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与情人(译文名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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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莫雷尔失势——威廉得宠(2)

“什么!”他嚷道,一时不知所措。“什么!”

她急忙转身冲着儿子。

“快到外面去!”她狂怒地命令他说。

孩子好似被她催眠了,突然转身跑了出去。莫雷尔冲到门口,但为时已晚。他转回来,怒气冲冲,连满是煤灰的脸都顿时变得苍白。但他的妻子在这时已经怒不可遏。

“只要你敢!”她厉声地说,声音洪亮。“只要你,老爷,敢碰一碰那孩子!那你就会后悔一辈子。”

他怕她了。他火冒三丈,也只好坐下。

等孩子们长大到她可以脱开身时,莫雷尔太太参加了妇女互助协会。这是个小小的妇女俱乐部,附属于批发合作社,每逢周一晚在贝斯特伍德“合作社”杂货店楼上长长的房间里聚会。妇女们要讨论合作社的好处以及其他社会问题。有时由莫雷尔太太读读报。孩子们见一向忙于家务的母亲坐在那儿洋洋洒洒而写,思索一番,查阅书本,接着又写起来,都觉得十分奇怪。每当此时,孩子们都对她怀有无比的尊敬。

不过,孩子们也喜欢这个互助协会。母亲只有去这个地方,孩子们才舍得——一则因为她喜欢这地方,二则因为孩子们从那里获得了快乐。有些做丈夫的怀有敌意,觉得自己的妻子未免太自主了,于是把协会叫做“嘁嘁喳喳”店——亦即闲话店。不错,基于协会的宗旨,妇女们可以观察观察自己的家庭和生活状况,从而找出不足。矿工们由此发现他们的老婆有了自己的新标准,这标准颇令人不安。况且,莫雷尔太太在周一晚上总能听到许多新闻,母亲回到家里时,孩子们都希望威廉在家,因为她把许多事都告诉威廉。

孩子十三岁时,她给他在“合作社”办公室找了个工作。他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人很坦率,容貌粗犷,一对真诚的斯堪的纳维亚人的碧蓝眼睛。

“你干嘛让他去当个办公室的小打杂呀?”莫雷尔说。“只会把裤子磨破。挣不到几个钱。刚开始能挣多少?”

“刚开始挣多少,不打紧,”莫雷尔太太说。

“不打紧!让他跟我下矿井,少说一周也能挣个十先令。可你认定坐凳子把裤子磨破挣六先令也比跟我下井挣十先令要强,我知道。”

“他决不去矿井,”莫雷尔太太说,“这事算是到头了。”

“我下井挺好,他下井又怎么个不好。”

“你十二岁时你母亲送你到矿上干活,这不能成为我也把孩子送到矿上去的理由。”

“十二岁!还差一大截才到十二岁!”

“管它什么时候都一样,”莫雷尔太太说。

她很为自己的儿子感到骄傲。他上了夜校,学会了速记,十六岁时,除一人之外,他已成为当地最好的速记员和簿记员。后来又在夜校教书。但他性子火暴,好在本性善良、个子高大,起到了保护他的作用。

凡是男人干的事——正道之事——威廉都行。他跑起来快得像阵风。十二岁那年赛跑就得头奖:一个玻璃墨水台,形状像个铁砧。它傲然挺立在厨柜上,给莫雷尔太太带来无尽的喜悦。孩子是为她才赛跑的。他手里捧着那个铁砧飞快跑回家,气还没喘过来就是一声“瞧啊,妈妈!”这是他献给她本人的第一件真正的礼物。她像皇后似的接过它。

“多漂亮呀!”她惊叹道。

尔后,他很有志气。他把挣的钱都交给母亲。当他一周挣十四先令的时候,她给回他两先令,他又不喝酒,觉得自己可有钱啦。他跟贝斯特伍德的中产阶级市民交往。这小镇上地位最高者莫过于牧师,接着是银行经理,然后是医生,接着是商人,最后就是矿老板了。威廉开始结交药剂师、教师和商人的儿子。他在机械工会本部打台球。他还跳舞——不顾母亲的反对。贝斯特伍德的种种娱乐,从教堂街上的便宜舞会到运动比赛和台球,他无所不爱。

对保罗描述过的女人可谓林林总总,如花似玉,五光十色,而在威廉心中她们大多像采下的花一样,只能存活短短两周。

偶尔还有情人上门来追求她行踪不定的情郎。莫雷尔太太在门口就见到过一位陌生姑娘,她当即就发觉事情不妙。

“莫雷尔先生在家吗?”这姑娘问,带有恳求的意味。

“我丈夫在家,”莫雷尔太太回答说。

“我——我是问小莫雷尔先生,”姑娘挺费力地再说了一遍。

“哪一个?有好几个呢。”

这漂亮的姑娘一听这话,满脸绯红,结结巴巴。

“我——我认识莫雷尔先生——是在里普利,”她解释说。

“噢——在舞会上!”

