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特伯雷故事(译文名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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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总引】

坎特伯雷故事由此开始

当四月带来它那甘美的骤雨,

让三月里的干旱湿进根子去,

让浆汁滋润每棵草木的茎脉,

凭其催生的力量使花开出来;

当和风甜美的气息挟着生机,

吹进树林和原野上的嫩芽里,

年轻的太阳也已进入白羊座,[1]

已把白羊座一半的路程走过;

整夜里睁着眼睛睡觉的小鸟

现在纷纷啼唱着各自的曲调——

这是大自然拨弄出它们心声;

这时候人们也就渴望去朝圣,

游方僧也就去寻访异地他乡,

去各地知名于世的神龛圣堂。

无论英格兰各郡的东西南北,

人们尤其要去的是坎特伯雷,[2]

去拜谢荣登天堂的殉难圣徒,[3]

因为人们有病时他给予救助。

就在这时节,就在其中某一天,

我正住在萨瑟克的泰巴旅店,[4]

已经满心虔敬地准备好登程,

专诚去坎特伯雷那地方朝圣。

在那天傍晚,有二十九位旅客

来到了这客店,他们形形色色,

一位位都是在路上萍水相逢,

现在结了伴跨着坐骑去朝圣,

而坎特伯雷是他们去的地方。

旅店的房间和马厩都很宽敞,

把我们个个安顿得十分舒适。

不久后太阳从地平线上消失,

我同他们每个人都作过交谈,

很快就成了他们当中的一员。

大家约定好,来日上路要起早,

而路上的情形,下面我会说到。

但既然我有相当充裕的时间,

在我进一步细述这故事之前,

我觉得比较合情合理的做法

是根据我对他们各人的观察,

把我看到的情况全告诉你们:

他们是什么人,属于哪个阶层,

还要说说在旅店里穿的衣裳。

现在我就从一位骑士开始讲。

骑士

这位骑士是个勇敢的男子汉,

从他一开始骑着马闯荡人间,

就热爱骑士精神和荣誉正义,

就讲究慷慨豁达与温文有礼。

他为他主公立下了赫赫战功,

他南征北战处处都留下行踪,

在基督徒世界或在异教之邦,

他都因为有勇气而备受颂扬。

攻下亚历山大城就有他在场;[5]

他在普鲁士的多次庆功宴上,

比各国骑士优先,坐上了首席;

与身分同他一样的基督徒比,

他在立陶宛、俄罗斯战功最大;

围攻阿尔赫西拉斯他也参加,[6]

并且驰骋在柏尔马利亚作战;[7]

他与人一起把阿塔利亚攻占,[8]

也把阿亚斯攻克;在地中海上[9]

他同一大批高贵的战士出航。

他曾十五次投入殊死的战斗,

又为我们的信仰,三次把敌手

杀死在特莱姆森的比武场上。[10]

他一度侍奉帕拉希亚的君王,[11]

在那段时间里我们这位骑士

征讨土耳其异教徒的另一支:

每次赢得最高荣誉的总是他。

他极其勇敢同时又世事洞达,

举止的温和简直就像是姑娘;

一生中不管遇到怎样的对象,

他从来都不曾说过一句粗话。

这骑士真是忠贞、完美又温雅。

现在我告诉你们他那副装备:

他的马虽好,衣着却并不华美;

身上那一袭粗布的无袖长衣

被他的锁子甲弄得满是污迹;

因为他是远征后刚乘船归来,

接着便上路来进行这次朝拜。

扈从

他有个儿子随行,这年轻扈从

正在恋爱,他精神振奋又英勇,

有一头像是火钳烫出的鬈发。

依我看,他年纪约在二十上下;

个子同一般的人相差并不多,

但孔武有力而且出奇地灵活。

他一度随同骑士团远征各地,

到过佛兰德斯、阿图瓦、皮卡第,[12]

