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上)(译文名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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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老达尔大尼央先生的三件礼物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1]的作者的出生地默恩[2]镇看上去就像胡格诺派[3]教徒打算把它变成第二个拉罗舍尔[4]似的,陷在一场大混乱之中。不少市民看见妇女朝大街那个方向奔跑,听见孩子在家门口哭喊,就急急忙忙套上护胸甲,拿起一支火枪或者一把槊来稳住自己多少有点不够坚定的信心,朝诚实的磨坊主客店赶去。客店门前密密麻麻地聚集着一群吵吵闹闹、满怀好奇的人,人数一分钟比一分钟增多。

在那个时代里,恐慌经常出现,难得有一天没有这个城市或者那个城市把这一类事记入档案。有领主与领主之间的争斗,有国王与红衣主教之间的动武,有西班牙人与国王之间的战争。除掉这些暗的、明的、秘密的、公开的战争以外,另外还有盗匪、乞丐、胡格诺派教徒、狼和穿号衣的仆从,向所有的人开仗。市民们一直要拿起武器抵抗盗匪、狼、穿号衣的仆从,——常常要拿起武器抵抗领主和胡格诺派教徒,——偶尔也要拿起武器抵抗国王;——但是从来没有拿起武器抵抗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因此这个根深蒂固的习惯得出的结果是,在上述的一六二五年四月的头一个星期一,市民们听见喧闹声,既没有看见黄红两色的军旗[5],也没有看见德·黎塞留公爵的侍从号衣,于是匆匆忙忙朝诚实的磨坊主客店的方向赶去。

他们到了以后,每个人都能看见而且看清了这场骚动的原因。

一个年轻人——让我们用一两笔勾勒出他的画像——请你们想象一下十八岁时的堂吉诃德[6];没有紧身胸甲,没有锁子甲,也没有护腿甲的堂吉诃德,身上穿一件蓝颜色褪成近乎葡萄酒渣和碧空的色调的紧身短上衣的堂吉诃德。棕色的长脸;颧骨突出,这是头脑精明的象征;颌部的肌肉非常发达,这是即使不戴一顶贝雷帽也能让人认出是加斯科尼[7]人的万无一失的标记,何况我们的年轻人还戴着一顶插着一根羽毛的贝雷帽;眼神坦诚又聪颖;鼻子是鹰钩鼻,但是模样很秀气;身材对青少年人来说显得太高,对成年人来说又显得太矮。如果没有那把挂在皮肩带上的长剑,缺乏经验的人会把他看成一个出门在外的农夫的儿子。那把长剑在它的主人走路时,拍打着他的腿肚子,在他骑马时,拍打着他的坐骑身上的倒竖的毛。

因为我们的年轻人有一匹坐骑,而且这匹坐骑甚至是那么值得注意,以致它确实引起了注意:这是一匹贝亚恩[8]小马,十二岁到十四岁,黄色皮毛,尾巴上的毛脱落,腿上长着坏疽。它走路时头低得比膝盖还低,那条马颌缰因此成为多余的了;尽管如此,它还是照样地每天走八法里[9]路。不幸的是这匹马的优点完全被它的古怪的毛色和不恰当的走相所掩盖,以致在一个人人都对马很在行的时代里,上述的这匹小马差不多一刻钟以前从博让希门进来,出现在默恩镇时,就引起了轰动,马产生的不好印象甚至殃及到骑在马上的人。

这种轰动使年轻的达尔大尼央(骑在这另一匹罗西朗特[10]上的堂吉诃德就叫这个名字)感到格外难受的原因是,尽管他是一个无比高明的骑手,他还是不能装着看不见这样的一匹坐骑给他带来的可笑的一面。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在老达尔大尼央先生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他时,他一边接受,一边频频地叹气。他知道像这样的一头牲口至少值二十利弗尔[11];至于随着这件礼物讲的那番话更是无价之宝。

