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总引】
坎特伯雷故事由此开始
当四月带来它那甘美的骤雨,
让三月里的干旱湿进根子去,
让浆汁滋润每棵草木的茎脉,
凭其催生的力量使花开出来;
当和风甜美的气息挟着生机,
吹进树林和原野上的嫩芽里,
年轻的太阳也已进入白羊座,[1]
已把白羊座一半的路程走过;
整夜里睁着眼睛睡觉的小鸟
现在纷纷啼唱着各自的曲调——
这是大自然拨弄出它们心声;
这时候人们也就渴望去朝圣,
游方僧也就去寻访异地他乡,
去各地知名于世的神龛圣堂。
无论英格兰各郡的东西南北,
人们尤其要去的是坎特伯雷,[2]
去拜谢荣登天堂的殉难圣徒,[3]
因为人们有病时他给予救助。
就在这时节,就在其中某一天,
我正住在萨瑟克的泰巴旅店,[4]
已经满心虔敬地准备好登程,
专诚去坎特伯雷那地方朝圣。
在那天傍晚,有二十九位旅客
来到了这客店,他们形形色色,
一位位都是在路上萍水相逢,
现在结了伴跨着坐骑去朝圣,
而坎特伯雷是他们去的地方。
旅店的房间和马厩都很宽敞,
把我们个个安顿得十分舒适。
不久后太阳从地平线上消失,
我同他们每个人都作过交谈,
很快就成了他们当中的一员。
大家约定好,来日上路要起早,
而路上的情形,下面我会说到。
但既然我有相当充裕的时间,
在我进一步细述这故事之前,
我觉得比较合情合理的做法
是根据我对他们各人的观察,
把我看到的情况全告诉你们:
他们是什么人,属于哪个阶层,
还要说说在旅店里穿的衣裳。
现在我就从一位骑士开始讲。
骑士
这位骑士是个勇敢的男子汉,
从他一开始骑着马闯荡人间,
就热爱骑士精神和荣誉正义,
就讲究慷慨豁达与温文有礼。
他为他主公立下了赫赫战功,
他南征北战处处都留下行踪,
在基督徒世界或在异教之邦,
他都因为有勇气而备受颂扬。
攻下亚历山大城就有他在场;[5]
他在普鲁士的多次庆功宴上,
比各国骑士优先,坐上了首席;
与身分同他一样的基督徒比,
他在立陶宛、俄罗斯战功最大;
围攻阿尔赫西拉斯他也参加,[6]
并且驰骋在柏尔马利亚作战;[7]
他与人一起把阿塔利亚攻占,[8]
也把阿亚斯攻克;在地中海上[9]
他同一大批高贵的战士出航。
他曾十五次投入殊死的战斗,
又为我们的信仰,三次把敌手
杀死在特莱姆森的比武场上。[10]
他一度侍奉帕拉希亚的君王,[11]
在那段时间里我们这位骑士
征讨土耳其异教徒的另一支:
每次赢得最高荣誉的总是他。
他极其勇敢同时又世事洞达,
举止的温和简直就像是姑娘;
一生中不管遇到怎样的对象,
他从来都不曾说过一句粗话。
这骑士真是忠贞、完美又温雅。
现在我告诉你们他那副装备:
他的马虽好,衣着却并不华美;
身上那一袭粗布的无袖长衣
被他的锁子甲弄得满是污迹;
因为他是远征后刚乘船归来,
接着便上路来进行这次朝拜。
扈从
他有个儿子随行,这年轻扈从
正在恋爱,他精神振奋又英勇,
有一头像是火钳烫出的鬈发。
依我看,他年纪约在二十上下;
个子同一般的人相差并不多,
但孔武有力而且出奇地灵活。
他一度随同骑士团远征各地,
到过佛兰德斯、阿图瓦、皮卡第,[12]
时间虽很短,然而表现却不坏,
为的是博取他心上人的青睐。
他绣花的衣裳像是草地一片,
满是白花和红花,新鲜又娇艳。
整天里他不是唱歌就是吹笛,
