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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遵宪启蒙思想论略

黄遵宪的启蒙思想既是戊戌维新的重要指导思想,同时又开启了五四启蒙思想的先河。他的启蒙思想以西方资产阶级民权思想为指导,以经世致用、爱国救国为目的,表现了创榛辟莽、前驱先路的精神。受时代的局限,黄遵宪始终囿于君主立宪说,没有也不能与封建主义彻底决绝。

黄遵宪(1848—1905),字公度,中国近代一位有着多方面成就并影响中国近代化进程的杰出历史人物,他是近代中国卓越的外交家、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是著名的爱国主义诗人和民俗学家。黄遵宪的一生折射了他急切救治中国人民于水火的启蒙情怀。

一 思想启蒙:高举反汉、宋学的旗帜

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所谓启蒙就是“启封建之蒙”。因此,黄遵宪的启蒙思想主要是对封建主义的批判和对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介绍与实践。

黄遵宪的反封建主义思想,在思想启蒙上主要表现为对汉、宋学的批判。而高扬反汉、宋学的旗帜,在黄遵宪的思想中不仅起源很早,而且贯穿其思想的始终。

清朝道光、咸丰以前,统治中国学术思想界的是汉学和宋学,两派壁垒森严,形同水火,党同伐异,互争正统。但由于两派狭隘的门户之见和脱离实际的学风,所以到鸦片战争前夕,随着清朝国力的下降,外侮日迫,先后衰败了。道、咸以后,有志者为了忧国救时,想从故纸堆中爬出来“经世致用”,于是翻出西汉“通经致用”的今文经学,欲以此来压倒汉学,形成了清朝的今文经学派。在清朝的今文经学派中,虽然有一部分人比较注重经世致用,如龚自珍、魏源等,但到了末流,往往自立新解,附会经说,如康有为的孔子改制的议论,尽管有很强的进取精神,但在考据的方法上即颇多武断和神秘。

黄遵宪的汉、宋观与龚、魏、康不同,他认为儒学(汉学与宋学)与孔学不是一回事,表现出尊孔抑儒的态度。认为“儒乃孔子之履历,非孔子之道术”,“若我孔子,则综九流、冠百家,不得以儒术限”《黄遵宪致梁启超书》(第25号),载《中国哲学》第8辑,三联书店1982年版。。认为汉儒把儒学和孔学混为一谈,从中渗入了大量的“私货”,实为“诬孔子也”;汉以后的宋学,讲纲常名教,性命义理,“实以忠孝之故”;专制帝王推崇孔子,无非是假借“孔子言忠君”的说法,以行其压制之术,这与孔学本身并无关系,也绝不是孔子学说的真义所在。参见丁文江、赵丰田《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92页。

黄遵宪本人并不是经学家,他对经学的认识从学术上讲也不是不刊之论。但是,他对居于统治地位的汉、宋学的批判,体现了他反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的启蒙思想。他不满传统儒生那种厚古薄今、尊古抑今的思想,亦不愿走他们那种“埋头破屋”“皓首穷经”的道路。他认为应当走出书斋,面对社会,“区区汉宋学,焉足尊圣哲”。黄遵宪的这些观点又不期然地与龚自珍、魏源“经世致用”的思想相一致。

从近代思想启蒙运动来看,反对理学家长期以来提倡的禁锢人性发展的“存理灭欲”的蒙昧主义说教,正是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一大内容。黄遵宪反对汉、宋学,力图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主张个性解放,独立、自由地思考和表达自己的思想,在近代思想解放的启蒙运动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 文化启蒙:浓厚的爱国与创新精神

黄遵宪是清末著名的新派诗人。他十五六岁“即学为诗”,一生诗作除史诗《日本杂事诗》外,还写有题材广泛的诗篇,后成《人境庐诗草》等。

黄遵宪的诗歌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爱国与创新,体现出浓厚的文化启蒙精神。

黄遵宪在21岁时写的《杂感》一诗喊出了“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的口号。这一口号向来被文学史家推崇为近代“诗界革命”的宣言,表现了很强的文学革命的意义。若仔细分析全诗,《杂感》中透视的当是“思想革命”的意义。黄遵宪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不是今人不如古人,而是今人胜于古人。他要人们大胆地摆脱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独立、自由地思考和表达自己的思想。这正是从历史进化论的观点,以文学为手段的文化启蒙之所在,也是他反对封建思想的最好表达。黄遵宪主张个性解放,与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然人性论和民主思想相吻合,因此,胡适认为黄遵宪的“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的口号,不仅“可以算是诗界革命的一个宣言”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六),《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中华书局1993年版。,而且也是资产阶级改良派在近代思想启蒙运动中提出的第一个思想解放的口号。这一口号影响到了戊戌思潮兴起时的谭嗣同,也影响到了五四时期的文学革命。

