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特伯雷故事(译文名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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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译本序(1)

十七世纪英国文学巨匠德莱顿称乔叟为英诗之父,认为他应当享有希腊人对荷马、罗马人对维吉尔那样的崇敬。《坎特伯雷故事》是乔叟的代表作,因此这本作品是必须译出来的,而我当初下决心翻译此书时还有下面几个想法:

(1)为这一可说是英诗奠基之作的巨著提供一个诗体译本,不仅内容上忠实于原作,还要反映原作形式,以纪念英国诗歌之父乔叟逝世六百周年,并体现英诗汉译百余年来翻译标准的进化。

(2)证明诗有可译性,至少,某些英语叙事诗在汉语中有可译性——但当然应当有合情合理的要求,例如要求译诗读上去完全像英国十四世纪的诗就不甚合理;事实上,如果要求过于挑剔,那么散文也未必可译,因为世界上很难找到在内涵与外延上与原文完全一致的翻译。

(3)证明译诗不仅应当在内容上忠实于原作,而且也应当在形式上忠实于原作,或者说,在格律上与原作有合理的对应关系,同时证明这种要求看似严格,却完全可行。

关于第二点与第三点,我已在十来本译诗集中作了尝试,并在十来篇文章中从各个角度进行了讨论,但它们比较分散,诗集的规模与重要性又远不及《坎特伯雷故事》。因此凭借本书在英国诗史上的源头地位和世界诗史中的影响,探讨诗歌是否可译和应当怎样译(指英对汉的翻译)这两个众说纷纭的问题,更可清楚明白,使讨论更具“根本性”。当然,在作这样的探讨前,应当对乔叟及本书作一简略介绍。

(一)乔叟和《坎特伯雷故事》

(1)乔叟的生平

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1340—1400)生于伦敦一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祖先是法国人,父亲是有地位的酒商,母亲艾格尼丝·德·贡东则与宫廷有密切关系,因此他自幼受到良好教育。十七岁那年,他进入宫廷,在英王爱德华三世的儿媳厄尔斯特伯爵夫人身边当少年侍从。当时,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已经开始,他于一三五九年随英王出征法国,但被法军俘虏。不久,他父亲筹集了二百四十英镑赎回儿子——其中有国王捐助的十六镑。

乔叟回国后,大约于一三六六年娶一位爵士的女儿菲莉帕(死于一三八七年)为妻,由于妻妹后来成为爱德华的四子兰开斯特公爵这位公爵是爱德华三世寿命最长的儿子,是他侄儿理查二世(1367—1400,1377—1399在位)早期的摄政者,而后来的英王亨利四世则是他儿子。(1340—1399)的第三位妻子,乔叟一直受这位公爵保护,一生中得到爱德华三世、理查二世和亨利四世的信任和帮助,担任过一系列处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公职,具有丰富的阅历。特别重要的是,他多次衔命前往欧洲大陆进行外交活动,到过法国和意大利,特别在热那亚与佛罗伦萨逗留时间较长,深受意大利文学的影响。

一四〇〇年乔叟逝世,葬于伦敦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是那里著名的“诗人之角”的第一位入葬者。当然,他葬在那里并非因为是伟大诗人,但当时平民身分的人葬在那里却是殊荣。

(2)乔叟的诗歌创作

乔叟受教育的情况至今人们还缺乏了解,但可以肯定,他在城市文化中成长,而且勤于阅读,知识渊博——他的六十册藏书在当时是很大的数字。他通晓拉丁语、法语和意大利语,是一些古罗马作家的热心读者,对法语和意大利语诗歌也很熟悉,甚至对星象学和炼金术也有相当了解。而同样重要的是,他有丰富的阅历,对社会有着广泛而精细的观察。这些条件,再加上他不像同时代有些名作家那样常用拉丁语或法语写作,坚持用他那时代的英语写作,这就使他无可置疑地成为中古英语文学最伟大的代表,成为英语诗歌的奠基人——用英国大诗人兼剧作家、评论家德莱顿(1631—1700)的说法,他是“英语诗歌之父”。

乔叟的创作可分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从六十年代到一三七二年,受法国影响,主要作品有从法语诗翻译的《玫瑰传奇》和创作的《公爵夫人之书》。根据当时社会与文化的环境,受法国影响十分自然,但他在此期间还是奠定了英国诗歌格律和诗体形式的基础,证明当时伦敦一带的方言能成为文学语言。第二时期从一三七二年到一三八七年,受意大利影响,主要作品有《声誉之宫》、《百鸟会议》、《特罗伊勒斯和克莱西德》、《好女人的传说》等。这同他七十年代两次前往意大利有关,在此期间,他到过热那亚、比萨、佛罗伦萨和米兰等地,接触到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的作品,受到人文主义思想影响,并从中世纪浪漫主义转向现实主义,而这些作品显示了他的创作力。一三八七年起则是他创作的成熟期,作品就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现实主义典范《坎特伯雷故事》。