就像五月天充满了青春朝气。
他穿着短衫,那袖子又肥又大。
他精于骑术,善于驾御他的马;
他能文能诗,能作曲又能跳舞,
能绘画还能骑马执矛去比武。
炽热的爱火在他的心中燃烧,
使他夜里睡得同夜莺一样少。
他谦逊有礼,乐于帮人家一手;
到了餐桌上,他总为父亲切肉。
跟班
骑士还带有一名跟班,他这趟
没多带仆从,因为他爱这样闯;
跟班的外衣和兜帽全是绿色;
腰带下有一筒利箭稳稳挂着;
孔雀毛的箭羽,箭镞闪闪熠熠——
这箭从没因箭羽萎蔫而落地——
他善于修整武器,因为是乡勇,[13]
而他手中握着的,是一张硬弓。
他脸色黝黑,短发盖在头四周。
论林中狩猎,他可是一把好手。
他的手臂上套着好看的护腕,
身子的一旁是他的盾牌和剑;
另一边则是寒光闪闪的匕首,
它制作精良,锋利得就像矛头。
他胸前闪着白银的圣徒像章,[14]
一只号角挂在他绿色肩带上——
是个护林人,我想我猜得不错。
修女院院长
还有一位女修道院院长嬷嬷,
她浅浅的笑容谦和而又纯真,
她的痛骂是说声“圣罗伊作证”;[15]
大家对她的称呼是蔷薇女士。
听她唱歌要等到她做礼拜时,
她唱的圣歌带鼻音最是动人;
她讲的法语流利但不够标准——
是从斯特拉特福学来的腔调,[16]
因为巴黎的法语她从未听到。
她餐桌上的礼仪学得很到家;
没一点食物会从她唇间掉下,
她手指不会蘸到调味汁里面。
她小心翼翼把食物送到嘴边,
决不让一点一滴往她胸前掉——
讲究礼节与礼仪是她的爱好。
她的上嘴唇总是擦得很干净,
所以杯沿没一点油腻的唇印,
尽管已就着杯子喝了好几次;
用餐时她好一派得体的举止。
可以看出,她性格开朗兴致高,
既让人舒服,对人又亲切友好;
她尽力让举动显示高贵气度,
表明她是懂宫廷礼仪的人物——
这一切表现使得她颇受尊敬。
要说到那种仁厚温柔的感情,
她是满腔慈悲,一肚子好心肠,
看到一只老鼠夹住在捕机上
死去或流血,她就会满面泪流。
她养几条小狗,给它们喂烤肉,
或者也给喂牛奶和精白面包;
只要这中间有一只竟然死掉
或挨了棍子抽打,她准会哭泣——
她有满腔的柔肠、仁爱的心地。
她修女的头巾折得恰到好处;
鼻子匀称,亮如玻璃的灰眼珠;[17]
小小的嘴更显得又红又娇柔;
说真的,她还有个白皙的额头——
我看这几乎就有一拃那么宽,
因为她身高完全同常人一般。
我还注意到她的斗篷做得好。
她臂上有一串珊瑚念珠环绕,
中间隔着绿色的饰珠一颗颗,[18]
这串念珠上有个金胸针闪烁——
上有加王冠标记的A字大写,
下面是句拉丁语:爱战胜一切。
三位教士
她还有三位教士同她一起走——[19]
修女
还有位修女,那可是她的副手。
修道士
这是一位出人头地的修道士;
很有气概,可以当小寺院住持;
眼下他管隐修院的院外产业。
他马厩中颇多骏马,又爱行猎,
骑马外出时人们就可以听到
他马具上的铃铛在风中晃摇,
那铃铛声十分清晰十分响亮,
同他主持的小教堂钟声相当。
至于圣马乌鲁斯或者圣本笃[20]
定下的规矩,陈旧又过于严酷,
这修士就让陈旧的东西消逝,
他按当今世界的方式过日子。
有的经文说打猎的人不圣洁,
说修士如果不注意生活细节,
就像是一条已经离开水的鱼,
就是说隐士已经不像在隐居;
他认为这说法不值一个牡蛎——
而前面那句不值拔光毛的鸡。
我认为他这种说法没有错误。
为什么他得在隐修院里啃书,
钻研来钻研去,弄得自己发疯?
