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解构主义误读理论的研究价值
误读,反映出人类面对语言的矛盾处境:一方面,语言是人类存在的家园、交流的媒介,人类必须依靠语言来相互交流、建立社会生活;另一方面,语言却并不可靠,它所呈现的未必就是本原世界,因为按照解构主义的原则,真理是不可穷尽的,每一种阐释可以说接近了真理,但却无法声称自己已经掌握了绝对的真理。因此,对“诗”的“思”需要无限进行下去,对已有结论需要进行不断的反省和创新,从而使文学艺术更显生机与光彩。解构主义误读理论为文学语言及阅读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新颖而深刻的理论资源。
西方传统文论关于“正读”已经积累了成体系的理论思想,然而随着文学创作及文学阐释的多元化倾向的显现,文学研究已经日益走出精英主义,以各种新型的观念和理论来适应新的文学状况。随着文学载体的发展,当代文坛出现了新的文学形态如网络文学、手机文学,更有伴随着反经典的思想而出现的戏仿文学,传统追求确定意义的阅读观念已经不能完全适用于这些新型文学的研究之中,“网络评论”“戏说……”这样的文学批评形式应运而生。新出现的文学创作及批评现象,必然要求新的文学及批评理论来加以解释。解构主义误读理论在独特性、批判性方面依然锋芒毕露,对当下许多文学现象能够做出有力的理论回应和支持,比如“网络评论”层层推进却又散漫交织的批评形式就是解构主义“误读”运行的外在表现。因此,解构主义文学误读理论,作为一种尚不过时的理论资源,应该得到清晰的认识和总结,使它在当代文学研究中发挥现实性的作用。
西方对解构主义误读理论的研究,是和解构主义文学批评整体研究联系在一起的。解构主义思潮对西方思想界和文学界造成了强烈的冲击,评论界对解构主义或高度赞扬或严厉批评,态度清晰。解构主义文学批评中的误读理论也是其中一个颇有争议的论题。具体说来,评论家对它有两种相左的态度:一种是站在保守主义的立场,认为误读理论是对文学意义的破坏,具有虚无主义倾向,这一派主要有赫施的作者意图决定论、艾布拉姆斯的传统批评观;另一种则是具有解构主义倾向的理论家,认为误读理论的破坏和否定只是表象,还包含有更深层的创造和建设,代表人物有乔纳森·卡勒、斯皮瓦克等人,他们除了阐释解构主义文学批评的理论精髓之外,还把它与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等批评流派联系起来考察解构主义文学批评观的积极作用和实际影响。不论褒贬,误读理论都是洞察解构主义思潮在批评领域的颠覆力量的一个极佳视角。本书也正是希望通过对解构主义误读理论及其相关评论的探讨,理解这一理论的内涵、意义及影响,在全面认识的基础上,将这一理论更全面、更有效地运用到我国的文学批评建设上来。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内文学批评,对“误读”现象和理论主要从文学接受的角度来展开。这部分理论成果有:孙中田的《文学解读与误读现象》(《文艺争鸣》1995年第4期)、王顺贵的《文学文本的“误读”接受之成因及其美学意义》(《社会科学》2002年第11期)、汪正龙的《“正读”、误读与曲解:论文学阅读的三种形态》(《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等。这部分研究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误读”是区别于“正读”的别有所解,读者在作品“空白”的框架内来驰骋想象力,对具有“召唤结构”的文本,在不同历史语境中作不同“填充”,区别于作者原意,也区别于杜撰。这一领域代表性的一种研究方法是从审美心理结构的视角分析“误读”产生的原因,指出:读者的审美心理定式及期待视野制约着读者的审美接受活动,形成了对作品意义内涵发现的差异;另一种研究方法是从中国古代文论与西方现代文论交叉之处寻找“误读”接受之成因,指出:除了文本的“空白”结构和解读者个体差异之外,“诗史互证”“以意逆志”以及“政治伦理道德之比附”都是形成“误读”现象的因素。这类研究运用了接受美学、读者反应批评的理论,并且和中国古代文论作了比较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然而,解构主义文学批评中所谈到的“误读”没有积极地参与到讨论中来,因此,有必要对这一“误读”思潮进行认真的梳理和总结,使它应用到我国文学批评研究中来。