“我的儿子,”那位加斯科尼贵族用亨利四世[12]至死未能改掉的那种纯正的贝亚恩土话说,“我的儿子,这匹马出生在您父亲家里,一转眼快满十三年了,从那时候起一直没离开过我,因此您应该喜爱它。千万不要把它卖掉,让它平平静静、体体面面地寿终正寝。如果您骑着它上战场,您要像照顾一个老仆人那样照顾它。在宫廷上,”老达尔大尼央先生继续说,“万一您有到宫廷上去的荣幸,再说,您的古老的贵族姓氏也让您有权享受这种荣幸。在宫廷上您务必不失尊严地维护您的贵族姓氏,您的祖先们不失尊严地使用它已经有五百多年了。为了您,也为了您的亲近的人——我说您的亲近的人,指的是您的亲人和朋友,——决不容忍别人对您有任何一点冒犯,除非冒犯来自红衣主教先生和国王。一个贵族子弟在今天取得成功,是靠了他的勇敢,仔细听好,只能是靠了他的勇敢。谁有一秒钟的胆怯,谁就有可能失去幸运之神正好在这一秒钟内给他送过来的机会。您还年轻,您有两个理由应该勇敢:一是您是加斯科尼人,二是您是我的儿子。机会来了不要害怕,还要去寻找冒险的事干。我教过您击剑;您有两条铁打的腿,一双钢铸的手臂;您要动不动就跟人决斗;特别是因为决斗已经遭到禁止,决斗需要加倍的勇气,所以您更要跟人决斗。我的儿子,我要给您的只有十五个埃居[13],我的马和您刚才听到的忠告。您的母亲会另外添上从一个波希米亚[14]女人那儿得到的调制某一种药膏的秘方,对一切创伤,只要不触及心脏,这个秘方都有神奇的疗效。尽量利用这一切,幸运地、长久地活下去。——我还有一句话要补充,我提供给您一个榜样,这个榜样可不是我,因为我呀,我从来没有去过宫廷,仅仅作为志愿兵参加过宗教战争;我想谈的是德·特雷维尔先生,他从前是我的邻居,有幸在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跟我们的路易十三国王——愿天主保佑他——在一起玩耍。他们的游戏有时候转变为打架,在这些打架中,国王并不总是强者,在打架中挨的打反而使他对德·特雷维尔先生更加敬重,更加友好。后来,德·特雷维尔先生在他初次到巴黎的旅行中与人决斗过五次,从前国王去世一直到小国王成年,决斗过七次,还不算一次次战争和围城;从小国王成年一直到今天,也许有一百次!——因此,尽管有那些敕令、规定和判决,瞧,他还是当上了火枪队队长,也就是说,成了国王十分看重而红衣主教先生颇为畏惧的一群勇士的首领;可是大家都知道红衣主教先生这个人,他是无所畏惧的。此外,德·特雷维尔先生每年挣一万埃居;因此他是个很阔很阔的达官贵人。——可他开头和您一样。您带着这封信去见他;以他为榜样,像他一样去做。”

说到这儿,老达尔大尼央先生亲手把自己的剑给儿子佩上,亲切地吻了他的双颊,并且为他祝福。

年轻人从父亲的房间出来,找到他母亲,她拿着那张了不起的药方,正在等他。从我们刚刚提到的那些忠告看来,这张药方以后要经常用上了。这一次的告别比刚才的那次告别时间长而且更亲切,这并不是达尔大尼央先生不爱他的儿子,他的儿子是他惟一的后嗣,而是因为达尔大尼央先生是个男子汉,他认为听从自己的感情摆布与一个男子汉不相称;达尔大尼央夫人呢,她是女人,而且是母亲。——她痛哭流涕,让我们讲几句赞扬小达尔大尼央先生的话:不管他做出多大的努力来像一个未来的火枪手所应该的那样保持坚定,但是天性还是占了上风,他流了大量的眼泪,而且好不容易才掩饰住了其中的一半。

就在这一天,年轻人动身了,他带着父亲给他的三件礼物,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包括十五个埃居,一匹马和一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至于忠告,我们也很清楚,那是额外添加的。

带着这番临别赠言,达尔大尼央在身心两方面都成了和塞万提斯的小说主人公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当我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有责任把他描绘一番时,我曾经那么成功地拿他和塞万提斯的小说主人公做过比较。堂吉诃德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而达尔大尼央把每个微笑都当成一个侮辱,把每道目光都当成一个挑衅。结果是从塔布[15]一直到默恩,他的拳头始终紧握,平均每天都有十次把手伸向剑柄;尽管如此,拳头总算没有落到任何一个人的颚部,剑也从未离开过剑鞘。并不是说过路人看见这匹倒霉的小黄马脸上没有绽出过微笑,而是因为在这匹小马之上有一把长度可观的剑在发出响声,在这把剑之上闪烁着一双与其说是高傲的目光毋宁说是凶狠的目光的眼睛,所以过路人都忍住不笑出来,如果想笑出来的欲望超过了谨慎心的话,他们至少也像古代的面具那样,努力做到只让半边脸笑。因此达尔大尼央在到达默恩这个不幸的城市以前,一直保持着自己的尊严,他的感情也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