“是的。”

“我儿子在舞会上认识的那些姑娘,我都不满意。而且,他不在家。”

他回到家来,很生母亲的气,因为她太厉害,把姑娘打发走了。他是漫不经心,却又神情热切,总是迈着大步走路,有时也皱着眉头,常常一时高兴便把帽子往后一推,戴在后脑勺上。这会儿他就是皱着眉头进家门的。他把帽子扔在沙发上,一只手托着他坚定的下巴,瞪着他母亲。她个子小,头发朝后梳着。她显得平静而有威信,却又亲切之至。她知道儿子在生气,她心中有些焦虑。

“昨天有位小姐来找过我,妈妈?”他问道。

“我不知道有位什么小姐。有个姑娘来过。”

“你怎么没告诉我呢?”

“因为我忘了,就这么简单。”

他有点发火了。

“很漂亮的姑娘——看上去就像位小姐的?”

“我没有看她。”

“大大的棕色眼睛?”

“我没有看。去告诉你的那些姑娘,儿子,她们要追你就追呗,别上你妈这儿来找你。把我的话告诉这些——你在舞会上认识的厚颜无耻的轻浮丫头。”

“我肯定她是个好姑娘。”

“可我肯定她不是。”

口角就此结束。母子二人为跳舞之事大吵过一次。威廉说他要去赫克纳尔托卡德——被认为是个下等小镇——参加化装舞会时,怨艾达到了极点。他打算化装成苏格兰高地人。他的一个朋友有这样的衣服,他穿正合适,可以租用。服装送来,莫雷尔太太收下,态度冷淡,不愿开包。

“我的衣服送来啦?”威廉喊着。

“有个包在前屋。”

他赶紧跑进去,割断绳子。

“你想想,你儿子穿上这身衣服会是什么样啊!”他说,兴高采烈地把衣服拿给她看。

“你知道,我根本不愿想你穿它是什么样。”

舞会的当天晚上,他回家来换衣服,这时莫雷尔太太穿上大衣戴好帽子。

“你不打算待在这儿看看我吗,妈妈?”他问道。

“不了;我不想看,”她回答道。

她面色如土,满脸横秋。她担心儿子会跟他爸爸走上同一条路。他迟疑片刻,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心中焦急。然后他一眼看见那顶有彩带的苏格兰高地帽子。他兴冲冲地把帽子拿起来,顿时便把她忘了。她转身走出去。

十九岁那年,他突然离开合作社办公室,在诺丁汉找到差事,一周可挣三十先令而不再是十八先令。加薪颇多。他的父母自豪不已。人人夸奖威廉。看来他要大展宏图了。莫雷尔太太希望靠他的扶助来帮帮她的两个小儿子。安妮现在在校学习,准备当老师。同样很聪明的保罗也很不错,正跟他的教父学法语和德语,他的教父就是那位牧师,他仍然是莫雷尔太太的朋友。挺娇惯,长得又漂亮的亚瑟,在公立小学上学,听说他要争取拿到去诺丁汉上中学的奖学金。

威廉在诺丁汉干新差事干了一年。他学习刻苦,人也沉稳些了。仿佛有什么事使他烦恼。他依然出外参加舞会和河畔聚会。他不喝酒。几个孩子都竭力主张戒酒。他在晚上很晚回家后还要再学习一番。母亲恳劝他保重身体,要么做这件事要么做那件事。

“你想跳舞就跳舞,儿子;你要上班又要消遣自娱还要学习,面面俱到是不行的。你不能这样;身体挺不住。做这就不做那——要消遣自娱就不要学拉丁文;不要同时都做。”

