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宗教生态论与中国宗教生态建设
宗教生态论有益于中国社会主义者总结历史经验,确立今后中国宗教文化发展战略,引导宗教长期平稳地适应社会主义社会,促进社会和谐。
(一)历史经验教训
中国历史上形成的宗教生态多元通和模式,基本上适应了多民族、多宗教的国情,与农业文明、家族社会形成和谐关系。这期间也有不适应发生,如南北朝至唐有“三武一宗灭佛”,清后期对伊斯兰教、新教的镇压,主因是执政者宗教政策一时失当,造成政教关系短期紧张。不同文化之间的论争与张力,只要局限在理论范围而不激化为暴力冲突,有益于彰显各自特色与彼此借鉴,激发向前的活力,这是文明发展的规律。
民国以来,中国社会进入社会变革剧烈时期,进步力量与革命团体致力于民族独立解放事业,来不及细心研究宗教文化的调整与发展问题,在西方科学主义和文化激进主义影响下,对中华传统文化(包括宗教)构成猛烈冲击,批判与否定有余,转化与建设不足,出现“打倒孔家店”、“汉字落后过时”、“取代宗教”等“左”的文化口号与思潮。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1957年以后,文化上只强调“兴无灭资”,对中华传统文化虽有“批判地继承”的方针而不能落实;又受苏联“鸦片基石论”的影响,对宗教批判限制多,保护引导少,尤其视民间组织化宗教为“反动会道门”,民俗性宗教为“封建迷信”,不断予以扫荡;在“文革”期间则实行“消灭宗教”的极端主张,把宗教打入地下。由此,我国宗教文化优良传统出现断裂,宗教生态严重失衡。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文化理论与政策(包括宗教理论与政策)回归唯物史观与理性温和的轨道,把传统与现代结合起来,弘扬中华文化,吸收人类文明成果,进行综合创新。在宗教问题上抛弃“宗教残余论”、“宗教鸦片论”,提出“宗教适应论”、“宗教文化论”、“宗教和谐论”,于是宗教领域面貌焕然一新。
但是在宗教生态问题上我们还缺少深入反思:历史上的多元通和模式如何评价?哪些原因造成了宗教生态的失衡?我们的失误在哪里?对这些问题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二)我国宗教生态失衡的表现和原因
1.表现。一是在现今五大宗教中,外来宗教的比重远大于中华传统信仰,道教、佛教加在一起,亦不过半,而唯一土生土长的道教是五大宗教中群体最小的宗教;二是历史上主导诸宗教精神方向的儒学不仅被边缘化,而且被妖魔化,在许多中国人心目中是负面的形象;三是民间信仰缺失,填补这一缺失最具活力的是尚未充分中国化的基督教,基督教以历史空前的过快速度在城乡增长(每年增加约100万教徒),成为正式信徒最多的宗教,削弱了中国宗教文化的民族主体性,急剧地改变着中国宗教原有的结构版图;四是地上地下教群的二元存在,使统一的宗教生态破裂,处在灰色与黑色地带的宗教群体在病态中生存。
2.原因。一是当代主流社会人士放弃儒家温和的“神道设教”理念,趋向于战斗无神论的反宗教思想,视宗教为社会进步的障碍,行动上致力于与宗教作斗争,从而压抑了温和的宗教,却不能有效阻止宗教极端主义的宗教教派流行;二是不重视传统民俗文化,反复不断扫除民间宗教与信仰,结果摧毁了多元通和宗教生态的基础,不仅使民众的信仰需求得不到满足,而且淡化了多神崇拜心理,为以传教为信仰并擅长于基层分散传教的基督一神教扩张性传播,提供了适宜的广大空间;三是主流社会对孔子儒学和老子道学在维护中华民族主体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长期认识不足,反传统的民族虚无主义的流衍深广,“文革”思维仍有影响,弘扬中华文化的力度不够,支撑不起中华文化复兴的大业;四是管理思想和体制不能与时俱新,用老观念、老套路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于是宗教领域二元结构和灰色地带的问题久久不能解决。
(三)宗教生态多元通和模式的重建
1.中国宗教多元通和模式是一种良性生态模式。它是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和多样文化相依共荣在宗教关系上的表现,最有益于宗教自身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最有益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长治久安。它也有益于一国两制与两岸文化和平交流,有益于推动宗教对话与世界和平。而宗教暗中发展,或一教坐大,或宗教关系紧张,或外部干扰不断,都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建工作应有新的特色、新的内涵。
2.多元通和,固本化外。宗教结构的失衡、信仰基础的削弱和生存病态的存在,既然是长期所积,那么重建良性生态当然也非短期之功。在诸多建设中文化建设是软性的,又是较难的,而文化建设中信仰文化重建更是无形的,又是最难的,需要长期推动。文化之间的平衡只能靠文化的力量来实现,舍此,其他手段都不能成功。实行宗教政策与建设宗教生态不是同一层面的问题:在法律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面前,各教一律平等;在建设宗教生态任务面前,要从民族发展全局利益出发,具有战略眼光、宏观目标,把保护民族性文化放在首位。从文化战略上考虑,我们的长远目标是八个字:多元通和,固本化外。“多元通和”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指导下全面开放各种爱国劝善的宗教,将其纳入社会管理视野并加以积极引导。多样性宗教之间一律平等,和谐互尊,还要相互沟通、相互学习,形成爱国守法、行善积德的文化联合体。“固本化外”要求加大中华传统信仰文化重建的力度,继承和发扬中和之道的优良传统,加快各种外来宗教中国化的步伐,使之如同佛教那样成为中国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