黄遵宪的许多诗充满炽热的爱国激情和忧国忧民的情感。同治十一年他到香港,眼见30年前被英国割让去的香港如今“居然成重镇,高垒矗狼烽”,不禁感叹“山头风猎猎,犹自误龙旗”,认为割让香港,是因清政府的“自误”。他的《琉球歌》,记述光绪三年使日抵达神户时,一位“颓髻斜簪衣惨绿”的琉球“白头老臣”,登上使团轮船“倚墙哭”,出示国王密敕,诉说琉球受日侵吞之苦,恳请清皇朝援救。《冯将军歌》则歌颂了冯子材在中法战争镇南关龙州战役中,英勇打击法国侵略军的爱国行为。他如《悲平壤》《东沟行》《哀旅顺》《哭威海》《马关纪事》《降将军歌》《台湾行》和《度辽将军歌》等,讴歌了甲午战争中坚持抗日的爱国将士,鞭挞贪生怕死的文官武弁。晚年他还写有《出军歌》八首、《军中歌》八首和《旋军歌》八首,每首末字连起来为“鼓勇同行,敢战必胜,死战向前,纵横莫抗,旋师定约,张我国权”。这是鼓舞斗志的爱国主义战歌。

黄遵宪诗中的爱国与创新精神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和积极影响,受到了后人较高的评价。梁启超说:“近世诗人,能熔铸新思想以入旧风格者,当推黄公度。”钱仲联:《人境庐诗草序》,《人境庐诗草笺注》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页。胡适认为“黄遵宪是有意作新诗的”梁启超:《饮冰室文集》之四十五上,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页。;郑振铎认为,“欲在古旧的诗体中,而灌注以新鲜的生命者”,“惟遵宪是一个成功的作者”。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六),《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18页。

三 社会启蒙:人文主义的关怀

康有为在评价戊戌维新运动时指出:“中国变法,自行省之湖南起。”钱仲联:《人境庐诗草序》,《人境庐诗草笺注》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众所周知,湖南的变法不仅早于北京,而且卓有成效。从当时湖南新政的十一个项目中,黄遵宪主办或参与的有整顿刑狱、保卫局、时务学堂、南学堂、湘报馆、迁善所、课吏馆等项,可以说,湖南的各项新政大都与黄遵宪有关。

在这里,笔者无意评述黄遵宪在湖南的各项新政举措,而强调的是他在湖南新政中的社会启蒙意识,以及内中所折射出的人文主义关怀。

湖南新政中卓有成效的一项举措就是创设时务学堂。当时维新派一致认为,变法必先兴民权,兴民权必先开民智,开民智必先育人才,育人才必先变科举兴学校。在湖南时务学堂的创办上,黄遵宪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尽管早在1897年年初湖南即有设立学校之议,但是直到黄遵宪到任后的九月,才正式确定设立时务学堂;二是“学堂而用时务二字与《时务报》同名,亦出公度之意”正先:《黄公度——戊戌维新运动的领袖》,《逸经》1936年第10期。;三是最先提议延请梁启超为中文总教习、李维格为西文总教习的也是黄遵宪。正是黄遵宪在湖南开民智、育人才的一系列作为,受到了顽固派的攻击,叫嚣要将黄遵宪、熊希龄、梁启超等“从严惩办,以杜后患,而绝乱萌”《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472页。

湖南新政的另一重要举措是组织南学会。黄遵宪提出要将南学会办成具有地方议会性质的组织,目的是要开绅智、合大群。黄遵宪的设想得到陈宝箴的支持,并委任他主持其事。这样,南学会就不仅是一个学术团体,而且是新政的议事机关,维新派通过南学会把全省思想进步、有志改革的官僚士绅及一般群众联系起来,一方面向他们传播新知识、新思想,另一方面又可广泛收集会员对新政改革的意见。