但是到了默恩,达尔大尼央在诚实的磨坊主客店门口下马时,不论是老板、伙计还是马夫,竟然没有一个人过来扶住他的马镫。他从底层一扇半开着的窗户望进去,看见一个身材高大,尽管脸上带有一点愠色,神情却很高傲的贵族,正在和两个人说话,这两个人看上去是在恭恭敬敬地听。达尔大尼央照例十分自然地相信自己是他们谈话的题目,于是仔细地听。这一次达尔大尼央没有完全弄错,他们谈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马。那个贵族好像是在列举它的所有优点,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听的人好像对讲的人非常恭敬,所以他们时时刻刻都发出哈哈大笑声。既然一个半露的微笑就足以激起性格暴躁的年轻人的怒火,我们也就不难猜到像这样喧闹的大笑会对他产生怎样的影响了。

然而达尔大尼央首先想看清楚这个在嘲笑他的傲慢无礼的人的长相。他用傲气十足的目光打量那个陌生人,看清楚了那个陌生人年龄在四十岁到四十五岁之间,一双目光锐利的黑眼睛,面色苍白,鼻子突得非常出,黑唇髭修剪得十分仔细。他身上穿的是一件紫色的紧身短上衣和一条紫色的、上面有同样颜色的饰带的齐膝短裤,除了露出衬衣的、通常在袖子上开的衩缝以外,没有别的装饰。这条短裤和这件紧身上衣,虽然是新的,看上去好像长时间搁置在旅行箱里的旅行服装一样,皱得很厉害。达尔大尼央以细心的观察者的锐利目光迅速地注意到这一切,毫无疑问他还本能地感觉到这个人对他的一生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然而就在达尔大尼央盯着穿紫色紧身短上衣的贵族看的时候,那个贵族正在针对那匹贝亚恩小马提出他那些最渊博、最精辟的论证中的一个,他的两个听众哈哈大笑,他自己也破例有了一抹淡淡的微笑,明显地在他脸上飘忽不定,如果可以用飘忽不定这四个字的话。这一次再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达尔大尼央真的受到了侮辱,因此他满怀这种确信,把头上的贝雷帽往下拉拉,低得几乎遮住眼睛,尽力模仿他在加斯科尼碰巧看见的那些正在旅行的爵爷们显出的宫廷派头,一只手按在剑的护手上,另一只手叉在腰上,向前走去。不幸的是随着他一步步朝前走,怒火越来越使他失去理智,他在舌头尖上找到的不是他为了提出挑战而准备的那一番既尊严而又高傲的话,而是伴随着狂怒的手势的、粗鲁的人身攻击。

“喂,先生,”他大声嚷道,“站在这扇护窗板后面的先生!对,就是您,把您在笑什么说点给我听听,让我们一起来笑。”

那个贵族慢慢地把目光从马转移到骑马的人身上,就像他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明白这番如此奇怪的指责是冲着他说的。接着,他再也不能有任何一点怀疑了,于是眉头微微蹙紧,在相当长时间的停顿以后,用难以描述的挖苦讽刺和蛮横无理的口气回答达尔大尼央:

“我不是在跟您说话,先生。”

“可是我,我在跟您说话!”年轻人被这种又蛮横又得体、又客气又轻蔑的口气激怒了,大声喊道。

陌生人又面带淡淡的笑意,把他打量了一会儿,接着离开窗口,慢慢走出客店,来到和达尔大尼央相距两步远的地方,正好在马的前面站定。他的平静的态度和嘲笑的表情使和他谈话的那两个人笑得更加厉害了,他们仍旧留在窗口。

达尔大尼央看见他来到,把剑从剑鞘里拔出一尺来长。

“这匹马肯定是,或者说得更确切些,在它年轻时曾经是毛茛色,”陌生人说,他继续他已经开始的探究,话是对窗口的听众说的,看上去好像一点也没有注意到达尔大尼央已被激怒的神色,然而达尔大尼央就站在他和他们中间,“这是在植物学里非常著名的一种颜色,但是直到现在在马身上还非常罕见。”

“笑马的人未必敢笑马的主人!”特雷维尔的效法者在狂怒中大声嚷道。

“我并不常常笑,先生,”陌生人说,“这一点您自己从我脸上的表情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不过我要坚决保留我什么时候高兴笑就什么时候笑的权利!”

“我呢,”达尔大尼央大声嚷道,“我不愿意别人在我不高兴他笑的时候笑!”

“真的吗,先生?”陌生人接着说,他显得越发平静了,“好吧!这倒也很公正。”说着转过身去,准备从大门回到客店里去。达尔大尼央刚才来到的时候曾经注意到大门底下有一匹备好鞍的马。

但是,就这样把一个曾经蛮横无理地嘲笑过他的人放走,这不是达尔大尼央的性格。他把剑从剑鞘里拔出,开始一边追,一边叫喊:

“转过身来,转过身来,爱嘲笑人的先生,我可不愿意从背后刺您。”

“我!刺我!”对手猛地转身,一边说,一边望着年轻人,目光中流露出同样多的惊奇和蔑视,“好啦,好啦,朋友,您一定是疯了!”