时间虽很短,然而表现却不坏,

为的是博取他心上人的青睐。

他绣花的衣裳像是草地一片,

满是白花和红花,新鲜又娇艳。

整天里他不是唱歌就是吹笛,

就像五月天充满了青春朝气。

他穿着短衫,那袖子又肥又大。

他精于骑术,善于驾御他的马;

他能文能诗,能作曲又能跳舞,

能绘画还能骑马执矛去比武。

炽热的爱火在他的心中燃烧,

使他夜里睡得同夜莺一样少。

他谦逊有礼,乐于帮人家一手;

到了餐桌上,他总为父亲切肉。

跟班

骑士还带有一名跟班,他这趟

没多带仆从,因为他爱这样闯;

跟班的外衣和兜帽全是绿色;

腰带下有一筒利箭稳稳挂着;

孔雀毛的箭羽,箭镞闪闪熠熠——

这箭从没因箭羽萎蔫而落地——

他善于修整武器,因为是乡勇,[13]

而他手中握着的,是一张硬弓。

他脸色黝黑,短发盖在头四周。

论林中狩猎,他可是一把好手。

他的手臂上套着好看的护腕,

身子的一旁是他的盾牌和剑;

另一边则是寒光闪闪的匕首,

它制作精良,锋利得就像矛头。

他胸前闪着白银的圣徒像章,[14]

一只号角挂在他绿色肩带上——

是个护林人,我想我猜得不错。

修女院院长

还有一位女修道院院长嬷嬷,

她浅浅的笑容谦和而又纯真,

她的痛骂是说声“圣罗伊作证”;[15]

大家对她的称呼是蔷薇女士。

听她唱歌要等到她做礼拜时,

她唱的圣歌带鼻音最是动人;

她讲的法语流利但不够标准——

是从斯特拉特福学来的腔调,[16]

因为巴黎的法语她从未听到。

她餐桌上的礼仪学得很到家;

没一点食物会从她唇间掉下,

她手指不会蘸到调味汁里面。

她小心翼翼把食物送到嘴边,

决不让一点一滴往她胸前掉——

讲究礼节与礼仪是她的爱好。

她的上嘴唇总是擦得很干净,

所以杯沿没一点油腻的唇印,

尽管已就着杯子喝了好几次;

用餐时她好一派得体的举止。

可以看出,她性格开朗兴致高,

既让人舒服,对人又亲切友好;

她尽力让举动显示高贵气度,

表明她是懂宫廷礼仪的人物——

这一切表现使得她颇受尊敬。

要说到那种仁厚温柔的感情,

她是满腔慈悲,一肚子好心肠,

看到一只老鼠夹住在捕机上

死去或流血,她就会满面泪流。

她养几条小狗,给它们喂烤肉,

或者也给喂牛奶和精白面包;

只要这中间有一只竟然死掉

或挨了棍子抽打,她准会哭泣——

她有满腔的柔肠、仁爱的心地。

她修女的头巾折得恰到好处;

鼻子匀称,亮如玻璃的灰眼珠;[17]

小小的嘴更显得又红又娇柔;

说真的,她还有个白皙的额头——

我看这几乎就有一拃那么宽,

因为她身高完全同常人一般。

我还注意到她的斗篷做得好。

她臂上有一串珊瑚念珠环绕,

中间隔着绿色的饰珠一颗颗,[18]

这串念珠上有个金胸针闪烁——

上有加王冠标记的A字大写,

下面是句拉丁语:爱战胜一切。

三位教士

她还有三位教士同她一起走——[19]

修女

还有位修女,那可是她的副手。

修道士

这是一位出人头地的修道士;

很有气概,可以当小寺院住持;

眼下他管隐修院的院外产业。

他马厩中颇多骏马,又爱行猎,

骑马外出时人们就可以听到

他马具上的铃铛在风中晃摇,

那铃铛声十分清晰十分响亮,

同他主持的小教堂钟声相当。

至于圣马乌鲁斯或者圣本笃[20]

定下的规矩,陈旧又过于严酷,

这修士就让陈旧的东西消逝,

他按当今世界的方式过日子。

有的经文说打猎的人不圣洁,

说修士如果不注意生活细节,

就像是一条已经离开水的鱼,

就是说隐士已经不像在隐居;

他认为这说法不值一个牡蛎——

而前面那句不值拔光毛的鸡。

我认为他这种说法没有错误。

为什么他得在隐修院里啃书,

钻研来钻研去,弄得自己发疯?