(3)《坎特伯雷故事》简介

《坎特伯雷故事》是一部诗体故事集,大部分以韵诗形式写成。全书收有一篇总引和二十三篇故事,其中散文两篇,其余都是诗体。讲述了一群香客到坎特伯雷城去朝圣的路上,为解闷而各人所说的奇异故事。这群人来自社会各阶层,有教士、武士、修女、大学生、工匠等等,他们的故事也广泛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作品以幽默和讽刺为基调,刻画了不同阶层的人物,讽刺封建社会的丑恶,揭露社会的腐朽,反对禁欲主义,宣扬世俗享乐。其间以短小的戏剧场面串连,故事的内容和文体各异,并符合每一个讲述者的身份。

《坎特伯雷故事》是一部诗体故事集,大部分以韵诗形式写成。全书收有一篇总引和二十三篇故事,其中散文两篇,其余都是诗体。讲述了一群香客到坎特伯雷城去朝圣的路上,为解闷而各人所说的奇异故事。这群人来自社会各阶层,有教士、武士、修女、大学生、工匠等等,他们的故事也广泛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作品以幽默和讽刺为基调,刻画了不同阶层的人物,讽刺封建社会的丑恶,揭露社会的腐朽,反对禁欲主义,宣扬世俗享乐。其间以短小的戏剧场面串连,故事的内容和文体各异,并符合每一个讲述者的身份。

这部巨著由许多故事组成,但作者通过匠心独运的组织,原先各不相干的故事有机结合起来,构成了完整的统一体。尽管原计划过于庞大,作者未能如愿完成,但统一体的轮廓已明确呈现。

此书“总引”介绍了这次“故事会”的缘起。那是四月一个傍晚,乔叟见到一队骑马的朝圣者来泰巴旅店投宿,这些前往坎特伯雷的人共有二十九名男女,各人的身分、地位、职业不同,除了没有最显赫的皇亲国戚和最贫困卑贱的人,三教九流几乎应有尽有,包括骑士、扈从、跟班、修女院院长、修女、修女院教士、修道士、托钵修士、商人、牛津学士、律师、平民地主、缝纫用品商、木匠、织工、染坊主、织毯匠、厨师、船长、医生、有手艺的巴思妇人、堂区长、庄稼汉、磨坊主、伙房采购、管家、教会差役和卖赎罪券的人。结果,乔叟和旅店主人也参加了这支队伍。

坎特伯雷在英格兰东南角,离伦敦(当时面积仅一平方英里)六七十英里。十四世纪的英国人口约二百五十万,居民密度不大,结伴而行自然比较安全,也有利于相互照应和减少旅途寂寞。所以,自告奋勇当大家向导并俨然如领队的旅店主人提议,各人在往返需四天的路上讲四个故事,由他评判谁的故事讲得“最有意义最有趣”,回来后在他旅店里由大家出资设晚宴犒赏那人。

如果每人讲四个故事,故事总数应在一百二十左右,但乔叟没有完成这一宏大计划。现在文本中只有二十三人讲了故事,其中有的故事没讲完(例如厨师和扈从的),有的被打断后重讲(如乔叟本人的),有的则包含很多历史小故事(如修道士的)。然而,尽管作品没有完成,我们仍可看出组织得很好的整体性。首先,“总引”形象而幽默地介绍了各位朝圣者;其次,每个故事前往往有或长或短、内容不拘一格的引子,让故事同整部书的布局联系起来。特别有趣而巧妙的是,故事间往往有因果关系,例如朝圣者之间有矛盾时,会以故事作为攻击手段;同时,讲故事者与所讲故事往往也有联系。前者如管家认为磨坊主的故事伤害了他,便讲故事回敬,另外,托钵修士与教会差役虽然都吃宗教饭,却也在故事中相互攻讦,反映了不同教派间的矛盾。后者的例子如修女院教士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公鸡,周围有好多母鸡,这处境同周围有很多修女并应听她们忏悔的修女院教士相像。可见书中的一些细节也经过作者苦心经营。

