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高龙巴(1)
一
一八一×年十月初,上校汤麦斯·奈维尔爵士,爱尔兰人,优秀的英国军官,带着女儿游历意大利回来,抵达马赛,下榻于鲍伏大旅馆。意兴浓厚的旅客见一样夸一样的风气,不免促成一种反响,使现在许多游历家为了标新立异,竟以荷拉斯的切勿少见多怪一语作为箴言。上校的独养女儿丽第亚小姐,便是这一类爱发牢骚的游客。她觉得《耶稣显容》[1]平淡无奇,活跃的维苏威火山也不见得比伯明罕城中的工厂烟突如何优胜。总之,她对意大利极不满意的是缺少地方色彩,缺少个性。至于何谓地方色彩,何谓个性,还得请读者自己揣摩。几年以前我还懂得这些名词,现在可完全不了解了。最初丽第亚小姐很得意,自以为在阿尔卑斯的那一边能看到些前人未尝寓目的景物,大可回国和一般像姚尔邓先生[2]说的高人雅士谈谈。不久,发觉到处被同胞们占了先招,要找一件不是人尽皆知的东西简直不可能,她便一变而为反对派了。的确,顶扫兴的是,一提到意大利的胜迹,必有人问:“你一定见到某某城某某宫中的那幅拉斐尔罢?那真是意大利最美的东西了。”不料那正是你疏忽了的。既然没时间包罗万象的看到家,还不如一笔抹煞来得干脆。
住在鲍伏大旅馆的时期,丽第亚小姐有件非常懊恼的事。她行囊中带着一幅速写,是勾的塞尼城中班拉斯琪[3]拱门,以为那总没有素描家动过笔的了。不料法兰西斯·范维区夫人在马赛遇到她,拿出纪念册来,在一首十四行诗与一朵枯萎的花瓣之间,居然也有那座拱门,着的是强烈的土黄色。丽第亚小姐一气之下,把自己的速写给了贴身女仆,对班拉斯琪的建筑从此失去了敬意。
奈维尔上校也感染了这种不愉快的心情。他自从太太故世以后,对一切都用女儿的眼光看的。在他心中,意大利千不该万不该使他女儿厌烦,所以它是世界上最可厌的国家。他对于绘画与雕塑固然无话可说,但以打猎而论,他断定是最没出息的地方了:他晒着大太阳在罗马郊外走了好几十里,才不过打到几只不像样的红鹧鸪。
到马赛的第二天,奈维尔请他以前手下的副官埃里斯上尉吃饭。上尉最近在高斯[4]住了六星期,对丽第亚小姐讲了一桩土匪的故事,不但讲得挺好,而且妙在和她在罗马与拿波里之间常听到的盗匪故事截然不同。吃到饭后点心,只剩下两位男人斟着包尔多酒对酌,谈到打猎的时候,上校才知道高斯禽兽之丰富,种类之繁多,没有一个地方比得上。埃里斯上尉说:“那边野猪极多,但你切不可与家猪相混,它们真是太相像了。万一打死了家猪,牧人就跟你找麻烦:他们全副武装的从小树林——他们叫作绿林——中钻出来,要你赔偿他们的牲口,还把你取笑一阵。高斯还有古怪的摩弗仑野羊,别处看不见的,可以说是异兽,但不容易打到。至于麋、鹿、山鸡、小鹧鸪……充塞于高斯岛上的各种禽兽,简直数也数不清。上校,倘若你喜欢打猎,不妨去高斯走一遭。那儿正如我的居停主人说的,你爱打什么野味都可以,从画眉到人为止。”
喝茶的时候,上尉又讲了一柱株连远亲的愤达他[5]。比第一柱更古怪,使丽第亚小姐听得津津有味。他还描写当地风景的奇特、丛莽初辟的气象、岛民性格的特殊、好客的风气与原始的民情,终于使丽第亚小姐对高斯完全入迷了。最后他送她一把美丽的小匕首,其名贵并不在于形状和镶铜的手工,而是在于它的来历。因为是一个有名的土匪情愿让给埃里斯上尉的,保证它杀过四个人。丽第亚拿去插在腰带里,后来放在床头小几上,睡觉以前从鞘里抽出来看了两次。上校却梦见打死了一头摩弗仑野羊,主人要他付代价,他很乐意地照给了,因为那是一只非常奇怪的野兽,身体像野猪,头上长着鹿角,后面拖着一条山鸡的尾巴。
第二天,上校和女儿一同吃早饭,说道:“据埃里斯讲,高斯岛上颇有些珍禽异兽,要不是地方这么远,我倒很想去玩它半个月。”
丽第亚小姐回答:“好啊,为什么不去呢?你管你打猎,我管我画画,埃里斯上尉提到波拿巴[6]小时读书的山洞,要是能画在我的纪念册上,我才高兴呢。”