接着他就像自言自语地继续低声说下去:

“真可惜!陛下正在到处寻找勇士来充实他的火枪队,对他来说,这是多好的一个活宝!”

他刚说完,达尔大尼央已经猛地一剑刺过来,他要不是急忙往后跳了一步,很可能这是他最后一次开玩笑了。陌生人看到事情已经超出开玩笑的范围,于是拔出自己的剑,向对手行了个礼,认认真真地摆好架式。可是就在这同时,他的两个听众在客店老板的伴随下扑了过来,他们用棍子、铲子和火钳猛打达尔大尼央。这是一次来势迅猛、完全彻底的牵制进攻,当达尔大尼央转过身来对付这雹子般的打击时,他的对手同样动作准确地把剑插回了鞘内,从他差点儿演成的角色又变成了斗殴的旁观者,他一边像平常那样无动于衷地扮演着旁观者的角色,一边嘴里喃喃自语:

“该死的加斯科尼人!让他骑上他的橙黄马,赶快滚开。”

“那要等我先把你杀掉,胆小鬼!”达尔大尼央叫道。他尽力抵挡三个敌人的围攻,一步也没有后退。

“还在吹牛,”贵族低声说,“以我的名誉担保,这些加斯科尼人真是不可救药!那就继续跳你们的舞吧,既然他坚决要这么办。等他累了,他就会说他跳够了。”

但是陌生人还不知道同他打交道的是怎样一种顽固的人;达尔大尼央决不是一个会讨饶的人。因此斗殴又继续了几秒钟;最后达尔大尼央筋疲力尽,丢下了被一棍子打成两截的剑。另外一棍子,几乎就在这同时打破了他的额头;他血流满面地倒在地上,差不多昏过去了。

就在这时候,人们从四面八方跑到出事地点来。客店老板怕事情闹大,让他的伙计们帮着,把受伤的人抬进厨房,略微给他医治了一下。

至于那个贵族,他已经回到窗口原来的位子上,带着几分不耐烦的神色望着这一大群人;他们留在这儿不走,似乎引起了他的强烈的不快。

“喂!那个疯子怎么样了?”他听见开门的声音回过头去,对来探问他的身体状况的老板说。

“阁下安然无恙吧?”老板问。

“是的,安然无恙,我亲爱的客店老板,我要问您,我们的那个年轻人怎么样了?”

“他好些了,”老板说,“他刚才已经昏过去了,人事不省。”

“真的吗?”贵族说。

“不过他在昏过去以前,曾经拼着命喊您,一边喊,一边向您挑战。”

“这么说,这个家伙真是个魔鬼了,”陌生人叫了起来。

“啊!不,阁下,他不是魔鬼,”老板轻蔑地撇了撇嘴回答说,“因为他昏过去以后我们曾经搜过他,他的包裹里只有一件衬衣,他的钱袋里只有十二个埃居,尽管如此,他在昏过去时还是说,这件事如果发生在巴黎,您会立刻后悔的,在这儿呢,您以后也会后悔的。”

“如此说来,”陌生人冷静地说,“他是一个乔装改扮的王族。”

“我把这个情况告诉您,爵爷,”老板接着说,“是为了让您有所提防。”

“他在发怒时没有提到什么人吗?”

“恰恰相反,他拍拍口袋说:‘我们以后会看到,德·特雷维尔先生在知道他的被保护人受到这个侮辱以后会怎么想。’”

“德·特雷维尔先生?”陌生人说,他变得警觉起来,“他拍拍口袋说出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名字?……嗯,我亲爱的老板,您的年轻人昏过去以后,我敢断定,您不会不去看看这个口袋,口袋里面有什么?”

“一封写给火枪队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

“真的吗?”

“就像我有幸对您说的一样真,阁下。”

老板没有敏锐的洞察力,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说的话在陌生人脸上引起的反应。陌生人原来肘尖一直支在窗台上,这时他离开了窗口,心事重重地皱紧了眉头。

“见鬼!”他低声嘀咕,“难道特雷维尔会派这个加斯科尼人来对付我?他还非常年轻!但是一剑总是一剑,不管刺这一剑的人是什么年纪,况且一个孩子不像大人那样容易引起怀疑。有时候一个小小的障碍就足以破坏一个伟大的计划。”

陌生人陷入沉思之中有好几分钟之久。

“听好,老板,”他说,“您难道不能替我把这个疯子摆脱掉吗?良心不允许我杀死他,然而,”他脸上又露出一种冷酷无情的威胁表情补充说,“然而他碍我的事。他现在在哪儿?”

