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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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艺术品的产生(3)

一切古代城邦所特有的这种军事组织,时间一久便显出后果,而且是可悲的后果。战争既是常态,强者必然征服弱者。好几次,在一个强盛或战胜的城邦称霸或领导之下,组成一些领土广大的国家。最后出现一个罗马城邦,人民比别的民族更强,更有耐性,更精明,更能服从与统率,更有始终一贯的眼光和实际的打算,经过七百年的努力,把全部地中海流域和周围的几个大国收入版图。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罗马采取军事制度,结果是种瓜得瓜,产生了军人独裁。罗马帝国便是这样组成的。纪元一世纪时,在正规的君主政体之下,世界上好像终于有了太平与秩序。但事实上只是衰落。在残酷的征略中间,毁灭的城邦有几百个,死的人有几百万。战胜者也互相残杀了一个世纪;文明世界上的自由人一扫而空,人口减少一半[43]。公民变成庶民,不需要再追求远大的目标,便颓废懒散,生活奢华,不愿意结婚,不再生儿育女。那时没有机器,一切都用手工制造,整个社会的享受,铺张和奢侈的生活,全靠奴隶用双手的劳动来供应:奴隶不堪重负,逐渐消灭。四百年之后,人口寥落与意志消沉的帝国再没有足够的人力与精力抵抗蛮族。而蛮族的洪流也就决破堤岸,滚滚而来,一批来了又是一批,前后相继,不下五百年之久。他们造成的灾祸非笔墨所能形容:多少人民被消灭,胜迹被摧毁,田园荒芜,城镇夷为平地;工艺,美术,科学,都被损坏,糟蹋,遗忘;到处是恐惧,愚昧,强暴。来的全是野人,等于于龙人与易洛魁人[44]突然之间驻扎在我们这样有文化有思想的社会上。当时的情形有如在宫殿的帐帷桌椅之间放进一群野牛,一群过后又是一群,前面一群留下的残破的东西,再由第二群的铁蹄破坏干净;一批野兽在混乱的环境中喘息未定,就得起来同狂嗥怒吼,兽性勃勃的第二批野兽搏斗。到第十世纪,最后一群蛮子找到了栖身之处,胡乱安顿下来的时候,人民的生活也不见得好转。野蛮的首领变为封建的宫堡主人,互相厮杀,抢掠农民,焚烧庄稼,拦劫商人,任意盘剥和虐待他们穷苦的农奴。田地荒废,粮食缺乏。11世纪时,七十年中有四十年饥荒。一个叫做拉乌尔·格拉贝的修士说他已经吃惯人肉;一个屠夫因为把人肉挂在架上,被活活烧死。到处疮痍满目,肮脏不堪,连最简单的卫生都不知道;鼠疫,麻风,传染病,成为土生土长的东西。人性澌灭,甚至养成像新西兰一样吃人的风俗,像卡莱多尼亚人和帕普斯人[45]一样野蛮愚蠢;卑劣下贱,无以复加。过去的回忆使眼前的灾难更显得可怕;还能读些古书的有头脑的人,模模糊糊的感觉到人类一千年来堕落到什么田地。

不难想象一个如此持久如此残酷的局面会养成怎样的心境。先是灰心丧气,悲观厌世,抑郁到极点。当时有个作家说:“世界只是一个残暴与淫乱的魔窟。”人间仿佛提早来到的地狱。大批的人出世修道,其中不仅有穷人,弱者,妇女,还有统治阶级的诸侯,甚至国王。一些比较高尚或比较聪明的人,宁可在修道院中过和平单调的日子。将近纪元一千年时,大家以为世界末日到了,许多人惊骇之下,把财产送给教堂和修院。——其次,除了恐怖与绝望,还有情绪的激动。苦难深重的人容易紧张,像病人与囚犯;感觉的发达与灵敏近于女性。他们任情使性,忽而激烈,忽而颓丧,一切过火与感情的流露都非健康的人所有。他们丧失了中正和平的心情,也就不能有什么刚强果敢,有始有终的活动。他们胡思乱想,流着眼泪,跪在地上,觉得单靠自己活不下去,老是想象一些甜蜜,热烈,无限温柔的境界;兴奋过度与没有节制的头脑只求发泄它的狂热与奇妙的幻想;总而言之,他们要求爱情。于是出现一种极端夸张的恋爱方式,所谓骑士式的神秘的爱情,为刚强沉着的古人所不知道的。安分平静的夫妇之爱变做附属品,婚姻以外的狂乱与销魂的爱成为主体。大家分析这种感情的微妙,由名媛淑女订下一套恋爱的宪章。舆论公认为“配偶之间不可能有爱情”,“真正相爱的人彼此什么都不能拒绝”[46]。女子不是和男子一样的肉身,而是天上的神仙。男人能崇拜她,服侍她,就是了不得的报酬。男女之爱被认为圣洁的感情,可以导向神明之爱,与神明之爱融合为一。诗人们觉得自己的情人有不可思议的力量,便求她指引,带往天界去见上帝[47]。——不难想象这一类的心情如何助长基督教的势力。厌世的心理,幻想的倾向,经常的绝望,对温情的饥渴,自然而然使人相信一种以世界为苦海,以生活为考验,以醉心上帝为无上幸福,以皈依上帝为首要义务的宗教。无穷的恐怖与无穷的希望,烈焰飞腾和万劫不复的地狱的描写,光明的天国与极乐世界的观念,对于受尽苦难或战战兢兢的心灵都是极好的养料。基督教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统治人心,启发艺术,利用艺术家。一个当时的人说:“世界脱下破烂的旧衣,替教堂披上洁白的袍子,”于是哥特式的建筑[48]出现了。

