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七册套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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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弗吉尼亚

弗吉尼亚初建的历史,是英国殖民者和印第安人血泪交加的故事,是英雄的传奇,是美丽的友谊之画,也是触目惊心的悲剧。英帝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殖民地,每一步都走得摇摇晃晃,坎坎坷坷。如果不是英国人那近乎疯狂的偏执感动了上帝,今天的美国历史就要重写了。

早在1587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就把一份“土地授权书”,也就是“地契”,交给沃尔特·雷利爵士,让他在北美建立一个“英国人的国家”。听上去好像有什么不对劲。没错,问题就是这份“地契”。英国女王不过做了一件西班牙国王、葡萄牙国王、法国国王和欧洲其他国家的君主都在做的一件事:将美洲的土地“合法”地授予他们喜欢的人。不是只有土地的主人才有权转让土地吗?君主们连美洲长什么样都没见过,连美洲有多大都不知道,他们凭什么认为自己有权支配这个大陆?当他们大笔一挥分疆裂土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根本就不拥有这片土地?当他们决定把印第安人的家园赐给自己臣民的时候,是否征求过它的主人的意见?

当然,伊丽莎白一世可没想这么多。她和沃尔特爵士选中的这块地包括从今天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到缅因州的北美东海岸。把它命名为“弗吉尼亚”,是为了赞美伊丽莎白一世,这位25岁登基、终生未嫁的“处女王”。也有人说这个词来源于当地印第安人的名字“Wingina”。

沃尔特爵士先后派出三批人马,前两拨因为准备不足,没能在北美坚持下去,不得不撤回英国。第三批由约翰·怀特率领,于1587年春天到达罗阿诺克岛。随行的有不少女人,包括怀特的女儿艾丽诺·戴尔。这帮殖民者小心翼翼,四处设防。他们既怕西班牙人的进攻,又怕印第安人的袭击。心思全用在这上面了,忘了最基本的吃饭问题。带来的粮食吃完了,又不知道周围有什么东西可吃。没办法,怀特只好回英国去采办给养,他的手下拍着胸脯说:“放心,我们一定等着你回来。”就在他临行前,艾丽诺生下一女,取名“弗吉尼亚”,这是第一个出生在北美的英国孩子。

怀特本打算快去快回,没想到,他到英国时,正赶上英国海军准备大战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女王下令片舢不许出海。随后一系列事情的发生,让心急如焚的怀特在英国一耽搁就是三年。当怀特终于带着食品返回罗阿诺克岛时,他发现岛上的人都已消失在空气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是生?是死?生,人在哪里?死,尸体又在哪里?是饿死了还是被打死了?是自相残杀,还是被西班牙人或印第安人打死的?

怀特发疯一样寻找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女。但由于风暴来临,船只不得不离开罗阿诺克岛。从此,这个“消失的殖民地”成了英国人永远的痛,至今无人知晓它的谜底。后来,有人发现那个地区出现过一些“灰色眼睛”的印第安人,于是猜测他们或许是那个叫“弗吉尼亚”的女孩的后裔。

对于在北美的失败,伊丽莎白一世也许只能望洋兴叹了。1603年,女王去世,她缔造的“金色年代”随着她渐渐远去。继位的詹姆士一世虽没有女王的睿智,却有着同样的野心。他即位之初,就与西班牙国王达成协议:英国停止资助海盗拦截西班牙商船,西班牙不再进攻英国人在北美的定居地。而上天也似乎非常眷顾这个被讥讽为欧洲“最聪明的傻瓜”的国王,英国在他的手中开始真正走向世界。

1606年,伦敦股份公司,也就是后来的“伦敦弗吉尼亚公司”(以下简称“弗吉尼亚公司”),宣告成立。这家公司从国王手中获得许可证,开始招募殖民者。英国的殖民之路就这样以私人和私人公司的形式开始了。他们就像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卖股份自筹资金,自主开发。殖民地的所有权和利润归公司的股东,殖民者们是公司的员工,按期领固定的工资。英国殖民地与西班牙殖民地从一开始就走上不同的道路。西班牙殖民地以军事征服为主,国王对殖民地有直接和严密的控制权;英国以私人投资为主,国王对殖民地商业上的控制代替了政治上的控制,只要殖民者们不造反,爱干吗干吗。结果是:西班牙殖民地学会了独裁,英国殖民地学会了自治。这是拉丁美洲和北美的区别。

弗吉尼亚公司大做广告,宣称新大陆“遍地黄金”,并很有可能找到一条直通中国的河道。当时的英国等级森严,平民根本没有进入上层社会的可能,而且,伦敦的街道拥挤不堪,似乎已经承受不了人口的爆炸式增长。弗吉尼亚公司的宣传显然有巨大的吸引力。对贵族来说,新大陆是黄金;对平民来说,新大陆是机会。