“在二楼我老婆的房间里,有人在替他包扎伤口。”

“他的衣服和袋子跟他在一起吗?他没有脱下他的紧身短上衣吗?”

“正相反,这些东西全都在楼下厨房里。不过,这个年轻的疯子既然妨碍您的事……”

“那还用问。他在您的客店里闹出这么大的乱子,凡是正派的人都受不了。上楼到您的房间去,把我的账算清,再通知一下我的仆人。”

“怎么!先生要离开我们这儿了?”

“这您知道得很清楚,既然我早已吩咐过您给我的马备上鞍子。难道您没有照我吩咐的去做?”

“做了。阁下也能够看到,您的马就在大门底下,完全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很好,那就照我说的去做。”

“原来是这么回事,”老板心里想,“他莫非害怕这个毛孩子?”

但是陌生人射来的一道命令式的目光把他心里想的打断了。他谦恭地行完礼走了出去。

“不能让米莱狄[16]被这个怪家伙看见,”陌生人继续说,“她很快就要在这儿经过;她甚至已经迟到了。最好还是让我骑上马去迎她……要是我能知道写给特雷维尔的那封信的内容就好了!”

陌生人低声咕哝着,朝厨房走去。

客店老板深信是年轻小伙子的来到迫使陌生人离开他的客店,这时候他回到楼上他妻子的房间里,看到达尔大尼央终于完全清醒过来了,于是让他明白警察很可能来找他的麻烦,因为他曾经找碴儿跟一位达官贵人吵架,——因为照老板看来,陌生人只可能是一位达官贵人,——因此劝他别顾身体虚弱,赶快起床,继续赶他的路。达尔大尼央还有些头晕,身上没有穿紧身短上衣,头上缠满了绷带,爬起来,被老板推着,开始下楼;但是到了厨房里,他头一眼看见的是他的挑衅者,正站在一辆套着两匹粗壮的诺曼底[17]马的、重型四轮马车的踏板上平静地在跟人谈话。

他的交谈者的头从车窗的窗框里露出来,是一个二十岁到二十二岁之间的女人。我们已经说起过,达尔大尼央能以怎样敏锐的观察力抓住一个人脸上的全部特征。因此他头一眼就看出这个女人既年轻又貌美。不过她的美之所以特别打动他,是因为这种美在他到当时为止一直居住的法国南方是十分罕见的。她脸色苍白,头发金黄,卷曲的长发披在肩头,蓝色的大眼睛没精打采,玫瑰色的嘴唇,雪花石膏一般洁白晶莹的手。她这时正在激动地和陌生人谈话。

“这么说,法座[18]命令我……”夫人说。

“立即返回英国,如果公爵[19]离开伦敦,直接向他禀报。”

“还有什么指示?”美丽的女旅客问。

“全藏在这个盒子里,等您到了拉芒什海峡[20]的另一边才能打开。”

“好,您呢,您怎么办?”

“我吗,我回巴黎。”

“不教训教训那个蛮横无理的浑小子吗?”夫人问。

陌生人正要回答,但是嘴刚张开,全都听在耳里的达尔大尼央冲到了门口。

“是那个蛮横无理的浑小子来教训别人,”他大声喊道,“我希望应当受到教训的人这一次不会像刚才那样从他的手掌中逃脱。”

“不会从他手掌中逃脱?”陌生人皱紧眉头说。

“是的,在女人面前,我敢断定,您不敢逃走。”

“考虑考虑吧,”米莱狄看见那个贵族把手伸到剑柄上,便大声叫起来,“考虑考虑吧,极小的延误就可能毁掉一切。”

“您说得对,”贵族大声说,“那您就走您的路吧;我也走我的。”

他朝那位夫人点点头告别以后,就跳上他的马,同时四轮马车的车夫也使劲用鞭子抽打拉车的马。两个对话者都动身了,各自朝大街的相反方向飞速离去。

“嗨!您的账呢,”老板叫了起来,他看到他的旅客没有结账就走了,对这个旅客的好感陡地变成了极端的蔑视。

“快付钱,该死的,”旅客一直骑着马飞奔,一边向他的穿号衣的仆人喊道。这个仆人扔下两三个银币在客店老板的脚边,跟着他的主人飞驰而去。

“啊!胆小鬼,啊!坏蛋,啊!冒牌贵族!”达尔大尼央也跟在仆人后面向前跑去。

但是受伤者还太虚弱,经不住这样用劲;他刚跑了十步,耳朵就嗡嗡作响,一阵头晕,眼前模模糊糊一片血红色;他栽倒在路中间,嘴里还在嚷着:

“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

“他确实非常胆小,”老板一边走到达尔大尼央跟前,一边嘴里咕哝,他想用这句奉承话来跟这个可怜的年轻人和解,就像寓言里的那只鹭鸶想跟它晚上遇到的蜗牛和解一样。[21]

“是的,非常胆小,”达尔大尼央咕哝道,“但是她,非常美丽!”

