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波士顿仁慈医院(1)
1942年,盖普的母亲珍妮·菲尔兹因为在电影院弄伤一名男子被捕。当时正值日本轰炸珍珠港不久,人们对军人十分大度,因为忽然一下子人人皆兵,但珍妮·菲尔兹依然对男性的容忍度有限,对士兵尤其不能忍。她在电影院里已经换了三次座位,但每一次那个兵都跟着换到离她更近的位置,迫使她坐到了长了霉斑的墙角,银幕上播放的新闻片几乎被愚蠢的柱子遮挡住,她决心这回再也不换座位了。谁知那个兵又换了一次座位,挨着她坐了下来。
珍妮那年22岁。一上大学就退了学,但她以优异的成绩念完了卫校,心满意足地当了护士。她年轻健美,双颊总是红扑扑的,她有一头光滑的深色头发,她母亲说她走起路来有种男子气(她走路会甩手臂),她的臀部平坦又结实,从背后看像个年轻男孩儿。珍妮觉得自己的胸部太大了,这张扬的胸部让她显得“容易上手”。
但她才不是那种女孩儿。实际上她之所以会退学,就是因为怀疑父母送她来卫斯理女子学院念书,是为了让她有机会和出身好的男人约会,最终嫁个好人家。这主意是她哥哥们出的,他们向父母保证没人会觉得卫斯理的女孩儿放纵,那里的学生婚姻成功率高。珍妮感到自己接受教育只是在拖时间,好像她其实只是一头奶牛,等着被人人工授精。
她说要念英国文学,但当她发现同班同学只在乎怎样巧妙又优雅地俘获男人,就义无反顾地转去学了护理。她觉得医疗护理知识马上能派上用场,看不出念护理专业还能有什么别的动机(后来珍妮在她著名的自传里写道,在医生面前搔首弄姿的护士多了去了,但那时她的护士生涯已经结束)。
她喜欢简单不繁琐的护士服,护士连衣裙的上衣让她的胸部看上去平了一些。护士鞋走路舒服,和她快捷的步伐十分般配。她值夜班时还可以看书。她并不怀念年轻的男大学生们,要是不听他们的,他们就不乐意不满意;要是太迁就他们,他们又会搭架子摆出清高的嘴脸。在医院里她见到的多是军人和打工仔,没什么大学生,相比之下他们更实诚,没有自命不凡的期望。如果肯吃一点儿亏,他们起码很感激再见到你。那时忽然人人都是士兵,个个像大学生那样自视甚高。于是珍妮·菲尔兹不想再和男人有任何瓜葛。
“我母亲,”盖普写过,“是一匹孤狼。”
菲尔兹家族靠鞋子发家,尽管菲尔兹夫人娘家是波士顿的威克斯家族,她嫁过来的时候带来了一部分名下财产。不过,菲尔兹家族经营有方,多年前就从鞋厂搬出来了。他们住在新罕布夏海岸犬首海湾的一栋木瓦大宅子里,珍妮无论早晚只要放假就会回家,主要是为了让母亲高兴,她想向这位贵妇证明,虽然她如母亲所说“去贫民窟里当了护士”,却并没有因此沾染肮脏的讲话习气,道德也没有因此败坏。
珍妮常常在火车北站和哥哥们碰头,再一起乘火车回家。所有菲尔兹家的人,都被交代要在波士顿开往缅因的火车上靠右坐,在从缅因到波士顿的回程火车上靠左坐。这是顺了菲尔兹老爷的意思,虽然他也承认这一侧风景最糟糕,不过他认为,所有菲尔兹的子孙,都必须看一看这脏乱的地方,正是在这里发家,他们才有了如今优渥的生活。坐在离开波士顿的火车右侧和回程火车的左侧,会路过菲尔兹鞋业的黑弗里尔工厂区,还会路过巨型的广告牌,一只巨大的工鞋正稳步踩向人们。广告牌高耸在铁路上方,在鞋厂窗户上投下无数个倒影。在这只气势惊人踏步向前的鞋下面,是一行广告语:
在厂里,在田里。
菲尔兹造福你的脚!