此次,他们的目的地是北美东海岸的切萨皮克湾地区,他们仍然把它叫作“弗吉尼亚”,也就是今天美国的弗吉尼亚及其西边的其他几个州所在地。这里土地肥沃,气候温暖,至今森林覆盖率仍为65%,可想而知四百年前是什么样了。丛林密布、河道纵横的弗吉尼亚,盛产各种鱼类、螃蟹、扇贝、牡蛎,滋养着野鸭、大雁、野火鸡、鹿、浣熊、野猪、松鼠、野兔等,还长满野草莓、葡萄和各种坚果。

像美洲的其他地区一样,弗吉尼亚是印第安人的家。这里的印第安人被叫作“波瓦坦部落”,是以他们的首领波瓦坦的名字命名的。波瓦坦是个杰出的领袖,他统治着切萨皮克湾地区的十几个部落、数千人口。他精明强干,恩威并施,深受人们的爱戴和尊敬。有一次,他去视察波多马克部落。年轻的猎手们聚在他周围,争先恐后地给他讲自己的狩猎经历,个个神勇无比,精彩纷呈。最后,一个小伙子站起来说:“尊敬的首领,我今天早晨在树林里打死6只麝鼠。也许我的故事不像别人的那么棒,但你刚才听到的大多数故事都是吹牛。”波瓦坦哈哈大笑,奖励了这个说真话的年轻人。

波瓦坦部落过着男猎女耕的生活,种植玉米、豆子、南瓜、西葫芦,采集坚果。湿热的气候使他们一年中大部分时间不需要穿什么衣服,人们只是用树叶、羽毛或兽皮遮住腰部以下的部分,只有冬天才穿上鹿皮做的袍子。他们在身上刺满图腾,头上戴着羽毛编的帽子,佩戴贝壳、珠子等各种首饰,看上去非常漂亮。

波瓦坦部落的神父有个预言:一群来自东方的人将摧毁波瓦坦帝国。为了打破这个魔咒,波瓦坦率领他的部落消灭了住在他们东边的“切萨皮克部落”。他以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却不知道,在更遥远的东方,在那个岛国,有三艘小船正整装待发。

1606年12月,伦敦的泰晤士河上彩带飘扬,一群英国人在人们的祝福和赞羡声中登上三艘商船。他们是弗吉尼亚公司组织的殖民者,就要驶出河口,穿越大洋,到那个遥远的大陆去书写自己的神话。三艘船共105名乘客,全是男人,其中一大半被称为“绅士”。什么是“绅士”呢?就是举止优雅、品位超群的闲人。他们一般出身上流社会,从小接受各种贵族教育,衣着体面,修养很高,彬彬有礼。他们谈政治,去舞会,玩马球,练剑术,搞探险,生活丰富多彩。可有一件事情他们从未想过,也从未学会,那就是:工作。

绅士们穿着他们最漂亮的衣服参加这次远航,他们此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在新大陆建立殖民地,寻找黄金。探险,正是绅士们热衷的事,他们为自己即将创造的奇迹激动着。同船的还有绅士们的仆人,有在英国混不下去的手工业者,还有一些十几岁的男孩儿,他们大多是孤儿,在船上打零工。105人中,没有一个人是农夫,也就是说,没有一个会种地。

三艘船的总指挥是克里斯多夫·纽波特船长。他出身海盗,是英国最优秀的水手之一,曾得到过伊丽莎白一世的奖励。因为有他,波浪滔天的大西洋不再凶险。纽波特船长一声令下,扬帆出海。可谁知,老天故意为难这帮人,吹起反方向的大风。三艘船出去,被吹回来,再出去,再被吹回来。折腾了三个月,竟然没能移动半步。说实在的,绅士们还真不含糊,没有一个要打道回府的。你越不让我去,我越要去。1607年2月底,这些固执的英国人如愿以偿了。旧大陆消失在绅士们的视野中,他们终于驶进了大西洋。

1607年4月,在弗吉尼亚最美丽的季节,三艘船来到切萨皮克湾的入海口。英国人踏上北美大陆后做的第一件事是竖起一个十字架,感谢上帝保佑他们平安到达。这时,纽波特船长拿出一个密封的盒子,这是弗吉尼亚公司委托他保管的,让他在到达北美后打开,宣读里面的文件。文件上说,他们要顺流而上,寻找一个适当的地点,建立定居地。并且,文件里列了六个人的名字,包括纽波特自己,由这六个人组成委员会,并从中选出一位总督,领导这个殖民地。

六个人中五位是绅士,还有一位,不但不是绅士,在绅士们眼里他就是个罪犯。这个人叫约翰·史密斯。他在哪儿呢?他正被铁链子锁在船的底舱。此人的名字出现在弗吉尼亚公司的名单上,不但绅士们哗然,连纽波特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史密斯简直就是个大麻烦,他在船上因羞辱绅士们,受到指控,被船长下令锁起来。纽波特船长打算返航时将他带回英国处置。这下可好,不但要放了他,还要跟他组成一个团队。那么,这位史密斯到底是何许人也?