“她是谁?”老板问。

“米莱狄,”达尔大尼央含糊不清地说。

接着他又一次昏了过去。

“不管怎样,”老板说,“我失掉了那两个,但是我还剩下这一个,我有把握至少可以把他留上几天。好歹能赚进十一个埃居。”

我们知道十一个埃居正好是达尔大尼央的钱袋里剩下的数目。[22]

老板估计养好伤需要十一天,每天一个埃居,但是他没有和这个旅客在一起估计。第二天,早上刚刚五点钟,达尔大尼央就起床,亲自从楼上下来,到了厨房里,除了几样因为明细单子没有流传下来、我们不得而知的药剂成分以外,还要了一点儿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他手上拿着他母亲的药方,为自己配制药膏,抹在许多伤口上,亲自换敷料,不愿意再请任何医生。毫无疑问靠了波希米亚人的药膏的功效,也许还靠了没有任何医生插手,达尔大尼央当天晚上就可以站起来,第二天就差不多痊愈了。

马主人绝对禁食,用在迷迭香、橄榄油和葡萄酒上的花费就是他的惟一开支,至于那匹黄马呢,正相反,照客店老板的说法,它吃的至少要比我们照它的身坯可能做出的合理估计要多出三倍以上。但是在付钱的时候,达尔大尼央在他的口袋里只找到了他的已磨损的天鹅绒钱袋和钱袋里的十一个埃居;至于写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那封信,却不见踪影。

年轻人开始极其耐心地寻找这封信,把衣服上的大小口袋翻过来翻过去,足足翻了有二十遍,在他的旅行袋里一次次搜寻,又把他的钱袋打开关上,关上又打开;但是等他深信这封信再也无法找到以后,他的怒火又第三次骤然上升,差点造成他再一次使用加上香料的葡萄酒和橄榄油;因为看到这个坏脾气的年轻人大发雷霆,威胁说如果不把信找出来就把客店里的东西全都砸烂,店老板已经抓起一支长矛,他的老婆抓起一根扫帚柄,他的伙计们也各自抓起了前天使用过的那几根棍子。

“我的介绍信!”达尔大尼央大声喊道,“我的介绍信!他妈的!否则我把你们全都像雪鹀那样串在铁扦子上烤来吃!”

不幸的是有一个情况妨碍了年轻人实现他的威胁:他的剑,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在他第一次打斗中已断成了两截。这件事他已经完全忘了。结果是当达尔大尼央真想拔剑出鞘时,拔出来握在手里的只有差不多八寸到十寸长的一段残剑,是老板仔细地插进剑鞘里的。至于剑身的其余部分,厨房领班师傅已经偷偷地藏了起来,准备将来用它改制成将猪膘塞进瘦肉中去的扦子。

然而这个挫折也许不能阻止我们这个暴躁的年轻人,如果不是老板考虑到他的旅客向他提出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

“不过,”他放低了他的长矛,说,“这封信究竟到哪里去了?”

“对,这封信到哪里去了?”达尔大尼央喊道,“我预先告诉您,这封信是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非找到不可;如果找不到它,他有办法让你们找到的!”

这句威胁话终于把老板吓住了。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先生,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名字是最经常被军人,甚至被市民提到的。不错,还有约瑟夫神父[23];但是他的名字只敢低声提,从来都是如此,因为被人称为“灰衣法座”的这位红衣主教的亲信引起的恐怖是那么巨大。

因此他把他的长矛扔得远远的,并且命令他的妻子把她的扫帚柄,他的伙计们把他们的棍子也像他一样扔掉。他首先做出榜样,开始寻找那封丢失的信。

“这封信里装着什么贵重的东西吗?”老板徒然地寻找了一会儿以后问。

“他妈的!我想是的!”加斯科尼人大声喊道,他指望靠这封信帮他走上通往宫廷的道路,“里面有我的财富。”

“西班牙债券吗?”老板着急地问。

“陛下私人金库的债券,”达尔大尼央回答,他指望靠这封介绍信去为国王效劳,自认为作出这个多少有点轻率的回答并不是在撒谎。

“见鬼!”老板在完全绝望中说。

“不过关系不大,”达尔大尼央神色泰然地接着说,“钱算不了什么,——那封信却无比重要。我宁可丢掉一千皮斯托尔[24],也不愿意丢掉那封信。”

他即使说两万也不会有更大的危险;但是年轻人的羞耻心阻止他这样说。

老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寻找,还是找不到,忽然间有一道亮光射进他的脑海。

“这封信没有丢!”他大声叫起来。

“啊!”达尔大尼央说。

“没有丢;是给人偷走了。”

“偷走了!谁偷的?”