菲尔兹鞋业出过一个护士鞋系列。每次珍妮回家,菲尔兹老爷就送给她一双。珍妮一准儿囤了一打。菲尔兹夫人坚持认为,珍妮从卫斯理退学等于自毁前途,所以她每次都会在女儿回家时准备礼物。菲尔兹夫人给过女儿一只热水瓶,起码她是这么告诉珍妮的,不过珍妮从没拆开过包装。她母亲问:“亲爱的,我给你的那只热水瓶还在吗?”珍妮想了一分钟,估计落在火车上了,要不就是扔了。她就说:“我可能弄丢了,妈妈,不过真的不要再给我了。”然后菲尔兹夫人把藏起来的一包礼物拿到女儿面前,还包着药房包装纸。菲尔兹夫人说:“求求你,珍妮,小心点儿。真的用起来,求求你。”
作为一名护士,珍妮一点儿也看不出有什么必要用热水瓶,她觉得热水瓶不过是过时的感人的怪物件儿,顶多给人心理安慰。不过,她还是把母亲给的一些礼物包裹带回了她在波士顿仁慈医院附近的小房间里,然后收进壁橱里。那里堆满了没拆封的护士鞋。
她感到跟家人疏远,而且奇怪的是,明明小时候他们视她为掌上明珠,可到了某个时候,他们似乎就停止了对她的宠爱,开始转而对她提出期待。就好像在一个短暂时期内,孩子应该吸收爱吸收个够,而在之后更漫长更严峻的人生阶段,就应该还债了。但珍妮破坏了这个链条,离开卫斯理转而追求护理这么平常的职业,就等于抛下了家人。而他们好像没别的法子似的,似乎只能抛下她。比如说,在菲尔兹一家的观念里,珍妮如果当医生就得体多了,或者如果她继续念大学然后嫁人也不错。每次她见到哥哥和父母的时候,大家在彼此面前都很不自在。他们正处在那种越来越不理解对方的尴尬阶段。
所谓家庭一定就是这样的,珍妮·菲尔兹想。她觉得如果自己有孩子,无论他们二十岁还是两岁,她都会一样爱他们,或许他们二十岁的时候反而更需要家人呢,珍妮想。两岁的时候,哪里需要什么呢?在医院里,婴儿都是最容易接待的病人。越是年长,需要的就越多,得到的爱却反而更少了。
珍妮觉得,自己好像在一艘大船上长大,却没见过机舱,更别提了解了。她喜欢医院把所有事都简化成病人吃什么、吃了对病情有没有帮助、药和食物放在了哪里。小时候她从没见过脏碗碟,有用人来清理饭桌,她一直以为,他们把碗碟都扔了(那时大人连厨房都不许她去)。很久以来,珍妮一直以为是送奶车每天清晨给他们送来当日的碗碟。牛奶瓶哐啷碰撞的声音,很像用人们在大门紧闭的厨房里刷洗碗碟的声音。
珍妮·菲尔兹直到五岁,才第一次看到父亲的浴室。有一天早上她闻着父亲的古龙香水摸去了那里。她发现那里有蒸汽淋浴套间,在1925年算时髦的,还有一只私人马桶座以及一排瓶瓶罐罐,和她母亲用的那些不同。珍妮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家里秘密藏了很多年的神秘男子的巢穴。事实也的确如此。
在医院里,珍妮知道每样东西该放在哪里,也在学习绝大多数东西是从哪里来的,这没有任何神奇之处。而在犬首湾,珍妮还小的时候,家里人就都有自己的浴室、自己的房间,自己的房门后面挂着自己的镜子。医院里,隐私少,没秘密。如果想要一面镜子,得问护士要。
珍妮小的时候,被准许独自探究的最神秘的东西,就是地窖,还有每逢周一就装满了蛤蜊的大陶罐。珍妮的母亲,晚上在蛤蜊上撒上玉米粉,地窖里有一根从海里接来的长水管,她每天早晨用新鲜海水冲洗它们。到周末的时候,这些蛤蜊就给养肥了,沙子也吐干净了,它们的肉肥大得溢出了壳,在盐水里耷拉着猥琐的大脖子。星期五珍妮帮厨子筛选蛤蜊:碰它们的脖子,死了的不会缩进壳儿里。
珍妮要来一本讲蛤蜊的书。她读了关于蛤蜊的方方面面:它们如何进食,如何繁衍,如何生长。蛤蜊是她完全了解的第一种生物,她了解蛤蜊的生命、性和死亡。在犬首湾,人类不那么容易亲近。而在医院里,珍妮·菲尔兹感觉自己得到了弥补,她发现跟蛤蜊比,人类并没有更神秘,也没有更迷人。
“我母亲,”盖普写道,“不是那种擅长精细区分事物的人。”
她可能注意到,蛤蜊和人类之间的一个惊人区别在于:大部分人多少有点儿幽默感,但珍妮不是喜欢幽默的人。当时波士顿的护士中流传着一个笑话,但珍妮·菲尔兹觉得一点儿也不好笑。笑话牵涉到波士顿的另外两家医院。珍妮所在的是波士顿仁慈医院,简称为波士顿仁慈;有一家马萨诸塞州总医院,简称为马总;还有一家医院是彼得·班·百翰,被称为彼得·班。
笑话是这么说的:
有一天,一个波士顿出租车司机被一名男子拦住了,这人瘸着腿走下马路牙子朝车走过来,膝盖几乎要跌在马路上了。男子的脸疼得发紫,不是脖子被勒住了就是在憋着气,因此他说话困难。于是司机为他开门扶他上车,男子脸朝下在后座趴着,膝盖蜷在胸前。
“医院!医院!”他叫道。
“彼得·班咯?”司机问。那家最近。
“比弯了还惨,”男子呻吟道,“我想莫利把它咬下来了。[1]”
珍妮·菲尔兹很少觉得笑话好笑,这个尤其不好笑,珍妮不喜欢关于“彼得”的笑话,总是和这类事撇清。她见识过“彼得”惹的麻烦,孩子还不是最差的后果。她当然见过不想要孩子的人,她们听到自己怀了孕总是很难过,她们不该被逼着要个孩子,珍妮想,尽管她主要是为她们生下的孩子难过。她也见过想要孩子的人,因为她们,珍妮也想生一个。珍妮想,有一天她会想要一个孩子,一个就好。不过麻烦的是她几乎不想碰“彼得”,更不想和男人有任何接触。
珍妮所见过的大部分“彼得”疗法,都用在士兵身上。美军在1943年之前,都还没能受益于青霉素的发现,很多军人直到1945年才用上青霉素。1942年初,波士顿仁慈医院通常用磺胺和砷来治疗“彼得”。用磺胺噻唑来治淋病,建议大量用水。在青霉素出现之前,他们用新胂凡纳明来治疗梅毒。珍妮·菲尔兹认为这象征了性会带来的后果:给人体中的化学反应注入砷,来清洗人们化学反应的恶果。
另一种“彼得”疗法,只有当地的医院才有,同样需要大量使用流质。珍妮经常协助这种消毒法,因为患者在这种时候需要特别照料,实际上有时他们需要有人托着自己的生殖器。消毒过程很简单,注射一百毫升的液体进生殖器,在尿道里循环一圈,不过每个经历过这种疗法的人都觉得有点儿疼。发明这个消毒法的人叫华伦泰,消毒器因此被称为华伦泰冲洗器。在华伦泰医生的冲洗器被改良之后很久,或早已被另一种冲洗器取代,波士顿仁慈医院的护士们仍旧称这种治疗手法为华伦泰疗法,珍妮·菲尔兹认为这是对情人的合适惩罚[2]。
“我母亲她,”盖普写道,“不是生性浪漫的人。”
电影院里的那个兵第一次换座位企图靠近她时,珍妮·菲尔兹想到华伦泰疗法太适合这个人了。但她并没有携带冲洗器,她的包塞不下那个大家伙。再说,要用华伦泰消毒法也需要病人配合。她随身带着的是一柄手术刀,她从来手术刀不离身。不是她从手术室偷出来的,这刀的尖端有一道很深的缺口(准是掉到过地上或水槽里),被医院丢掉了,它已经不适合精细的工作了,不过珍妮又不是要做什么精细活儿。
起初这刀划破了她小包的丝绸口袋。不过她找来一个旧体温计套子,就像自来水笔的盖子那样,套住手术刀的刀片。那个兵挪到紧挨着她的座位,伸出整条手臂,搁在他们俩之间本应(古怪)共享的座位扶手上时,珍妮的手在包里打开了盖住手术刀的体温计套子。他修长的手越过扶手耷拉着,抽搐着好像马在抖动着一侧的马背赶苍蝇似的。珍妮一只手握住包里的手术刀,另一只手把包紧紧按在白衣覆盖的大腿上。她想象自己的白色护士服像神圣护盾般闪耀,出于某种变态的理由,她身边的歹徒就是被她的圣光吸引。
“我母亲她,”盖普写道,“终其一生都在提防抢包的和劫色的。”
在电影院里,那个兵要的可不是她的包。他碰了碰她的膝盖。珍妮清楚明白地开口喝止。她呵斥道:“把你的脏手拿开。”几个观众转过头来。
“哦,得了吧。”那个兵呻吟道,手很快伸进她的制服里面,他发现她的大腿紧紧并拢在一起。他感到自己的整条胳膊——从肩膀到手腕,忽然像软瓜一样被剖开。珍妮的刀利落地割开他的徽章和衬衫,干脆地割开他的皮肉,他手肘关节的骨头露了出来。(“如果我真要杀他,”她后来跟警察说,“我就会割他的手腕。我是护士,知道人哪儿流血最要命。”)
那个兵尖叫起来。他站起来又倒了下去。他没被割到的手挥向珍妮的头,重击她的耳朵,她的头嗡嗡作响。她手握着手术刀扑向他,割下了他上唇一块肉,形状厚度类似大拇指。(“我当时没想割破他的喉咙,”她后来跟警察说,“我是要割掉他的鼻子,不过没割中。”)
士兵大叫着在电影院走道摸爬逃跑,朝亮着灯的安全出口逃命。电影院里有人惊恐地呜咽起来。
珍妮在座位上擦干净手术刀,放回包里,重新用体温计套子盖住刀刃,然后走向大厅。士兵的尖锐哭声震耳欲聋,电影院经理隔着大厅的门对着黑暗中的观众叫道:“有没有医生啊?拜托!哪位是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