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充分认识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近些年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大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持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良好局面,民族宗教工作取得巨大成就。
(一)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始终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摆在事关全省大局的重要位置。紧紧抓住国家支持藏区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制定出台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探索建立省内对口支援藏区和“两个共同”示范县(市、区)的成功模式,民族地区取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成就。“十一五”期间,全省民族地区生产总值250亿元,年均增长12.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8亿元,年均增长30.6%;地方财政收入14亿元,年均增长26.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3%。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幅度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民族关系更加团结和睦。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民族法制建设,充分保护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和谐社区、和谐乡镇、和谐企业、和谐学校建设,创建一批“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全省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和谐民族关系不断发展。2006年以来,全省共表彰民族团结先进集体198个、先进个人387名。
(三)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把建设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作为一项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紧抓不放,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重视做好特有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目前,全省少数民族干部23119人,占全省干部总数的7.24%;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3.47万人,占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59%。
(四)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断增进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拥护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的共识,增强了党和政府在信教群众中的凝聚力、感召力。认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督查,坚决纠正处理违反宗教政策、伤害群众宗教感情、侵犯宗教界合法权益的现象,有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全省现有信教群众约35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46%,有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6797处,宗教教职人员2万多人,基本满足了信教群众过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
(五)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更加规范有效。颁布实施《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制定《甘肃省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办法》,完善各种配套措施,基本形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政策法规体系。理顺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由党委统战部门牵头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四个纳入”和跨省区宗教工作协作机制,完善县、乡、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全面推行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登记报备、定编定员,严格宗教活动审批备案,健全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政策法规“六进”活动,提升了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和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水平。加大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渗透破坏,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和社会大局稳定。
(六)党同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不断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制定出台宗教教职人员5年培训规划和《关于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培训经费,挂牌成立省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中心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训中心,大规模、分层次开展培训活动,提升了全省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综合素质和宗教学识。指导各地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人士制度,与他们结对子、交朋友,定期开展谈心,广交深交朋友,强化政治引导,宗教界人士协助配合党和政府管理的意识得到增强。目前,全省有1300多名宗教界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在关键时刻能够站得出来、说得上话、压得住阵。按照照顾同盟者利益原则,从2009年开始,省、市、县三级财政每年拿出近5000万元,给全省宗教教职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得到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好评。重视解决宗教界实际困难,积极协调宗教活动场所交通、饮水、用电等实际问题,落实低保、新型合作医疗和困难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帮助宗教团体解决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困难。
“十一五”以来,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就令人振奋,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给我们以深刻启示:必须毫不动摇地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义,坚持创新理念、完善思路、破解难题,千方百计促进民族地区和信教群众聚居区加快发展步伐,确保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不断夯实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根基,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理念,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合法权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心竭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才能不断促进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根本要求,制定政策措施充分体现科学性、持续性和稳定性,推动工作开展综合考虑整体性、协调性和均衡性,在支持民族地区和信教群众聚居区发展中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才能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不懈地把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总揽全局、兼顾各方、统筹谋划、综合平衡,坚持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与甘肃实际相结合,坚持原则坚定性、政策连续性和策略灵活性相统一,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协调,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形成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