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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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隶属沿革

1949年3~4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迤南边区人民自卫军第一支队先后解放宁江、澜沧等县后,成立澜沧区专员公署,辖区内设置澜沧、上允、东朗、溯涛、孟连5县,作为过渡性质的人民政权。1949年8月1日,在宁洱成立思普临时人民行政委员会,辖宁洱、墨江、思茅、六顺、景谷、景东、镇沅、缅宁、双江、沧源、车里、佛海、南峤、镇越、江城、澜沧、宁江、上允、东朗、孟连20县。1949年12月,根据思普临时人民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澜沧区专员公署及所属5县,恢复澜沧县、宁江县,隶思普临时人民行政委员会。

1950年4月16日,奉云南省人民政府令,思普临时人民行政委员会改为云南省宁洱区人民行政专员公署,辖宁洱、思茅、墨江、六顺、景谷、景东、镇沅、车里、佛海、南峤、镇越、江城、澜沧、宁江、沧源15县。1950年7月28日改为云南省普洱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1年1月1日,宁洱县更名为普洱县。

1952年1月1日,改为云南省人民政府普洱区专员公署。同年,沧源划归临沧专区。

1953年1月23日,车里、佛海、南峤、镇越4县及江城县整董乡、六顺县整糯区、思茅县象明区及普文区的部分乡村划出成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后改为自治州)。1953年3月28日,经政务院批准,云南省普洱区专员公署改为云南省思茅专员公署(于1955年5月由普洱迁至思茅),辖普洱、思茅、墨江、六顺、景谷、景东、镇沅、车里、佛海、南峤、镇越、江城、澜沧、宁江14县。与此同时,专署将车里、佛海、南峤、镇越县及江城县整董乡、六顺县整糯区、思茅县象明区和普文区的部分乡村划出,成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政务院1954年9月11日批准),受云南省人民政府领导与思茅专署指导。思茅专区行政区域为普洱、思茅、墨江、景东、景谷、镇沅、澜沧、孟连、江城9县。1953年5月,撤销澜沧县,成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区;撤销宁江县,所属新营盘、雅口两区划归澜沧拉祜族自治区,勐往、勐康两区划归勐海县。1953年7月1日,撤销六顺县,其辖区除整糯区划归西双版纳自治区外,余部并入思茅县。全区县级行政区设置为思茅、普洱、墨江、景东、景谷、镇沅、江城7县和澜沧拉祜族自治区。

1954年5月,撤销江城县,成立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区。1954年6月,从澜沧拉祜族自治区划出的孟连、南卡两区成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区。至此,思茅专区有思茅、普洱、墨江、景东、景谷、镇沅6县及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区、澜沧拉祜族自治区、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区3个县级自治区。

1955年,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区、澜沧拉祜族自治区、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区均改为自治县,全区共有9个县。1955年3月10日,于墨江、红河、元江三县结合部,设立六村办事处(后成立禄春县),墨江县坝溜区的7个乡划归其管辖。

1956年6月,经批准划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区,成立西盟佤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思茅专区县级区划由9县增为10县。

1957年2月14日,新平县那洛、那壮、和平、靛坑、勐真5个乡划归镇沅县;镇沅县金厂、邦迈、平寨、库独木4个乡划归新平县。10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撤销思茅专员公署,将其辖区分别划归邻近地区,但未实行。

1958年11月撤销思茅县,其行政区域并入普洱县。

1959年1月,撤销镇沅县,县属勐大、振泰、里崴、田坝、杏城、古城6个公社并入景谷县,恩乐、文龙公社划归景东县,新抚、团田公社划归墨江县,德安公社划归普洱县,者东公社划归玉溪专区新平县。思茅专区县级行政区划为普洱、墨江、景东、景谷、江城、澜沧、孟连、西盟8县,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整董乡划归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1961年3月1日,恢复镇沅县建制,以原划归景谷、景东的8个公社为镇沅县行政区域。