(二)《坎特伯雷故事》的意义

(1)认识上的意义

《坎特伯雷故事》是形象鲜明的巨幅画卷,清晰展示了十四世纪下半叶英国的社会面貌。在这方面,它的作用是独一无二的。

前面说过,乔叟生活于英法百年战争的年代,而一三四八、一三六〇、一三七九年的鼠疫流行,使英国人口减少一半(一说三分之一),大大削弱了英格兰国力。所有这些使英国的国内矛盾十分尖锐,抗议之声时有所闻,牛津大学的约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及其追随者传播宗教改革思想,一三八一年更爆发了瓦特·泰勒(Wat Tyler)与传教士约翰·保尔(John Ball)领导的农民暴动,使社会处于动荡与骚乱之中。

英国当时的矛盾中,根本的就是中世纪制度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这时已出现人文主义思潮,中产阶级也颇具经济实力——只消看那几个服饰鲜明,带着厨师去朝圣的手艺人和巴思妇人便一清二楚。他们要维护利益,要在社会事务中发挥影响并要求个人权利,结果必然是封建制度解体。这时,作为封建主义支柱的骑士制度和天主教会虽然还主宰着英国人生活,情况已不妙。以故事中的骑士来说,虽然忠勇正直,但所讲故事中的年轻武士却大不一样,他们出身王室,又是表兄弟,本该最有骑士精神,却为了女人而反目成仇,杀得你死我活。至于当时的天主教会,就更不像话了。

中世纪的天主教会本就压抑人性、崇尚神权,把教会权力看得高于一切,否认人们有权为自己考虑并作出判断,却以一套空洞的精神教条来约束人们思想,规范人们行为。然而,这时的天主教已极其腐败,许多神职人员只是利用教会特权愚弄人民、鱼肉百姓,而这种情况的蔓延又腐蚀了人民,败坏了社会风气,进一步使天主教会丧失其精神上的主宰地位和道义力量。

以这次本应纯粹是宗教活动的朝圣之行而言,有些人的出发点非常功利,因为据说去坎特伯雷的圣托马斯·阿·贝克特的圣祠朝拜有祛病强身之效。这些朝圣者中,巴思妇人有点重听,卖赎罪券的人不长胡子,厨师小腿上长恶疮,教会差役则是一脸小脓疱而且胡子稀疏、眉毛上结满痂,磨坊主鼻尖上长瘊子,管家肝火旺,商人则年老新婚等等。更恶劣的是,可象征教会腐败的卖赎罪券的人还想利用机会兜售赎罪券(天主教会发行赎罪券,声称犯有罪孽的人买了此券可赎罪,腐败可想而知),还想以一些破烂冒充圣物,招摇撞骗;还有天主教教士团成员看到这支朝圣者队伍,气吁吁追了上来,想靠所谓的炼金术骗钱。

总之,通过众多朝圣者的故事,可看到当时英国的社会。难能可贵的是,乔叟作为虔诚教徒,却对倚仗教会势力为非作歹之徒进行嬉笑怒骂的揭露,又不失宽容与幽默。他又让我们看到生气勃勃的新兴中产阶级(朝圣者队伍里,他们约占二分之一弱,而吃教会饭的约占三分之一强),听到他们要求社会正义和幸福生活的呼声。

(2)英国文学史上意义

这可以分几方面来看:

(ⅰ)乔叟是英国现实主义的第一位伟大作家,他的创作使英国文学摆脱了中世纪的浪漫主义,《坎特伯雷故事》是他的代表作,也是英国第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事实上,他从开始创作,在写抒情诗时[1],已摆脱了中世纪文学的宗教性,让作品成为世俗文学。与同时代的作家对照,这点就更加明显。

(ⅱ)《坎特伯雷故事》全面反映了中世纪文学所达到的广度和深度,可说集中世纪文学之大成。例如,根据内容的不同,故事可分为宫闱传奇(骑士的故事、律师的故事、扈从的故事、牛津学士的故事),市井滑稽故事(磨坊主的故事、管家的故事、商人的故事、船长的故事、厨师的故事),关于圣徒的传说(修女院院长的故事、第二位修女的故事),关于骑士的故事(托帕斯爵士、医生的故事、巴思妇人的故事、平民地主的故事),古代悲剧(修道士的故事),动物寓言(修女院教士的故事[2]、伙食采购人的故事),道德教训(梅利别斯的故事、堂区长的故事),劝谕文[3](卖赎罪券教士的故事),关于教士行骗的故事(托钵修士的故事、教会差役的故事、教士跟班的故事)。可见,乔叟熟悉当时各种文学类型,有足够的天才写出各种体裁的典范作品,使《坎特伯雷故事》成为英国中世纪文学精华的集中表现,成为这一时期世界上有数几部文学巨著之一。考虑到乔叟只是“业余作家”,他主要工作是处理世俗事务,这《坎特伯雷故事》的宏大计划更令人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