人,道德胜过利益;对不打算这样做的人,利益胜过道德。所谓的“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德是德行,刑是规范,属于君子的追求;土是产业,惠是利益,属于小人的追求。按照韩非的说法,全天下只能找出孔子这一个君子,其他人都是名利之徒,所谓的人性恶。所以在现实生活中,道德敌不过利益。

法家只是反对把道德作为治国的主体,并不排斥道德。把礼、义、廉、耻作为“四维”就是管仲首先提出的(《管子·牧民》),四维是系在车篷四角的绳索,缺少了它们,车篷就张不开;如果缺失礼、义、廉、耻,社会秩序就不能维持。商鞅、韩非也强调道德的作用,譬如守信、勇敢、爱民,等等。但他们理解的道德与儒家不同,儒家的道德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据,是至高无上的东西,而在法家那里,道德早就被剥去了高尚的外衣,下降为一种手段,失去了人性的热度。

吴起在魏国做将军,一个士兵身上长了毒疮,痛得要命,吴起近前跪下,伏在士兵身上用嘴吸吮疮中的脓血。这个士兵的母亲当即就落泪了,哭得非常伤心。有人问她,大将军如此仁爱地对待您的儿子,您干吗这样难过呢?母亲说,大将军曾经为我儿子的父亲吸吮创口,没多久他便战死了;如今大将军又为我的儿子吸吮创口,他也活不了几天了(《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吴起对士兵的恩泽是要他们用生命来回报的。这是具体事例,国家的大政方针也是如此。韩非曾把实行严刑峻法说成是对民众真正的爱,因为只有这样,民众才会因为极度恐惧而不敢做坏事,从而免于遭受刑罚(《韩非子·心度》)。这样的爱让人不寒而栗。

正因为法家缺少道德敬畏意识,其代表人物的人品经常遭到非议。管仲当过逃兵,而且不止一次,所谓的贪生怕死;吴起休妻又杀妻,所谓的无情无义;商鞅设计诱捕昔日的恩人,所谓的卖友求荣;李斯谋害了狱中的同窗韩非,所谓的无毒不丈夫。再加上法家过于醉心阴谋性质的术,名声一直不佳。可以用三个词组概括他们:做事的巨人,做人的侏儒,人生悲剧的制造者。

最让人不能忍受的是法家的实践。法家的最大成果是秦帝国,在这个完全按照法家思想建立起来的国家中,统治手段野蛮而残忍,在李斯的策划下,竟然出现了焚书坑儒。百家典籍被付之一炬,仅一次就活埋了460多个持不同政见者。从此秦王朝以及法家就跟天下读书人结了仇,秦国政治备遭诋毁,法家一落千丈。这也就是法家作为一个学派,为什么在先秦以后默默无闻的原因。

然而,法家并没有断了香火。其传承有三个脉络。一个是帝王,他们公开的一面奉行的是“王道”,而暗地里却实行法家主张,人们称之为“外儒内法”。另一个是像王安石一类的改革家,每个朝代都有一些,法家思想完全可以用在变法事业上。再有一个是吏。吏虽然为官府做事,但不是官员,官员有定制、有品级,吏不在国家编制内,也没有品级,是各级职官的雇员,幕僚、师爷就属于这个群体。吏的主要职能是出主意、办事情,这正是法家的长处,所以吏大多精通法家典籍。

法家主要典籍基本上流传了下来。早期法家的代表作是托名管仲的《管子》,主张礼、法并举,以法为主。中期法家的代表作是商鞅的《商君书》,强调农耕和兵战,主张法治。晚期法家的代表作是韩非的《韩非子》,全面提出了法、术、势三合一的思想理论。韩非在法家代表人物中,是唯一没有主持过政务的人,这使得他可以把全部精力用在著书立说上。他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同时也为法家思想的发展画上了句号。

在诸子百家中,法家离道家思想最近。老子的无为、阴柔、至公等思想都极大地影响了法家。《韩非子》中有两篇专门论述老子,一篇叫“解老”,从理论上解释老子;另一篇叫“喻老”,用故事阐述老子。道家中还有一个叫慎到的人,把无为与法治相结合,被后人视为道家向法家的过渡。由于法家与道家的这种微妙关系,司马迁作《史记》,将道家与法家列为一卷,题为“老子韩非列传”。

法家最大的成功是造就了强大的秦国,最大的失败是造就了强暴的秦国。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历史常常这样跟人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