1964年8月18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思茅专区。

1965年3月5日,西盟佤族自治县正式建立。至此,全区县级行政区划为普洱、墨江、景东、景谷、镇沅、江城、澜沧、孟连、西盟9县。

1967年3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部队按中央有关指示对地方机关实行军事管制,进驻思茅专区机关,成立思茅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行政区域不变。1968年9月13日,成立思茅专区革命委员会。

1969年9月10日,经思茅专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普洱县红武镇改为专区直辖镇,成立思茅专区红武镇革命委员会,行使县级革命委员会权力。1969年11月29日,红武镇改名为思茅镇,普洱县南屏公社划归思茅镇管辖,全区县级行政区划在原来9县基础上增设1镇,为9县1镇。

1971年,思茅专区改称思茅地区,思茅专区革命委员会改称思茅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5月9日,云南省通知撤销思茅地区革命委员会,恢复云南省思茅地区行政公署。

1979年2月,正式恢复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其行政区域同前。1979年7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墨江县,在原墨江县辖区成立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1981年5月9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思茅县。

1985年12月15日撤销普洱县,建立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12月20日,撤销景东县,建立景东彝族自治县;12月25日,撤销景谷县,建立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至此,全区10个县中,除思茅、镇沅2个县外,其他8个县均为民族自治县。

1987年2月,经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红河县三村、垤玛两区(面积363.8平方公里)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那哈、龙坝两区(面积456平方公里)共4个区的行政区域划出,设黑树林区工作委员会和区办事处(副县级建制),以便加强对这一地区工作的领导,黑树林区工委由墨江代管。

1988年7月,按中共云南省委通知,撤销黑树林区工作委员会,所辖4个区仍归原划出县管辖。

1990年2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镇沅县,设立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1993年3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思茅县设立思茅市,行政区域不变。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思茅地区村级体制改革开始,至2000年12月全面完成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至此,思茅地区辖9县1市,121个乡(镇)(其中,民族自治乡13个,镇28个), 995个行政村(其中,村民委员会991个,街道办事处4个)。

2003年10月3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的批复》,同意云南省撤销思茅地区,设立思茅市。原县级思茅市行政区域为翠云区行政区域。思茅市辖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翠云区。

2006年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思茅市十个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批准,翠云区撤销云仙彝族乡和震东乡,设立新的云仙彝族乡,辖原云仙彝族乡和震东乡行政区域范围。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撤销把边乡,其行政区域并入磨黑镇;撤销凤阳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宁洱镇。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撤销碧溪乡、双龙乡和忠爱桥乡,将原碧溪乡、双龙乡和忠爱桥乡的曼平、曼嘎、新联3个村委会所辖行政区域并入联珠镇,并将原忠爱桥乡的丙蚌、回龙、民兴3个村委会划归通关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撤销钟山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威远镇;撤销边江乡,其行政区域并入永平镇。景东彝族自治县撤销永秀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大朝山东镇;撤销者后乡,其行政区域并入文井镇。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撤销三章田乡和者东乡,设立者东镇,辖原者东乡和三章田乡行政区域范围;撤销里崴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勐大镇。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撤销红疆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勐烈镇。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撤销南雅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娜允镇。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撤销勐朗镇、东朗哈尼族乡和谦迈乡,将东朗乡与勐朗镇合并,设置勐朗镇,并将谦迈乡看马山、布老、包麦地3个村委会划归勐朗镇;撤销糯扎渡乡,设立糯扎渡镇,并将谦迈乡竜山、谦迈、落水洞3个村委会划归糯扎渡镇;撤销新城乡,其行政区域并入谦六彝族乡。西盟佤族自治县撤销西盟镇和莫窝乡,设立勐卡镇,辖原西盟镇和莫窝乡行政区域范围。

2007年1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云南省思茅市及相关县区更名的批复》,同意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更名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思茅市翠云区更名为普洱市思茅区。普洱市辖思茅区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至此,普洱市辖1区9县,103个乡(镇)(其中,镇30个、乡61个、民族自治乡12个),居民委员会42个,村民委员会99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