我国理论界对误读理论的研究,还有一个重要领域是比较文学和文化研究领域,误读理论在此作为比较文学方法论而受到重视。这部分理论成果主要有专著:乐黛云、勒·比松主编的《独角兽与龙》(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主要论文有:乐黛云的《文化差异与文化误读》(《中国文化研究》1994年第2期),陈跃红的《走出困扰——试论中西文化交流中的误读及其出路》(《国外文学》1994年第2期),董洪川的《接受理论与文学翻译中的“文化误读”研究》(《山东外语教学》2001年第2期),张利群的《论文化传播中的文学误读及意义》(《惠州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曹顺庆、周春的《“误读”与文论的“他国化”》(《中国比较文学》2004年第4期)。这一领域同样吸收了现代阐释学关于“前见”和“先行结构”的理论,并且从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及思维方式层面解释“误读”产生的深层原因。比如,文学翻译是文化交流的一种媒介和路径,翻译中的“误读”,除了显在的由于语言功力不足造成错误这一原因外,更深刻的隐在原因是不同文化背景所导致的认识和心态差异。文化交流过程中的“误读”现象,一方面显示了不同文化之间的壁垒和沟堑,另一方面也为文化交流在更深入层面展开提供了前提,所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异质文化为观照本土文化提供了新视角。在文化交流活动中,最可贵、最有价值的是在深厚文化基础上的独创性发现。“误读”作为一种文学、文化交流现象而受到关注,当前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它也将得到更广泛、更深刻的研究。解构主义文学批评中的“误读”与比较文学中的“误读”概念,各自有不相重合的研究侧重点,基本上是两个不同的范畴。然而,从广义的“阅读”层面理解,虽然研究的对象有区别,但它们都是一种阅读理论。因此,它们各自的研究成果可以互相推进、共同长进。
国内对解构主义误读理论的研究,主要是对单个西方学者的相关论著的系统研究,如:胡宝平的《论布鲁姆“诗学误读”》(《国外文学》1999年第4期)、王宁的《希利斯·米勒和他的解构批评》(《南方文坛》2001年第1期)、周颖的《保罗·德·曼:从主体性到修辞性》(《外国文学》2001年第2期)、郭军的《保罗·德·曼的误读理论或修辞学版本的解构主义》(《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昂智慧的《阅读的危险与语言的寓言性》(《外国文学研究》2005年第1期)、张龙海的《哈罗德·布鲁姆与对抗式批评》(《国外理论动态》2005年第1期)等,还没有扩大到思潮研究的广度;或者是耶鲁学派或者说整个解构批评的谱系研究,如:苏宏斌的《走向文化批评的解构主义》(《外国文学评论》1996年第1期),申丹的《解构主义在美国》(《外国文学评论》2001年第2期),萧莎的《德里达的文学论与耶鲁学派的解构批评》(《外国文学评论》2002年第4期),崔雅萍的《论美国的解构主义批评》(《西北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昂智慧的《保罗·德曼、“耶鲁学派”与“解构主义”》(《外国文学》2003年第11期),陈本益的《耶鲁学派的文学解构主义理论和实践》(《东南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孟岗、张一冰的《解构批评的谱系——德里达、罗兰·巴特与保罗·德·曼》(《石油大学学报》2004年第8期)等,也并没有集中于误读理论来展开研究;或者把误读作为基本文学理论研究,解构主义误读理论只是研究的一个侧面,如张中载《误读》(《外国文学》2004年第1期),等等。本书的研究对象是解构主义文学批评中的误读理论,把它放在巴特、德里达、耶鲁学派各家的解构主义批评思潮的系统框架中来观照,探究作为解构主义文学批评重要命题的误读理论的内部构成,希望通过对解构主义误读理论发生历程、理论背景、理论形态、历史定位、价值及局限性的研究,力求对这一理论有清晰的把握,从而增进对解构主义文学批评思潮的认识,更重要的是扩宽文学阅读研究的视野,以更为丰富的理论资源来推动我国文学批评及比较文学研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