后来他在伦敦找到工作,一年有一百二十镑。可谓巨款了。他的母亲几乎说不上心中是喜是忧。

“他们要我星期一到莱姆街去,妈妈,”他一边看信一边喊道,目光炯炯。莫雷尔太太觉得心里一沉。他念信:“‘是否接受,请于周四前回复。您忠实的——’他们要用我,妈妈,一年一百二十镑,连要先见见我这话都没说。我能行的,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了吗?想一想,我,去伦敦啊!我一年给你二十镑,妈。我们要在钱堆里打滚啦。”

“是啊,我的儿子,”她悲戚地回答说。

他怎么也没想到,她为他获得成功而有的喜悦远不及她为他即将离家而产生的悲伤。随着他离家的日子临近,她也心如死灰。她是何等地爱他!不仅如此,她也曾对他抱有过何等的希望。她几乎是因他而活。她喜欢为他做事;她喜欢给他端茶,给他熨平衣领,他也以此自豪。有他为他的衣领自豪对她是一大乐事。当地没有洗衣店。所以她总是用她鼓鼓的小熨斗在衣领上熨压来熨压去,熨好,熨得发亮,全靠她用臂力压。现在她无法为他做这些了。现在他要离开了。她仿佛觉得他将要离开她的心。他离开她似乎并无依依不舍之情。她悲伤、痛苦,原因即在此。他几乎连人带心都走了。

离开前的几天——他刚好二十岁——他把他的情书都付之一炬。这些情书原本放在厨房碗柜上的文件夹里。他曾给母亲念过几封情书里的一些段落。有些信,她不怕费事,自己拿出来看过。大多过于琐碎。

到了星期六的上午,他说:

“来,使徒[2],我们来好好地看看这些信,你会看到又有花又有鸟的。”

莫雷尔太太在星期五就把星期六的活干了,因为星期六是儿子在家的最后一天。她在给他做他爱吃的米糕让他带走。儿子完全没有意识到母亲有多痛苦。

他从文件夹里抽出第一封信。淡紫色的信笺,上面画有紫绿色的蓟花。威廉闻闻信笺。

“多香啊!你闻。”

他说着就把信伸到保罗的鼻子下。

“唷!”保罗说着,吸个不停。“你说这叫什么味啊?你闻,妈妈。”

他母亲纤巧的鼻子急忙闪避开信笺。

“她们的那些废话,我才不想闻呢,”她轻蔑地说。

“这女孩的爸爸,”威廉说,“富得像克利萨斯[3]。他有万贯家财。她管我叫拉法耶特,因为我懂法语。‘你会明白,我已经原谅你了’——我喜欢她原谅我。‘今天早上我跟母亲谈到你了,她非常愿意请你在星期天来我家喝茶,不过她还要得到爸爸的同意。我真希望他同意呀。我会让你知道这事是怎么产生的。不过,如果,你——”

“‘让你知道是怎么’什么?”莫雷尔太太打断问道。

“‘产生’——哦,是的!”

“‘产生’!”莫雷尔太太嘲讽地重复一遍。“我还以为她受过良好的教育呢!”[4]

威廉有点不自在,不再谈这姑娘的事,顺手把有蓟花的信角给了保罗。他继续念一些信的段落,有的逗乐了他的母亲,有的却使她伤心也使她为他担心。

“我的孩子,”她说,“她们都很精明。她们净给你灌迷魂汤,你就对她们服服帖帖,像只狗,人们挠挠它的头它就乖乖的了。”

“嗯,她们可没法永远挠下去,”他回答。“她们挠完了,我也就走了。”

“你总有一天会发现脖子上套了条绳子,你想挣脱也挣脱不了啦,”她回答说。

“我不会的!我跟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比都不相上下,妈妈;她们用不着自以为是。”

“是你自以为是,”她平静地说。

不多一会,地上已是一堆烧卷了的黑纸灰,那一扎香喷喷的书信之所剩仅此而已;另外就是保罗从个个纸角撕下来的三四十个漂亮花签——有燕子、勿忘我和常春小枝。威廉前往伦敦开始新的生活。

注释:

[1]威廉的昵称。

[2]耶稣有一使徒亦叫保罗,故而家人和朋友常唤保罗为“使徒”。

[3]公元前6世纪Lydia王,大富豪。

[4]应为“发生”。女孩信中用的是transpire;受过相当教育的英美人认为这说法欠通,应当用hap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