上校表示一个愿望而得到女儿赞成,也许这还是破天荒第一遭。这个巧合使他大为得意,但他老于世故,有心用激将法说出几点不妥之处,把丽第亚小姐心血来潮的兴致提得更高了。地区荒野,女客旅行诸多不便等等的话,一概不生作用。她什么都不怕:路上要骑马吗?那是她顶喜欢的。要搭营露宿吗?她想到就乐死了。她还说要上小亚细亚去玩呢!总而言之,你说一句,她答一句。因为没有一个英国女子去过高斯,所以她非去不可。将来回到圣·詹姆斯广场,拿出纪念册来给人看的时候,那才妙呢!“亲爱的,为什么你把这张可爱的素描翻过了呢?”“噢!没有什么。那不过是张速写,画的一个高斯有名的土匪,替我们当过向导的。”“怎么!你到过高斯的?……”
法国与高斯之间当时还没有汽船来往,他们只能打听开往海岛的帆船。丽第亚小姐下了决心,认为一定能找到一条立即启碇的船。上校当天就写信到巴黎去,把预定的旅馆房间退掉,同时和一个船主接洽,他的双桅快船便是直放阿雅佐的[7]。船上有两个小房间。他们带足了食物。船主竭力担保,说他有个水手是很高明的厨子,做的鱼虾杂烩汤是独一无二的,他还告诉小姐船上不会不舒服,保证一路风平浪静。
此外,上校依照女儿的意思,限令船主不得搭载任何旅客,并且要把船沿着高斯岛的海岸行驶,以便欣赏山景。
二
动身那天,一切都摒挡就绪,早晨就运上了船。船要等傍晚微风初起的时候才开。在等待期间,上校和女儿在加陶皮哀大街[8]上散步,不料船主过来请求允许他搭载一个亲戚,说是他大儿子的教父[9]的亲戚,为了要事必须回故乡高斯去一趟,苦于没有便船。
玛德船长又补充了几句:“他是一个挺可爱的青年,也是军人,在警卫军的步兵营中当军官,要是那一位还做着皇帝的话,他早已升做上校的了。”
上校回答:“既然他是个军人……”他还没说出“我很乐意他跟我们同船……”丽第亚小姐已经用英文嚷起来了:
“噢,一个步兵军官!(她的父亲是骑兵营的,所以她对别的兵种都瞧不起)……也许是个没教育的,可能晕船,把我们航海的乐趣都给破坏了!”
船主一句英文都不懂,但看到丽第亚噘着美丽的小嘴的神气,似乎也猜到了她的意思,便把他的亲戚大大的夸了一番,保证他极有规矩,出身是班长的家庭,决不打扰上校,因为他,船主,负责把他安置在一个地方,你可以根本不觉得有他这个人。
上校和丽第亚小姐听到高斯有些家庭会父子相传的当班长,未免奇怪。但他们很天真的以为那乘客真是步兵营中的班长,便断定他是个穷小子,船主有心要帮他的忙,倘若是个军官,倒少不得和他攀谈应酬,对付一个班长可不用费心。他是个无足轻重的家伙,只要不和他的弟兄们在一起,上了刺刀,把你带到你不愿意去的地方去。
“你的亲戚晕不晕船?”丽第亚小姐问话的口气不大婉转。
“从来不晕的,小姐。不论在陆地上在海上,他都扎实得像岩石一样。”
“行!那就让他搭船罢。”她说。
“让他搭船罢。”上校也跟着应了一句。说完,他们又继续散步去了。
傍晚五点光景,玛德船长来带他们上船了。在码头上,靠近船长的舢板,他们看到一个高大的青年,蓝外套从上到下都扣着纽子,深色皮肤,黑眼睛炯炯有神,很大,很秀气,模样是个爽直而聪明的汉子。凭他侧着身子站立的习惯[10]和两撇卷曲的胡子,一望而知是个军人。因为那时留胡子的风气尚未时行,警卫军的姿势习惯也还没有人普遍的模仿。
见了上校,年轻人脱下便帽,不慌不忙,措辞很得体的向他道谢。
“我很高兴能帮你的忙,老弟。”上校向他亲热的点点头。
然后他下了舢板。
“你那英国人倒是大模大样的。”那青年放低着声音用意大利文和船主说。
船主把大拇指放在左眼下面,嘴角往两边扯了一下。凡是懂得手势的人,就能知道那意思是说英国人懂得意大利文,并且是个怪物。青年略微笑了笑,向玛德指了指脑门,仿佛说所有的英国人脑筋都不大健全。然后他坐在船主旁边,细细打量那个美丽的旅伴,可并没放肆的神气。
上校和女儿说着英文:“这些法国兵气派都不错,所以很容易当上军官。”
接着他又用法文跟年轻人搭讪:“老乡,你是哪个部队的?”
年轻人用肘子轻轻撞了撞他的亲戚,忍着笑,回答说他是警卫军猎步兵营的,现在属于第七轻装营。
“你有没有参加滑铁卢之战?你年纪还很轻呢。”
“噢,上校,我唯一的一仗就是在滑铁卢打的。”
“那一仗可等于两仗呢。”
年轻的高斯人咬了咬嘴唇。
“爸爸,”丽第亚小姐用英文说,“问问他高斯人是不是很喜欢他们的波拿帕脱?”