干吗照圣奥古斯丁的话做人,[21]
动手操劳对世人又有什么好?
圣奥古斯丁尽可自己去操劳。
所以他日日夜夜总像个骑手,
还养着同鸟一样飞快的猎狗;
他的唯一爱好不过是骑着马
把野兔追猎:为此他不惜代价。[22]
我看到他袖口镶着灰色毛皮,
而这种毛皮的质量全国第一;
另外还有个金别针非常精巧,
在他的颏部底下扣住他兜帽——
别针大的一头还有个同心结。
他谢顶的头像玻璃那样光洁,
脸也一样,就像抹了油那么亮。
这是位富态的老爷,相貌堂堂;
他微微鼓出的眼睛又亮又活,
就像是锅子下面炉子里的火;
他皮靴柔软,他的马非同一般,
这高级教士的确是非常体面:
他并不苍白,决非消瘦的饿鬼;
烤熟的肥天鹅最合他的口味;
他的坐骑很和驯,颜色如栗子。
托钵修士
这是位让人难忘的托钵修士,
得到特许在一定区域内行乞:
他很神气,在四个这种教团里[23]
没人能讲他这么多调情故事。
他给很多年轻的女子办婚事,
所有花费都由他掏腰包付账。[24]
他可是他教团里的高贵栋梁。
在他活动的那个区域,小地主
都喜爱他这人物并同他相熟,
城里的有钱女人也同样如此;
因为据他自己说,他当忏悔师
要比教区里的教士更加适宜,
因为他得到批准,有这种权力。
他听人家忏悔时既十分和蔼,
赦免人家罪孽时更令人愉快。
要他同意人家的悔罪并不难——
只要他知道将得到大笔捐款;
因为谁肯向贫苦的教团捐钱,
就表明他已悔罪,已获得赦免;
谁捐钱,这托钵修士就敢发誓,
说这人对自己的罪已有认识,
因为很多人心肠硬得不会哭,
尽管罪孽使他们感到很痛苦。
所以人们尽管不祈祷不哭泣,
只要向托钵修士捐钱就可以。
兜帽里他总塞满了小刀、别针。
为的是送给年轻漂亮的女人;
他的确有着令人愉快的嗓音,
既很会唱歌又弹得一手好琴。
唱歌比赛,夺走锦标的准是他。
他颈项雪白,白得就像鸢尾花;
而且他强壮得像是武士一般。
他熟悉每个城镇的客店酒馆,
熟悉那些老板和侍女远胜过
熟悉女乞丐或者麻风病患者;
他是这么个体面人,很有身分,
怎么能结识生了麻风病的人?