干吗照圣奥古斯丁的话做人,[21]

动手操劳对世人又有什么好?

圣奥古斯丁尽可自己去操劳。

所以他日日夜夜总像个骑手,

还养着同鸟一样飞快的猎狗;

他的唯一爱好不过是骑着马

把野兔追猎:为此他不惜代价。[22]

我看到他袖口镶着灰色毛皮,

而这种毛皮的质量全国第一;

另外还有个金别针非常精巧,

在他的颏部底下扣住他兜帽——

别针大的一头还有个同心结。

他谢顶的头像玻璃那样光洁,

脸也一样,就像抹了油那么亮。

这是位富态的老爷,相貌堂堂;

他微微鼓出的眼睛又亮又活,

就像是锅子下面炉子里的火;

他皮靴柔软,他的马非同一般,

这高级教士的确是非常体面:

他并不苍白,决非消瘦的饿鬼;

烤熟的肥天鹅最合他的口味;

他的坐骑很和驯,颜色如栗子。

托钵修士

这是位让人难忘的托钵修士,

得到特许在一定区域内行乞:

他很神气,在四个这种教团里[23]

没人能讲他这么多调情故事。

他给很多年轻的女子办婚事,

所有花费都由他掏腰包付账。[24]

他可是他教团里的高贵栋梁。

在他活动的那个区域,小地主

都喜爱他这人物并同他相熟,

城里的有钱女人也同样如此;

因为据他自己说,他当忏悔师

要比教区里的教士更加适宜,

因为他得到批准,有这种权力。

他听人家忏悔时既十分和蔼,

赦免人家罪孽时更令人愉快。

要他同意人家的悔罪并不难——

只要他知道将得到大笔捐款;

因为谁肯向贫苦的教团捐钱,

就表明他已悔罪,已获得赦免;

谁捐钱,这托钵修士就敢发誓,

说这人对自己的罪已有认识,

因为很多人心肠硬得不会哭,

尽管罪孽使他们感到很痛苦。

所以人们尽管不祈祷不哭泣,

只要向托钵修士捐钱就可以。

兜帽里他总塞满了小刀、别针。

为的是送给年轻漂亮的女人;

他的确有着令人愉快的嗓音,

既很会唱歌又弹得一手好琴。

唱歌比赛,夺走锦标的准是他。

他颈项雪白,白得就像鸢尾花;

而且他强壮得像是武士一般。

他熟悉每个城镇的客店酒馆,

熟悉那些老板和侍女远胜过

熟悉女乞丐或者麻风病患者;

他是这么个体面人,很有身分,

怎么能结识生了麻风病的人?

这样做对他来说非常不妥当,

非常不体面;同这种贫民交往

决不会给他带来任何的好处;

但是对于卖粮食的人和富户——

总之,在一切对他有利的地方,

他谦逊有礼乐于给人家帮忙。

再没有一个人比他更有德行。

全教团数他最有乞讨的本领;

他付一笔款子才得到那特许,[25]

才有权不让别人进他的领域;

哪怕有寡妇穷得鞋也穿不起,

可他开口说“太初”就叫人欢喜,[26]

结果临走前总得到一点施舍。

他收的租金远不如乞讨所得。

他有时像小狗那样胡闹一通,

而在裁定日却能够大起作用:[27]

这时他不像住修道院的修士,

不像穿着旧大氅的饱学之士,

倒像是一位教皇或主教大人,

穿着精纺细织的双料短斗篷,

就像钟刚出铸模时那样挺括。

他拿腔作调,常咬着舌尖说话,[28]

以为这样说出的英语才动听;

