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国现行法律文本中的权利性条款的构建在权利理论的发展中受益颇多,但透过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检验,权利性条款还是暴露出欠缺实质理性的内在缺陷。主要表现为:部分权利性条款依然重管理轻权利;就整体而言,权利性条款侧重利益分配却忽视秩序协调,强调权利观念的宣示却未能给出具体的行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