这样做对他来说非常不妥当,
非常不体面;同这种贫民交往
决不会给他带来任何的好处;
但是对于卖粮食的人和富户——
总之,在一切对他有利的地方,
他谦逊有礼乐于给人家帮忙。
再没有一个人比他更有德行。
全教团数他最有乞讨的本领;
他付一笔款子才得到那特许,[25]
才有权不让别人进他的领域;
哪怕有寡妇穷得鞋也穿不起,
可他开口说“太初”就叫人欢喜,[26]
结果临走前总得到一点施舍。
他收的租金远不如乞讨所得。
他有时像小狗那样胡闹一通,
而在裁定日却能够大起作用:[27]
这时他不像住修道院的修士,
不像穿着旧大氅的饱学之士,
倒像是一位教皇或主教大人,
穿着精纺细织的双料短斗篷,
就像钟刚出铸模时那样挺括。
他拿腔作调,常咬着舌尖说话,[28]
以为这样说出的英语才动听;
他唱罢歌曲,接着就弹起竖琴,
他的双眼在眼眶里忽闪忽闪,
就像星星在一个霜冻的夜晚。
这体面的托钵修士名叫休柏。
商人
他胡须一半朝右而一半朝左——[29]
这商人身穿花色衣,骑着大马。
做他帽子的,是佛兰德斯水獭;
他的靴子扣得又牢靠又美观。
他发表见解时神情颇为庄严,
总在强调他如何使利润增长。
米德尔堡和奥威尔之间通航,[30]
他认为应不惜代价确保安全。
他善于买卖外汇,用外币赚钱。[31]
这个体面人很会用他那天分;
没有人知道他还有债务在身,
尽管他又做买卖又向人借债,
但言谈举止做生意很有气派。
不管怎么讲,他确实是个人物;
可是说实话,他大名我没记住。
学士
这一位是牛津来的饱学之人,
多年来他研究逻辑这门学问。
他的马瘦骨嶙峋像是个草耙,
而要说胖却怎么也轮不到他。
我说,看上去他枯瘦而又严肃,
一件短短的外套早经纬毕露,
因为至今还不曾拿到过薪水——
他不识时务,得不到教会职位。[32]
他不爱提琴、竖琴或华丽衣服,
宁可在床头放上二十来本书——[33]
书中的哲学出自亚里士多德,
书外的封皮做成黑色或红色。
他对哲理和炼金术非常精通,
但是钱箱里没有黄金供他用;
从朋友那里得到的所有接济
他已全部都用于学术和书籍;
对于给他钱、支持他研究的人,
他热心祈祷,祝福他们的灵魂。
他的心思大部分用在学问上,
不是必要的话他一个字不讲,
讲起来则头头是道,提纲挈领,
而见解之精到令人肃然起敬。
他讲的内容多是道德和道义,
他爱做的事不外施教与学习。
律师
这是位细心明智的高级律师,[34]
常被邀请去圣保罗教堂议事,[35]
在那里他也是一位杰出的人。
他大受敬重是由于他的审慎——
至少看来是这样;他语言精练,
曾受到皇家任命并拥有全权,
一度是法官坐在巡回法庭上。
他的学识以及他崇高的声望
为他赢得了酬金和高贵袍服。
在购置地产上没人像他突出;
总在交易中取得地产所有权,
而他的契据上很难找到缺点。
世界上没有人像他这样忙碌,
而看来他比实际上还要忙碌。
从威廉一世以来的每件案例[36]
和判决结果,都在他心中牢记。
他还能起草契约或法律文件,
他的文字中找不到漏洞、缺陷;
每一条法令法规他都记清楚。
他骑在马上,穿的衣服很朴素,
丝质腰带上只有点金属装饰——
关于他穿着,我说到这里为止。
平民地主
有个平民身分的地主陪伴他;[37]
这人的胡须白得就像雏菊花。
他脸色红润,性格爽直又大胆,
最爱以浸过酒的面包当早餐。
他一向的宗旨就是活得舒适,
因为他愿做伊壁鸠鲁的弟子;
他的观点是:完完全全的欢快
就是幸福,这幸福真切又实在。
他的家很大,他是这一家之主;
在家乡,他是款待客人的圣徒。
他的面包和啤酒质量第一流,
没有谁藏有他那么多的好酒。
他的家里总备有大量的菜肴,
鱼呀肉呀这一类东西真不少——
他家的酒菜多得像雪片一样,
还有无数的美味你不难想象。
一年里各个时节不断地在变,
他随之更改他的午餐和晚宴。
他的笼子里养着许多肥鹧鸪,
鱼塘中鲤鱼和狗鱼不计其数。
要是餐具不备齐,酱汁不辛辣,
他家的那个厨师可就倒霉啦。
他总把一张餐桌放在大厅里,
桌上整天都安排得有条有理。
治安法官开庭时他主持法庭;
又多次出席议会,代表他的郡。
他的腰带白得像早晨的牛奶,
腰带上挂着匕首和缎子钱袋。
他曾当过本郡审计官和郡长,
哪里的平民地主有他这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