上校还没把这句话翻成法文,那青年已经用英文回答了,虽然口音不大纯粹,但还说得不坏。
“你知道,小姐,俗语说得好:哪怕是圣贤,本地也没人把他当做了不起。我们是拿破仑的同乡,或许倒不像法国人那么喜欢他。至于我,虽则我的家庭从前跟他有仇,我可是喜欢他的,佩服他的。”
“原来你会讲英文的!”上校说。
“讲得很坏,你不是一听就知道了吗?”
丽第亚小姐对于这种随便的口吻有些不快,但想到一个班长居然敢对皇帝有仇,不由得笑了。高斯地方的古怪于此可见。她决意拿这一点写上日记。
上校又问:“也许你在英国做过俘虏罢?”
“不,上校。我的英文是我年轻的时候跟一个贵国的俘虏学的。”
接着他向丽第亚小姐说:
“玛德说你们才从意大利回来。小姐,你想必讲的一口好多斯加语[11]。我担心你听我们的土话不大方便。”
上校回答:“意大利所有的方言,小女都懂。她对语言很有天分,不像我这么笨。”
“我们高斯有支民歌,有几句是牧童和牧女说的话,不知小姐能懂吗?
倘若我进入圣洁的天堂,天堂,
倘若在天堂上找不到你,我决不留恋那地方。”
丽第亚小姐觉得他引用这两句歌辞有些放肆,尤其是念这两句的时候的目光,便红着脸回答:“加比斯谷(我懂的)。”
上校问:“此番你回去,是不是有六个月的例假?”
“不,上校。他们要我退伍了[12],大概因为我到过滑铁卢,又是拿破仑的同乡。我此刻回家就像歌谣中说的:希望渺茫,囊橐空空。”
说着,他望着天叹了口气。
上校拿手伸进口袋,拈着一块金洋,想找一句得体的话把钱塞在可怜的敌人手里。
“我也是的,”他故意装着轻松的口吻,“他们也要我退伍了,可是你退伍的薪俸还不够买烟草。喂,班长……”
青年的手正放在舢板的船舷上,上校想把金洋塞在他手里。
他红着脸,挺了挺身子,咬着嘴唇,正待发作,却突然换了一副表情,大声的笑了。上校手里拿着钱,不由得愣住了。
“上校,”年轻人又拿出一本正经的神气,“我要劝你两点:第一,千万别送钱给一个高斯人,有些无礼的同乡会把它摔在你脸上的;第二,别把对方并不要求的头衔称呼对方。你叫我班长,我可是中尉。当然那也差不了多少,可是……”
“中尉!中尉!”上校叫起来了,“可是船主和我说你是班长,而且你的父亲,你上代里所有的人都是班长。”
一听这几句,年轻人不禁仰着身子哈哈大笑,把船主和两个水手也引得笑起来。
末了他说:“对不起,上校。但这个误会真是太妙了,我现在才弄明白。的确,我的家庭很荣幸,上代里颇有些班长。但我们高斯的班长从来没有臂章的。一一〇〇年左右,有些村镇为了反抗山中专制的贵族,选出一批首领,称之为班长。在我们岛上,凡是祖先当过这种保护平民的官职的人家,都自认为光荣的。”
“对不起,先生!”上校大声嚷着,“真是抱歉之至。既然你懂得我误会的原因,希望你多多原谅。”
于是他向他伸出手去。
“这也是我小小的傲气应当受的惩罚,”年轻人还在那里笑着,很亲热地握着英国人的手,“我一点也不怪怨你。既然玛德把我介绍得这么不清不楚,还是让我自己来介绍一下:我叫作奥索·台拉·雷皮阿,职业是退伍的中尉。看到这两条精壮的狗,我料想你是上高斯去打猎的。要是真的,那我很高兴陪你去看看我们的山和绿林……倘若我还没把它们忘了的话。”说着又叹了口气。
那时舢板已经傍着帆船。中尉搀扶丽第亚小姐上去了,又帮着上校攀登甲板。汤麦斯爵士对于那个误会始终有点发窘,不知道得罪了一个有七百年家世的人应当怎么补救,便等不及征求女儿同意,竟约他一同吃晚饭,同时又一再道歉,一再握手。丽第亚小姐果然皱了皱眉头,但认为能够打听一下所谓班长究竟是怎么回事也很有意思。她觉得这客人并不讨厌,甚至还有点儿贵族气息。可惜他太爽直,心情太快乐,不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
上校手里端着一杯玛台尔酒,向客人弯了弯腰,说道:“台拉·雷皮阿中尉,我在西班牙见过不少你们的贵同乡,便是那大名鼎鼎的步兵射击营。”
“是的,他们之中不少人都留在西班牙了。”年轻的中尉神情肃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