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附记
本书翻译至今已有十年,在此期间,虽然曾以最高得票获得了第四届优秀外国文学图书一等奖,但我知道,这是评委们对诗歌翻译所给予的重视和对我的宽容。因为即使当时我的眼病不是那么糟糕,译文中留下的问题还是不会少的。事实上,即使是英诗英译,认真的译者也是一改再改的。现成的例子是前言中提到的Nevill Coghill,我当初看到的是他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译本,后来他七十年代后期的译本中就有较多修改,而且似乎六十年代就改过。
就我来说,每次看自己的拙译总会有些修改,等到有重新排版的机会就用上,这本书也不例外。修改主要分三类。一类是通常都有的改正误译和调整字句,以求比较准确或读来比较顺口。
一类同格律有关,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初版中留下一些十二字四顿的诗行,现在大多改成十二字五顿,因为原作的诗行是五音步;另一种情况则是尽量避免连续的对句押同一个韵,以求更加接近原作的押韵方式,毕竟英语的韵部较多而同韵词较少,因此除非有意安排,总是一个对句一个韵,不会连续有两三个对句只用一个韵。但是译文中允许一种例外,就是两个对句即使是“紧邻”,但只要分属两个段落,中间有空行表示较长停顿,仍可用同一个韵。
第三类同书中的散文译文有关。原作中两个说教性很强的“故事”用的是“分行”散文(原文中有表示分行的斜线并标出行数,只是没有分行排)。当初翻译时,我感到这些文字比较繁复,应当保存这特点。但后来再看,觉得在保持原意的条件下还是简明些为好,何况有些现代英语译本中根本不收这两个故事。所以修订中删除了许多可有可无的词语。
最后要说的是,在上次出书之后,又见到了几种原版的《坎特伯雷故事》,于是根据其中的材料增加了一些注释。另一方面,这些原版也让我注意到对该书的不同编排,但本书还是保持Skeat编定的次序。
当然,《坎特伯雷故事》这样的译本几乎可以无限修改,但要修改的不足之处并不是因为对格律形式有要求而造成,事实上,这里所有的修订仍然在本来的格律框架内进行。这就说明,即使对译诗形式有比较严格的要求,译者仍有很大的改动余地,或者说,汉语仍有足够的潜力在这种要求下较准确地反映原作内容。因此,对于特别讲究形式的诗歌作品,对于追求“形神兼备”的译者,不宜随便放弃对原作格律形式的反映。
黄杲炘
二〇〇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