人都说猫有九条命,这位史密斯一定有十三条。1580年1月,他出生在英国的一个小农家庭。16岁时父亲去世,他离开家去海上谋生,又到法国当雇佣兵,跟西班牙打仗。后来去了地中海,做过生意,当过海盗,还到匈牙利当兵打土耳其人,据说他一个下午砍了三个土耳其人的脑袋。他是匈牙利人的英雄,被提升为上尉,后来受伤被俘,卖给一个土耳其贵族为奴,又被转送给贵族的希腊情妇。没想到这个希腊女人爱上了他,带他去了克里米亚。他趁机逃脱,却被抓住扔进地中海。再后来,他去了俄国、波兰、德国,时而当兵,时而当贼。最后,又窜到北非去跟海盗打仗,1604年才回到英国。

如果你觉得有点头晕,那就对了。看了史密斯的简历不头晕才叫不正常。这么一位能闹腾的主儿,看到弗吉尼亚公司的广告时,马上就看到了新大陆的无穷潜力。他对找到黄金不抱幻想,但坚信在北美能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他还有一个和当年的沃尔特爵士同样的梦想:把北美变成英国人的国家。史书中没有记载到底是弗吉尼亚公司的哪位高管看中了史密斯,居然把他列在殖民地的领导名单中。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位高管的眼睛太毒了。史密斯是天生的领袖,没有他,弗吉尼亚不可能生存。

当然,此时的绅士们不会选他当总督,所以,弗吉尼亚的前两位总督都是绅士。他们按照公司的指令,沿河勘探,最后选中了一块地方作为定居地,用国王的名字把它命名为“詹姆斯敦”,以此为中心建立“詹姆斯敦殖民地”。

詹姆斯敦所在地几乎就是个独立的岛,只有一个角跟大陆相连。殖民者们看中了它易守难攻的地理优势,而且靠水,实在不行时,驾起船就可以跑。可是,上帝又跟他们开了个玩笑。在如此肥沃的弗吉尼亚地区,殖民者们竟然选了一块最贫瘠的土地。岛上不产任何能吃的东西,饮用水质量很差,夏天热死,冬天冷死。更可怕的是盛产一种特大号蚊子,咬得绅士们难以入眠,还传播痢疾病毒。

想象一下,湿热的夏天,绅士们穿着带褶边的衬衫、漂亮的外套、灯笼裤、真丝袜,戴着有羽毛装饰的羊绒帽,在弗吉尼亚的丛林中,跟大蚊子搏斗,那是个什么画面?可是,绅士们的驴脾气又上来了,蚊子咬死我我也不走,就在这跟你死磕。詹姆斯敦居然就这么坚持下来。

刚到北美时,殖民者们被弗吉尼亚的富庶惊呆了。那草莓顶欧洲的四个大,满海滩都是特大牡蛎,味道别提多鲜美了。绅士们在饱餐海鲜之后,开始寻找黄金。也许是弗吉尼亚公司的广告做得太到家了,绅士们觉得他们走两步就能踢到金矿石,结果走了三步还没踢到,于是就放弃了“探险”。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工作,每天由仆人伺候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跟度假似的。可是,在恶劣的环境中,仆人和平民们要盖房子,找吃的,自己的生存都没有保障,哪有那么多功夫伺候这些老爷呢?

詹姆斯敦很快就陷入困境,吃饭的比干活的多。此时,波瓦坦部落印第安人也开始袭击这帮不速之客。殖民地的前两位绅士总督拿绅士们一点办法都没有,根本控制不了局面。再加上,弗吉尼亚公司管理不善,最大的错误是,只给殖民者发工资,却不允许他们拥有土地和财产。干不干活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谁有积极性?眼看着詹姆斯敦殖民地就要爆发一场灾难,28岁的史密斯被选为第三任总督。他上台后立刻宣布:“不劳动的人不许吃饭!”绅士们马上提出严正抗议,“宁可饿死也不干活”,否则以后传出去这脸往哪搁啊。史密斯冷笑一声:“那你们就饿死吧!”三天之后,饥肠辘辘的绅士们终于平生第一次拿起工具跟大家一起工作了。他们虽然恨死了史密斯,但都敢怒不敢言。

史密斯带领殖民者们到周围打猎捕鱼,寻找食物。他们也想种地,可没人会,傻眼了。史密斯痛苦地感到,一定要招一批农民来此定居。就在此时,一个印第安女孩来到詹姆斯敦,她只有十二三岁,活泼可爱又漂亮。

这个女孩儿是谁?她怎样与史密斯开始了一段至今仍脍炙人口的美丽传说?她为殖民者们带来了什么?詹姆斯敦殖民地的命运又将如何?请看下一个故事:《风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