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宗教信仰的后基础主义基础:在普遍主义和信仰主义之间
作为一种元理论,基础主义认为,所有人类信念最终都依赖于一个或几个不证自明的信念。这些信念便被作为我们所有信念的不变基础。这样一种基础主义在当代哲学和神学出现之前曾是一种天经地义的学说,虽然哲学家和神学家们关于什么样的信念可以充当这样的基础信念一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当然,即使是在今天,它也仍不乏坚定的捍卫者。但总的来说,一个人在现在至少感到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明才能倡导这样的基础主义。例如,在当代宗教哲学中,许多人现在都感到,我们一方面很难把宗教信念看作是我们所有其他信念的基础,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很难认为它们是建立在别的什么终极基础(如科学信念)之上的。但基础主义的这种瓦解并不意味着,从现在起,宗教信念,或任何别的信念,由于失去了这样一种绝对的基础,就都属于纯粹个人的怪僻,因此我们可以持任何我们愿意持的信念。相反,笔者认为人们仍可以像以前一样坚定地持其所持的宗教信仰,就像他们仍可以像以前一样坚定地持其所持的其他信念一样。换言之,宗教信仰,就像人们的任何其他信念一样,在基础主义之后,仍有其坚实的基础。在这篇论文中,笔者想提出一种维特根斯坦主义关于宗教信念之“后基础主义”基础的概念。具体地说,这是一个关于在宗教信念与人们所有的其他信念之间、在人们的各种信念与它们的生活实践之间、和在具有不同信念和生活实践的不同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广泛的动态平衡系统概念。在这样一个广泛的动态平衡系统中,没有一种东西,包括宗教信念,可以作为所有别的东西和这个整体的绝对基础,同时也没有一个东西,包括宗教信念,不对别的东西和这个整体部分地起着基础作用。但是,由于把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与宗教哲学联系起来常常使人们想起“维特根斯坦主义的信仰论”,笔者将首先讨论加拿大哲学家尼尔森(Kai Nielsen,1926—)长期来对维特根斯坦作为一个信仰主义者的批评,和英国哲学家菲利浦斯(D.Z.Phillips,1934—2006)持续的对维特根斯坦所做的信仰主义扭曲,从而试图表明,不仅维特根斯坦不是像尼尔森所说的那样是一个信仰主义者,而且由菲利浦斯所倡导的那种信仰主义(尽管他用着维特根斯坦的名义)是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背道而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