在湖南,黄遵宪以按察使的身份倡民权、开民智,提出要让士绅和老百姓共同参与地方政事,体现出极强的人文主义关怀。他多次发布告示和批文,严禁妇女缠足,指斥“缠足一事,贻害无穷,作佣千年,流毒四域”,认为缠足是中华文化退化的最显著标志之一,提出“今以不缠足为富国强种根本”。他历数妇女缠足的弊害为废天理、伤人伦、削人权、害家事、损生命、败风俗、戕种族,指出缠足不仅是严重损害妇女健康和践踏妇女“人权”的残忍行为,而且也是国家富强的最大障碍。他呼吁,为了建立一个能经得起生存竞争的强大民族国家,必须坚决禁止妇女缠足的陋习。黄遵宪严禁缠足的告示,“反复千余言,词旨朗然可诵”胡思敬:《戊戌履霜录》卷4,《党人列传·黄遵宪》。,这表现了黄遵宪对妇女遭受痛苦和耻辱的同情,说明黄遵宪是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一位热心的倡导者。所有这些,都为五四时期湖南妇女的觉醒与解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 政治启蒙:民权说的高扬

黄遵宪一生都在做启蒙的工作,他的诗、文、史著、外交和维新生涯无不反映了这一特点。在政治领域,黄遵宪的启蒙思想主要表现在高扬民权主义的观点,这里仅以他在湖南倡导的“地方自治”为引入口。

黄遵宪地方自治的理论与实践反映了一个先进的知识分子对西方资产阶级学说的向往和对中国传统专制观念的挑战。

黄遵宪认为,从国家全局方面来看应建立起君主立宪制的政体,而局部地区的变法改革的有效措施则是实行地方自治。他说:“苟欲张国力,伸国权,非民族之强,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何以自立?苟欲保民生,厚民气,非地方自治,则秦人视越人之肥瘠,漠不相关,民何由而强?”《黄遵宪致梁启超书》(第33号),《中国哲学》第8辑,三联书店1982年版。黄遵宪认为,在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国,地方官的任命是实行自上而下的“授职制”,这些官吏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百姓负责,因此,改革封建官僚制度便成了新政的首要任务。

黄遵宪的地方自治理论最终落实在保卫局的设立上,他将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思想注入其中,使保卫局兼有地方政权机构的性质。保卫局的设立,封建官吏的权力削弱了,政府与百姓的矛盾得到缓和,百姓开始学会“自治其身”,感到自由的重要和民权的可贵。黄遵宪认为行之数年,老百姓由“自治其身”到“自治其乡”,继之则“由一府一县推之一省,由一省推之天下,可以追共和之郅治,臻大同之盛轨”《黄公度访南学会第一二次讲义》,《湘报》第5号。。这样,开议院建立宪政便成为水到渠成之势。

总的说来,黄遵宪地方自治的理论与实践就是分官权与民,改革封建官制,去郡县专政之弊。他高扬民权主义的思想,这在中国近代的启蒙思想史上是应该大书特书的。

黄遵宪在1902年给梁启超的信中谈到自己早年的学术观点时说:“吾年十六七始从事于学,谓宋人之义理,汉人之考据,均非孔门之学。”《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中华书局1993年版。可见,他对当时占据统治地位的宋学和汉学是持否定态度的。与此同时,黄遵宪又提出“识时贵知今,通情贵阅世”的观点,表示要走出书斋,面向社会,走经世致用的道路。黄遵宪反对汉、宋学,提倡经世致用的启蒙思想,主要源于清初三大思想家顾炎武、黄宗羲、王船山尤其是顾炎武的影响。黄遵宪早年熟读《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黄犁洲全集》《船山遗书》《船山诗草》等,在经世致用、治学方法、诗歌创作和历史地理研究等方面受顾炎武思想影响很大,并且在新的条件下继续前行。面对西方列强入侵中国这一社会现实,黄遵宪不愿做那种只知埋头书屋空谈心性的儒生,为了救国救民,他走上了寻求真理的道路,并且在他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的道路中表现了他的进步的启蒙思想。

黄遵宪是中国近代社会的先进人物,在祖国内忧外患的情况下,他阅历丰富,见识敏锐,不仅关心国家的前途,倡导变法与改革,而且关心民事民瘼,主张分官权与民,兴民权,开民智,其启蒙意义不仅在当时也令后人推崇。但是,在黄遵宪的思想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有种贯穿始终的矛盾:一方面,他看到了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主义制度的必然性,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批判与否定;但另一方面他又不能公开与清朝封建制度决裂,始终在社会改良的前提下徘徊。指出黄遵宪的这一思想矛盾,并不是在苛求或贬低他思想的光辉。受时代的限制,黄遵宪能走到这一步,已实属难能可贵了。

(原载《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