3.用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引导宗教生态的重建。在历史上,引导多元宗教的思想是人文的儒学,其宗教观是温和的“神道设教”之说。在今天,引导多元宗教的思想是人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宗教观是温和的无神论。既坚持无神论,又尊重有神论,就是温和的无神论,它是新时期建设宗教多元通和生态的必要社会条件。它与儒学异在不保留天命鬼神的思想空间,同在不反宗教而能加以包容,并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它与以往的无神论同在都不承认神灵实在和灵魂不死,异在它承认宗教存在的必然性与长期性,不赞成与宗教为敌,而要给予尊重,与之合作。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强调以人为本、共同富裕、公平正义、互尊和谐,它是社会主义思想与中华文化的有机结合。在它的指引下,人文理性与科学理性是社会思潮的主流,社会文明得以日趋提升,宗教理性也将不断加强,宗教关系才能走向和谐。科学发展观不仅是社会发展的方略,也是宗教生态重建的路向。新的社会主义文化体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把主导性与广泛性、先进性与多样性统一起来,建成能够满足各民族、各阶层、各地区多种文化需求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4.进一步弘扬孔子儒学和老子道学,促其实现当代转型,展现中华文化的崭新风貌和新时期文化的民族精神,发挥其融合不同文明的传统优势。要早日使儒家的五常(仁、义、礼、智、信)八德(忠、孝、诚、信、礼、义、廉、耻)和道家的道法自然、尊道贵德,重新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普遍伦理的基础,并不断辐射到宗教伦理;用儒家中和之道和道家柔和之道促使各种信仰中温和主义成为主潮流,推动宗教关系日益和谐。儒道互补是中华文化的底色和民族文化标识,是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最强劲柔韧的精神纽带,今后也将如此。陈水扁“台独”势力执政时期,大力推行文化上的“去中国化”,使中华文化良性生态遭到一定破坏,两岸有良知的中国人都感到痛心。我们要引以为戒,反其道而行之,共同致力于中华文化的固本培元工作。
5.有效地推动天主教、基督教神学中国化的事业。作为一神教的基督教,其教义认为“耶稣以外无拯救”,有强烈排他性,容易被西方霸权主义利用,成为对外扩张的助手。这样的基督教不适于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与多元通和宗教生态的需要,必须与儒、道思想相结合,不断地中国化,也就是不断地温和理性化,减弱其排他性,增强其包容性,减弱其洋教性,增强其中华性,才能使它成为中国和谐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异物。中国特色神学建设是基督教适应当代中国社会的关键。西方敌对势力谋图中国基督教化,我们的对策便是基督教中国化。这是保持宗教文化的民族主体性与对外开放性相统一的唯一可行之路。老一辈爱国基督教神学家早已在做神学中国化的工作,并推出一系列理论成果。如赵紫宸的伦理神学、吴雷川的折中神学、谢扶雅的辩证神学、吴耀宗的实践神学、丁光训的博爱神学、陈泽民的和好神学、汪维藩的生生神学,都贯穿着孔子、老子的仁爱中和之道。这一事业尚后继乏人,要大力组织和培育年轻开放而有中华文化素养的基督教学术队伍,他们将肩负起使基督教真正融入中国社会的重任。
6.有序地开放中国民间宗教。中国民间宗教有深厚久远的传统,历来占据中国宗教市场的最大份额。其历史特点:一是多神崇拜,二是神学粗杂,三是融入民俗,四是地方差异,五是边缘存在。其中有独立组织的民间宗教往往有家族传承,有流动性、不稳定性;民俗化的民间宗教(习称民间信仰)则多与村社家族相结合,成为一种民俗文化生活。民间宗教是民间社会的精神依托和稳定要素,也是儒、佛、道三教成长和回归的土壤。它也存在着低俗诡异、妨碍科学的缺陷,有被利用来骗钱害人、煽惑谣言、混淆视听的负面作用,所以需要正确引导和依法管理。目前民间宗教正在自发重建中,社会管理者要视其为正常文化现象,给予合法生存空间,纳入社会生活运行轨道。台湾地区的经验证明,发达的民间宗教与信仰,对于形成中外宗教关系的动态平衡有巨大作用。多年来天主教与基督新教不足百万信徒,不仅未出现过快发展,而且信众数量有下降的趋势。有些少数民族地区不以信仰世界三大宗教为主,而有自己传统的民间宗教,如北方萨满教,南方麽教、师公教、毕摩教、东巴教等,该地民众要求与信仰五大宗教同样的合法信仰权利。因此,开放民间宗教,是消除信仰歧视、实现信仰自由的重要体现,也是重建多元通和宗教生态信仰基础的重要步骤。
7.克服佛教、道教“上层化”、“商业化”倾向,发扬其仁慈天下、爱国尚德、中道不偏、平等互尊的精神,促其更好地面向民间、服务大众,涵养生命、生发智慧,向着道德宗教、文化宗教的方向发展,那么佛、道二教便可为发挥传统的文化优势,为宗教生态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伊斯兰教在十个信教民族的精神生活里居主导地位,其宗教生态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抑制宗教极端主义,提倡宗教温和主义,实现宗教和睦;二是把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宗教认同三者统一起来,牢固树立爱国意识、法律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三是淡化教派意识,改铸“圣战”观念,发扬中国伊斯兰教忠厚教人、和平化世的精神,实现教内团结。
宗教生态论将使中国社会主义者获得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整体观、动态观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努力创建多元通和的中国模式、中国经验,使各种宗教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在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各得其所,各尽其职,以自己的方式为社会和谐发展服务,进而为改善世界的宗教生态、推动文明对话尽一份力量。
(刊载于《世界宗教文化》2012年第3期)
[牟钟鉴,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