现在我们来看这新兴的建筑物。古代的宗教完全是地方性的,只属于某些阶级某些部族;相反,基督教是普遍的宗教,诉之于广大的群众,号召所有的人拯救灵魂。所以屋子要特别宽大,能容纳一个地区或一个城镇的全部人口,除了贵族与诸侯,还得包括妇女,儿童,农奴,工匠,穷人。供奉希腊神像的小庙,自由公民在前面列队朝拜的游廊,容纳不了这么多人。现在需要一个极宽敞的场所:宏伟的正堂之外,两旁还有侧堂,横里还有十字耳堂;顶上是巨大的穹窿,四边是巨大的支柱。为了超渡自己的灵魂,世世代代的工人赶来工作,直要开凿整座的山头才能完成这个建筑。

走进教堂的人心里都很凄惨,到这儿来求的也无非是痛苦的思想。他们想着灾深难重,被火坑包围的生活,想着地狱里无边无际,无休无歇的刑罚,想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难,想着殉道的圣徒被毒刑磨折。他们受过这些宗教教育,心中存着个人的恐惧,受不了白日的明朗与美丽的风光:他们不让明亮与健康的日光射进屋子。教堂内部罩着一片冰冷惨澹的阴影,只有从彩色玻璃中透入的光线变做血红的颜色,变做紫石英与黄玉的华彩,成为一团珠光宝气的神秘的火焰,奇异的照明,好像开向天国的窗户。

如此纤巧与过敏的想象力绝对不会满足于普通的形式。先是对形式本身不感兴趣;一定要形式成为一种象征,暗示庄严神秘的东西。正堂与耳堂的交叉代表基督死难的十字架;玫瑰花窗连同它钻石形的花瓣代表永恒的玫瑰[49],叶子代表一切得救的灵魂;各个部分的尺寸都相当于圣数[50]。另一方面,形式的富丽,怪异,大胆,纤巧,庞大,正好投合病态的幻想所产生的夸张的情绪与好奇心。这一类的心灵需要强烈,复杂,古怪,过火,变化多端的刺激。他们排斥圆柱,圆拱,平放的横梁,总之排斥古代建筑的稳固的基础,匀称的比例,朴素的美。凡是结实的东西,从出世到生存都不用费力,一生下来就是美的东西,本质优越而不需要补充与点缀的东西,当时的人对之都没有好感。

他们选择的典型不是环拱那一类简单的圆形,也不是柱子与楣带构成的简单的方形,而是两根交叉的曲线复杂的结合,就是所谓尖弓形。他们一味追求庞大:建筑用的石头堆在地上,长达一里,重重叠叠的全是粗大无比的柱子,围廊架空,穹窿高耸,一层一层的钟楼直上云霄。形式细巧到极点,门洞四周环绕好几层小型雕像;外墙上砌出许多三角墙和怪物形的承霤;红绿相映的玫瑰花窗嵌着弯曲而交错的窗格;唱诗班的席位雕成挑绣的花边一般;钟楼,墓室,祭坛,凸堂与小圣堂,都有小巧玲珑的柱子,复杂的盘花,雕像和树叶形的装饰。他们既要求无穷大,也要求无穷小,同时以整体的庞大与细节的繁复震动人心。目的显然是要造成一种异乎寻常的刺激,令人惊奇赞叹,目眩神迷。

趋向所及,哥特式建筑越发展越奇怪。在14、15世纪,所谓火舌式[51]哥特时代,斯特拉斯堡,米兰,纽伦堡各地的大教堂,布鲁的教堂,完全不问坚固,专门讲究装饰了。有的叠床架屋,矗立着大大小小,结构复杂的钟楼;有的屋外到处布满花边似的线脚。墙上几乎全部开着窗洞,倘没有外扶壁支撑,屋子就会倒坍;建筑物时时刻刻在剥落破裂,需要大队的泥水匠守在旁边,经常修茸。这种把石头镂空的绣作,越往上越细削,细削到尖塔为止,单靠本身无法维持,必须粘合在坚固的铁架之上;而生锈的铁架又需要不断修理,才能支持这个巍峨壮丽而摇摇欲坠的幻影。内部的装饰那么繁琐,尖拱的肋骨把荆棘一般拳曲的枝条发展得那么茂密,讲坛,铁栅和唱诗班的座位雕着那么多细巧的花纹,奇奇怪怪的纠结在一起。教堂不像一座建筑物,而像一件细工镶嵌的首饰;简直是一块五彩的玻璃,一个用金银线织成的巨大的网络,一件在喜庆大典上插戴的饰物,做工像王后或新娘用的一般精致。而且还是神经质的兴奋过度的女人的饰物,和同时代的奇装异服相仿;那种微妙而病态的诗意,夸张的程度正好反映奇特的情绪,骚乱的幻想,强烈而又无法实现的渴望,这都是僧侣与骑士时代所特有的。