他唱罢歌曲,接着就弹起竖琴,

他的双眼在眼眶里忽闪忽闪,

就像星星在一个霜冻的夜晚。

这体面的托钵修士名叫休柏。

商人

他胡须一半朝右而一半朝左——[29]

这商人身穿花色衣,骑着大马。

做他帽子的,是佛兰德斯水獭;

他的靴子扣得又牢靠又美观。

他发表见解时神情颇为庄严,

总在强调他如何使利润增长。

米德尔堡和奥威尔之间通航,[30]

他认为应不惜代价确保安全。

他善于买卖外汇,用外币赚钱。[31]

这个体面人很会用他那天分;

没有人知道他还有债务在身,

尽管他又做买卖又向人借债,

但言谈举止做生意很有气派。

不管怎么讲,他确实是个人物;

可是说实话,他大名我没记住。

学士

这一位是牛津来的饱学之人,

多年来他研究逻辑这门学问。

他的马瘦骨嶙峋像是个草耙,

而要说胖却怎么也轮不到他。

我说,看上去他枯瘦而又严肃,

一件短短的外套早经纬毕露,

因为至今还不曾拿到过薪水——

他不识时务,得不到教会职位。[32]

他不爱提琴、竖琴或华丽衣服,

宁可在床头放上二十来本书——[33]

书中的哲学出自亚里士多德,

书外的封皮做成黑色或红色。

他对哲理和炼金术非常精通,

但是钱箱里没有黄金供他用;

从朋友那里得到的所有接济

他已全部都用于学术和书籍;

对于给他钱、支持他研究的人,

他热心祈祷,祝福他们的灵魂。

他的心思大部分用在学问上,

不是必要的话他一个字不讲,

讲起来则头头是道,提纲挈领,

而见解之精到令人肃然起敬。

他讲的内容多是道德和道义,

他爱做的事不外施教与学习。

律师

这是位细心明智的高级律师,[34]

常被邀请去圣保罗教堂议事,[35]

在那里他也是一位杰出的人。

他大受敬重是由于他的审慎——

至少看来是这样;他语言精练,

曾受到皇家任命并拥有全权,

一度是法官坐在巡回法庭上。

他的学识以及他崇高的声望

为他赢得了酬金和高贵袍服。

在购置地产上没人像他突出;

总在交易中取得地产所有权,

而他的契据上很难找到缺点。

世界上没有人像他这样忙碌,

而看来他比实际上还要忙碌。

从威廉一世以来的每件案例[36]

和判决结果,都在他心中牢记。

他还能起草契约或法律文件,

他的文字中找不到漏洞、缺陷;

每一条法令法规他都记清楚。

他骑在马上,穿的衣服很朴素,

丝质腰带上只有点金属装饰——

关于他穿着,我说到这里为止。

平民地主

有个平民身分的地主陪伴他;[37]

这人的胡须白得就像雏菊花。

他脸色红润,性格爽直又大胆,

最爱以浸过酒的面包当早餐。

他一向的宗旨就是活得舒适,

因为他愿做伊壁鸠鲁的弟子;

他的观点是:完完全全的欢快

就是幸福,这幸福真切又实在。

他的家很大,他是这一家之主;

在家乡,他是款待客人的圣徒。

他的面包和啤酒质量第一流,

没有谁藏有他那么多的好酒。

他的家里总备有大量的菜肴,

鱼呀肉呀这一类东西真不少——

他家的酒菜多得像雪片一样,

还有无数的美味你不难想象。

一年里各个时节不断地在变,

他随之更改他的午餐和晚宴。

他的笼子里养着许多肥鹧鸪,

鱼塘中鲤鱼和狗鱼不计其数。

要是餐具不备齐,酱汁不辛辣,

他家的那个厨师可就倒霉啦。

他总把一张餐桌放在大厅里,

桌上整天都安排得有条有理。

治安法官开庭时他主持法庭;

又多次出席议会,代表他的郡。

他的腰带白得像早晨的牛奶,

腰带上挂着匕首和缎子钱袋。

他曾当过本郡审计官和郡长,

哪里的平民地主有他这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