“昨天的那个贵族。他到过厨房,您的紧身短上衣就放在厨房里。他独自一个人待在里面。我敢打赌是他偷的。”

“您这么想?”达尔大尼央嘴里回答,心里却不大相信;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封信仅仅对他个人有重要性,他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会引起别人的贪图。事实上任何仆人,任何住店的旅客,拿了这封信都不会捞到什么好处。

“您是说,”达尔大尼央接着说,“您怀疑那个蛮不讲理的贵族。”

“我要对您说,我能肯定是他,”老板继续说,“当我告诉他老爷您是德·特雷维尔先生的被保护人,您甚至有一封给这位大名鼎鼎的贵族的信时,他显得非常不安,问我这封信在哪里,接着便立刻到厨房里去了,他知道您的紧身短上衣就放在厨房里。”

“这么说,他是贼了,”达尔大尼央回答,“我会向德·特雷维尔先生申诉,德·特雷维尔先生会向国王申诉。”

接着他神色威严地从口袋里掏出两个埃居付给老板,老板手里拿着帽子,把他一直送到门口。他骑上他的黄马,一路上没有再出任何意外事故,最后来到了巴黎的圣安东尼门,把马卖了三个埃居,这个价钱已经很不错了,因为达尔大尼央在最后一段旅程中已经把它累得筋疲力尽。因此以上述的九个利弗尔买达尔大尼央的这匹马的马贩子,非常坦率地对年轻人说,他出这个高得惊人的价钱仅仅是因为这匹马的毛色非常独特。

达尔大尼央于是夹着他的小包步行进入巴黎城,他一直走到找着了一间和他的微薄的财力相称的房间。这是一间有复折屋顶的顶楼房间,坐落在卢森堡宫[25]附近的掘墓人街。

定金付出,达尔大尼央就立刻住进他的房间,这一天剩下的时间他用来把花边缝在他的紧身短上衣和齐膝短裤上,这些花边是他母亲从老达尔大尼央的一件几乎还是新的紧身短上衣上拆下来,偷偷给他的。接着他到铁器沿河街去给他的剑重新配一个剑身;然后他回到罗浮宫[26],向头一个他遇到的火枪手打听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坐落在老鸽笼街,也就是说正好在达尔大尼央租下的那间屋子的附近。他把这个情况看成是一个好兆头:他这趟旅行必定会获得成功。

随后他怀着对自己在默恩的表现十分满意的心情,对过去不感到后悔,对现在信心百倍,对未来充满希望,躺在床上,立刻陷入了勇士才有的那种酣睡。

这种酣睡而且还是外省人才有的,他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九点钟,才从床上起来上德·特雷维尔先生家里去。根据他父亲的判断,这位大名鼎鼎的德·特雷维尔先生是王国里的第三号人物。

注释:

[1]《玫瑰传奇》,十三世纪法国寓言长诗。分上下两卷。上卷有4000多行,作者基洛姆·德·洛利思,以玫瑰象征贵族妇女,写一个诗人怎样爱上玫瑰而受到环境阻碍的故事。洛利思死后,民间诗人让·德·默恩续成下卷,约1.8万行,叙述诗人在理性和自然的帮助下,终于获得玫瑰。

[2]默恩,全名为卢瓦尔河畔默恩,巴黎南边卢瓦雷省的小城镇,是《玫瑰传奇》下卷作者让·德·默恩的故乡。

[3]胡格诺派,16至17世纪法国基督教新教徒形成的派别。多数属加尔文宗,亦有少数属路德宗和其他独立宗派。主要成员为反对国王专制、企图夺取天主教会地产的新教封建显贵和地方中小贵族,以及力求保存城市“自由”的市民阶级和手工业者。1562年至1598年间曾与法国天主教派发生胡格诺动武,后虽在形式上得到“宽容”,但仍多次遭受迫害,转而在下层群众中得到秘密发展。