哥特式的建筑持续了四百年,既不限于一国,也不限于一种建筑物。它从苏格兰到西西里,遍及整个欧洲。所有民间的和宗教的,公共的和私人的建筑,都是这个风格。受到影响的不仅有大小教堂,还有要塞和宫堡,市民的住屋和衣著,桌椅和盔甲。从发展的普遍看,哥特式建筑的确表现并且证实极大的精神苦闷。这种一方面不健全,一方面波澜壮阔的苦闷,整个中世纪的人都受到它的激动和困扰。

社会制度的成立与瓦解,像血肉之体一样是由于自身的力量,衰弱或康复完全取决于社会的本质与遭遇。中世纪的统治者和剥削者是一些封建主,而每个地方必有一个更强大,更精明,地位更优越的领袖,维持公众的安宁。在大家一致拥戴之下,他逐步把其余的封建主削弱,团结,组成一个正规而能发号施令的政府,自立为王,成为一国之主。从前和他并肩的一般诸侯,15世纪时已经变成他的将领,17世纪时又降为他的侍臣。

这个名词的意义应当好好体会一下。所谓侍臣是一个供奉内廷的人,在王宫中有一个职位或差事,例如洗马,尚寝,大司马等等;他凭着这一类的职衔领薪俸,对主子低声下气的说话,按着级位必恭必敬的行礼。但他不是普通的仆役,像在东方国家那样。他的高祖的高祖和国王是同辈,是伴侣,不分尊卑的;由于这个身分,他本身也属于特权阶级,就是贵族阶级;他不仅为了利益而侍候君主,还认为效忠君主是自己的荣誉。而君主也从来不忘记对他另眼相看。洛赞[52]失约迟到,路易十四怕自己动火,先把手杖掷出窗外。所以侍臣得到主子尊重,被他们当做自己人看待;他和主子很亲密,在主子的舞会中跳舞,跟主子同桌吃饭,同车出门,坐他们的椅子,做他们的宾客。——这样就产生宫廷生活,先是在意大利和西班牙,继而在法国,后来在英国,德国以及北欧各国。但中心是在法国,而把这种生活的光彩全部发挥出来的便是路易十四。

现在来考察一下新形势对人的性格与精神发生什么后果。国王的客厅既是全国第一,为社会的精华所在,那末最受钦佩,最有教养,大众作为模范的人,当然是接近君主的大贵族了。他们生性豪侠,自以为出身高人一等,所以行为也非高尚不可。对荣誉攸关的事,他们比谁都敏感,伤了一点面子就不惜性命相搏;路易十三一朝,死于决斗的贵族有四千之多。在他们眼中,出身高贵的人第一要不怕危险。那般漂亮人物,浮华公子,平日多么讲究缎带和假头发的人,会自告奋勇,跑到佛兰德斯的泥淖里作战,在内尔温顿[53]的枪林弹雨之下一动不动地站上十来小时;卢森堡元帅说一声要开仗,凡尔赛宫立刻为之一空,所有香喷喷的风流人物投军入伍像赴舞会一样踊跃。过去的封建思想还没完全消灭,勋贵大族认为国王是天然而合法的首领,应当为他出力,像以前藩属之于诸侯;必要的话,他会贡献出财产,鲜血,生命。在路易十六治下,贵族还挺身而出,保护国王,不少人在八月十日[54]为他战死。

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是宫廷中的侍臣,所以是礼貌周到的上流人士。国王亲自给他们立下榜样。路易十四对女仆也脱帽为礼,圣西蒙的《回忆录》提到某公爵因为连续不断的行礼,走过凡尔赛的庭院只能把帽子拿在手中。因此侍臣是礼节体统方面的专家,在难于应付的场合说话说得很好,手段灵活,镇静沉着。能把事实改头换面,冲淡真相,逢迎笼络,永远不得罪人而常常讨人喜欢。——这些才能和这些意识,都是贵族精神经过上流社会的风气琢磨以后的出品,在那个宫廷那个时代达到完美的境界。现在倘想见识一下香气如此幽雅,形状早被遗忘的植物,先得离开我们这个平等,粗鲁,混杂的社会,到植物的发祥地,整齐宏伟的园林中去欣赏。