[4]拉罗舍尔,法国西部滨海夏朗德省省会,大西洋港口城市,在巴黎西面,相距477公里。宗教改革时期和圣巴托罗缪惨案(1572)后,成为大批胡格诺派教徒的避难地,不仅修筑坚固工事,而且几乎建立了一个独立的共和国。1573年安茹公爵,也就是后来的法国国王亨利三世未能攻破城防。1627至1628年黎塞留因该城支持入侵雷岛的英国人,将之围困长达15个月,居民四分之三饿死,后投降。这也是本书中的重要故事情节。

[5]黄红两色的军旗指西班牙军旗。

[6]堂吉诃德,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1547—1616)的同名长篇小说的主人公。穷贵族堂吉诃德阅读骑士小说入迷,带同侍从桑丘·潘沙出门行侠,企图用理想化的骑士精神改造社会。他痛恨专横残暴,主持正义,但耽于幻想,脱离实际,结果在现实面前四处碰壁,最后终于醒悟过来。

[7]加斯科尼,法国西南古地区,相当于今朗德、热尔和上比利牛斯三省,和大西洋沿岸比利牛斯、洛特—加龙、塔恩—加龙、上加龙、阿列日诸省的一部分。9世纪形成加斯科尼公国,11世纪隶属于阿奎丹。1154年成为英国王室领地。1453年合并于法国。加斯科尼方言是奥克语的一种,但受巴斯克语和拉丁语的影响很大。当地不分遗产的风俗导致分不到遗产的子女外出谋生。当地贵族多在法国国王卫队中服役。

[8]贝亚恩,法国西南部古地区,相当于今大西洋沿岸比利牛斯省的大部分,南与西班牙接壤,东、北、西三面为加斯科尼所包围。历史上曾为加斯科尼公国的附庸,后又转属纳瓦拉王国,首府为波城。

[9]法里,指法国古里,约合4公里。

[10]罗西朗特,长篇小说《堂吉诃德》主人公堂吉诃德骑的一匹马的名字。

[11]利弗尔,法国古时在使用法郎前的货币,最初相等于1古斤银子,后来价值随着时间和地点而异。

[12]亨利四世(1553—1610),法国波旁王朝国王(1589—1610)。1572年继母位为纳瓦拉国王,成为胡格诺派首领。同年娶法王查理九世之妹玛格丽特为妻。天主教徒原想通过联姻缓和矛盾,但当年8月24日发生了对胡格诺派教徒的大屠杀,即圣巴托罗缪惨案,导致胡格诺战争再起。1589年8月法王亨利三世遇刺身死,亨利四世即位。1593年不顾胡格诺派教徒反对,改宗天主教。1594年进入巴黎,正式加冕,至此胡格诺战争遂告结束。1598年颁布《南特敕令》,宣布天主教为国教,同时承认胡格诺派教徒享有信教自由等权利,在欧洲开创了宗教宽容之先例。

[13]埃居,法国古代钱币,种类很多,价值不一,本章下面提到当时1个埃居折合3个利弗尔。

[14]波希米亚,捷克西部地区。法国有一些到处流浪的民族,以算命、治病、乞讨为生,他们被认为是波希米亚人。

[15]塔布,法国南部上比利牛斯省省会,古时属加斯科尼。在巴黎西南,相距779公里。

[16]米莱狄,一般来说,米莱狄后面要加个姓氏,但在原来的手写本中就是如此,所以我们也不作改动。——原注。“米莱狄”(Milady)是英语My lady(我的夫人,我的太太)这两个词的变形,意思是“我的夫人”。

[17]诺曼底,法国西北部旧省,北临英吉利海峡,包括现在的芒什、卡尔瓦多斯、厄尔、滨海塞纳、奥恩诸省。

[18]法座,对红衣主教,此处是对红衣主教黎塞留的尊称。

[19]公爵,此处指当时的英国的白金汉公爵。

[20]拉芒什海峡,法国和英国之间的海峡,西通大西洋,东北通北海,英国称英吉利海峡。

[21]法国寓言诗人拉封丹(1621—1695)有一首题为《鹭鸶》的寓言诗,诗中说有一只鹭鸶挑食,看见冬穴鱼、(鱼句)鱼都不屑吃,到后来“饿得发慌,这时刚好碰到一只蜗牛,认为自己真算走运,心里也真感到舒畅”。

[22]前面提到是12个埃居,恐系作者之疏忽。

[23]约瑟夫神父(1577—1638),法国红衣主教黎塞留的亲信和顾问,绰号叫“灰衣法座”。

[24]皮斯托尔,法国古币,折合10个利弗尔。

[25]卢森堡宫,法国巴黎王宫,建于1615年到1620年。现为法国参议院所在地。周围公园是著名法国式园林,叫卢森堡公园。

[26]罗浮宫,法国巴黎王宫,建于13世纪。18世纪末资产阶级大革命后改为美术陈列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